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古代言情>当猎手不如调酒【完结番外】>第137章 番外:山村if(上)

  沈不逊跟洛骁的山野生活。

  1.

  蔚蓝山这个地方啊,山清水秀,风景秀美,外围环绕着大河大川,只是进出不方便,除了在村子里,几乎见不到人影。

  但是有一天,当地的村夫洛骁在河边发现了一个人。

  那人十六七岁,红发雪肌锦袍玉带,无意识地躺在河边,双目禁闭脸色惨白,说他昏过去了,眼皮却一直在发颤,嘴巴也紧紧咬着,像是在梦见了什么痛苦不堪的事情。

  瞧瞧他身上的衣着打扮昂贵不凡,又昏迷不醒地躺在河水里,多半是哪家的公子遭了仇家,被半路劫杀,无奈投河流落到此地。

  洛骁没想那么多,探了探鼻息,发现还有气就背回了家。

  2.

  “煞星!你背着谁呢!”

  同村的人跟洛骁打招呼,他只当没听见,抬了抬背上的人,沉默地往家里走着。

  洛骁被叫做煞星。

  他爹是外面耕读人家的子弟,本来有机会入朝为官,却在赶考的时候遇见了他娘。

  才子遇佳人,佳人非良人。

  他娘是个不受世俗待见的舞姬。

  家里人为了让孩子将来有出息,强迫他爹娘分开,但是他爹死活不肯,就在他娘都妥协的时候,突然发现有了洛骁。

  他爹带着他娘愤然出走,来到山里。

  族人说,这是第一煞。

  没出生克得父母落下不忠不孝的名声。

  好景不长,只过了半年多的安生日子,洛骁出生时胎位不正,他娘难产。村里的大夫束手无措,表现得比孕妇还惊慌失措,活生生地把他娘吓得血崩。

  他娘在窗前挽着他爹的手,气若游丝,说要给他留个念想。

  于是村里那些接生的婆子拿着剪刀硬生生划开了他娘的肚皮。

  大夫说,这是第二煞。

  刚出生就克死了母亲。

  洛骁渐渐长大,五六岁时也到了开蒙的岁数,他爹谋划着教他读书写字。

  虽然将来未必能读出什么结果,但能识得几个字懂得些道理就很不错了。

  于是洛骁他爹张罗着出门采买笔墨,来去大半个月,回来时还给洛骁带了山下城里的甜食蜜饯。

  同时,他爹会教人识字的消息不胫而走,有人上门求教。

  教一个是教,两个也是教,干脆一并收了来,还能收些米粮补贴家用。

  学堂开起来,读了大半年,天气渐渐变冷,屋里燃起炉灶,烘得屋里暖乎乎的。

  很不凑巧的是,有些个倒霉学生趁着他爹不在的时候打闹,弄翻炉灶,学堂起了大火,他爹和德高望重的村长赶来救火,一个不小心,两人死在了火场里。

  村民说,这是第三煞。

  克死了他的父亲和村长。

  屋子烧没了,洛骁被赶到了村里的破草房里,一待就是十几年,偶尔有几个好心的村民扔点馊饭给他,让洛骁勉强活下来。

  但是有人说,祸害命硬饿不死。

  洛骁听后便不要他们的剩饭了,十来岁的瘦弱身板扛起了锄头,在下等田都不如的荒地上种野菜,走整夜的山路卖了野菜换种子种粮食,去河里打渔,山里打猎,把破草堂收拾得干干净净。

  就这么一直顽强又沉默地活到二十多岁。

  二十多,就该成家了。

  他长得俊俏,身材也魁梧,待嫁的姑娘哥儿都喜欢看他。

  但是那些人家里管得严,每每遇见洛骁都要唾上句:煞星。

  3.

  少年在破草堂里醒了,眼里带了些不知所措,勉强撑着身子坐起来,看这间破草堂。

  洛骁刚好捧着菜盆进门。

  少年问:“我这是死了吗?”

  洛骁冷冰冰地说:“你没死,这是我家。”

  少年蹙着眉头打量一圈,屋里屋外说不上脏,但是什么东西都是旧的,连外面挂着的里衣都是洗到发黄打了好多补丁的。

  他躺回床上:“你还是当我死了吧。”

  少年叫沈不逊,是这附近城中富绅的孩子,今年刚刚十六,因着祖上有外族血统,所以生了头红棕色的头发,眼窝也比寻常人深邃,又是自小娇生惯养的缘故,皮肤白嫩得不像男子。

  哦,他也不是男子,他是个待嫁的哥儿。

  连着离家出走半路遭截的原因,都是为了逃婚,不去嫁给跟沈家来往密切的外族。

  沈家发迹的时候,天下安定,与外族通婚很是正常。可现在起了战事,再与外族通婚就是“勾结”,更何况他要嫁的那家手底下还握着些兵权,前些日子才杀了不少汉人。

  所以沈不逊把沈家老爷臭骂一顿,选择在订婚那天一派忙乱的时候离家出走了。

  只是不曾想江湖险恶,世事艰难,离开家先是遭遇小偷,身上银钱没了,又是被马贼撵着,好不容易跑进山里才躲过一劫。

  但是沈不逊更没想到自己能那么倒霉,脚一滑,噗通一声掉进河里,还好误打误撞地被洛骁救了,不然迟早被沈家找到拉去配冥婚。

  沈不逊理清思路,躺在床上依旧不肯面对现实。

  他现在是自由了,比天上的鸟都自由,不用去学家里那些繁文缛节,但是有些过于自由,就算自己现在说走,洛骁也不会说一个字,甚至还会捧着碗对他说句:“不送。”

  但是这种自由没有金钱维护,有些过于苦难了。

  躺在床上,粗麻布的衣服都磨得他难受,领口腰间隐隐有些刺痛。

  沈不逊忍不住坐起来:“你给我换得衣服?”

