万川河水是一种浑浊的黄,水底也不知积攒了多少肮脏污秽,浑浊得每滴水都带有一种诡异的气息。

  河上的木桥以一种岌岌可危的姿态艰难连通两岸,河水汹涌,老桥无力。

  休憩好以后两人来到了第三层,是一片浩瀚的红色花海。

  第三层像是自成了一方天地,看不到尽头,天空是乌泱泱的,风吹开花浪,大地是焦红的。

  那种类似于鲜血还没干涸就有新的血液浇灌将旧血液掩盖埋藏的红,不知经历了多少年头才能呈现出的焦红,弥漫着令人作呕的铁锈气息。

  只见花不见叶的曼珠沙华在风中摇晃,奇异的花香和铁锈味互相僵持,从而生出一种腥甜的香气,闻上一口,进入肺腑再从鼻腔吐出,再闻,便觉这香世间难求,恨不得溺毙在这片花海当中。

  “宿主大大,快吃清毒丸。这里的香味会让人产生幻觉。”系统在叶时归一只脚踏入第三层时就开口提醒。

  叶时归反应也是十分迅速,当下就拿出两粒丹药分给孟鹤轩,一人一粒干咽下喉。

  在花海中,有一棵枯树引起了两人注意,他们往前走了几步。

  曼珠沙华擦过他们的衣角,留下黄色的花粉和血一样颜色的划痕。脚下的土地不像看起来那么潮湿,是坚硬的,干巴巴的。

  他们走在上面,拨开花丛,一路到了枯树底下。

  树下埋有半截牌匾,叶时归手一勾,牌匾从沙土中飞出,立在二人面前。

  牌匾看着有些年头,上面的雕花已经被风沙磨平,只能凭借剩余痕迹穿过历史长河去窥探它原本样貌。

  破败的木牌上,金色的字样倒是一点没褪,端端正正写了一段话吾卖茶数千载,见人无数,不知这些人缘何而哭又缘何而笑。吾苦思不得其解,问数人,答案皆不同。吾更疑惑,直到某日,有一人路过同吾说:“去吧,去看看,去尝尝。”

  他们看完了那段文字,牌匾化为一道金光,绕着两人飞了一圈。

  破败的茶屋凭空出现,那金光绕着茶屋转了三圈,最后落回了一开始的位置,依旧只露出半截。

  过了一会儿,出现一个穿着漂亮的小姑娘,她将长到腰的黑发分成两份,扎成了麻花辫。

  是个爱漂亮的小姑娘,将彩色的渐变绯色丝带一起编到了辫子中,发辫末端还用两个漂亮的精致小铃铛和拇指大的两朵缩小版曼珠沙华做点缀。

  她身上的红衣层层叠叠,像纱轻飘飘不用风都能托起。数不清有几层,每层都是红色的,又都有着细小的差别,带着流彩的金粉。

  中间一层是柔软的棉布,上面分别绣有三枝曼珠沙华,用朱红的笔虚虚勾勒了庞大的虚影。

  都是红色的,又能被分辨出,透过层层薄纱,曼珠沙华栩栩如生,夺人心神。

  小姑娘手里拿着精致的琉璃碗,给一脸哭丧的人倒了一杯茶,接着十分好奇地问:“你为什么哭泣。”

  那人大口大口吞着茶水,淡黄色的茶水沿着嘴角边缘滑落几缕,打湿了衣襟也炙烫了脚下土地。

  那人喝完茶,用袖子粗鲁地擦了擦嘴角,放声大哭:“四十岁才考上状元,眼看荣华富贵美娇娥,突然就死了,焉能不哭。”

  少女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放了这人,转头给另一人盛汤。

  人间总传说上有天庭下有地府,修仙人并不信这些。

  天之上该是更高级别的世界,地之下也是另一个世界。

  但显然传说是有那么几分根源,不能说是假的,但也不都是真的。

  叶时归看着小姑娘端出去一碗碗茶水,听着一件件她听不明白的故事,眼里的迷茫越来越多。

  突然,她转过头,视线隔着时空落在了叶时归和孟鹤轩身上,她抬手招了招,露出一个十分天真的笑,说出来的话语却无比恶毒:“吾还是不明白,不如两位小友替我去看看。若是回答得让吾满意,吾亲自迎接两位小友。”

  话音落,两人四周十里曼珠沙华飞升,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

  叶时归紧紧抓住孟鹤轩的手,在风暴来袭前将人护在身后:“有我在,没事的。”

  随和六年,扬州叶府。

  正午,阳光正盛,后花园里的蝉被太阳炙烤得发出“知了,知了。”的嘹亮叫声,声音传到前院,落进左右徘徊的叶府大少爷耳中,在他烦闷焦急的心上又添了几分燥热。

  管事见自家少爷转悠了一个时辰,一旁打扇的奴仆累得直喘气,屋里丫鬟稳婆引导声伴随着几分痛苦的呼声传出屋外,不由得往前走了几步,正要劝说。

  就听见一声嘹亮的啼哭声响彻云霄。

  房门被人推开了,大丫鬟从屋里跑了出来,兴冲冲报喜:“生了,生了,少夫人生了,恭喜少爷,是个小子,母子平安。”

