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裴家后, 即使裴煜表明对裴家家业并无兴趣,裴少榕仍执意要将他带进上流社会的圈子,帮他开阔眼界, 让他多见见多认识人, 扩宽人脉,总有一天能用得上。
裴煜也很感激这位大伯的好意,并不介意在人前盛装出席。他现在的身份已经不同于以往, 曾经时常令他困扰的美貌, 在高贵的身份面前也成了锦上添花。
只是……
这种规模盛大的名流聚会,路凛洲很有可能也会出席。
他已经有两个多月没见过,没联系过路凛洲了。
“这次晚宴的压轴好戏是时装秀, 我设计的,刚在国际大赛得奖的作品。”里昂凑过来一挑眉,“小煜, 你必须赏个面子出场。”
裴煜实在磨不过他答应下来,转头就被里昂强行带去工作室,精心挑选晚宴着装。
和路凛洲一样,里昂也不建议他穿寡淡的黑白灰色系。
裴煜将带有复杂刺绣浅杏色套装穿上身。虽然是西服,却比一般正装的版型宽松些,上衣也略长, 只有肩宽腿长的身材才能穿出它该有的味道, 才能达到设计师所想要的效果。
甚至超过设计师想要的效果。
里昂毫不掩饰眸中惊艳, 大方夸赞后递上领带:“需要我帮你打吗?”
裴煜正要出声拒绝。里昂却狡黠一笑, 伸出的手中途一转,改为轻拍他的肩, 否决自己片刻前的提议:“你自己打, 我只给少榕打。”
裴煜攥着手里质地柔软的领带, 兀自出了会儿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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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宴上,里昂要去后台为服装秀做准备。作为裴氏的现任总裁,裴少榕向来是这种宴会上的大忙人,裴君铭也会跟着他,由他提携,偶尔自己独当一面去和权贵攀谈。
“小煜,正好趁着这个机会,我给你介绍认识些人。”裴少榕说,裴君铭也在一旁附会。
裴煜看着并排站在一起,没有血缘关系却胜似亲父子的二人,笑了笑婉拒道:“不用了,我想自己转转。”
“那也好。”裴君铭并不强求,和蔼地笑笑。
裴煜回到裴家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圈子就那么大,该传的风声早就传出去了。裴少榕不担心裴煜会遇到麻烦,不多插手小辈的决定,大方地转身走开。
裴煜稍作参观后走到自助区,有不少男男女女在这里休息进食,顺便聊一些轻松的家常闲话。
“你们见过路总的那条大狼狗吗?”一个女人说。
裴煜拿水果的动作一顿。
“我上次去路氏签合同,哎呀,差点没把我吓死。”女人用夸张的语气讲述自己的经历,“真的像狼,但那小员工硬说是狗!好笑的是他口口声声说是狗,但自己压根不敢上去拉,就让那条狼冲着我叫,差点没把我气死。”
有人忍不住插话道:“到底是狼还是狗?”
