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都市情感>朝云港>第10章 10

  ===

  池椿的恋爱告终在十月的一个夜晚。那天他敲响我的窗户,对我说:“小景,我发誓这辈子都不谈恋爱了。”

  这话他已经说过八百遍了,每次分手都会庄重地说上一遍,好像在进行某种必备的仪式。可要不了多久,他又马上陷进一段新的恋爱当中,承诺对他来说比我的裤子还廉价。

  我也懒得问他原因,无非就是厌倦了,没意思,我好像也不是很喜欢她云云。我淡淡地说:“好的。”

  他不满意我的回答,咆哮道:“你怎么一点儿也不关心我。”

  我说:“你谈恋爱的吃饭一样平常,说了也是白塔。”

  “小景我实在是太伤心啦,”他趴在窗前,眨着那双碧绿的眼睛。

  我说:“缓解情绪最好的方式就是做上两套题,如果你需要,我倒是可以勉强送你两套。”

  他白了我一眼,问我有没有烟。我说没有,要是被我爸发现抽烟,我就死定啦。

  他沉默地点头,片刻后忽然爬上窗户。我被他的动作吓了一跳,以为他是要寻死。

  谁知道他咧开一口白牙,笑说要寻找风的感觉。我真的受不了他,说:“你发神经啊?”

  他问我要不要出去玩?我看了一眼天色, 四周一片乌黑,路上只有几盏陈旧的路灯在一闪一闪地亮着。

  我说:“你不会这次真的遇上真爱了吧?”

  池椿说:“说不准,真爱不都是最意想不到的吗?”

  我没太明白他的意思。他话锋一转,提起前些日子大猴的话,池椿问我新认识的朋友是谁。

  我说许瑛的哥哥。

  “许瑛的哥哥是谁?”

  “就是在卫校揍诗人那三个家伙里的其中一个。”

  “长得人模狗样那个?”

  “没错。”

  池椿从窗户上下来,不知道打来掏出一根香烟,火红的光线照亮他的脸,旋又黯淡下去。

  “你和他玩得好吗?”

  我想了一想说:“不算好,就玩过一次。”

  自从上次短暂的相处后,我就再也没见过许珂。现在池椿提起,我莫名地想起那如热流般划过心脏的感觉,我问池椿在某种时刻,有没有出现过这种感觉。

  他问我是什么时刻。

  我想说结交新朋友的时候,但转念一想又不对。我和大猴诗人初次相识的时候,根本没有那样的感觉。如果硬要说,或许很多年前,在马路上初次见到池椿的的感觉有一点相似。

  我说:“就是某种时刻,这个说不好。”

  池椿说:“你是说你对许珂有这种感觉?”

  我顿了一顿,说:“可以这么说,很奇怪,我想不明白。”

  他抽了几口烟,沉默了片刻后,说道:“小景,我们会是永远的好朋友吗?”

  说这话时,他的语气听起来有点悲伤。我说:“这和我的问题有关系吗?”

  他笑了一下,将烟头按在墙上:“没有,我们出去玩吧,去探险怎么样?听说城东那片废弃工厂闹鬼,我们去瞧一瞧。”

  “睡了。”我懒得理他,说完砰地一声关上窗户。

  第二天一大早,他又敲响了我的窗户。

  晚上没睡好,这会儿天还没亮就被吵醒,我脾气很不好,抱着一肚子火跑去开窗。看见他正在站窗边,一边刷着牙,一边对我笑着说:“早啊,我的宝贝儿。”

  我说:“滚。”

  等我刷完牙,准备去补习班的时候,在楼下又看见了他。

  他坐在一辆自行车上,一手撑在车龙头,一只手对我打招呼。

  我觉得很奇怪。这家伙儿四肢不勤五谷不分,平时不到大中午不会醒,这会儿怎么就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我摸了一把他的额头说:“也没发烧啊?”

  他嘴里叼着一根油条,撕下半截塞我嘴里说:“请你吃的早餐。”说完了,拍一拍后座,“走吧,送你去补习班。”

  我说:“今天吹的什么风?”

  他天真地说:“夏天的风吧。”

  我说:“我没钱,不借。”

