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耽美小说>火星撞地球【完结】>第33章 季青临

  现在想起来,季青临还是很敬佩自己急中生智的能力。在看到绒布下面的钥匙时,他下意识地用拇指捏住,夹在盒子的侧壁上,然后在扔回盒子时顺势把钥匙握在了手心里。一套动作行云流水,让他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入错了行,其实天赋值点在了魔术上。

  装模作样在床头柜里找了一会儿,他就借机躲回了客厅,因为只裹着一块浴巾,能藏匿钥匙的空间毕竟还是太少了。他在打电话时把钥匙放进了椅子靠背上的西装外套里,然后等冯诺一送来多余的钥匙,开了锁之后回到客厅,把原先的那把扔进了下水道。

  “为什么这么做?”不速之客坐在沙发上,两条腿很不安分地抖起来,看上去等得有些不耐烦了,“我回去之后想了好久,还是不明白能有什么原因让你干出这种既损人,又不利人的事来。”

  季青临思考了一会儿把这个人拎起来丢出门外的可能性,因为对方像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样子,而且作为一个闲人,对方有的是时间跟你耗。但是想想对方之前提供的无私帮助,以及动手赶客可能会引来的打击报复(主要是后者),季青临还是屈服了。

  他迎着冯诺一期待的目光,无奈地在对面的沙发上坐下。沉默了过久之后,他开口说了句:“要是他想起来了怎么办?”

  冯诺一茫然地睁眼看着他,半天只能想出一个词:“啊?”

  季青临的话戛然而止,因为前因后果解释起来太复杂了,何况他并不打算向对方坦白这一切。

  在林孟商因为天文学大会出差那几天,季青临曾经被早晨六点就精神抖擞的余教授拉出来吃午饭。当时季青临正因为迟迟收不到林孟商的回复而焦急,以为余振南可以提供一些同窗才知道的内部信息。结果余振南悠悠闲闲地点了一桌子海鲜,撒欢地吃起来,浑然忘了这场饭局的初衷。

  “我老婆怀孕之后特别讨厌海鲜,”余振南一边把海蛎子拨到碗里一边满足地叹息,“我已经好久没吃上贝壳类动物了。”

  季青临把盘子整个端起来给他倒了进去,然后提醒他此行的目的:“不是说要跟我讲他的生活恶习吗?”

  “对对对,”余振南把筷子放下,表情突然严肃起来,“鉴于你们看起来像是在一起了,我觉得有必要告诉你一件事。”

  季青临的好奇心被反复蹂躏,快奄奄一息了:“是什么?”

  “不过在此之前,我得先确认一件事,”余振南望着他,神色凛然,然后季青临意识到这可能才是大学教授为人师者时的样子,“你对他是真心的吗?因为如果你只是想谈着玩玩,那我可能得约你出来打一架了。看你这身板可能得打好久,所以拜托你告诉我是真心的。”

  “当然了,”季青临感觉这个问题很冒犯,“我为了他都改变人生方向了,这还不能证明我血淋淋的真心吗?你知道我可以继承的遗产有多少吗,就算我哥抢走我所有的公司股份,剩下的钱去资本主义国家买个岛也绰绰有余了。”

  “现在我又想找你打架了。”

  季青临安抚性地给教授倒水:“别别别,我现在就是个打工人,还欠男朋友好几千块钱。我刚才都走路过来的,你没看热成什么样了吗?”

  余振南看了眼外面明晃晃的太阳,心有不忍地把自己没开封的湿巾递给他:“好吧,我相信。”

  季青临觉得自己急得快窒息了:“您就快说吧。”

  余振南瞟了他一眼,目光莫名黯淡下来。然后大学教授低头看向盘里的一片狼藉,周身的气温骤然下降。在这个时候季青临突然意识到,对方其实并不是很想提起这件事。

  “他有跟你说过万圣节派对吗?”余振南突然没头没尾地说。

  季青临茫然了几秒,然后开始在记忆里搜索起来:“是不是他说喝醉然后掉到游泳池里的那一次?”就在这句话说出的瞬间,他猛地坐直身子,目光鲜见地阴冷起来:“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吗?”