“是长得像狼的狗。”女人说着忍不住爆了句粗口,“真特么跟狼一模一样,我拍了照回来问养狗的朋友,她说那是捷克狼犬,的确有狼的血统。”
“我也听说过那只狗。”又有人加入到茶话会里来。
裴煜稍微换了个位置,站到不远处的阴暗角落里,默默地听。
而前方的男男女女还在热火朝天八卦,八卦对象有且只有尚未到场的路凛洲一个。
“路总现在把董事会也收入囊中了,其实该叫他路董了。”有个男人说,“他现在的脾气也收敛了不少,我听说蠢蠢欲动的人可不少呢。”
这话一出,一下就把在场单身女性以及家有适龄女儿的夫妇的注意力全部吸引住。
“他脾气看着是变好了,但那些想追他的姑娘压根就靠近不了他,想挨骂都没机会。”男人添油加醋地道,“才刚追到大门口呢,就被大狼狗给吓跑了,那狗还得不依不饶地再追她们两条街。”
“反正,要想接近他,先得应付了那条狗。”
裴煜听完墙角,沉默着转身走开。
有关凯撒的八卦对他来说不算稀奇,但这还是他第一次听说有人追求路凛洲。
一年前,他所听闻的路凛洲可是声名狼藉人人避而远之的。
不过现在的路凛洲已经是路氏集团的董事长了,他成为了路氏真正的掌权者,身居万人之上,狗脾气也改了。
那倒也不奇怪。
宴会大厅入口处一阵嘈杂响动,裴煜若有所觉抬头望去,而各种各样的八卦声全在门口那人出现的瞬间消散。
所有人不约而同静立在原地,怀着不同的心情投以注目礼。
是路凛洲。
不是记忆里满面倦容与他在出租屋门口分别的路凛洲,是意气风发光彩照人的路凛洲。
面对上前来招呼攀谈的人,他比以前更有耐心,风度翩翩举止得体,面上的笑意温和又迷人。
学会收敛的他曾经所有的模样都更加耀眼。
他们的生活都回到了正轨,不仅如此,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裴煜敛眸。
路凛洲放过了他,也放过了自己,这分明是件好事。
他不该那么自私。
裴煜悄然走开几步,身后也没有熟悉的视线追过来。正当他出神之际,耳边突然响起一道清脆的女声:“嗨!”
裴煜侧了侧脸,看到一个身着鹅黄连衣裙,模样娇俏的年轻女孩。
“你的眼睛真特别。”女孩的笑容和举止都落落大方,直视着他的眼睛夸了句,随后自我介绍道,“我叫闵芝,芝兰玉树的芝。”
裴煜看她的神情,猜她应该清楚自己的身份,但自己却对她一无所知。
闵芝也不必他开口询问,接着道:“唔,你爷爷是我的舅曾姥爷,按辈分来说,你算是我的表舅。但我们年纪差不多,我还在上大学,我就叫你煜哥吧。你叫我闵芝就好,如果你不介意,也可以叫我芝芝。”
闵芝笑得眉眼弯弯,带着不做作又惹人喜爱的狡黠:“叔叔阿姨们都叫我芝芝。”
裴煜笑着“嗯”了声,暂时在心里保留这个过于亲昵的称呼。
闵芝很是自来熟地找话题,一找又找到了路凛洲的头上。路凛洲正被年长他几十岁的大佬们簇拥着,始终神色自若游刃有余,谈吐优雅让攀谈的人和旁观的人全都如沐春风。
“路哥真的很帅很吸引人,是不是?”闵芝收回目光,对裴煜道。
裴煜好奇道:“你不怕他?你没听说过他那些传言吗?”
不管是以前的豪门疯犬还是现在的真大狼狗,都挺吓唬人的。
闵芝冲他一笑,侃侃而谈:“当然听过。你不知道,我前男友是个中央空调,对谁都好,其实他谁都不爱,最爱的永远是自己。我反而觉得像路哥这种人,他要是爱上了谁,肯定会爱那个人爱到发疯,一次动心就是一辈子。”
裴煜闻言一怔。
片刻后却轻轻摇了摇头,心想那倒未必。谁让路凛洲碰上了他这样“狠心”的人,屡次受挫之后,已经彻底放弃了。
“你倒是平易近人。”闵芝又把话题转到裴煜身上,“但你也和我前男友不一样,你只是礼貌罢了。比如现在,你八成是把我当作一个聒噪的小丫头应付呢。”
裴煜无言轻笑,正想解释自己没有嫌弃闵芝聒噪,可闵芝压根就不留给他插嘴的机会。
“我觉得嘛,要是你爱上了谁,也一定是独一无二的。”闵芝说到这里终于停了一下,望一眼路凛洲又望回来,这才道,“你们俩看着挺配,可惜路哥是直男。”
裴煜一时更加好奇:“你怎么知道?”
“我从小听着他的名字长大的,能不知道嘛。”闵芝努努嘴,“而且你看他那暴脾气,一看就是钢铁直男。”
裴煜反应过来,又问:“那你怎么肯定我不直?”
