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回到2004年。宁城市郊老工业区有家小店, 叫吉祥面馆。名字福气,地方就狭窄,只有小小一爿。开店的老头就叫吉祥, 同他一起撑堂面的老伴一年前死了。现今儿女不在身侧, 只有一个孙辈。
“吉霄,这个送去给少年宫孔老师。”
应声出现的短发少女瘦削单薄,作少年打扮。颧骨贴了创口贴, 眼角还有些乌青未散。
利落地打好包,吉霄提着食品袋出门,踏上自家那辆残破到不上锁也没人偷的脚踏车。
经过满是香樟树的柏油马路,骑车到少年宫不过两三分钟。吉霄把车停门口径直入大门,门卫早认得她, 问也不问。
还没走到教学楼, 先听到琴童们一起练习弹出的杂乱乐声。连主旋律都听不出, 吉霄却知道曲子是车尔尼的,因为弹琴的孩子告诉过她。
自去年开始, 她帮阿爷送面。平时上课只送晚餐,节假日白天也送。外卖比堂食多收一元, 做的全是孔老师这样的街坊生意。
上二楼左转经过第一间课室, 习惯性停下望门里看。透过玻璃门窗,吉霄又看见那个坐窗边的小女孩。
少年宫里可学的物事很多, 有乐器,绘画, 书法,艺术体操……吉霄却唯独对钢琴感兴趣, 因为在家里,她有一个玩具琴。
半张课桌大小的玩具琴, 是小姑吉小红多很多年前送她的生日礼物。进小学后,吉霄在音乐课上学会了简谱。自那开始,她便会在玩具琴上弹各式曲子。
也学会了看家里两本旧塌塌的简谱书:一本是阿爷的外国名曲,一本是吉小红的电视剧金曲。会在琴上弹《友谊地久天长》,《莫斯科郊外的晚上》,或者《千年等一回》,《鸳鸯蝴蝶梦》……
但是,跟她会的这些小曲不同,那些坐在钢琴前的孩子们弹的是需要两支手配合的更为复杂的琴曲。
学校上音乐课时,吉霄还专门凑近看过,真正的钢琴和玩具完全不同:它不仅巨大,还不标哆唻咪,分黑白键,键盘数目又多……反正在上面,她连个 “哆”都找不出来。少年宫的孩子却理得清清楚楚。
每次停在门外听他们弹琴,吉霄都会暗生钦佩。其中印象最深的就是窗边那个小姑娘。
平日里不清楚,反正但凡周末她中午来送面,就一定能看到她。跟一同学习的其他同学相比,她看着最年幼,但技艺最娴熟。每次轮到她,弹出的音色都最入耳,感情细腻,错音还少。吉霄站在门外想,连她这个路过的门外汉都听得出来的事,老师一定更清楚:
好几次,她都撞见小姑娘弹奏完后,老师一脸的笑容,跟他对其他人大皱眉头的反应可大不相同。
除此之外,那个孩子穿得也惹眼。进春天后天气回暖,她着各式不重样的连衣裙来,精致得好似橱窗里的洋娃娃,让人想不记得都难。
默默看了小人很久,真跟她搭上话却不过是几周前。
那是三月快结束的时候,周末,吉霄又来送面。那天孔老师的电话比平日晚,她到少年宫的时间也跟着推迟。
然后,她就在停车的地方看见了已经下课的小女孩。
那天她穿纯白连衣裙,长袖开衫也是雪色,一眼望去就像只骄傲的小天鹅。在春日的正午,天鹅和她的洁白羽翼沐浴在一片辉光中,令吉霄一边停车,一边情不自禁看向她。
她手腕上系一个看上去没什么重量的手袋,此刻应该在等家长。像天鹅,却垂着头跟自己怄气。一开始跺脚,后来干脆用右手打起左手,像是在气它上课不听指挥、总弹错音。
车停好了,却实在舍不得丢下眼前这生动的独幕剧。趁主角没发现,吉霄在旁站定。
平日从门外看,就觉得在巨大的钢琴前这孩子显得那么小。这会儿近看更是个小鬼,足足矮她一个头。露出袖襟的手腕像削了皮的藕段又细又脆,好像稍稍用力就能折损。可是这样的她弹出的音符却很有力道。怪不怪。
还在观察,女孩就在这时停手,抬头朝她这边侧眸。视线交织的刹那,吉霄想到猫。
被对方带着疑问的目光瞄到失措,她一堂皇,便问出一个相当无聊的问题:
“那个,老师办公室怎么走?”
