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听完她就想走。弹琴的人见状过来紧张地问她:“你要去哪?”
吉霄情不自禁地扬手, 抚女人的短发:“你去哪我就去哪。”
“那我要去寰宇酒店。”
“好啊。”
上车后,方知雨便困顿地陷在副驾。因为喝多了,也因为刚倾尽全力完成了一首曲子, 还因为,
“昨晚就没怎么睡。”
“为什么不睡?”
“因为你。”
所以昨晚失眠不止是她啊。
心因此更加飘然。明明几十分钟前还在树影下落魄地一个人听歌,阴沉地做着各种最坏打算。现在却完全雨过天晴。
甜美的歌想再听一遍,这次和方知雨一起:
熟悉的旋律响起, 明明是同样的歌词、同样的女声,此刻却听出了满点的糖分,尤其是当女人唱起那句“好喜欢你,知不知道”。
说来这歌也是十几年前的了,很老旧, 会令她想起怀念的故人和泛黄的时光——
一开始, 没有作业纸做的棺材, 也没有被涂黑的寸照。她是跟谁开心谈笑,相约一同回家。
“为什么听这个?”身旁的人却在这时问她。
吉霄按捺住感慨:“好听就听了。”
方知雨却完全陷入回忆。“你不是说小学生才听王心凌?”
“谁说的。”开车的人否认, “上次你在车里没听到小宅讲吗?我的拿手曲目可是《黄昏晓》。”
当时睡着的人不知道这回事,吉霄便对着她解释一通, 并且补充:
“虽然唱出来跟原唱的感觉不同, 但是呢,我唱歌起码不会走音。”
“……我也不会走音。”
吉霄笑。“你最好是。”
多甜美的一首歌, 喝了酒的人却越听越难过。回忆牵扯得她又落下泪来:
“别听这个了。”
吉霄人还在笑着,眼中却变幻了情绪。“好, 不听了。”她摁停歌声,“但你之前不是说哭不出来?现在听一首歌居然也能掉眼泪。”
方知雨揩掉泪水, 良久才回答她:“你不会明白。”说完侧头看向窗外。窗外是四月的春夜,刚下过一阵雨。
不知安静了多久, 女人在醉意中对着车窗伤心启口:“我其实一直很遗憾,很愧疚……但跟你重逢后,我还觉得非常不甘心。”
这是方知雨不喝醉绝不会在她面前说出的话。吉霄神色复杂地听着。
“不甘心什么?”她问方知雨。
“明明是我先认识你的,你却一直看着王乐云。”方知雨醉言醉语把她心中所想全部交底,“你每次都因为她推掉我……之前是去寰宇酒店,昨天又这样。说什么不治疗,还非要我去联谊,不就是因为你今天要去见她?我都知道的。我在朋友圈刷到你们在婚礼上的合照了。”
吉霄一边听一边回顾,想起那时方知雨来寰宇找她。那天晚上她跟何风去吃饭,方知雨却误以为她见的是王乐云。而她呢,在听方知雨跟她大谈特谈不该去见有夫之妇的时候,她就已经知道对方弄错了人。将错就错,不过是有心试探,想知道为了她,方知雨到底能做到何种地步
没想到这人到今天还在误会,并且误会得很深。
“我说你,不会真觉得我会喜欢王乐云?”
“不然呢?”
震撼。小学就给男生递情书的家伙在女同酒吧里哭着出柜。原以为今夜不会有比这更冲击的新闻,又听方知雨提起这一桩。
亏她还以为自己很了解这个人,知道她的取向、品性、甚至喜好。这么看来,人真的会变。
一边碾碎自己的认知,一边听方知雨继续跟她掏心:
“她都结婚了,你就不能换个其他人喜欢?”
“可以啊,”她立刻接住这话,“换你怎么样?”
原以为会很顺利地听到那句“好啊”,却等来了安静。都醉成这样了,坐副驾的人竟然在权衡利弊,最终艰难得出结论:
“也不要喜欢我。”
看吧,她就知道。
方知雨看向她的目光从很多年前就充满了迷惑性,让她年少时就判断过一次,结果输得一败涂地。
感觉因果又要循环,却在这时听到面颊酡然的女人断断续续说醉话:
“我对你不过是迷恋,对,我是重度迷恋你,错误的迷恋……是玩,是寻开心,是尝试……所以吉霄,不要不跟我玩,半年你坚持不了,一个月总要试的?……你不用担心有被我告白的风险,我跟你保证。”
吉霄在诧异中帮着总结:“也就是说你的取向是女人,却不会喜欢我,也不让我喜欢你。是这个意思?”