“虽然我们是出了三服的亲戚,可惜差辈了,家里不会同意我和你在一起的。”闵芝俏皮地眨眨眼,“所以,我宁愿你是弯的。”
裴煜一愣,终于忍俊不禁,低声笑了好一阵。
直到一道熟悉的灼热目光将他定住。
他立刻循着这道目光找回去,而路凛洲却恰好转开了身,开启下一场应酬。
裴煜也转过身,与他隔着十几米距离背对着背,对着身边的闵芝道:“抱歉,我先离开一会儿,去趟卫生间。”
“去吧。”闵芝仍回以他微笑,“不用急,我也不会在这里等你。”
随后又冲他一挥手:“我先去找我妈啦,下次再聊。”
-
裴煜穿过幽静的长廊,慢慢走到卫生间门口,脸上那点笑意已然彻底散去。
他看了看镜子里精心打扮过的自己,就如外边所有天生富贵的人一般,挑不出一点毛病。
现在有了裴家小少爷的身份,搭讪的人依旧不少,但不会再有人像以前那样下流又低俗地动手动脚了。他连手指都不需要动弹,一切麻烦都不会主动找上他。
他用不着自己动手反抗,也不需要别人为自己出头。
这都是好事,不是吗?
半晌,他将手伸到感应水龙头下方,却没有水流出来。
可能是感应器迟钝了。他又多试了几次,一会儿将手抬高一会儿放低,为了洗个手也耐心得很。
因为出着神,他倒是没想到可以换成旁边的水龙头。
这时又有人进了卫生间,直接占据了旁边的水龙头,哗哗水流声很快响起。但熟悉的脚步声早已先一步传进了他的耳里,水声也无法掩盖那过分熟悉的气息。
是路凛洲。
这下,迟钝的水龙头就成了尴尬的来源。他这边的水龙头还没有反应,路凛洲已经洗完手了,抽了张纸正在擦。
若有若无的视线通过镜子的折射,投到他低敛的眉目上。
路凛洲慢条斯理地擦着手,一点儿都不急着走。
他不走,裴煜也不好走,洗手还洗不成。
裴煜耐心耗尽,无端的烦闷感涌上心头,这时突然从身侧横过来一只手,准确拿住他的手腕。
他立刻偏头望去,路凛洲却半垂着眸,在暖光灯的照耀下,锐利的眉宇都显得温和了不少。
路凛洲却只带着他的手腕挪动了几厘米,然后说:“我在外面听人说这个感应器有点问题,把手放在水龙头底下反而出不了水,得偏一点。”
他说完就礼貌地松开了手,裴煜失去禁锢的手微微一抖,清澈微凉的水流恰好倾泻而下,让他一个激灵回过神来。
所以路凛洲刚才的举动……只是为了帮他这么一个小忙?
虽然这种事完全可以口头告知,没必要多此一举身体接触。但不管怎么说,都和他预想中的太不一样了。路凛洲温和绅士得让他感到陌生。
……这是好事。
他张了张嘴,正要回一声“谢谢”,但在转头的瞬间,路凛洲已经一闪身出了门。
他收回目光,慢慢地洗完手。
卫生间外的长廊空无一人。
路凛洲和以前不一样了,已经因为他多次的拒绝彻底放下了,怎么可能会在这儿堵他呢。
他无奈地摇了摇头,唇边挂上得体的淡笑。要不就早点回去休息吧,但得先回去和裴少榕说一声。
他走了几步,明亮的大会场近在眼前,而一股来自黑暗拐角的猛力拉得他一个踉跄,他顿时失重,后背撞入柔软而坚韧的怀抱中。
身后起伏的胸膛和灼热的呼吸都是那样熟悉。
熟悉得让他没有惊呼出声,也没有在第一时间反抗。
随后又伸来一条手臂,虚虚环住他的脖颈:“别动。”
路凛洲用唇瓣贴住他耳廓,呼出一口情难自抑的热气,嗓音含笑:“如果你不想和我一起成为全场焦点的话……”
“就跟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