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马游街并不在原先的安排内,不过礼部和宫人为了以防意外,该准备的都准备了。

  大红花、大白马,敲锣打鼓的兵卒,开道的宫人和将士,都一应俱全。

  等到林琅和范仲、陆季三人坐上马,林琅还有些不想见人。不管别人怎么想,他是真觉得有些尬。戴着朵大红花坐在马上被一众百姓围观,不就跟个猴子一样吗?!

  偏生那些小娘子小郎君们,见到他们还激动得很,什么香包、鲜花、手帕之类,全都跟不要钱似的往他们身上砸。

  若不是侍卫们阻止,他觉得那些上头的百姓怕是有什么砸什么,什么银子、果子之类怕也是会砸过来,到时候他们三个怕是要遭。

  林琅冷着脸,一脸面无表情坐在马上,目不斜视,就好像这场打马游街的热闹与他无关一般。

  他心道,这王大海还真挺会的,选了这么个方式,对别人来说可能还算好事,对他来说就跟上刑一般。

  王公公还不知道皇帝的枕边风是得罪不得的,自己无心的一嘴,之后给自己带来了多大的麻烦——

  但是新科状元郎的冷面,压根不影响百姓的热情。不少小娘子站在街边路上,或是靠在酒楼、客栈的栏杆处,用手帕捂着嘴娇俏笑道:“这状元郎也生得太好看了吧!就连楚云阁的头牌也压根比不上!”

  旁边的大婶接话道:“那可不!你也不瞧瞧这状元郎是什么身份,这楚云阁的头牌又是什么身份!那周身的学识气度,能是一般人可比的吗?!”

  “只可惜老娘没有年轻个二十来岁,就状元郎这样貌,得让多少小娘子今晚睡不着觉咯——”

  旁边的大叔白了他一眼道:“啧啧,你也不瞧瞧你模样,就算你再年轻个二十岁,这状元郎也不会瞧上你——”

  大婶一胳膊拐杵上去,脸上泛起了一丝可疑的红晕道:“瞎说什么大实话呢,老娘年轻时候也算村头一枝花,你这老不羞当年追老娘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

  大叔也有些脸红道:“得得得,都什么年纪了,说这些作甚?!也就我如今不嫌弃你了——”

  两人你一句我一句,到后来竟有几分打情骂俏的意思。一旁的小娘子都有些看呆了,竟觉得还有一点甜。

  林琅觉得难熬,时间便也过得慢,都快到正午了,这街也才游了不到一半。

  他看了旁边的范仲和陆季一眼,范仲生得人高马大、又黑又粗,如今因着喜事,脸上又添了点红,看着虽是个沉稳的,但此时戴着大红花、骑着大白马,真是看不出一点英俊潇洒和风流倜傥,看起来倒像是东北铁根,颇有一股子喜感。

  再看看陆季,眉目倒是有几分清秀,但是生得过于白白胖胖,再加上心里高兴,脸上堆起的笑就没停过,眼睛都快挤成了两条缝,看起来就像尊小弥勒佛。

  两人都天生自带几分喜感,他再怎么冷脸,夹在两人中间都只会显得分外清新脱俗。

  他心里哀叹:这游街怎么就不能快点结束——

  年轻的天子站在皇宫的城楼上,望着远处拥挤喧嚷的人群,一时仿佛回到了三年前宁墨中状元的时候。

  这场打马游街的热闹与喧哗就像是对当初的弥补一般——

  远处的人骑着高头白马,一身白衣,即使看不清,却也能感受到一身风流。恰恰是看不清,他便能自欺欺人地觉得,在人群之中被众人众星拱月般,缓缓向他走来的人,就是他的子陌,一如多少次午夜梦回一般——

  只可惜,队伍到了南门便往西去了,他们的目的地是皇宫西边三里地的国子监大雁塔。

  直到人影都看不见了,王公公才小声问道:“陛下,可要也去大雁塔看看?按往常惯例,前二甲进士都要在那题诗呢,里头作得好的,还会被刻在那大雁塔碑上,当初宁世子所作之诗还在上头呢——”

  “和光同尘十八载,一朝得意须尽欢。庙堂一展平生志,不负苍生须臾间。”天子轻声将宁墨当初所作之声念了一遍。

  王公公欣喜道:“是了是了,宁世子当初所作之诗便是这首呢,简直一字不差!陛下真是好记性!”