  余振南久久地望着虚空中的一点,好像在隔着时间长河远眺那一段封存在尘埃里的记忆。

  “事实上,”他最后说,“那并不是游泳池。”

  那晚的经历在余振南的脑中也有点朦胧。他只记得参加派对是因为主办人是他在拳击社的朋友,本来按照他和林孟商的死宅程度,是不会参加这种节日狂欢的,但当时两人正好踏入了新的人生阶段——林孟商刚刚成年而余振南获得了合法饮酒资格,所以一时兴起想尝试一下以前没经历过的社交活动。那位朋友有在哈佛捐献图书馆的家族,所以在波士顿郊外有一座湖边别墅可供昼夜狂欢也就不足为奇了。

  听起来是个很诱人的邀请。

  如果没有答应就好了。

  万圣节派对总是有很多奇装异服的存在,两人在路上就碰到了一个阿凡达和一个蓝精灵。到别墅之后,那位朋友出来迎接他们,余振南甚至愣了一会儿才认出来——对方把自己打扮成了歌剧魅影中的魅影,脸上布满了可怖的伤疤。

  “你们……”对方盯了他们两眼,SAT满分的大脑迅速反应出这是一个苏格拉底和一个牛顿,“也太正常了。”

  而且林孟商事实上只是换了一身17世纪巴洛克风格的礼服,没有戴长卷发的假发套,也完全没有上任何妆容,看上去一点也不像爵士本人。

  “酒水自取,客厅里有龙虾卷,”派对主人拍了拍两人的背,把他们推进了门,“玩得尽兴一点!”

  余振南看到了堆成小山的高脚酒杯,里面似乎有各种奇奇怪怪颜色的鸡尾酒,他随手拿了一杯,然后看到林孟商好奇地打量着这片酒精海洋。18岁还不到合法饮酒年龄,但这里有没有老师和学导,哪有真乖乖等到21岁才喝酒的。

  “少喝点啊。”余振南隔着嘈杂的人声和音乐声告诫自己的室友。

  林孟商点了点头,小心地尝了一口,露出惊奇的表情,看上去并不讨厌这种饮料。

  之后余振南就被之前的社员们拐跑了。他被迫参加了好几个幼稚的饮酒游戏,喝的脑子都有点运转困难了才勉强脱身,跑到别墅外面去躲避疯狂的节日气氛。

  他迎着湖边的晚风深吸几口气,感觉11月的寒冷吹散了一点脑中的混沌。他以一种很不雅的姿势蹲在地上缓了一阵,听别墅里的声音消散了一些才壮着胆子走回去。

  有些在派对上找到伴一起过夜的已经走了,还有些直接喝到了地板上。还保持直立并且继续摄取酒精的只剩下少数疯子,余振南远远地绕开他们,寻找林孟商的影子。狂欢派对也体验过了,可以回家休息了。

  他找遍了整座别墅和游泳池,没有发现林孟商的踪迹。

  他有些焦急起来,心里的不安突然变得如有实质,沉甸甸地压在胸口。好不容易从沙发上拉起了喝得七荤八素的派对主人,却没有得到任何有效信息。

  “我没看到他啊,”朋友口齿不清地说,“他是不是自己先走了?”

  不可能。虽然不算是件好事,但四年的室友经历让林孟商很依赖他,不告而别这种事是不会发生的。余振南咬了咬牙,跑出别墅,沿着湖边一路高声呼喊林孟商的名字,完全是悬疑片里风雨欲来的前兆。

  他叫了一会儿,没有得到回应,脑子里担心的场景突然丰富起来,绑架凶杀失足落水,每一个都让他呼吸困难。

  他又沿着原路折返过来,担心自己是不是漏掉了什么地方,毕竟夜晚的湖边是很黑的。

  就在这时候,他听到了微弱的喘息声。这有别于自然声的杂音让他的心跳漏了一拍,他赶紧把手机的电筒朝那个方向照过去,然后看到了他永生难忘的场面。

  林孟商趴在那里,浑身湿透,身上纷繁复杂的礼服早就不见了,皮肤上的伤痕一望而知遭受过了什么对待。

  他感觉身上的血液一瞬间冰冻起来,每一个动作都牵扯着骨节咔咔作响,无数情绪嘶吼着在心里翻腾:悔恨,愧疚,以及想撕碎一切的冲动。

  他叫了几声对方的名字,没有得到任何回应。于是小心地上前用手触碰了一下对方的额头,冰凉的湖水和滚烫的皮肤形成了鲜明对比。他在附近找了找,果然发现被扯坏的翻领衬衫和长裤。他把衣服穿回对方身上,虽然破烂肮脏但勉强可以蔽体,然后把人抱了起来,驱车赶去了医院。

  他拿着伤情鉴定报告坐在医院等候区,眉头紧锁,对现在的事态感到绝望。除了受到侵||犯的部位,林孟商的伤势并不严重,高烧主要是因为在深秋时落水,又在岸边吹了很久的冷风。身上没有留下任何体||液,说明对方用了保护措施。这是当然了,在场的很多是来自哈佛和MIT的高智商精英,怎么会傻到留下证据。