  “平安就好,平安就好。”叶秋礼重复几遍,悬在喉咙的一颗心终于落了回去。

  等稳婆丫鬟收拾好屋里头,叶秋礼匆匆看了孩子一眼就走到床边陪自己夫人。

  少夫人长得明艳大方,眉眼弯弯,瞧着温柔无力,是典型的江南女子模样。

  她让叶秋礼将娃娃抱过来放在床边,小心翼翼伸手拍了拍孩子的襁褓,嘴上轻轻哼着温柔的小调调。

  “是个男孩。”叶秋礼说。

  孩子的名字,他们想了好几个月,最后定了两个名儿。男孩叫时归,女孩叫时卿。

  苏时拍着襁褓的手往娃娃脸上擦过,嘴上哼着的调子也停了下来,娇嫩的指腹擦过更为娇嫩的娃娃脸颊,眉眼间满是初为人母的柔情:“时归,我们的小时归。”

  还闭着眼的奶娃娃似乎能听得懂是在喊他,小手欢快地扑腾着,咧着嘴发出几声清脆的笑。

  叶时归长到三岁的时候,他的父亲给他请了个江湖剑客当老师。

  小叶时归白天读书习字,夜里用过晚饭休息一炷香时间就要跟着师父学习剑术。

  日子倒也过得紧凑充实。

  到他五岁那年,父亲和几个叔叔分家,他们从大宅子里搬了出来。

  新房子离大宅不远,走几步就能回去找祖父祖母。

  这一年叶时归出门走动次数变多了,虽然来来回回就一条固定路线从家到祖父祖母那。

  叶时归六岁的时候,叶秋礼领回一个瘦瘦小小的小男孩,那男孩子只比他小两岁,身量却比他矮了大半截。

  人也瘦,面上没有二两肉显得眼睛十分的大。

  小男孩是叶秋礼故交的儿子,姓孟名鹤轩。

  原本也是不愁吃穿的小少爷,年前家里生了变故,一夜之间就剩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奶娃娃。

  叶秋礼得到消息赶过去的时候,孟鹤轩已经流转多地,若非叶秋礼舍得银子,只怕没这么快找到人。

  府里没有适合孟鹤轩穿的衣服,新衣定做也要几日。叶秋礼就拿了叶时归小时候的衣服给他穿。

  孟鹤轩打小身子就不好,靠着各种稀有珍贵食材好不容易才养了几两肉,在外流浪的那几个月,能保住小命已是十分难得。

  叶时归三岁时穿的衣服,套在孟鹤轩身上还稍显松垮。

  叶秋礼心疼地摸了摸孟鹤轩的脑袋,又将孟鹤轩骨瘦嶙峋的手放到叶时归手心,让他多照顾弟弟。

  孟鹤轩不爱说话,也不爱动,往往一个人能对着一盆花看个把时辰。

  苏时看他年纪小,不爱说话对什么都一副提不起兴致的模样,怕他闷坏了身子,于是将两个娃娃安置在一处,同吃同睡,希望有个年龄差不多的伙伴陪伴,心情能好一些。

  叶时归白日带着孟鹤轩去学堂读书,晚上练剑的时候也要带上孟鹤轩。

  叶家是这一带出了名的有钱人,叶秋礼当时看中这套房子一个是看上同老宅距离近,另一个就是看上后院有个非常大的竹林。

  从大厅出发,走过两个回廊,穿过三个拱门,就到了那片竹林。

  那是叶时归平日练剑的地方。

  往常都是小斯提着灯笼给小少爷照路,孟鹤轩来了以后,提灯笼的变成了叶时归。

  他一手提着灯笼,一手牵着孟鹤轩,少年人心间一把火,烧得手心滚烫绵软。

  大多数时候月光都能将地面照亮,一高一矮两个人就着月光和灯笼里发出的微弱灯光慢慢走到后院竹林。

  大部分夜晚是练两个时辰。

  前一个时辰蹲马步,后半个时辰练剑,最后半个时候尝试抢过师父手中的竹叶。

  叶时归蹲马步,孟鹤轩就坐在一旁的石头上看他,因为孟鹤轩身子不好,叶秋礼特地让人给石头套上了毛皮。

  厚厚一层皮毛垫在身上,一点也感觉不到石头本身的坚硬,加上孟鹤轩夜里出门都要披上一件大氅,就更显得身下柔软。

  每回出门孟鹤轩都会带一条干净的手帕,叶时归蹲马步是一炷香一炷香地往上增加时间,中途加起来能休息就那么一盏茶时间。

  等他师父下了休息命令,孟鹤轩就会沉默地上前给叶时归擦汗。

  他们身高差了许多,孟鹤轩脑袋还没到叶时归胸口。他给叶时归擦汗先是一只手拽住叶时归的衣襟,再踮起脚尖艰难地给小少爷擦去脸上的汗水。

  这种时候,叶时归就会低下脑袋,主动将脸凑过去。

  他从不弯腰,也不去夺孟鹤轩手中的丝帕。

  每每只有在给他擦汗的时候,孟鹤轩眼中才会有一丝情绪起伏。

  叶时归看到了,捉到了,也……放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