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都市情感>破晓之前>第9章 上卷: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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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学后的第三天下午,秦钧从工地上偷偷溜回家。

  他很清楚这个时刻——养父在工地做工,养母在田里锄草,那个白吃白喝的婴儿独自一人在家中。而且......村人大多在房里午睡,常常穿过整个村子也见不到一个人。

  秦钧轻轻推开大门,轻车熟路地走进卧室,看见那张放在角落的婴儿床——他的“弟弟”果然如他所料,正嗦着奶嘴心安理得地熟睡。秦钧小心翼翼地抱起他,动作轻得甚至没有将他从梦中惊醒。

  随后他走上土路,半道拐进山里。这时婴儿已经醒了,但他不哭不闹,静悄悄地玩着秦钧耳边的碎发。秦钧则全身心地留意路况,避免与任何人相遇。

  此时他没空留意一个婴儿的睡或醒,他的心中只剩下自己的目的,只能思考如何将它付诸实现——

  现在,他就在通往悬崖的山路上。

  多年过后,秦钧犹记得那天天空阴霾,午后闷热,小径有水,汇满污泥。他如自己所料,在没遇见一人的情况下站上了悬崖。那里毗邻山涧,不长一根杂草,全是碎石、砂砾,那尖锐扎人的触觉让秦钧毕生难忘。

  秦钧能听见不远处的水声,几十秒后如愿站在崖边,望了一眼脚下那足以使人粉身碎骨的石滩,心悸之余也感到心满意足,毕竟这个高度已经超乎了他的预料。

  此刻,他哪怕面对幽深的峡谷,也毫不动摇。哪怕怀中的婴儿一路上揪揉他的头发,轻触他的脸颊,他也从未怜悯,甚至毫无感觉。但当他将手中那年幼的生命举过头顶,正欲使其自由落体之时,却陡然被眼前一幕击中——

  他笑了。

  ——那个孩子笑了,笑得天真纯粹,丝毫没有察觉到秦钧的杀意,反而将他致命的托举视为举高高的游戏......

  过了十多年仍无法忘记的,不止那天阴霾的灰色天空,还有那身天蓝色的婴儿服——秦钧将秦家小儿子举过头顶,连带着举起了那一小片蓝,嵌入麻灰的背景中,仿佛他才是唯一的那一片晴空。

  然而......然而秦钧却试图将这唯一的晴空抛下山崖。

  此生难得几次,秦钧竟然动摇;此生难得几次,他选择退缩、选择放弃。他将那一小片蓝天紧紧抱在怀里,一步一步向后退去,靠着崖边巨石,一点一点坐在地上。

  我刚刚想做什么?秦钧这样质问自己,他双手掩面,哭得肩膀哆嗦。

  ——那是一个无比纯洁的生命,对恶行和残酷一无所知,甚至会对加害者不假思索地露出微笑,一个天真无邪的婴儿。而秦钧.......却试图谋杀这个毫无罪行的孩子,试图将他从悬崖上抛下,试图让他幼小而无知地粉身碎骨!

  此时,婴儿仍然活生生地,在他的怀里试图爬行,一边抓着他的头发,一边不假思索地笑着。但当时,只需要一念之差,他便已然在崖下支离破碎。

  染血撕裂的天蓝色婴儿服......这一场面在秦钧脑海中一闪而过,但即便是幻想,也已然让他不堪重负。

  ——到底是怎样的恶人,才能够做出这样的恶行?而他为什么?为什么会做这种事情?

  动杀心是几天前,仅仅几天的时间,就规划好了整个犯罪过程。他与养父养母生活了近十年,不仅同吃同住,还十分清楚他们的作息习惯,而他却利用这件事,悄无声息地偷走了他们的孩子......

  秦钧轻轻晃起怀中完好无损的婴儿,婴儿则发出幼童特有的“哦哦”唤声,以此表达自己的喜悦——他只知哭泣和欢笑,对周围世界反应单一。但无论如何,秦钧也不会猜到,他竟会将玩乐与谋杀混为一谈,给予同样喜悦的回答。

  秦钧与怀中的婴儿四目相对——少年好像是被自己的罪行吓坏了,顿时间泪水涟涟。婴儿便伸出小胖手,笨拙地轻抚他湿润的双颊,兀自哈哈大笑。

  而秦钧却感觉眼前一黑——结束了,这段寄人篱下的生活,以一次谋杀未遂为节点,彻底走上末路。

  ——带着秦家小儿子离开已久,养父养母必定已经怀疑自己。就算他们不会因此做出什么歇斯底里的举动,秦钧也已然成为罪人,无法再面对这位婴儿的家属。

  秦钧回忆起自己的童年,他拥有让邻居家的孩子羡慕的玩具,让邻居家家长羡慕的成绩,他的养母故意钻研复杂的菜式,养父春节归家时让他骑上头颈......

  他们曾经看起来真的像是一家人,而偏爱和亲昵确实会转瞬间烟消云散。他们确实“像是”一家人,内里仍是各取所需的泡沫关系。

  就像是邻居羡慕的背后藏着嘲讽,养母殷勤的背后实为炫耀,养父慈爱的原因则是得意——是的,一切皆是虚假,秦钧从始至终一直一无所有......

  他早已失无可失,毕竟养父母曾说过,他是因为亲生父母不要他了所以才......

  等等!不对!他为什么要听那两个人的说辞?

  秦遥猛地抬起头来,那大片银灰色的厚重乌云,在一瞬将他的视线模糊——他想起阴暗潮湿的小巷,他追在一名高个男人背后跑。眼看就要跑出小巷,忽然被一只手从背后擒住,他想要呼唤前方不远处的人,却被捂住了嘴......

  他想起,自己当时要喊的,应该是“爸爸”。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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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较靠前的几章是写好很久的存稿,大概是当时心境的原因,现在读来总让我感到暮气沉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