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耽美小说>爱人错配【完结】>第6章 我喜欢美人

  金岚犹豫着走近,在她对面坐下,想着这人好歹是大家闺秀,不至于往他身上泼硫酸。

  “找我?”难道姚梦琳忽然改了主意,决定维系这段婚姻了?金岚叹了口气,这种正宫逼退小三的狗血情节,他一点也不想参演。

  然后姚梦琳拿出了一张《海棠未眠》的海报,摊开来递给他:“帮我签个名。”

  金岚震惊过度,飘飘忽忽拿了笔,才想起来问:“什么?”

  “我有个朋友很喜欢你,缠着我要你的签名,”姚梦琳叹了口气,“他真的很难拒绝。”

  前因后果解释清楚了,但金岚签下名字的时候还是有些恍惚。这是哪一出?古今中外的狗血剧没有这么演的啊?

  他签完,把海报卷起来,递给对面的人。抬头的一瞬间,他迎上姚梦琳若有所思的目光,才突然意识到,这人一直在对面打量他。

  “你长得真完美,”她用选美评委的语气说,“我喜欢美人。”

  “谢谢?”

  “我第一次见你是在那个慈善晚宴上,你坐在一排明星中间,我第一眼就看到了你,”姚梦琳叹了口气,惋惜地说,“可惜你不是我的菜。”

  金岚笑了笑:“我确实不是良家妇男。”

  姚梦琳意外地表现出迷茫,似乎不知道外界把她的审美浓缩为一个词。“这个概括太草率了,”她不满地说,“具体来讲,我喜欢没有心机,不擅长撒谎,对人真诚,但是又很聪明、知世故而不世故的人。简单来讲就是白月光,治愈系,你明白吗?”

  “明白,”金岚说,“有人跟我说过一模一样的话。”

  这夫妻俩的审美惊人地一致,该怎么说呢,还是般配。

  “要是真有这样的人,让我收收心也是可以的。”

  金岚从不相信浪子回头,尤其是姚季二人这样的上流阶级。他们的选择太多太广,想找白月光也一抓一大把。对这种人而言,“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就是“只见片叶不见森林”的傻缺。

  姚梦琳看着他,突然说:“你不相信。”

  金岚从沉思中惊醒:“什么?”

  “你不相信我们这种人会转性,”姚梦琳收回目光,漫不经心地卷起海报,“真是聪明人。”

  “姚总见过转性的人吗?”

  “见过,”姚梦琳笑了笑,“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不过这是万里挑一的例外。”

  “那其余的人呢?”

  “活到老玩到老呗,”姚梦琳轻松地说,“他们很幸福,他们的恋人很惨。我的某个前男友还变成了gay,大概是我逼得他再也不相信女人了吧。”

  这得是多大的心理阴影……

  她说话的语气很泰然,丝毫不感到愧疚:“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凑成一对内耗挺好的,省的去祸害女人。”

  这话是没错,但这个案例里的加害人好像是您自己吧。

  金岚感到疑惑:“您到底是喜欢男性,还是不喜欢?”

  “从性向上来说,我喜欢,从其他方面,我讨厌。”

  “既然这样,”金岚问,“您为什么和季先生结婚呢?”

  姚梦琳是个崇尚自由的人。她可以坐等接手全国最大的酒店集团,但她选择了互联网创业。没有家族资产加持,仅靠自己的投资眼光,她也早就身家百亿了。她在生活作风上为人诟病,但一直我行我素,全然不在乎外界眼光。这种人居然答应了家族联姻,嫁给一个不喜欢的男人,这完全不符合她的个人形象。

  “你以为我走到今天,真是靠自己吗?”姚梦琳说,“未航的融资怎么会这么顺利?合作为什么一谈就成?还不是沾了家里的光。真正的富二代白手起家是不存在的,我既然因为出身得到了好处,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总不能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世上哪有这样的好事。”

  “那为什么是他呢?”

  “季行砚可不止有个好爸爸,”姚梦琳说,“你可能不认识季行砚的爷爷,要是你早生十几年,打开新闻联播,就经常能看到他。要不然你以为季行砚他爸怎么三十岁就在房地产业打出一片天下,还能娶到天王巨星级别的老婆?”

