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两辈子的缘故,林琅对亲情总有点过敏。如今有个小崽子,全心全意地依赖他,从那么弱小的一团,长成如今这么个胖嘟嘟的肉娃娃,让他如何能不宠他。

  小胖崽想要和他一块骑马马,他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直接伸手将他抱到了马上坐在他怀里,带着他一块游街。

  开道的太监觉得有些不合适,可林琅只看了他一眼,他便愣了一瞬,暗道长这么好看的状元郎,又有谁能忍心拒绝呢,于是满脸堆笑地若无其事继续边敲锣边吆喝着往前走了。

  崽崽哪见过这般热闹的场景,两只小胖手抓着大白马的鬃毛,两只肉嘟嘟的小胖腿使劲踢着马肚子,小屁股跟坐了弹簧似的,使劲地蹦跶个不停,嘴里还激动地叫道:“驾驾驾!马马快跑!”

  林琅摸了摸他头顶柔软微蜷的头发,和范仲、陆季两人带着些歉意的笑道:“小儿有些调皮,让两位仁兄看笑话了——”

  陆季红着脸摆手道:“没事没事,令郎可爱得很——”这般场合,能够不顾众人眼光,将自己儿子抱着一起打马游街,也属实有些不一般地疼孩子了。

  范仲也微点头道:“无妨。”

  此时,围观百姓瞧见状元郎怀里抱着个孩子,无不惊讶道:“这个小孩子是谁啊?怎么还能被状元郎抱着骑马游街?”

  有消息灵通的在那道:“你们不知道了吧,这是状元郎的儿,都已经这般大啦——”

  不少大叔大婶夸道:“这娃娃粉雕玉琢的长得好生可爱,真是龙生龙、凤生凤呐——”

  而那些小娘子们则芳心碎了一地,忍不住面露哀伤道:“呜呜呜,状、状元郎竟然连孩子都这般大了啊——”

  还有些小娃瞧见也跟着哭着吵着道:“爹、娘,我也要骑马马!我也要骑马马!”

  不耐烦的爹娘一个爆栗子锤过去,吵嚷的小娃顿时哇哇大哭起来。

  场面一时好不热闹——

  好不容易到了国子监大雁塔,那里早有一众官员、同榜进士、书生学子在那等着,又因今日是特殊日子,这大雁塔所在的后广场也对百姓开放了,因此早熙熙攘攘围了一群人。

  好在有禁军拦着,一般人只能站在外围,大雁塔四周空地还很是宽敞。

  三人从马上下来,与众人见了礼。

  为首的乃是礼部尚书兼国子监监正孟大人,上前与三人道贺后,又说了番勉励诸进士

  的话,大多是让诸学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饱读诗书,与苍玄社稷百姓造福之类的意思——

  孟大人年纪大了,说话有些啰嗦,絮絮叨叨能说好久。

  林琅想起自己三年前中状元,孟大人也是说了一堆,那时候他心中还多激动,满是报效朝堂造福百姓的一腔热情,听多久也只觉得全是谆谆教诲,压根不敢生出半点不恭敬心理。如今他有了两辈子的记忆,再听这唠叨,就跟每周一早晨听校长讲话一般,只觉得又啰嗦又长,枯燥无聊得很。

  这后广场一大片开阔的平地,都没树给遮个阴,此时已是春盛,天气逐渐热起来,在太阳下站个半日,还是会被日头晒得头晕眼花。

  幸好小胖崽已经被林叔带回家了,真让他赖在他身边,定要晒得受不了。

  没多时,只听有太监尖利的声音唱道:“陛下驾到——”

  顿时大雁塔四周围观百姓哗啦啦跪了一片。

  天子拖着慵懒的调子道:“都起来吧——”

  说着上前道:“不知朕可曾错过诸位学子的佳作?”

  天子能亲临大雁塔,对天下读书人都是莫大的鼓舞。孟大人一脸激动上前道:“方才诸多学子都作了许多佳作,状元郎和榜眼探花倒都还未来得及呢——”

  天子点头道:“也可,诸位继续,不用在意朕。朕也很好奇,状元郎能作出什么好诗来——”

  胡须花白的孟大人一脸无语,这么大尊佛,能说不在意就不在意?!而且这么多进士、读书人在这,好不赖还有榜眼和探花呢,天子却只好奇状元郎作什么诗,让其他人情何以堪——不过天子残暴的声名在外,也没人敢说甚,怕只会对新科状元郎不满了。

  孟大人心中这般想着,面上却是笑呵呵道:“状元郎、榜眼、探花三位,不知谁先来?”

