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耽美小说>火星撞地球【完结】>第6章 林孟商

  科研工作者是没有假期的,尤其是碰上毕业季的当口。学生们绞尽脑汁拼凑出论文初稿后欢天喜地地出去狂欢了,徒留导师在桌前表演“枉凝眉”。

  林孟商看着手底下几个学硕交上来的论文,眉间的皱纹能夹死一只苍蝇。研究方法的创新性倒还在其次,最堪忧的是文献综述的逻辑,他早就建议院里开一门学术写作必修课的。

  他还在写批注的时候,门铃突然有节奏地响了起来。他从按铃方式里判断出了来人的身份,放下电脑打开门,茫然地看着冯诺一和他身边的行李箱。

  “我离家出走了。”对方高声宣告,然后清脆地把行李箱提手按了回去。

  “你们吵架了?”林孟商叹了口气,“这次又是因为哪个新闻吵的?”

  这俩人闹矛盾的方式真的很别致,其他情侣一般都是因为外遇、忘记纪念日,或者是把没洗的袜子放在沙发上,而冯诺一和郑墨阳吵架一般是因为社会新闻。

  “你知道猴痘的事吗?”冯诺一问他。

  林孟商点点头。猴痘作为一种DNA病毒,变异速度不快,传播能力不强,而且一次感染终身免疫,所以自发现以来,除了在非洲一些卫生状况堪忧的地区,没有在其他地方掀起什么风波。然而,最近在欧洲却突然出现了大批的感染者,虽然第一例患者曾经去过非洲,但其他患者均无接触史。类似新闻一直都是阴谋论的高发地,这次也不例外。

  有传闻称,这是某美丽国的有计划投毒,并举出了证据:猴痘感染人数非常少,而且与天花是近亲,所以一直都没有单独针对其病毒变种研究疫苗,基本用天花疫苗进行防疫。而天花早在上世纪就基本绝种,没有必要持续推出新版的疫苗,所以猴痘防疫所用的天花疫苗仍然是很久之前的版本。但近两年FDA却突然批准了十几种天花疫苗的研发,药厂也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如果没有潜在的市场利益,这完全是巨额的赔本买卖,所以只能有一种解释:药厂知道本来掀不起风波的猴痘会有大范围流行。

  先投毒,再解毒,很有赚头。

  高盛在几年前发布了一份行业报告,其中说到“治愈病人不具备可持续性”,也就是说:治好治死都不划算,最佳方案是终身服药,所以药物开发大多以此为初衷。如果新版天花疫苗的目的也是“终身服药”,那这一波流行病的利润就更客观了。

  “你知道他看到这条新闻什么反应吗?”冯诺一满脸气愤。

  “不是什么正常的反应?”林孟商脑子里还在想论文的批语。

  “他一脸敬佩的样子!”冯诺一看上去像是想把行李箱砸到自己男朋友头上,“好像觉得能想出这种主意的人真是天才。”

  “然后你们就大吵了一架?”

  “资本家真是一点良心都没有,”冯诺一继续唠叨,完全没顾及自己还站在走廊上,很容易引发围观,“马克思他老人家说得对,资本家就是人格化的资本,唯一的本能就是榨取剩余劳动。”

  “你大早上来我门前上马原吗?”林孟商无奈地让开一条路,“先进来再说。”

  冯诺一的鞋子被勒令不准沾地,所以他只能在门外脱掉然后再踩着拖鞋进来。箱子的滚轮有点脏,当然只能放在门垫上。从他拎箱子的吃力程度来看,确实是打算在外面长住,当然也有可能不是因为箱子重,只是体能太菜——林孟商曾经目睹过他因为下楼拿了个外卖差点犯哮喘。

  冯诺一空着手站在客厅里茫然四望,觉得以自己的清洁程度没有资格坐在沙发垫上。

  “怎么想到来我家了?”林孟商用门口常备的湿巾擦着行李箱,“你自己在首都没有房子吗?”

  冯诺一瞪大眼睛望着他:“你觉得我一个刚出道的科幻作家买得起首都的房子?”

  “你男朋友在胡润富豪榜第一页。”

  “我们财务独立,”冯诺一说,“如果花他的钱,我还怎么理直气壮地跟他吵架?”

  “所以你还是跟以前一样穷。”

  “这不叫穷,”冯诺一说,“这叫在保证温饱的前提下尽量减少物质需求。”

  这种乐观主义精神是林孟商最敬佩的一点,然后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有可能会被牵连到这场情侣矛盾里:“郑总知道你在这吗?”

  “应该过会儿就知道了,”冯诺一说,“他那种人想查我的行踪,分分钟的事。我不会打扰你多久的,等我在首都租到房子马上就走。”

  “首都租房那么贵,你既然没钱,为什么不回老家租房子?”