“……是的。”
“为什么?”吉霄顺着对方的醉话问,“我就那么糟?”
“那我能怎么办?”方知雨一边抽泣一边说,“总有一天你什么都会想起来,要是喜欢我,到那天你一定会难过……而且她们说了,跟你告白就是结束。”
原来如此。
前一句她明白,但后一句是什么歪理。“她们说”?她们是谁?
跟方知雨询问,才惊讶地得知之前从老板和白夜的常客那,她居然了解过很多信息,并且以此拼凑出她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有什么特殊癖好,爱去哪家酒店……
根据这些公式,方知雨编造了很多谎言,包括但不限于自己是直女、恋爱很多次、跟她只是玩玩……
所以,在杭州听到她说喜欢,她也无动于衷:“她们说你会逢场作戏,这么说不代表这么想,”方知雨哭得声音都沙哑,“而且床上讲的话哪能信?”
把这些错位都还原,吉霄又小心地问起她最担忧的问题:治疗。
方知雨的说法居然是,从一开始那就是她找的烂借口,为了接近她。想想也知道啊,她说,拥抱接吻的时候哪有精力去考虑什么“疗效”,单是顾着心动都很累。“所以你之前说的一点也不对,”方知雨泪涟涟地纠正她,“不是你利用我,而是我说谎利用了你……非要说,也是我们互相利用。……”
在不知第多少次的震撼中,吉霄听完了醉鬼的自白,随后就开始认真后悔起刚才离开白夜时,不该因为心情太好付了三倍酒钱。
可是,她之所以会被常客那样添油加醋地描述,跟她自己之前在酒吧里的表现分不开干系。说到底,都是她咎由自取。
这么反思完,就恍然发现除开那些因流言而生的误会,她跟方知雨之间似乎根本没有阻碍?
终于把事情理清楚的吉霄眉头彻底舒展,油门也不禁踩得猛些。
车在加速,她身旁的人却渐渐安静下来。
“方知雨,”察觉到异样的吉霄不禁出声,“你不会想睡了吧?”
方知雨点头。
“别睡啊,今晚我们可还有很多正事没做!”
……
寰宇酒店这个地方有过她很美好的回忆。中学的春天,她跟当时最好的朋友被大人带着来江岸看过夜景。当晚入住的就是寰宇——也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住这么豪华的大酒店。从那之后这里便在她心中成为某种象征,跟“幸福”两个字紧紧挂钩。
吉霄感慨万千地跟当年的小女孩一起上电梯。
跟方知雨重逢后,回忆时不时就会来袭。就像今天晚上,看到女人坐在钢琴旁,吉霄不禁想起很多年前,少年宫二楼上台阶左转,第一个教室学乐器。透过门上的玻璃窗,便能看见教室的另一侧窗边,坐着学钢琴的小女孩。
很多年后,女人再次出现在她面前,带着一颗复杂的、藤蔓丛生的心,渴望她是那个出口。飘雪的冬夜,看着这样的方知雨,她其实很愤怒。却装得不认识她,还跟她说想要时间倒流——
“你做得到?”
做不到吧方知雨。你只会开空头支票。
纷至沓来的回忆如冬雪落下,电梯门打开。吉霄让已经在梦与醒之间徘徊的人依偎着她走进房间,刚进去,就从后紧抱住她。
女人的意识早不清晰,但正事必须今晚就做:有些话必须现在就说,明天再重复都可以。多重复几遍,听的人总会相信吧。
“我对除了你之外的人没兴趣,方知雨,”想到这吉霄对怀中人启口,“我喜欢你,从一开始我就是认真的。”
方知雨显然没完全领悟“一开始”这三个字的时间跨度,还以为吉霄说的是进公司后:“怎么可能,”她说,“你那时明明讨厌我,还一直跟我强调我不是你的菜。”
有段时间,她爱的和恨的确实是同一个人。深恶痛绝,却又实在喜欢。完全相反的两种感情原来也可以交织到如此不分明,好像怎么做都足够合理。抱着极大的恶意或善意都合理。
她不打算跟方知雨提那些,只说:
“人是会变的。”吉霄说着埋头,从后亲昵地贴女人艳若桃李的面颊,“虽然顺序有点混乱,但是方知雨,你要不要不止跟我做朋友,也做女朋友?”