  洛骁捧着碗站在床边,吸溜一口后才说:“你的衣服都湿了,在外面晒着。”

  沈不逊往外面瞄了一眼,自己那件红袍正在跟打了无数补丁的被褥一起接受太阳的暴晒,他皱了皱眉头,捏着领口的布料,拉得离皮肤远一点,说道:“你这衣服都把我的脖子磨破了,赔钱!”

  洛骁一怔:“你真不讲理,不想穿可以脱下来。”说完,把碗往桌上一放,就去扒沈不逊的衣领。

  “非礼啊——”

  沈不逊摆明了就是想讹钱,放在农夫与蛇里就是妥妥的恶毒小长虫,非但不领情,还打算反咬洛骁一口。

  一番闹腾之后,沈不逊把领子护得比命根子还重要,就算是洛骁也没扯下来。

  沈不逊态度恶劣地踢了踢洛骁的小腿:“先不吵了,我饿了。”

  洛骁面不改色地把自己的半碗饭放到沈不逊面前。

  沈不逊嫌弃地看了一眼飘着青菜的小粥,没有一点儿油水,但是他这几天滴水未进,就算给他碗没滋味的白粥他也能吃下去。

  沈不逊狼吞虎咽地吃了半碗饭,抬头打量着洛骁:“你……该不会是个傻的吧?”

  他都反咬一口讹钱了,洛骁居然还肯给他口饭吃,不是傻子是什么。

  洛骁懒得搭理他。

  沈不逊怪不好意地下床,搔着头发,说道:“我也不是非得要你赔钱……”

  洛骁冰冷的眼神扫了过去,吓得沈不逊一愣。

  “不赔了不赔了,多谢你救我,我叫沈不逊,你叫什么?”

  “洛骁。”

  4.

  沈不逊腿上有伤,在这待了两三天,但是这里条件艰苦,比不上沈府的富贵生活,更不是他想要的快意江湖。

  所以,他要走。

  他收拾行囊出发了,从洛骁家离开,走了三个时辰。

  三个时辰后,洛骁在田间地头第二次看见他。

  沈不逊相信自己是个路痴了。

  洛骁施舍给他一碗饭,跟他说:“沿着村路往东,一直走有片稻田,旁边有小路,穿过树林翻过山,再沿着路一直走,你就能看见镇子了。”

  沈不逊吓得脸色惨白,想起自己被磨破的脚踝,眼眶一红:“我不走了,你能照顾我吗?”

  表情足够楚楚可怜,但是洛骁不解风情。

  他板着脸问:“我为什么要照顾你?”

  沈不逊说:“话本子里都是这么写的。”

  洛骁把他的碗筷收走,告诉他:“村南边有个大夫,医术不行但是人好,你去看看脑子。”

  撒娇卖乖不行,撒泼耍赖更不行。

  洛骁愣是拽着人去田间干农活,教他打猎,带他捕鱼,但是结果往往是洛骁把睡死在田埂上的沈不逊背回去,或者沈不逊一不小心把框里的兔子鱼儿放跑了。

  免不了被洛骁冷着脸瞪几眼,但是回到家沈不逊一顿死缠烂打,还是能吃口热饭的。

  时间久了,沈不逊便再也没说过离开,他原本想追求话本里刀风剑雨的江湖,或是与美女佳人花前月下,但是现实没他想象得那般肆意,他丢了钱,逃不开搜捕,连活着都是问题。

  于是,沈不逊主动把锦袍收了起来。

  虽然每天还是起不来,但他会努力让自己睁开眼跟着洛骁去田间。

  他喜欢上了这里的宁静,喜欢上了洛骁。

  夏日傍晚,夕阳被群山遮挡,无尽霞光照在两人身上。

  沈不逊坐在田埂树下,身上热热的,看着洛骁裸着上身掐掉几根杂草,心里也热热的,他学着村里那些不着调的姑娘喊:“骁郎——”

  洛骁微微一愣,立刻挺起腰来,接着装作不在意地弯下腰去,闷声回应:“别这么叫。”

  沈不逊笑着回应:“他们私底下都这么叫。”

  大家也只是私底下叫几声,开开玩笑,只有沈不逊当着洛骁的面叫他。

  洛骁沉默地拔完草,把手里的杂草扔出去,对着玩了大半天的沈不逊说:“走吧。”

  沈不逊坐在那里不动,对着洛骁伸出双臂:“今天累死了,背我。”

  洛骁没戳穿他的谎言,在沈不逊面前半蹲下,勾住他的腿弯,把人背起来。

  沈不逊趴在他裸露的背上,被霞光映得发红的面颊贴着洛骁的脖颈:“今晚能吃那只公鸡吗?”

  “不能,吃了它谁叫得醒你?”

  “那我要吃小葱炒鸡蛋。”

  “没有鸡蛋,可以炒葱。”

  沈不逊在背上也不安分,勒住了洛骁的脖子:“胡说!我明明看见鸡笼里有鸡蛋了!你是不是想藏起来送给哪个姑娘小哥儿?”

  “没有,别胡说。”

  沈不逊听到否定,又老老实实地趴了回去,说道:“我就要吃鸡蛋。”

  没办法,洛骁只能把准备拿去换钱的鸡蛋给沈不逊加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