  “我知道,”冯诺一苦恼地说,“但是我答应他不出首都圈的。”

  好家伙,他还头一次听说离家出走的时候约定行动范围的。“没关系,”林孟商说,“你想在我这住多久都行。”

  对方很老实地说:“我承受不了你的清洁标准。”

  林孟商倒也没有因为这句话翻白眼。他把行李箱拖进了客厅,指着次卧说:“不准穿外面的衣服上床,不准在浴缸里留下头发,不准把外卖带进卧室,至少做到这三点。”

  “好的。”对方回答得很乖巧。

  林孟商留他在卧室里收拾行李,头疼地回到书桌前,连续深呼吸三十秒,才不情不愿地打开学生发过来的论文文档,开始痛苦地阅读研究方法。等他把论文一稿打回去顺便约了面谈之后,书房门突然轻轻地响起了叩击声。

  “怎么了?”林孟商稍微提高了一些声音。

  门打开一条缝,刚好够探出一个乱蓬蓬的脑袋,然后那个脑袋小心翼翼地出声:“我可以用厨房吗?”

  “随便,”林孟商说,“用完记得擦灶台,水池边,还有油烟机。”

  门边的脑袋苦涩地答应了一声“好的”,就缩回去了。林孟商仰头靠在椅背上,隐约听见厨房响起了炒菜声。他揉了揉太阳穴,又坐起来,开始看学生给他某个自然科学基金会项目写的结题报告。

  他是被香味从书房里引诱出去的,当然也有那个结题报告写得不精简的原因。等他走到客厅时,发现他那万年不用的厨房被狠狠地蹂躏了一番,而始作俑者正在餐桌前微笑着看他。

  似乎是注意到他的目光,冯诺一回头瞥了眼厨房,有些心虚地说:“我吃完饭再去打扫。”

  “不用了,我估计你也达不到我的标准。”林孟商在他对面坐下,看着桌上多国荟萃的菜式——盐酥鸡、大酱汤、椰浆饭,从分量上看,应该是有他一份的。

  冯诺一把筷子递给他,然后自己尝了一口,很突兀地拍了下桌子,赞叹道:“唉,不愧是我。”

  林孟商看他那洋洋自得的样子,好奇地喝了一口边上的大酱汤,然后放下了勺子,很真诚地说:“别走了,住在我这吧。”

  冯诺一带着非常不谦虚的表情接受了赞美,然后朝林孟商发问:“你平常不做饭?”

  “T大的食堂很不错。”

  “那确实,”冯诺一说,“但你在国外生活了那么久,我以为你至少会做点快手菜,比如番茄炒蛋,或者清汤面之类的。”

  “如果是我一个人的话,可能会这样吧,”林孟商说,“但我一直和朋友住在一起,他会做饭,所以产生了依赖性。”

  冯诺一突然有了强烈的竞争意识:“他做的有我好吃吗?”

  “没有,”林孟商说,“不过在国外你也不会计较这么多。”

  林孟商从来不说客套话,所以今日的厨师确认自己更胜一筹之后,乐呵呵地继续享受午餐了。饭后两人针对谁洗碗这个问题进行了一番很有逻辑的争论,甚至把“谁欠谁人情”这个问题追溯到了童年时代,最后还是林孟商打扫了厨房。冯诺一本来还想争取一下,后来目睹林孟商最后还要拿90%酒精清洁灶台之后,十分识相地放弃了,他这种懒人是不计较灶台上的细菌的。

  林孟商把酒精喷雾的瓶子也用酒精消了一遍毒之后,终于放下了手中的清洁用具。他转身望向沙发,看到冯诺一已经毫无愧疚之心地窝在一堆靠垫里,搂着猫爪抱枕睡着了。他看着对方呼气时脸颊上发丝的飘动,感觉心里毛茸茸的。他现在有点理解郑总裁的心情了——这就相当于养了一只成精的猫,平常会主动黏人而且还能给你做饭。

  至于另一只真正的猫,那就没有这么好亲近了。

  林孟商按照约定的时间到达季青临门前,抬手按了按门铃,然后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带着一声巨响,好像是什么东西被碰倒了,由此产生的反应就是“嗷”的一声以及之后长久的寂静。当他有点担心季青临是不是摔死在屋里时,门终于打开,熟悉的脸出现在眼前。从那不怎么能体现智商的阳光笑容来看,对方的身体应该没受到什么重大损害。

  “你没事吧?”林孟商出于人道主义原则关怀了一句,“我听着感觉挺疼的。”

  “没事,”季青临毫无掩饰意味地抹了一把头上的冷汗,“那个椅子自己不稳,我没碰着。”

  林孟商配合地点点头,然后走进了门。对方替他放好了拖鞋,他穿好后环顾四周,震惊地发现一个事实:这屋子竟然符合他的清洁标准。对于一个二十出头衣着随意的小年轻来说,这也太罕见了点。

  “你经常打扫?”他转过头问正在厨房搜刮饮品的房主。

  “还行吧,原来是看到脏的地方就扫扫,猫来了就得每天扫了。”季青临把咖啡红茶牛奶橙汁可乐一字排开放在桌上,搞得茶几像是他们体育馆门口那个小卖铺。

  “不用这么麻烦……”林孟商想想觉得却之不恭,于是拿起了一杯红茶,“谢谢。”