女孩用一双猫眼盯着她,抬手指教学楼方向。还不等人描述具体位置,吉霄先心虚地撤离。
然而没溜出几步,又红着耳朵踅回。
这次来,终于硬着头皮问出她真心想问的:“你们最近常常练的那是什么曲子?”
本以为自己问得太过含糊,没想到小女孩竟精准地回答她:“车尔尼。”好像很清楚她问哪首。
可是,车……什么?
那么标准的普通话,她却只听懂一个字。
想求对方再重复一遍,先听小女孩问她:
“你给老师送了那么久面,怎么到现在还不记得办公室的位置?”
吉霄怔住。随后她再一次直接溜票,总觉得这次比刚才还丢人。
在羞恼中一口气上二楼。到走廊尽头把面送给孔老师,收好了钱才缓过来跟孔老师问:“钢琴班今天也上课了?”
得到肯定后,她又装得不经意:“刚才遇到一个学琴的小孩,她跟我说她弹的曲子叫车什么。”
“车尔尼吧?”孔老师回答她。
就是这个!
还想继续问,就见孔老师笑得一脸温柔:“怎么啦小弟,”女人问她,“开始对钢琴感兴趣啦?”
听到“小弟”这称呼,吉霄所有到嘴边的问题顷刻消失。
“不过你怎么又跟人打架?”见她不吭声,孔老师念她,“别总跟附近那班阿飞混,现在你阿爷一个人养你,本来就不容易。”
吉霄应付几句便出门。心事重重走在露天走廊上,又在这时暼见校门口那小女孩还在等,在她破旧的脚踏车旁。
然后,她就发现自己愧怍到不敢下楼。
怀着复杂的心情,少女趴在栏杆上远眺楼下那一小团雪白。为什么不敢面对人家?她想,原因之一当然是她乱找借口被人揭穿——
谎言这种东西,根本站不住脚。
但这并不是唯一理由。
吉霄放空地看着少年宫门口,直到一个戴遮阳帽、骑崭新脚踏车的女人出现。女人看上去跟吉小红一般年纪,穿亮色长裙。明明那么远,吉霄却确定对方是在笑着的。适才还懊丧的小女孩见到女人顷刻欣然如小雀,开开心心上车坐后座。
一副再常见不过的母女图景,在春日灿烂的阳光中。吉霄在那图景外安静地凝望,目光既炽热,又冰冷。
无论如何,自那日搭上话后,但凡在少年宫再偶遇这女孩,吉霄总会跟她打招呼,而且每次都特别无聊地问别人同一个问题:
“今天也弹了车尔尼?”
“弹了。”女孩也总是回答她。
其实这期间,她已经从孔老师那得知车尔尼是钢琴家。他编写了非常实用的钢琴教程,学琴头几年你都很难逃离他,虽然曲子不同,却都是他老人家的手笔。所以她问小女孩的问题,大概也不会得到什么其他答案。
但她就是想问。
……
吉霄走出孔老师办公室,然后原路返回。
离开教学楼前,还要透过门窗再看一眼:
今天,她穿墨绿色连衣裙。
没能说上话,但也只能如此。吉霄下楼到门口,扶起她那不知被谁推倒在地的脚踏车。
从宽敞明亮的少年宫,骑过香樟路,再到临江路……
美梦结束。
吉霄走进脏兮兮的小面馆。
对这个她自小就生活的地方,她的家,她有时喜欢,有时讨厌。每次从少年宫回来的时候,就总觉得很讨厌。都怪少年宫太干净明亮。在那个属于孩童的宫殿里,每经过一道门,她都会忍不住去想自己学钢琴、学书法、学画画、学艺术体操……那是一个优渥的世界,因为优渥所以简单,且总是显得井井有条。
如果不是因为父亲,她会不会现在也在少年宫上课?毕竟阿奶总是跟她说,在她出生前家里也辉煌过。阿爷手艺过硬,面馆开出几家,她们住的也不是这里,而是干净整洁的新村小区。日子最好的辰光,阿爷带全家人去这附近最有名的大饭店。那里藏有名家的国画、诗人的墨宝以及精致的木雕,哪些领袖、名人都曾光顾过,站在顶楼就能俯瞰整个老区……
“可惜啊,你爸爸败家。”阿奶说。