  金岚还在消化这个信息,姚梦琳就起身告辞了。临走前,她俯身在金岚耳边轻轻说了一句:“要是季行砚对你始乱终弃了,考虑一下跳槽到我这边。”

  金岚的眼皮跳了跳:“我以为我不是姚总的菜。”

  “确实不是,”姚梦琳血红的指甲轻轻蹭过他的下巴,“但美人就算只看不用,也是赏心悦目的。”

  说完这番露骨又冒犯的话,姚梦琳就出门了。金岚望着她的背影,发出了俗套的感叹:世间竟有这样的奇女子。

  送走了金主的老婆,金岚重新回书房,带上耳机,开始看网课。或许是赛艇运动过于迷人,或许是运动过后又被什么娱乐活动绊住了脚,季行砚一直没有出现。

  下午五点,金岚看到手机上弹出一条信息,江鸣珂发来的:阿姨听说你回来了,问你怎么不去看她。

  金岚皱起眉头,盯着这行字看了很久,最后简单地回了句:“知道了。”

  他关掉电脑,收好资料,打了辆车去自家小区,路上一直在思考是谁多嘴告诉了母亲自己的行程。

  再一想,或许是她自己查出来的。失去丈夫之后,儿子成了她唯一的寄托,一个中年妇女竟然学会了打榜投票。这样一想,通过各种渠道打听自己的行程也不难办到。

  金岚并不恨她,恰恰相反,她是他唯一所爱之人。但很多事他没有跟她说,刚开始是不敢,后来是不想,弄到现在,他反而有点怕见她。

  用今天的流行语来说,他的母亲邓南枝,是个足以载入史册的恋爱脑。

  他父亲金岭是个除了外貌一无是处的男人,小姑娘年少无知,看上了也正常。但金岚怎么也想不明白,她怎么能为一个人渣奉献到这个地步。

  刚开始邓南枝只是养着他——掏钱付房租、补贴家用,惯的他整天游手好闲,只会用她的钱买些小玩意儿回来哄她,还哄得卓有成效。这也就算了,女人挣钱养个小白脸,也算是生活享受。后来金岭交了几个狐朋狗友,渐渐被引到赌博的路上来,劝他反而被甩脸子,邓南枝居然还不放弃,替他还赌债,找工作,好像不是找了个男人,是供了个祖宗。

  小学的时候,金岚就见过家门口被人泼油漆,写血字。他提着一桶水,跟在母亲旁边,用抹布沾着清凉油,一点一点把油漆擦掉。他很清楚地知道,这个家破败不堪的根源就是他父亲。小孩子都能看明白的事,邓南枝居然看不清。

  后来看到世上到处是对爱情的歌功颂德,他只觉得愚蠢。

  就这么饥一顿饱一顿地上了初中,家里电器坏了一半,也没钱去修。他夏天热得汗流浃背,冬天冻得哆哆嗦嗦,一年四季营养不良。然后金岭突然宣称干了一票大买卖,他们很快就有钱了。

  这之后家里倒是着实富裕了一阵,屋里也整修一新。随即金岭说要融资,扩大公司规模,但是他的信誉在银行贷不出钱来,求邓南枝用自己的名义帮他贷款。

  不出所料,公司很快破产,金岭立刻跑路,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金岚敬佩他的母亲,在这样山穷水尽的绝境里,还坚持活了下来,变卖所有能卖掉的东西——尽管也没有多少——让他继续学业,读到高中。他也恨他的母亲,如果她能早点清醒,他们家也不会沦落到如此地步。

  爱也罢恨也罢,在高三那年都归于一个执念——让她活下来。

  那年秋天,邓南枝从楼梯上摔了下来,而后发现手脚越来越不灵便,说话也变得不清不楚。送到医院后,医生看着片子,很快诊断是颈椎病。幸而当时碰上军区总医院的专家下来巡诊,问明白了症状、体征和病史,又做了全面检查,叹了口气,说这是罕见病。

  肌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通俗点来说,就是渐冻症。

  五年致死率百分之九,基本活不过十年。

  医生又说了:“当然,这也因人而异。要是有钱、有条件疗养、照顾,能活几十年的病人也有。”

  金岚醒悟了。心灵鸡汤里说得不对,钱可以买到时间,甚至能买到生命。同样是渐冻症,普通人三五年就会死,但霍金活了五十五年。

  他一个高中都没毕业的学生,没有能力、没有背景、没有学历,到哪才能快速赚到让人活五十五年的钱?

  只有娱乐圈。

  注:当然了,霍金能活五十五年,主要因为他属于轻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