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古代言情>救赎那个偏执反派【完结】>第四十三章 老婆跑了

  独自生活初期, 郁乐音晕头转向,有点懵。

  无论是上辈子还是现在,他都被沈恪养废了。

  很多时候, 困扰还没来到他眼前,沈恪就已经消无声息解决掉了它们。

  整个Y市,风调雨顺、得天独厚的C区是最大的果蔬花卉供应区, 满足Y市超过一半的果蔬花卉需求。

  C区自然也存在整个Y市最好的农艺大学。

  郁乐音考上了C区的农艺大学。这已经是考上的第二年。

  他喜欢种花种果蔬,就像在养成小怪物的休闲游戏里那样,收集不同的种子,耐心培育成累累硕果。

  夏天果蔬大棚里没有恒温器,温度很高。

  郁乐音穿着短袖,将裤腿挽得很高,卷起来的裤脚堆在了膝盖上, 露出两段白得发光的小腿肉。

  这节课是实践课, 老师讲完了理论知识, 问哪位同学志愿上来为其他人做示范。

  郁乐音是第一个举手的, 光洁的两节小腿没入泥泞地里。

  下课了。郁乐音蹲在大棚外的石墩边上, 低着头用指甲抠小腿上凝干的泥巴块。

  实在抠不掉的, 郁乐音站在水池边上,拧开水龙头, 捏着水管对着小腿就是一番冲洗。

  三年前, 他完成了任务,系统和他告别。

  他很少再想起过去的人。

  大家应该各自开启了新生活吧。

  “阿音, 刚才老师说的那篇实验报告你打算什么时候开始写呀?”

  郁乐音住宿, 米西元是其中一个室友, C区本地人,平时和他关系最好。

  “我之前写过一篇差不多的日志, 到时候直接就交上去了。”

  “啊?”米西元诧异:“你什么时候写的,背着我偷偷学习是不是?”

  郁乐音把腿上的泥巴清洗干净,在地上踩着水坑轻轻踏两下,弯腰勾起放在台阶上的一双帆布鞋,趿着湿漉漉的拖鞋走入阳光中。

  踝骨上还沾着几滴水珠,在阳光下闪耀,这么一照,郁乐音脚踝更白了,米西元第一次发现他右踝骨侧边还有一道伤疤,看上去很多年了。

  很小的一道伤疤,过了三年却还没褪去。

  那是他在大监狱留下的。那个时候,沈恪会为了他任何一次微小的受伤抓狂。

  他是很少再想起过去的人。

  除了每次被人表白,郁乐音总会说,对不起,他有喜欢的人了。

  -

  上午的课结束,郁乐音直接回了寝室。下午没课,他打算眯一会儿午觉。

  前不久他报名了学校在C区的义卖活动,两点还得和义卖小分队汇合。

  郁乐音睡在上铺,床帘拉着。不知道睡了多久,等他再次有感觉时,脸颊上很冰很凉。

  有人在拿冰块似的冷玩意儿碰他的脸。

  一睁开眼,果然是贺一宵那张脸。

  贺一宵挂在爬梯上,手提着一袋冰镇杨梅轻搁他脸颊上,露出恶作剧时的笑。

  郁乐音用脚踹他。

  “诶诶啊啊。”贺一宵差点没来得及反应摔下去,还好落地前稳住了身形。

  他手扶住爬梯:“操,三个月没见,你就这么欢迎你哥。”

  说着,把那袋冰镇杨梅扔给郁乐音。

  杨梅是茂叔今年新种的,酸酸甜甜,冰镇的口感超好。郁乐音坐在床铺上说:“我有哥哥,不是你。”

  他从爬梯上爬下去。

  贺一宵说:“你没男朋友,总可以是我吧?”

  郁乐音睨他一眼:“不可以,你丑了一点。”

  每次都用这个理由。

  “别跟我睁眼说瞎话,就我这样还丑了一点?”

  郁乐音一本正经点头。

  贺一宵想疯,在郁乐音身边像只卸了力的怪物,张牙舞爪,就是说不出来一句重话。

  开启新生活后,郁乐音染了发色,粉嫩色的。

  染发最初的目的是为了躲避继父派人搜寻的眼线,之前所有认识郁乐音的人,都想象不到他会做出这样热烈张扬的事情。

  在他们眼里,郁乐音乖顺听话,每天按时回家。

  贺一宵揪住郁乐音头顶翘起来的一根呆毛,咬着牙说:“你那个心上人最好真的存在,否则我迟早要被你气死。”

  他和郁乐音认识三年了。

  最开始,郁乐音经常受他欺负。

  贺一宵总是禁不住去欺负郁乐音,这个他不知道从哪里流浪过来的漂亮花瓶,连自己生病发烧了都不知道,像是等着人照顾一样。

  “不气不气,张嘴,啊……”

  郁乐音喂了他一颗杨梅,贺一宵含在嘴里,垂眼看着郁乐音手指上沾染的水珠,脸蓦地红了。

  他明明一点都不丑,青春期发育后还经常被人表白呢。

  他看着郁乐音拿着衣服走进卫生间换了出来,问:“你下午准备做什么?”

  郁乐音和他说了义卖活动的事。

  “我还没问你怎么突然回来了,你去看了茂叔么?”