  天子凉凉地瞅了他一眼。

  王大海立马作样子似的扇了自己一耳光道:“瞧奴才这蠢笨的,宁世子哪般事陛下没有记得一清二楚的——”

  “不过有一说一,宁世子这诗是作得真好啊,即使是奴才这般没怎么读过书的也能听懂,可不就是说的宁世子这一举高中状元是多么风光,就指着以后替陛下替苍玄替社稷百姓多做点贡献呢——”只可惜天妒英才、英年早逝。

  天子脸上露出个不明显的笑来,点点头道:“子陌这诗的确作得好,连你这蠢奴才都能读明白,不过你这奴才也只知其一罢了。”

  “子陌性格内敛,从不喜与人争执,这诗已是他难得情绪外露之作。他的平生抱负,除朕之外,又还有谁能懂——”

  王大海立马道:“那当然,陛下自是最懂宁世子的人。”

  天子脸色又变得难看道:“只可惜,当年陷害子陌的凶手,还是太便宜他们了!”

  王公公额上立马起了一层冷汗,当年宁世子出事后,朝堂内外,那是一片血雨腥风,凡是与宁世子之死脱不了干系的,都遭到了惨不忍睹的非人对待,即使如此,人死不能复生,也无法让天子平息怒火。

  天子拂了拂衣袖,道:“走,随朕一道去大雁塔,再去看看子陌的诗。”

  ······

  打马游街的队伍转到西街,西街没有御街宽阔,人群越发喧嚷拥挤。好在只有一里来路就能到大雁塔了。

  这时,到了转角处,林琅听到一道熟悉的小奶音,穿破拥挤喧闹的人群,“爹爹!爹爹!崽崽在这!崽崽在这!——”

  林琅一转头,便瞧见自家小胖崽坐在老仆林叔肩头,努力地朝他挥着小胖手。

  他不由露出个笑容,牵着马朝崽崽那边走过去。

  “啊啊啊啊啊啊啊!”不少小娘子已经捂着胸口激动尖叫起来。有些嗓门大的大婶感叹道:“不得了、不得了!这状元郎不笑已经够好看了,这笑起来简直要人命呐——”

  崽崽见自己爹爹骑着马朝他过来,顿时激动得伸着胳膊、扑腾着小身子道:“爹爹!爹爹!崽崽也要骑大马马!崽崽也要骑大马马!”

  林琅怀胎十月,到小家伙如今两岁多,长成个肉嘟嘟的小胖崽,其中多少辛苦自不用细说。但除了原则性问题,他对小胖崽几乎是有求必应,旁人见了说句溺爱好不过分,他却只觉得平常。

  他上辈子是个孤儿,没有父母亲人,孑然一身,大学毕业后努力挣钱当个打工人,结果不幸猝死,庆幸的是没人会为他难过,但这种没有牵挂的孤独悲凉感,也不是一般人能了解的。

  到这个世界后,他自幼丧母,但他还有父亲还有弟弟。他努力地当一个合格的长子,尊敬长辈、爱护幼弟,他以为他获得了亲情。却没想到,他这个便宜庶弟宁白觉得活在他的阴影中,对他又妒又恨,暗中给天子下药本想把自己送上龙床,没想到却误打误撞让他着了道。事后一计不成又来一计,直接讲他推下山崖害了他性命。

  更气人的是,他这庶弟宁白还是这部《庶子长成记》中的主角,而他那一直看似疼爱的父亲,在知道真相后,为了家族荣誉尊宠,却选择包庇袒护宁白。

  系统告诉他,宁白是这本书的主角,受到这个小世界的气运加成,他只是这个小世界的炮灰而已,不能轻举妄动,否则要受到小世界规则的惩罚,轻则倒霉受伤,重则丢掉性命。不过他也不是没有机会,只有他攒够足够的能量值,到时候再替天行道,小世界的规则也不能拿他如何。

  林琅现在也不是孤身一人了,就算不顾虑自己,也不能不顾虑小家伙。在能量值没攒够之前,还是先隐在暗处。至于他父亲,他已经死过一次了,也算全了生身之恩,以后各不相干。至于宁白,欠他的,他终有一日要讨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