被突然这么发问,方知雨明显更加无措。本来嘛,前面的告白她好像都还没消化,更何况她还藏着沉重的顾虑。
“我不知道你怕我想起什么,”完全看透对方的心,吉霄在她耳边说,“但是我有失忆症。我这个人最擅长的就是忘记……所以你考虑一下吧,也试试喜欢我,怎么样?”
心中最深的隐忧一经打消,被她抱着的女人便完全动摇。
成功在即,只需再做点什么——一锤定音那种。
回忆一阵后,吉霄学着方知雨曾经对她做的那样握住她的手,拉到脸旁紧贴:
“求你了。”
下一秒,她终于听到女人说:
“好啊。”
……
方知雨这个人很聪明。是优等生,大队委。小学毕业前最大的挫折是期中考试语文考砸了,考94分。这成绩在班里排前三,她却还是伤伤心心大哭一场。令人费解的小学生,吉霄当时看着哭泣的人想。
性格软绵绵,是因为她在蜜糖罐子里长大。只要有钱,人都会变得善良。方知雨也是这样,充满同情心,路上的阿猫阿狗都被她喂过饭。要是看到脸上有伤痕那种,还会带着她回家,给她擦伤口,教她弹钢琴,跟她一起看电影……
梦想是:成为一个伟大的人。
这个伟大的人今晚哭着跟她表明心意,以后不仅是朋友,还是女朋友。此刻在她怀中毫无防备地熟睡,像掌中的猫,刀下的鱼,或者用头抵住枪口的天真猎物。放出子弹的枪管还饱有余热,其实跟她的体温近似。把手覆到唇上,便能感受她鼻息……
这都不叫任人宰割,什么才叫。
人其实是很无情的生物。什么鬼羁绊啊,过个三五年就无感。纯白无瑕的感情来得快去得也快,就像花开。在春天时多美丽,寿命却只有一季。
而在阴郁中向下滋生的那些则不同,会纠葛得更繁复、更久远——
说不定你此刻脚下的所有土地,都暗藏着它的须根。
吉霄一边抚摸枕着她手臂熟睡的女人,一边想那就是她和方知雨的关系。打算回避就该彻底绕开的,若找上门来,盘枝虬结注定会把诸多陈年苦楚全部扯出。以为早化作死灰的竟仍残存着痛感,前尘隔海,还是灼烧到她。
喜欢春天吗?喜欢下雨吗?喜不喜欢长长的河岸通向江边,在快到尽头时跟她牵手。
很喜欢,所以后来才那么讨厌。
吉霄拥紧怀中人。
昨天晚上她失眠,一个人在床上回翻“猫的研究”。从今年跟方知雨正式交汇开始:
一月,她竟然亲到了方知雨,还跟她躺在了一张床上。震撼。二月,这个人又开始躲她。三月,看见方知雨独自在办公室热剩饭吃……很厌恶,却又感觉糟糕透顶。带她去吃饭,她竟然说自己是两年前才来宁城。真厉害啊,各种意义上的。四月,听她用宁城话骂人,方知雨笑了,在她臂弯里。
你当然应该听得懂,我教的嘛。
……
方知雨有时候又很笨。从酒吧、面馆一路跟到公司,去酒店吃个饭还能被喊下来阻止。对这种人难道不该报警?不仅没报,还帮你擦伤口,为什么?