  大雁塔题诗都是由来已久的环节,就算打马游街和琼林宴根据天子心意会省掉,但题诗不会少。而且这题诗之后还会印成诗集,在全天下读书人中流传,其中优秀的还会刻在大雁塔前的石碑上,供国子监学子和天下读书人瞻仰。

  对于苦读诗书十数载的学子们来说,所作诗能够刻在大雁塔碑上,还能流传天下,那简直是莫大的荣耀,更是毕生向往。因而只要是高中的学子,都会使出浑身解数,只求能作出一首能够流芳百世的诗,更有甚者,会提前许久便将诗准备好。

  当然其中这些人不包括林琅。三年前他也和这些读书人一般,认为作诗能够流传天下,那是多大的荣耀,后来当场所作的诗,的确也受到了众人交口称赞。那一天,他是多么的意气风发、踌躇满志——

  结果飘得有多高,摔得便有多惨。如今在他看来,这些都是虚名罢了——

  他不怎么来劲,但范仲、陆季两人自还是激动得很。尤其是陆季,年纪小,性子跳脱些,当先道:“那小生便先献丑了。”

  说着拿起毛笔,在大雁塔下的大书案前提笔挥就道:“千载诗书尽风尘,其中万般不由人。大雁塔前题名在,四时风雨皆若春。(注1)”

  在场学子尽皆拍掌叫好。

  孟大人道:“陆探花之诗充满豁达和乐观,不错不错——”

  范仲也跟着作了一首:“丹墀对策三千字,金榜题名五色春。所愿堂堂尽忠孝,毋劳滚滚役风尘。(注2)”

  众人又是一阵鼓掌叫好,几位年纪大些的官员也不禁摸着胡须暗暗点头。

  轮到林琅,他也不再推辞,拿起毛笔一蹴而就,“江湖万里是非惹,人生何处不萧瑟。”

  一手风流俊逸的行草一出来,众人便赞叹不已。

  “万般多是无心处,何妨醉酒亦当歌。(注3)”

  众人有些愣怔,有人道好诗,大气豪迈——也有人道这诗好虽好,可和今日金榜题名有甚关系啊?还有人暗暗道,这诗听起来甚至莫名有些悲凉之意,今日可是林状元被点为状元的日子,所作之诗怎没有丁点喜庆之意呢——

  孟大人一时有些为难,转而向天子请示道:“陛下,您看这?”

  皇帝瞅了这老狐狸一眼,道:“谁说今日题诗就一定要与金榜题名相关了,朕看状元郎这诗便很不错,是今天当之无愧的魁首,也就比子陌以前所作逊色一点罢了——榜眼与探花所作之诗也尚可,都刻在大雁塔碑上吧。”

  众人:天子这偏心眼也太明显了吧,哪里看出来是当之无愧的魁首了?!

  不过天子都这般说了,众人也没人敢反对,只得纷纷道圣上英明。

  林琅:......

  他不禁暗暗有些脸红,就、就真的随手乱作的而已,他都改头换面了,天子还要这么随意睁眼说瞎话的吗?!

  但天子金口玉言,众人又转而纷纷向林琅、范仲和陆季几人道贺。

  现场诸进士所作诗实时传到围观百姓处,这百姓大多也不认识几个字,更不懂这诗作得好不好。不过百姓最会的便是看热闹,在他们看来,能到这的都是天下读书人中最厉害的,而且只要是四言绝句七律,那便是好诗,他们都觉得厉害得很。

  更何况,还能见到皇帝,平头百姓一辈子也不见得能见到一回,就够他们稀奇热闹的了,更别说还有这么多俊俏的书生,其中尤以状元郎最为俊俏——

  如今,天子说状元郎的诗作得最好,这些百姓便觉得状元郎的诗最好。没多久,满京城都传遍了林琅所作的这首诗,后来的林琅,恨不得双脚抠出一座城堡把自己给埋了,也是后话了——

  注1:原创。

  注2:出自元.王冕《送王克敏之安丰录事》。

  注3:原创,以前写的《少年歌行》,算是藏名诗,有萧瑟和无心的名字,用到这里觉得也算符合林琅的心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