  他驮着我往补习班的方向去,经过广场的时候,池椿说昨天在这里遇到了周冬,不过他没认出我来。

  十六岁之前,我和池椿热衷于看热闹和打群架。如果说把我们的青春时期写成一份报告,那么报告里的关键性人物一定是周冬。

  那是一个夏末,朝云港比以往任何一年都要炎热,知了在树上不要命地叫着,银白色的光线洒满朝云港的每一个角落,像是有十个太阳挂在空中。

  我和池椿闲来无事就喜欢蹲在马路边上观察行人,特别是对面的文化广场。

  文化广场是朝云港最陈旧、也是最具地方特殊的地方。这里每天都聚集了大量的不良少年,文化广场对于他们来说,就像是六十年代的匪巢。

  我实在想不明白,朝云港到底从哪来的这么多不良少年。

  那时我和池椿还没进入发育期,细胳膊细腿,胆子也很小,没见过什么世面,对混混的世界十分向往。

  我说过,朝云港有着十分明确的等级界限,像我和池椿这种低年级又弱小的学生,统一被划分为最低级。在学校里会沦落为高年级学生的跟班,在外面容易被社会小流氓抢零花钱。

  有一天,池椿对我说我真受不了啦,还没焐热的零花钱又被抢了。

  那时候,我们刚读初中,零花钱少得可怜。一个月也就几块钱,这点零花钱还只够我们勉强吃午餐,如果我们想吃点好的,那就得抢其他人的钱。

  这世界真是疯了,没钱就去抢,没饭吃也去抢。我实在无法理解,但那时的规则就是这样,你不抢那么就得饿死。

  我们手无束缚之力,既恐吓不了别人,也抢不了别人的钱。我们只有被抢钱的份。

  池椿的零花钱被抢了,那就意味着他接下来一个月都得啃面包,这对一个正在长身体的男生还说无疑是致命的。

  池椿说:“我们去认个大哥吧。”

  认大哥在那时候很流行,有了大哥就相当于有了免死的金牌。如果大哥的名头够响亮,那么在你被欺负的时候怎么也足够抬出来应急。

  然而我们身边一个比一个窝囊,大哥这种人物根本就不在我们可接触的范围之内。

  我问池椿说:“去哪儿认大哥?”

  池椿想了一想,说:“文化广场。”

  从此之后,我们每天都在文化广场对面的马路边上蹲点。池椿说:“认大哥一定要慎重,要选足够强的,不要选那种二流子。”

  我问他什么是二流子。他说我也不知道,反正我们就先在这观察几天,总能分辨出哪个最牛。

  我和池椿蹲在马路上,观察着文化广场发生的任何事情,就像是看一场永远不会完结的免费电影,说实话挺有趣的。很多时候我们看得入迷就会凑几毛钱到杂货店买冰棍吃,一边嘬着冰棍一边蹲在看,甚至忘了想找大哥的事情。

  有一天,我和池椿按照惯例骑车去文化广场,路上遇到一群小混混在劫道,十几个人在搜一个人的身。那些小混混很恶劣,在大街上一边抢钱一边扇人家耳光。抢完钱之后,还用脚把对方踹来踹去。小混混朝对方的脸上吐了一口口水,说:“下次放醒目点,再惹冬哥生气你就完蛋。”说完,便扬长而去。

  这种场面我们见多了,一点也不觉得惊讶,只是我们很好奇冬哥到底是谁。

  我和池椿走过去,那人满脸是血。池椿用脚尖踢了一踢他的脑袋说:“兄弟你还活不?”

  那人幽幽地睁开眼睛,然后不屑地瞥了我们一眼,又把眼睛闭上了。我们担心他躺在路上会被车撞死,只好将他抬到杂货店门口的座椅上。

  他警惕地看着我们,说:“你们想干什么?”

  我们问他冬哥是个什么人物?他问我们想干什么。我们说想认大哥。

  他说:“给我买瓶可乐,我就告诉你们。”

  我心想,就这副德行,被人当众劫道也不是没有道理。

  后来他告诉我们周冬是朝云港的大流氓,长得挺壮,肌肉丰满,还有胸毛助阵。而且周冬不同于其他的小流氓,他很有气势,像香港里的黑社会大佬,戴墨镜穿花衬衫,腰上还挂着BB机和手铐,特别能吓唬人。

  我打断他说:“谁让你描述他的外貌了,我们想知道他有多厉害。”

  池椿说:“再胡扯就把可乐的钱还给我们。”

  他瘪瘪嘴,猛吸一口可乐说:“一看就知道你们是外行,人靠衣装马靠鞍懂不懂?”说完,他用拇指和食指捻起我的袖角,说:“像你这种一看就知道是个小寒酸,不入流。”

  此时,我穿得很差,上衣是一件我爸不要的蓝衬衫,下半身是一条松松夸夸的大短裤,再下面是一双塑料拖鞋。

  池椿说:“再不说我就给你两拳。”

  “知道了。”他然后小声地说:“周冬杀过人。”

  我们一时呆住,这句话太具有杀伤力了。在我们的认知里,无论小流氓还是大流氓,无非就是生活无聊,偶尔打打群架,再欺负欺负低年级的学生。

  杀人简直是匪夷所思。

  “据说他还把人的舌头给拔掉了。”

  池椿说:“所以他坐过牢?”

  “那倒没,他说他大姨的二舅的老婆的哥哥是警察,抓不了他。”

  池椿说:“我们要去哪里能找到周冬?”

  “你们再给我买一包香烟我就告诉你。”

  池椿慢悠悠地站起来,从路边抓起一块板砖架在他的脖子上。

  他说:“在桥头,他们每次拿完钱都会到那里分赃,你们从文化广场后面的小路穿过去,往前骑十分钟,再左拐个三四百米就能到。”

  池椿嗖地跳上自行车,对我说:“我们去找周冬,快上车,我带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