  更别说暴行结束后,为了以防万一,对方还把林孟商丢进了湖水里,即使达不到杀人灭口的目的,湖水也足以清洗可能留下的痕迹。

  这个念头让余振南怒火中烧,如果不是林孟商凭着最后一丝力气爬上湖岸,他可能已经是沉尸湖底的一个冤魂。

  更糟心的是,当夜的派对上很多人做了变装,脸上涂了油彩或者带着面具的大有人在,即使林孟商醒来,也未必能认出作案的人是谁。

  余振南觉得很讽刺,他面前是明晃晃的一起刑事案件,但他却没办法指证凶手。

  他用手抱住脑袋,觉得有根铁丝在一点一点钻入他的意识,脑中没有思考只有痛苦的尖啸。

  等林孟商醒来,等他的朋友、同窗,他视为亲弟弟的人醒来,他该怎么告诉他这一切?

  当晚,林孟商的高烧退下去了一些,医生就放他们回了家。然而即使是伤病减退,林孟商却依然在昏迷中不愿醒来,仿佛潜意识里在逃避这个世界。余振南打电话给派对的主人,但对方很抱歉地告诉他,这个派对是开放性的,只要知道举办的时间地点,谁都可以来,自己没办法给出具体的参与者名单。

  三天之后,余振南因为查不到嫌疑人而几近绝望时,林孟商的体温恢复正常,然后睁开了眼睛。

  他端着水和粥站在床头,忐忑不安地看着病床上的人,对方空洞的眼神让他觉得胸口像是被什么尖锐的东西贯穿而过。

  然而令他震惊的是,林孟商居然遗忘了这段记忆。

  在林孟商的印象中,自己只是喝了过多的酒精,然后失足掉进了泳池,因为受凉发了烧。这段编造的故事逻辑通顺,余振南找不出任何漏洞,也找不出任何反驳的理由。

  如果这是个无法破解的死局,可能遗忘是对他最后的善意。

  于是余振南没有纠正这段错误的回忆,直到今天。

  “我不知道这么做是不是对的,”余振南看向窗外,“我没有资格剥夺他得知真相的权利,但我总觉得,他的遗忘是大脑的一种自我保护。因为知道真相只不过徒增痛苦,所以他选择了篡改记忆。”

  “所以这就是他抗拒和人接触的原因了,”季青临的语气很沉稳,但他握着玻璃杯的指节已经发白了,“他不喜欢别人碰他,是因为潜意识里他还记得那段往事,所以会本能地抵抗,是吗?”

  “或者说,和别人有身体接触可能会让他想起真实的记忆,”余振南说,“为了避免这种危险,所以他干脆选择屏蔽任何接触的可能性。”

  季青临想起了之前他们一起看片的经历,当时林孟商下意识地关掉了屏幕,恐怕也是因为记忆可能被触发,所以大脑释放警报,让他条件反射式地切断了和那段记忆相关的场景和画面。

  季青临放开了临近爆炸的杯子,手指抵在额前,遮挡了一部分表情:“我以为他讨厌接触别人是因为洁癖。”

  “恰恰相反,”余振南说,“我觉得洁癖是他因为讨厌接触而想出的理由。”

  季青临放下了手臂,转过头认真地看着对方:“你告诉我这些,是想让我告诉他,还是永远瞒着他?”

  “都不是,”余振南说,“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有这么一段因果,所以希望你们相处的时候,你能对他耐心一点,对平常人很容易接受的亲密接触,对他来说可能很难。”

  季青临看着杯子低声说:“如果这会对他造成痛苦,那我可以什么都不做。”

  “这是你们的故事,”余振南说,“选择权在你们手里,不要太早给它定下结局。”

  说起来容易,但季青临毕竟只是个二十出头的大学生,刚刚踏过法定结婚年龄,唯一的社会经验是半天在健身房的实习。那场对话深深烙印在他的记忆里,以至于每次和林孟商肌肤相贴的瞬间,他都会下意识地警惕起来。于他而言,和自己的爱人有亲密无间的接触当然是无上的快乐,但对于林孟商而言,事情可能会走向另一个极端。

  要是他想起来了怎么办?

  当年事件的细节并不清晰,因为唯一的知情人选择了封闭这段过往。但他既然选择了对自己隐瞒事实真相,甚至对身体接触产生抗拒,就说明这段记忆太过惨痛也太过不堪,惨痛到他凭空捏造出了一个生活习惯,并且持续了长达十几年。

  如果因为一时冲动,导致十几年的记忆封印被打破,让他想起了那段不堪的往事,那自己就是毁灭了这场酷刑给他留下的唯一一丝幸运。

  然后。

  然后他收起了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