在大儿子带来的无尽蚀耗中,吉祥面馆一间一间关。别说去大饭店,就连普通生活都变得难以维系。房子也变卖,最终挤到这附近最落魄地段,勉强撑半个门面。
然后,某一天,吉成龙带回一个婴孩:
自那日起,吉霄的人生便和这间逼仄的小店正式绑定。
金窝银窝都不如自家的狗窝。她该喜欢这里,却越长大越不确定。为什么有人活得像公主,有人却只能在肮脏的弄堂里?这样的问题吉霄原本不喜欢想,但是最近,她的思绪很乱。
前两日,阿爷接到一个电话:吉小红在电话里说她已决心离婚,以后会搬回老区,带着儿子。
这消息令吉霄开心,却又担心。担心吉小红和堂弟回来,会让她连狗窝都失去。
下午吉霄在店里写作业,一个客人也无。然后做晚餐准备。餐点到来,面馆开始散发香气,也终于有了些许活力。进店的食客三三两两,带来进食声,擤涕声,咳嗽声。除了留下钱,还留下食物残渣,纸团,脏碗,以及各种不明液体。
阿爷腾不出手,这些就由吉霄清理。但她清理得再烦闷,仍觉得人还是多多益善。因为没人来更可怕。冷清会滋生出沉重的阴云,把脏污直接带进眼睛、鼻腔,让你无法不去看周遭的黑垢,并且闻到那阵怎么压都压不住的油臭味。
总觉得阿奶去世后,面馆的黑垢和油臭更加厚重,变得越来越像个深不见底的黑洞。阿爷一个人忙不过来是原因,有什么被彻底毁坏、再也无法回到井井有条也是原因。生活像被戳出小孔的轮胎,表面看同之前别无二致。但实际上自阿奶离开那天起,它就停滞了。
阿爷嗜酒如命,为了阿奶戒掉的。没了阿奶的管束,他又开始喝酒,并且逐渐被黑洞吞噬。面馆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像孔老师这样买人情面的老顾客越来越少。好似眼下,明明该是最繁忙时段,店里却冷清。夜幕刚落,阿爷就一副彻底放弃的样子,开始吃饭,拿出酒瓶。
看到阿爷用颤抖的手拧瓶盖,吉霄在心里祈祷吉小红要么别回来,要么就今天回来。最好是现在,此刻。
在黑洞中,她躲进厨房给自己下了碗阳春面,还没吃完又扔下,带着数学书赶在阿爷喝更多前逃出来,去一条街外找吴美希。
吴美希家开了个跟吉祥面馆差不多大的音像店,以前卖光碟、租光碟,现在也卖电脑软件。除了门面的一绺,还隔出里屋放电脑和刻印机。吴美希从垃圾堆捡来一张不知谁扔的双人沙发,擦干净消好毒放在那里,成了来客挑片看片的歇脚点。
这晚吉霄到的时候,吴美希的男朋友也在。男生染一头金发,两只耳朵上穿了好几个耳洞,是附近出了名的小阿飞。见到她来,正陪人挑打口CD的吴美希开开心心招呼一声,也不问她原由。吉霄说她带了书来想做会儿数学题,吴美希就让她进里屋写。
写到八点半,吴美希进来说客人走了。又说老吴今晚去订货不会来店上,她也打算到医院守守外婆,问吉霄要不要在音像店里过夜,要的话就把钥匙给她。
吉霄想了想说好。吴美希说那差不多可以打烊了,叮嘱她晚上锁好门,谁敲也别让进。
等吴美希交代完,吉霄才跟这位大她两岁的小姐姐提及今日新发现:
“你打耳洞了?”
吴美希摸摸耳垂上的黑色耳棒莞尔:“是啊,前几天刚搞的,帅吧?”
吉霄不关心那个,只问她:“疼吗?”
“不疼。”吴美希答。又说是男朋友给她打的,现在她也学会了:
“什么时候你想要耳洞就告诉我,我给你打。”
之后吴美希出去整理店面。在里屋,吉霄隐约听见那金毛阿飞跟吴美希抱怨,让她说话时不要总同吉霄凑得那么近。吴美希问他为什么,他又不讲,说反正就是不喜欢看到她跟吉霄讲亲密话。
吴美希反应过来:“不是吧,”她笑男生,“小学生的醋你也吃?而且人家是小姑娘!”
