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微妙的委屈,黎从霄也不想让他受,他雇了人来服务,这些人就应该拿出对得起他付的工资的服务,凭什么还给雇主使眼色?
他声音变冷了,说:“程先生说什么你就照做就行了,问什么问。”
小包缩了一下,他还没见过黎从霄这样,“我明白了。”
他转头把东西放回浴室,其实浴室里有一套洗衣机和烘干机,但是呢,有钱人的衣服难打理的很,有些要手洗,有些衣服要特殊护理,有些衣服,穿一季度就会坏掉。
他想,那个程先生真是龟毛,要是有专人给他洗衣铺床,天天打扫卫生,做饭,管理,他做梦都会笑醒的。
还有他居然跟小乔一起回家,是不是有什么秘密啊?
小包在这行呆久了,有事没事他一眼就能看出来,那小乔刚才下车的时候膝盖是脏兮兮的,一层灰,干什么了?用膝盖擦地板了?
其实富豪家政服务,也是一个很有料的圈,消息满天飞,而且往往很精准。
什么瓜都能给你挖出来。
现在圈里传着,黎家大公子跟一个商界新贵结婚了,结婚对象是嘉兰的程总。
结婚前不久黎家大公子做了个亏本生意,参股嘉兰。
多好的收购机会啊,黎总不控股,那肯定是有特殊原因,有传言说嘉兰的总裁勾引了他,谈生意谈到了床上。
等小包下了楼,两个人坐到餐桌边,黎从霄问:“你是不是不习惯别人在家里?”
他知道程秋野这个人是很喜欢保持距离的,他比自己要独。
“只是我不习惯陌生人动我东西。”程秋野说:“洗衣服也不费事,你不用担心,我会护理衣服。”
“我不担心。”
程秋野顿了一下,也许是黎从霄的眼神太温柔,他说:“我不喜欢生活中所有事情都被别人接手,会很无聊。”
会让他想起姥姥,那种只需学习其他什么都不要做的生活,好无聊。
像是被锁住了。
他尽量说的直白,但还是知道这种感觉不是那么好理解,特别是黎从霄,这个人已经习惯了有人打理自己的生活,而他因此更自由。
跟程秋野正巧相反。
“生活就是给自己找点有意思的事做,这样才不会无聊。”他补充说。
奇怪的是,他觉得这句话自己曾经说过。
很熟悉,好像每个词的组合都是固定的,更甚至连聆听的人都很固定。
难道是上辈子他对黎从霄说过?
“洗衣服很有意思?”
程秋野点点头,“纺织品的一切我都喜欢,特别是衣服,衣服是人的第二层皮肤,清洗,熨烫的过程会给人一种……安全感。”
他说完轻笑了一下,可能觉得自己说的多了,太玄,别人理解不了。
他声音淡然,有点生涩,好像是临时组织的语言,也可能这些就是他从未对任何人说过的话。
黎从霄听来,觉得很诗意,心跳加速,因为程秋野会说这些话,是想要他了解。
其实呢,根本不用费劲。
他的那句‘生活就是给自己找点有意思的事做,这样才不会无聊’,黎从霄十年前就听过。
更甚至,因为这句话,他改变了对生活的态度,他不再浮躁。
他一点一点的成为了现在的自己。
他记得当时他问十六岁的程秋野,“什么事情有意思?”
少年努努嘴,笑了,桃花眼很亮,“挖蛤蜊,去书店,晒床单,睡觉洗澡看星星,每件事都很有意思,跟你说话也挺有意思,世界上充满了有意思的事情,有些在近处,有些在远方。”
他对一切既不抱怨也不厌烦,他接受,并且去改变,总是很自在。
即使过去十年也还是一样。
37淋过雨的
周末,晚上就是黎之瑞十七岁的生日舞会,程秋野起床之后发现黎从霄留在他床头的卡片。
上面写:“黎青回来了,我去机场接他。”
句号是一个墨蓝色的小小爱心。
程秋野笑了一下,把卡片放进床头柜里。
黎青就是黎从霄的弟弟,小他七岁。
程秋野洗漱之后下楼吃早餐,楼梯在房屋后侧,所以离后院只一墙之隔,后门开着,下到一楼的时候,程秋野听到训斥声,就在门外。
是宁叔的声音。
“我说了多少次,画画没用的,好好学习书本上的知识,将来才能找个好工作,爷爷不是跟你说过了吗?你考上东部师大,出了校门当个老师,当老师多好啊,有寒暑假,又被人尊敬,每天上几节课就行。”
他停了一下,又说:“你小时候不是也说想当老师的吗?你还拿粉笔在墙上写字呢,对不对?”
他这个语气,倒不是询问,而是威胁了。
“嗯。”宁南乔低声说:“我以后不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