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其它小说>小人偶被捡后成为团宠了>第87章 乌鸦藏食

  沈忧闻言一同停下,转身看向空荡荡的街道。

  街道空无一人,几只乌鸦停在枝头藏在稀疏的树叶中,转着两颗乌溜溜的眼珠子嘎嘎叫。

  月色朦胧,天空星星极少,偶尔抬头也只能看见四五颗。

  前面和后面都起了雾,雾霭分散开,渐渐氤氲整个小街。

  沈忧察觉到身后有脚步声,不动声色握紧腰间的手枪。

  他和司白榆都没有回头,静静等待那人的过来。

  “救我……救救我!”

  声音若即若离,磕磕绊绊。

  沈忧觉得这声音熟悉,握紧手中的枪微微回眸,而后看见一张熟悉的脸——之前纠缠他的黄毛,顶着满身的伤跌跌撞撞向他飞奔过来,身后跟着一大群乌鸦。

  那些乌鸦尖锐的喙不断在黄毛身上啄出一个又一个小小的血洞,它们小却不浅,能看见里面血淋淋的肉。

  而它身后的乌鸦张着尖利的嘴巴嘎嘎叫,脖子梗得老长,一双纯黑色的眼珠突出得可怕。从沈忧的视觉看,甚至能看见那张大嘴巴里的小刺。

  明明不过几巴掌大的生物,张开嘴时却和巨大的怪物无异,一样的可怕惊悚。

  “小兄弟,大哥,救救我!”

  黄毛一身虎皮褂子被乌鸦扯得稀巴烂,露在外面的胳膊更是血淋淋,小指少了一截。沈忧看了看乌鸦,发现在其中一个较小乌鸦的嘴里。

  “救救我!”

  黄毛喊得撕心裂肺,沈忧想着如果救了黄毛可能会得到有用的信息,上前准备搭救,但却被司白榆伸手拦住。

  “怎么了?”他转头不解地问司白榆。

  “你是真的完全不听我的话啊!”司白榆无奈地敲了敲手中的戒指。那是一枚古式的玉板戒指,戴在中指雅贵且沉稳。他把戒指敲成两半,变戏法般徒手捏碎,这几天常下雨,他混了些雨水,就这样合面团一样揉搓,最后硬生生揉成两倍大,做了一个一模一样但稍薄的戒指给沈忧,“来,戴上。”

  沈忧好奇地接过戒指,不明所以地戴上,再睁眼时,赫然看见一个可怕的画面。

  他眼前的黄毛呈青黑色,全身被黑色的乌鸦羽毛覆盖,整张脸死青,眼球往上翻露出眼白,嘴角流着血全然一副死人的模样。

  沈忧握紧手枪提高警惕。黄毛额头上的乌鸦羽毛移动,然后,他看见在黄毛宽厚的额头上,有一个碗口大的窟窿,滋滋冒着血,如果凑近些,还能看见里面红白色的脑花。

  沈忧定了定神,壮着胆子上前掀开黄毛身体表面的羽毛,等确定黄毛身上覆盖的东西是活生生的乌鸦后,取下手中的玉扳指。

  司白榆没有阻拦,在旁边默默看着。

  沈忧取下戒指,闭眼深吸气,再睁开眼时,发现面前的黄毛又变回了之前血淋淋但正常的模样。

  幻境?

  到底哪一个是正常的?

  沈忧求助地看向司白榆。

  司白榆以为沈忧还是想救黄毛,耸耸肩膀表示爱莫能助。

  被彻底误会的沈忧还以为是司白榆不想帮自己,撇撇嘴冲他不高兴地哼哼。

  司白榆:?

  两人互动的功夫,黄毛已经走到了面前,他满脸的血渍,抓住沈忧的手大喊:“救救我,救救我啊!”

  “我可以救你,但你先放开我。”沈忧皱起眉,甩开黄毛的手,站在他的身前抱胸居高临下看着他,“你其他队友呢?”

  “我……我……”黄毛不知想到了什么,眼神变得心虚,“我不知道。”

  沈忧识人无数,一眼看穿黄毛想隐藏的事实:“你吃了他们。”

  “不、不是的!”黄毛肉眼可见变得惊惶无措,手足无措地抓着自己头发,抱着脑袋蹲在地上,“我没有吃他们,我没有!”

  “你有。”沈忧语气淡然,口气笃定。

  眼见自己实在瞒不过沈忧,黄毛索性破罐子破摔,低吼道:“是,我有!我杀了他们,我把他们全都吃进了肚子里!”

  他的嗓音粗沉,甚至刺耳,短短几句话就让沈忧觉得聒噪不已。他看着面前的黄毛,眼神始终冷漠:“哦。”

  本来已经准备好接受审判,然后誓死反抗,最后光荣牺牲的黄毛愣愣看着沈忧,指着他问:“这就完了?”

  沈忧眨眨眼:“不然呢?”

  “你应该问我为什么要杀他们,然后斥责我吃了他们的变态行为!”说到最后黄毛都变得迷茫。

  他为什么要教沈忧说话?