  他端着杯子,并没有多少品茶的意思,只是小幅度地观察着角落里的猫砂盆和猫爬架。季青临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咦”了一声,站起来四处搜寻:“刚才还在那的。”

  林孟商跟着他找了一圈,柜子顶上沙发底下都不见踪影。鉴于现在正是适合懒洋洋地晒太阳的午后,林孟商也到阳台上看了一圈,但猫似乎并不觉得这是块宝地,连根毛发都没有落下。

  他还在阳台上徘徊,突然听到浴室里季青临叫了一声。他走过去时,正赶上对方义正言辞地对猫猫训话,大意是这是用来放衣服的珍贵篮子,不可以在里面随意排泄。

  猫看上去毫无反省意图,半眯着眼睛窝在季青临的怀里,在主人健硕的身躯里显得很娇弱。虽然表情满溢着嫌弃,倒也没有挣脱的意思。

  林孟商着迷地看着这个吐毛球的生物,眼神之深情堪比他第一次看到脉冲星。季青临伸出一只手挠了挠它的下巴,对方只挣扎了一秒就立刻沦陷,眯起眼睛享受起来。

  “一般猫都这么亲近你吗?”林孟商首次对他人起了嫉妒之心。

  “可能是我比较有亲和力吧。”季青临一本正经地说。其实按照宋阑的说法,他之所以讨动物喜欢,是因为两者脑容量比较接近,当时他狠狠地给了对方一胳膊肘。

  林孟商伸手顺了顺猫脑袋上的毛,对方用冷漠的眼神看了看他,然后毅然决然地转过头,把脸埋在季青临怀里,给他留下一个冷酷的后脑勺。

  林孟商罕见地感到挫败,难道他和猫的缘分注定是一场有来无回的单相思?

  “它大概是被你的美貌震慑到了。”季青临相当热情地替他找补。

  林孟商长叹了一声——他这叹气已经快练成条件反射了,带着不解的语气问:“你为什么不能正常一点说话?”

  “我平时说话不这样,”季青临为难地说,“这是情不自禁……”

  “如果你是真想追我的话,”林孟商说,“我向你保证,这只能起到反作用,明白吗?”

  季青临表情严峻地闭上了嘴,似乎是这一禁言令让他感到痛苦。踌躇了半晌,他把猫递了过去:“你要抱抱它吗?”

  林孟商以极大的自制力让自己不要流露出痴傻的笑容,然后小心翼翼地把猫抱了过来。世界上竟然有此等柔软可爱的生物,真是造物主的奇迹。

  然而好景不长,仅仅数秒之后,猫突然努力地扒开他的胳膊,从他怀里跳了出来,以离弦之箭的速度跑出了浴室,好像他比蟒蛇狮子这类天敌还要凶恶。

  看来嫌恶定律还是没有失效。

  “没事,”季青临打着哈哈说,“这就是认生,多亲近几次就好了。”

  林孟商深刻怀疑此事的可能性,不过他觉得还是乐观一些比较好。两人走出浴室,打算把那只漠视人类的小家伙逮捕归案,然后惊恐地发现它跑到了阳台上——还没封好的阳台。

  林孟商突然起了一身冷汗:他刚才进来没有关阳台门。

  “别跳!”季青临大吼了一声,其撕心裂肺的程度好比目睹心爱之人自寻短见。然而猫并不能感受到他激烈的情绪,相当无情地穿过栅栏跳到了旁边的空调机平台上,然后又窜到了下一层的窗台上,再借此跳到了地面。

  接下来的一幕让林孟商深切地震惊了——季青临毫不犹豫地一撑栅栏,翻过阳台,直接跳了下去。

  虽然这个动作相当帅气,而且这只不过是二楼,但这也太冒险了吧?!他以为自己是动作片明星?

  而后林孟商就听到了“嗷”的一声,背上的冷汗愈发密集,立刻跑到阳台上探头往下看。季青临以一个很不雅观的姿势扑在地面上,手里抓着那只刚逼出跳楼事件的猫。

  “不准动!”季青临似乎又忘了猫并听不懂人话,严厉中带着痛苦地训斥,“我为了你腿都断了,你还好意思跑?良心呢?”

  林孟商感觉脑子里嗡嗡的,似乎是宣告自己罪恶的钟声已经敲响。这下完蛋了,阳台门是他开的,如果季青临真因为这件事把腿给摔断了,那他岂不是断送一个大好青年的前程?

  他立刻跑下了楼,头发因为动作过于急促散落在前额,看上去显得年纪更小了一些。季青临还保持着原来的动作,似乎是因为不敢挪动自己的腿,这让他心里的恐慌和愧疚又上升了一个次方。

  “你怎么样?”他蹲下来,皱着眉握住对方的胳膊,“腿严不严重?是不是骨折了?”

  对方看着他的手,好长时间没说话,急得他差点失去自制力。

  “啊,”对方的笑容怎么看怎么像强颜欢笑,脸上的汗珠预示着疼痛的剧烈程度,“好像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