除此之外,不善于说谎却又爱讲。譬如之前去花城面馆,吉小红给她的自我介绍明明是,“我是吉霄的妈妈”。方知雨后脚出门就自然而然带出姓氏:“吉阿姨也喜欢喝茶?”正常人通常会奇怪:你居然跟妈妈姓?她也没这疑问。
如果跟方知雨指出这些破绽,她或许会搪塞说是丸子告诉她的。或者说自己也跟妈妈姓,所以不觉得特别。反正总会找些理由来掩盖事实。
事实是方知雨不仅认识吉小红,还很熟悉,并且知道吉小红跟她不是母女:
吉小红是她小姑,爸爸的妹妹。
吉阿姨也喜欢喝茶?是啊,她喝蒙顶甘露。这么回答的时候她其实很想跟方知雨叙叙旧:
惊讶吧。你妈妈当年随手给吉小红泡的那种茶,她喝到现在。她这个人,实在很念旧。
吉小红很念旧,所以她也注意到了,就在前不久。从杭州回来第二次带方知雨去面馆,如胶似漆,黏在一起不嫌麻烦地排队,趁着人多偷偷藏在人群里牵着手,面也是在大堂吃。光照充足,方知雨又完全陷在喜悦里,全无防备、没戴帽子,总觉得她的吉阿姨不会察觉。然而等她送人回家后再回面馆,吉小红就来问了。
“你那个同事……叫蓝猫的。我总觉得她长得很像一个人。”吉小红跟她说。
看到她的神情因为这一问剧烈地变化,吉小红便在感慨中确认了:
“她就是小雨,对吧?”
对啊。
很多年前,她听过一个传言,说2019年2月1日,一颗小行星有百万分之一的可能性撞向地球。其破坏力足以击沉一个大洲,造成难以估量的灾变。
在小行星靠近的前晚,有人在灯光璀璨的不夜城里朝她奔来。雪越下越大,她抱住她。
谎言总是会说的。那天晚上方知雨问她人真的会失忆吗?她说当然啦。不可能忘记的名字,她却跟她反复确认。小学生都会背的古诗,她听不明白。对着一,她说,
“二。”
无意或刻意留下的注脚就更多,94分,辣肉面,《重庆森林》,《哈尔的移动城堡》,以及今晚才一起听过的《当你》……等等,等等。每次旧事重提,她总会悄悄观察方知雨的反应。怀念吗?恐惧吗?为此掉过眼泪吗?还是都忘记了,只剩她一个人还抱着那些留在从前。
方知雨有时躲闪,有时质疑,却一次都没跟她正面对峙过。或许是因为不敢,或许是认定她不可能记得:
如果不是彻底忘记,她怎么会在白夜跟她搭话?又怎么会从矮墙上走向她,还带她去吃饭……
她们不是能心平气和做这些事的关系——
除非其中一个不记得。
孟婆汤有没有用,要死后才知道。反正对不想忘记的人,醉生梦死不会生效。电影里的男人不是也说吗,那不过是友人给他开的一个玩笑。
她也一样,没能忘记。
那颗小行星叫2002NT7。当时有人跟她承诺,说不管发生什么,只要还活着,就会在那一天来找她。“世界真的毁灭也没关系,我会陪在你身边!”十几岁少女才有的天真烂漫,惊天动地姐妹情。很幼稚,却也很纯净。就是面临真正考验时一点也不坚定,轻轻一击便破碎。
还有旧面馆。那时还不叫花城,比现在破旧狭窄得多。墙上贴着《重庆森林》的海报,王菲站在玻璃前。为了那个差点不得不去打架,好不容易才推辞,却被要求必须抽烟。人生第一口烟回想起来令人作呕,但海报拿到了。也算得来不易,送给方知雨,方知雨却说爸爸不准贴这个,哭着还给她。
后来,那张被她们视为珍宝的海报被彻底撕毁。事情总是不如预期,就像她当年那么厌恶烟味,如今却染上恶习。
吉小红买来记账的笔记本很考究,封面是德加的芭蕾舞女。反正都要把它和其他账簿订一起,见她喜欢,吉小红便提前把封壳撕下来。如获至宝,精心剪下舞女贴小黑板上。旁边是一张证件照——她总觉得照片里的人跟德加的画很像。
为什么有人的学生证可以用影楼照?她百思不得其解。双马尾,蝴蝶结,还化了淡妆,调了泛黄的色调。百看不厌,觉得照片里的人像一只毛色纯正的可爱小猫,既高贵,又优雅。
今生还能再见吗?若能再见,还有多久?一天?一周?一月?一年?……
她心中没答案,直到2006年春天。细雨下起来,有个曾与她有过短暂交汇的女孩走进面馆。她撑一把湿漉漉的小黄伞,留长马尾,穿连衣裙和白裤袜——
你看,我连你那天打的伞是什么颜色都没能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