  “关我屁事。”沈忧牵住司白榆的手,绕开黄毛往前走。

  黄毛没有追,只是站在原地愣神。

  等沈忧和司白榆走出一段距离,他抱头尖叫着炸开,化成几百只品种偏小的乌鸦,向四面八方飞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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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曼陀罗的住所真的会在这里吗?”沈忧和司白榆走在小街上,沈忧望着周围破烂的建筑,想到一向爱美的曼陀罗,不禁产生了几丝怀疑,“哥哥,万一曼陀罗给我的地址全是假的怎么办?”

  “没关系。”司白榆摇头,宠溺地笑道,“如果真是这样,那就当作旅游了。”

  “哦……哥哥真的坦然。不过哥,”沈忧抬手盯着中指上的戒指,“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那个黄毛又是什么?”

  “这个啊,一会儿遇见一些东西再慢慢告诉你。”司白榆卖关子道。

  沈忧嘟囔了几句“哥哥坏”,然后同手同脚地往前蹦跶。

  两人就这么走了一会儿,很不幸地遇见了鬼打墙。沈忧走了几里路,累得坐在石墩上吐舌头。

  “你是狗吗?”司白榆忍俊不禁地调侃道。

  “这么热,就当我是狗吧。”沈忧整个身体舒展开,“当初Morfran他们就不该给我甚至这么多和人类一样的感官,不然我也犯不着这么累,要不这样吧哥,等回去后你帮我把这些东西全部弄掉。”

  “这可不行。”

  “为什么?”沈忧生气地插腰。

  “如果把这些东西全部弄掉,你和普通的机器人有什么两样?你现在恢复了记忆,应该有当人时吃美食的记忆。我前几天到圈内李家家主那要来了改造的图纸,如果不出意外,你的味觉能上升,以后也能和人类一样品尝美食了。”司白榆说话时一直看着沈忧,见他也满脸期待,笑得更加宠溺。

  但沈忧只笑了一会儿,就戳着手指,又一脸的不高兴。

  “怎么了,忧忧?”司白榆疑惑地问。

  “我在想啊……为什么我一定要无限接近人类呢?”沈忧抬眼小心看着司白榆,“为什么,我不能当一个人呢?”

  “……”司白榆沉默了。

  沈忧连肉体都没了,当有血肉的人类简直天方夜谭。除非他学着古籍用杀人凑肢体的法子给沈忧造出一个肉体来。他倒是愿意,但按照沈忧的性子,他是不可能答应的。

  “你虽然不是人,但你和人又有什么两样呢?再者,人最惧怕生老病死,容颜逝去更是必然,但你不同,你的美貌永远不会消逝。”司白榆摸着沈忧的头,“所以你可比人类幸福多了。”

  “那不就是假花嘛。”沈忧头脑清醒,“永远美丽但无法散发芬香,一辈子不可能取代真花。”

  “……忧忧,”司白榆欲言又止地看着沈忧,“但在我的眼里,你比所有花都要珍贵、美丽。”

  沈忧怔望着司白榆,在两人相互靠近时,沈忧突然踩空摔在地上。

  “嘶……我的屁股……”

  沈忧坐在地上摸着屁股小声哀嚎,他见司白榆伸出手,便顺势抓住准备站起来。在起身的刹那,他手按在地上做支撑,然后因为地面湿润冰凉的触感怔住。

  “有东西。”沈忧小声提醒司白榆,松开他的手轻手轻脚地走到旁边。

  司白榆闻言没有多问,拿出提前准备好的手电筒,当亮光照在沈忧刚才所坐的地上后,两人都看见一地血色的肉末。

  它们在地上平摊开,血色中肉块明显。沈忧捂住嘴,强忍着胃里的翻江倒海,手掩着鼻子瞥向司白榆,见他脸上没有惊讶之色,下意识颦起秀眉:“你早料到了?”

  司白眯眼榆莞尔一笑:“我之前不是早说过,会遇到一些东西吗?”

  沈忧歪头:“什么时候?”

  他怎么不记得?

  司白榆指了指自己的手:“在你问我戒指的作用时。”

  沈忧闻言又把注意力放在面前的血肉上。黄毛吃了人,虽然他现在的状态和人沾不上边,但消化系统还是和人一样的,不可能消化完骨头,即使是乌鸦,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吃完几具成年男人的骨架。

  司白榆忽然看见沈忧打着手电筒在地上的草丛中翻找,周围漆黑一片,只有手电筒的光点提供亮度。

  皇天不负有心人,这次不过几分钟,沈忧就成功在草丛中找到几具骨架。他估量了这些骨架的体格,猜测就是之前和黄毛一起的年轻人。

  司白榆跟在沈忧身后,看着对方把骸骨拖出来,蹙眉问:“你要把他们埋了?”

  “才不是。”沈忧把所有骸骨全部拖出来,用矿泉水洗手,然后捞起衣服擦汗,“我准备把它们喂乌鸦。”

  “嗯?”

  “你想啊,乌鸦为什么会放在草丛里?难道是为了掩藏?石墩前有这么明显的人体组织,如果真想藏一定会先解决肉的。所以真相只有一个,那就是和仓鼠一样在藏食,想等我们走后回来叼回窝里!”沈忧扶了扶不存在的眼镜,看向司白榆,“老公,我分析的不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