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想什么?”
程秋野引开话题:“等会儿做什么?”
“你有想去的地方吗?大英博物馆怎么样?”黎从霄问。
程秋野摇头,他刚才看黎从霄坐下的时候那微微忍耐的表情,就知道今天最好还是待在房间里。
“到傍晚,在街上随便逛逛吧。”
伦敦的傍晚来的特别快,气温降得也很快,早上起来穿衬衫,午后过不了多久就要穿上大衣了。
程秋野慢悠悠的走在街上,身侧是黎从霄,另一边则是逐渐亮起灯光的店铺。
街道上不断有车驶过,程秋野顿了顿脚步,走到了黎从霄的另一边。
黎从霄笑问:“怎么了?”
程秋野神色平淡,“怕你被车撞了。”
“我在人行道。”
“我知道。”
程秋野明白,这是莫须有的担忧,可是万一呢,万一路上有个变态酒/驾/毒/驾,万一黎从霄忽然死了怎么办?
他应该克制一下这种毫无必要的保护欲,黎从霄又不是易碎的瓷娃娃。
……
到伦敦的第三天,黎从霄和程秋野开始拍摄。
楚若枫一进入工作状态就变得十分专注,效率非常之高。
程秋野只有一个要求,“不要宏大的场景,我想要画面之中只有我们,其他风景只提供美就可以了,不需要有其他意义。”
他们在充满古雅风情的小镇上取景,在种满虞美人的坡道上取景,在背后是森林的草地上取景,在薄雾之中的街灯下取景。
在深蓝色夜景下,黎从霄给他点烟,跟他索吻,他的皮肤是沁凉的绸子。
在抚摸他脸颊的时候,程秋野忽然有了个很恐怖的灵感,他好想把黎从霄穿在身上,让他成为他面对世界的盔甲,那他一定一定能所向披靡。
可黎从霄是个活生生的人啊,他怎么能这么想?
他转瞬间又想到了画皮,一个妖怪,把人的皮扒下来穿在身上。
真可怕。
于是他笑场,背靠在海岸线的灯柱上。
“怎么了?”黎从霄问。
程秋野摇摇头。
黎从霄却恼了,以为他在笑他。
他跟楚若枫比了个手势,他不拍了,朝一旁走去,这是一个观海的平台,四下无人,只有一盏冷色的灯悬在头顶。
程秋野走了几步,把他拽住,从后面抱他,“我说出来你可别被吓到。”
黎从霄冷哼一声:“故弄玄虚。”
程秋野低声说:“我刚才在想,如果我是个妖怪,我就把你的皮扒下来穿在身上,你会成为我的盔甲。”
黎从霄愣住了,接着是颤栗,在他的脑子彻底消化这句话的含义之前,他的心先懂了。
“这不可怕吗?”
程秋野忏悔般的轻言细语,呼吸是温热的雾气,从嘴里呼出去,很快就散尽。
理智冷静的人也会在某个时刻爆发出强烈到病态的渴望,因为他克制,所以忏悔。
“不可怕。”
黎从霄低头,看他们俩在冷灯下交叠的影子,海浪声很遥远,抬眼他又看到远处的海角上有个小镇亮着灯,万家灯火,在这深蓝色的夜里,那么亮。
他说:“我是你的盔甲。”
这像誓言一样,坚决又饱含诗意。
他转过身,程秋野夹着烟的手在他的肩膀上,烟灰抖落,被风吹走了。
火点一瞬间亮的如同朝阳。
黎从霄抱住程秋野的腰,侧脸放在他肩膀上,心变得柔顺又开放。
他在心里说:“你也是我的盔甲。”
连着拍了三天,楚若枫终于觉得够了,三个人,两个在撒狗粮,一个在抱怨狗粮难吃,但是呢,又爱拍照爱的不得了。
于是他把两个人当成模特,指挥他们找感觉找镜头,摆姿势,享受折磨模特拍照片的快感,弥补自己吃狗粮的酸楚心情。
到了最后,摄影师和模特都松了口气。
假期还剩两天的时候,程秋野和黎从霄回到伦敦的酒店房间里。
刚开荤,紧接着就忙碌好几天,每天同床共枕,克制着不去碰触,生怕一下子过了头,耽误事。
憋得抓心挠肝,也默契的不招惹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