  贺一宵说:“看了,老样子,给他带了点补品。”

  贺一宵是茂叔妹妹的儿子。很多年前,在贺一宵小时候,他父亲说有个机会去A区工作,一走就再也没回来过,后来他妈也病死了。

  三年前,郁乐音在路边被开车经过的茂叔捡到。

  茂叔说余固跑了,他缺个养老送终的,问他愿不愿意跟着他一起生活。

  贺一宵待了将近一个小时。他看了眼腕表,说:“我下午还有事,陪不了你多久了,不过未来半个月都能留在这里。”

  “出差么?”郁乐音问。

  “差不多,我Boss要在C区谈一笔生意,挺费精力的。”

  贺一宵两年前从A区最好的大学毕业,进了一家新兴智能机械研发公司。

  郁乐音听他提起过一次他的Boss——工作很拼,脾气很差。

  嘴上说着要走了,贺一宵走到门口,还张开双臂,说他们三个月没见了,要抱一下才走。

  “慢走不送。”郁乐音直接把人踢出去,把门关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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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乐音换上义卖小分队的队服,按照约定时间来到了义卖活动现场,把剩下没吃完的冰镇杨梅分给了小分队的其他人。

  下午的太阳很大,他戴着鸭舌帽,帽檐压着松软的头发,一揪粉嫩的发丝偷跑出来。

  他们卖的是学校里学生用农产品自制的鲜花饼、山药枣泥凉糕等,清晨新鲜出炉的,郁乐音熬了个大夜,午休又被贺一宵打搅了。

  “阿音,我这边差不多卖完了,你那里还有剩余的凉糕吗?”

  米西元从另一个摊位走过来,郁乐音早就卖完了,坐在椅子上手肘抵着膝盖,撑着下巴眯着眼打瞌睡。

  为了更好的顾客体验,郁乐音和他一样,戴着口罩。郁乐音还多戴了个鸭舌帽,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的。

  抵在膝盖上的手臂因倦意摇摇欲坠,米西元过来握住他的手,发现很烫。

  “阿音,你不会把自己闷得发烧了吧?”

  郁乐音免疫力很差,米西元早就见识过这点。郁乐音熬了个大夜后免疫力更差了。

  他和其他人打了声招呼,扶着郁乐音去附近的诊所里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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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一群老不死的东西,嘴皮子说不过就来耍阴招。”

  余固扶着贺一宵。

  一小时前,他们和C区本地的一个开发商谈生意,没谈成,崩了。

  从会所里出来当即遭遇了偷袭。

  表面上说得是最大的开发商,其实就是C区最大的地头-蛇。

  贺一宵手臂被刀深深划了一刀,现在汩汩往外冒着血。

  他抬眼看着站在电线杆下垂着眸用手挡风点烟的沈恪,思绪还有些恍惚。

  他跟了沈恪两年,据说沈恪是K区沈家的人,但沈恪过得很苦。

  他们这个公司初期全是他一个人拉投资,拼项目干起来,才能发展成现在的独角兽企业。

  刚才要不是沈恪救了他,他就不只是手臂被划了一刀这么简单。那些地头蛇首先就要拿他开刀。

  可是他也忘不了,沈恪那狠厉的一刀,刺穿了那些人的大腿。手上沾染了多少鲜血才会如此干脆而利落,面不改色。

  烟雾晕开了沈恪墨色眉眼。

  三年前,沈恪才开始沾染烟酒。

  这些年,余固是亲眼看着那双眼睛变得愈发淡漠,对任何人都提不起兴趣,手段也更加狠。

  他很多次不禁想,阿音当初离开是好事还是坏事。

  “这笔生意还能谈成么?”贺一宵不免担心。

  “谈不成了。”

  沈恪掐断了烟,双眸眯了眯:“谈是谈不成了。”

  余固用手帕包着贺一宵的手臂,对他说:“看看附近有没有诊所药店,先买点药给你包一下。”

  “你带他回车上。”

  沈恪留下这句话就走了。

  余固知道他这是去药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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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恪受过很多伤,刀伤、槍伤,还有情伤。

  他走进药店,不顾店员的推销,自己就能找到刀伤应该需要什么药。

  店员在收银台清算药品总价,最后报出一个数字。她看着眼前这个阴郁的大帅哥打开钱包,抽了两张钞票出来。

  她特意偷瞄了一眼,大帅哥的钱包夹层放照片的地方是空的,看上去不像是谈了恋爱的。

  眉眼沉郁,倒像是丧偶了或者老婆跟别人跑了。

  一共三盒药,沈恪没用袋子,掌心抓着三盒药,骨节凸显分明,勾出手背上四道骨根,虎口处有浅白的陈年刀口。

  郁乐音被米西元扶着进来,鸭舌帽下的眼眸一抬,看到的就是这一只熟悉的手。

  四肢百骸的经络在这一刻僵直。

  米西元也看到了沈恪,第一眼觉得这个男人气场好强,买个药都这么强大的气场,别说他,被他扶着的阿音身体都被吓得僵硬了。

  “慢走,欢迎下次光临。”

  沈恪拿着药,没什么表情,余光里瞥见两个学生模样的人走了进来。

  其中一个戴着鸭舌帽,帽檐没压住粉嫩的发色,被旁边的人扶着大半边身形。

  他淡淡地挪开了视线。

  抬脚要走出药店时,沈恪蓦地停住了身形。

  他身后的米西元快要扶不住郁乐音的身体,惊呼道:“阿音,你腿怎么抖得那么厉害?!”

  郁乐音不想继续待在这里了。他挣开米西元扶着他的手,压着帽檐,垂着眸盯着脚下的路,只想快点跑出去,跑到沈恪看不到的地方。

  他还是被抓住了。

  沈恪抓着他的手腕。郁乐音不敢看他的眼神,因为光是他的语气就足够揪住他一颗摇摇欲坠颤抖的心了。

  “郁乐音。”

  这三个字嗓音沉沉,听不出情绪。

  沈恪从没这样叫过他。

  郁乐音觉得自己死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