黄毛却不认可:“她那样可不算姑娘。”
等吴美希和黄毛离开,吉霄满腹心事地出去把卷帘门锁上。
吴美希跟她读同所小学。三年级吉霄被同学孤立,之后进校篮球队认识了吴美希。这位学姐不仅不疏远她,还对她万事有照应,让她在学校中的日子好过许多。可惜两人交好没多久,吴美希就毕业,进了烂到出名的五中。
这附近中学不少,挨得近的有三所:一中,六中和五中。其中最好的是一中,最差就是吴美希和黄毛所在的五中;处在中间的是六中。
五中跟一中一个天一个地,完全没交集;但跟六中就时不时起摩擦。男男女女一群稚气未脱的小人,约在江边打架,吴美希和她男朋友是个中头马。
吉霄个子高、力气大,被吴美希差去当外援。架是打了,她却完全搞不懂那班初中生在争什么、为什么争:
前脚还是有你没我的血海深仇,后脚就在吴美希店里出现,一会儿是好兄弟,一会儿是好姊妹。
尽管如此,她从不拒绝吴美希,就像她每次逃来音像店,吴美希也不会拒绝她。因此明知五中是泥潭中的泥潭,吉霄仍期望毕业后能考进去。不仅因为吴美希在那,还因为五中离她现在读的小学最远,总感觉进去了就能摆脱一切、迎来新生。
一切的开端都要怪那个大嘴巴的语文老师。三年级下学期,阿爷一脸阴云来学校。语文老师是当时班主任,非常有原则,一定要问出吉霄今天必须请假早退的原因。阿爷多老实,一五一十焦急地告诉老师:因为她爸爸在监狱里出了事,现在急救。情况很紧急,怕赶不上最后一面。
老师听完即刻放行。但是从那开始,校园生活成了吉霄的噩梦。
那时阿奶还在,阿奶最疼她。有一日她长发没了,只剩一头参差不齐的短发回家,全身又湿又臭。
班上的男生朝她吐痰,还把她推进沟渠。可她自小被教导打架不对,千万不能变成吉成龙,所以总在忍耐。但同学们的怒火好像没有尽头。
也告诉过语文老师。他看得见还好,看不见的时候,一切照旧。
阿奶问吉霄在学校发生什么,吉霄答,摔了一跤。
谎言总是站不住脚。这样的事最近发生太多次,阿奶不再相信。就是那天,老人跟她说,吉霄,从今天开始,谁先打你,你都要还手。如果请家长,阿奶会去。
从那天起,吉霄不穿裙子了,头发也剪成寸头。学校的男生欺负她,她打回去;女生害怕她,她也无所谓。反正她又不竞选班委,不强求大家喜欢。他们总会喜欢她——
在运动会来的时候。
运动会来到,吉霄个头高,跑得又快,一个人参加好几项。再不喜欢她,赛总要比吧?她上场,全班都为她加油。尤其是篮球赛,一路领军帮班级拔得头筹。大家多感动,但运动会一结束就变化原状。
无所谓,朋友有一两个就好:她被选进校篮球队,认识了吴美希。交到新朋友多开心,可惜吴美希很快去了五中,还学坏了——起码在大人口中是这样。
吉霄却觉得吴美希没有变,只是她不该跟黄毛早恋。因为黄毛,吴美希才会去江边打架。每次被她叫去当帮手,吉霄其实都很讨厌,但吴美希不知道,她也不想说。
再后来,阿奶死了。死的时候阿奶还骑着她那辆破旧的脚踏车送外卖,突发冠心病倒在路旁,连人带车。
阿奶离开后很长时间,吉霄都不愿接受这个事实。她每天上课,下课,打篮球。校队练习结束她回面馆帮忙,有外卖送两单。如果送去少年宫,她会在二楼第一个教室停下,听车尔尼。
直到有一天,她听到一阵很安宁的琴曲。灵魂被无征兆地触碰、抚慰,在那阵温暖明亮的乐声中,她突然非常想念故人。
走出少年宫,骑上阿奶那辆破破烂烂的脚踏车,吉霄哭了。一边哭,一边蹬着车穿过香樟路。
阿爷也很伤心,他逃向了酒精。这让原本就无法对他敞开心扉的吉霄躲得更远,躲到吴美希那去。有很多事她愿意跟阿奶说,对阿爷却讲不出口。
等春天来到,跟阿爷讲不出口的烦恼又添一桩:
她的胸型已发育得很明显,现在穿单衣都会凸出来。等到穿得更少的夏天,该怎么办?
吉霄把烦恼跟吴美希讲了。吴美希教她应该穿内衣。但看到三点式的时候,吉霄脸红了,总觉得非常别扭:之前运动会开幕式,要求统一穿校服。久不穿裙子的吉霄那天去学校,大家笑了她。
跟吴美希讲这回事,得出的结论是她绝对不好意思穿这样的内衣。吴美希想了想,跟她提起她们学校有个比她更像男孩的女孩。
过两天,吴美希把那个女同学找来店里。女同学告诉吉霄如果想完全隐藏,可以穿束胸,还教她去哪买。
“穿上就会看不出来!”女同学跟她保证,顺便背过吴美希偷偷问吉霄,“你也喜欢女生?还是说,你喜欢男生?”
现在想起来,女同学当时用一种期待同类的目光看着她。但那个时候,她却因为迷惘没能回应那目光。
她说:“我谁也不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