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盒子间里最能寄托念想的宝物落地, 又看着它被吉霄捡起来,像对待玩具般放在手里琢磨,还试图打开, 方知雨心都提到嗓子眼:“别动那个!”
“为什么?”吉霄一边问一边用力揭盖子, “我还没喝过你亲手泡的茶呢,正好解酒。”
方知雨摁止吉霄的手:“这里面装的不是茶!”
吉霄这才停手,掂掂茶罐:“我就说嘛, 哪有茶这么沉的,”说着问方知雨,“里面装的什么?”
“……遗物。”
吉霄惊得愣了两秒,又问了一遍,确定自己没听错, 顿觉手中的旧茶罐变得比铅块还沉。
想到什么, 她小心翼翼:“该不会是骨灰?方阿姨的?”
“是骨灰, 但不是我妈的,是以前养的猫的。”
那还好一点, 吉霄暗想。刚把茶罐供回原位,就听方知雨继续:
“我妈的遗体捐献了, 我只留了她一把头发。也放在里面。”
这下轮到吉霄腿软, 连忙双手合十满怀歉意地跪下:
“对不起阿姨!刚才我不是故意的……还有小猫,对不起!”
方知雨在旁看着, 补充:“还有老师。”
虽然不明白老师指的是谁,吉霄仍然把头垂低:
“对不起老师!”
现在总算知道今天不行、以及不能发出声音的原因了。别说是声音, 即使隔着枕巾,刚才跟方知雨在茶罐前旁若无人地亲密也让吉霄觉得很失礼。总觉得此刻罐子里的长辈和宠物都冒出来, 站在那围着她看,一脸谴责。
她在懊恼, 一旁的人却笑了。
方知雨总是这样,在该沉重的时候笑出来。吉霄这才睁开眼睛:
“别笑了。”
……
因为这个插曲提前关了灯。躺下来仍有忌惮,总觉得今晚做什么都唐突。
可是空间太小,距离太近,方知雨就在咫尺,对她而言完全就是诱惑。干脆在床铺上划出三八线,不许女人超过。
方知雨显然误会了,问她:“你是不是觉得碰到遗物不吉利?”
她岂止是碰到,而是把那么重要的东西撞地上了。第一次登门就得罪家长,还是以这么彻底的方式。
方知雨听完大笑。“我妈才没那么小气。”
这句说完,女人就越过她刚划出的界限,亲昵地挽住她的手告诉她:
“别担心,我妈会很喜欢你的……我确定。”
想起方丽春,吉霄百感交集。方知雨却以为她还在在意茶罐的事,跟她打包票说不仅是妈妈,小猫不会怪她,老师也不会。
吉霄的心中温热,嘴上还是说,这哪能知道?方知雨认真地回答她,当然知道。随后搬出她的迷信来,说从年初她们有交汇开始,她的运气就转好了。赶得上突然来的地铁,在餐厅吃便餐还能中奖,石头剪子布一向都输的,现在却能赢。这些年来第一次这样。
“所以你一定是我的贵人,她们当然不会怪你,”方知雨煞有其事,“而且之前我们去杭州,不是还拿到了老师写给我的卡片吗?你知道她跟我说什么?”
吉霄这才对上号,对当时方知雨为什么大哭有了更深的了悟。
心疼地握紧女人的手,问她老师说了什么?方知雨回答她:
“她说,有好事发生时,不要否认它。”
吉霄心间感慨:“所以现在,你觉得好事发生了?”
“那当然!”方知雨在黑暗里跟她十指紧扣,“之前我有个习惯,遇到不开心的事总会把它记在日程本里。我还给这个系列的碎碎念取了名字呢,叫‘八十一丧’。总想着什么时候能凑齐。”
吉霄终于笑开:“凑齐了要做什么?”
方知雨沉默片刻才答:“那个不重要,重要的是最近,就算我想写,也写不出来。总感觉做什么都是开心更多,连汪润都说我现在行好运、撞吉时。”
汪润就是方知雨上次去杭州见的那位老同学。吉霄记得。印象深刻,因为亲眼看到她们依依惜别。当时她坐在车里,五味杂陈,想方知雨,明明我也是你同学,而且我更早认识你——
在你还叫另一个名字的时候。
赢下石头剪子布,就会转运吗?吉霄不觉得。毕竟无论是什么游戏,她都是常胜将军,但在老工业区苟活时,无论赢多少次猜拳,黑洞都望不到尽头。
可即便如此,她仍有觉得自己行好运的时候,比如礼拜六,去别人家做客。当时还叫“时知雨”的小鬼要她帮忙辅导数学题,之后教她弹钢琴。
然后某一次,玩得太入迷,下起雨来都没发现。等她们回过神,雨已经太大。
方丽春就是那时突然提前到家。她不仅人到,还给女儿带回一个惊喜:买了肯德基。
她的早归让吉霄很忐忑。因为关于这位妈妈,时知雨时常抱怨——
时知雨说她家附近的流浪猫狗很可爱,她常买火腿肠喂它们,还给每只都起了名字。想捡回家养,但冷血的妈妈不同意,说会影响她学习,真无情;
或是跟妈妈吵了架,因为妈妈调侃她是小矮子。她都说了一百次讨厌被那么叫,妈妈还是不改,气死了。从今天起她会坚持喝牛奶,还会去吊单杠,等以后变成高个子、长头发的大美人,看妈妈到时说什么;
或是妈妈昨天忘记在试卷上签字,害得她在全班同学面前被老师批评。老师说她骄傲了,考得好一点就尾巴翘上天。她多委屈,回去跟妈妈提意见,居然被说是大小姐,这点挫折都受不了。明明整件事就是她的错!……
在吉霄的印象中,这是对关系不怎么样的母女。像这样偷偷带小朋友回家被抓到,时知雨会被骂个狗血淋头吧。
正六神无主,就被小姑娘拉到女人跟前,大方热情地跟她介绍这就是补课时认识的那位数学很好的姐姐,今天也来教她做习题。
吉霄在旁别提多惊讶:
首先,她是第一次听这人称呼她为“姐姐”。时知雨总是直呼她名字,导致她一直暗中猜测小姑娘会不会跟其他人一样,也把她当成男孩子。毕竟那时候孔老师就一直错认她为“小弟”。
这期间,就要不要对时知雨说破自己性别的事,她真的很纠结。不想被误解,却更不想对方发现她不是男孩后,就不跟她玩了。
比起两年前,已经上初中的吉霄又懂得了不少事:
她已经明白女生们为什么看向她,又为什么远离她。
但是,时知雨却跟方丽春介绍说,她是姐姐。
其次,惊讶于方丽春的态度。她的装扮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好学生,但听说她就是教时知雨数学的人,方丽春这个传说中的恶魔妈妈竟然对她表达了热烈欢迎,甚至邀她一起吃肯德基。
女人说时知雨回家讲过她很多事,还说最近这孩子数学进步,也有吉霄的功劳。本来就该感谢的,只是没找到机会。
被这么郑重地道谢,吉霄局促起来。方丽春又留她:
“外面雨这么大,等小了再走啊!”
于是那一天,明明放心不下面馆,还是败给小孩心性,因为美食和他人的善意贪恋地留在了花园小区。
现在回想起来,方丽春当时分明是把自己那份让给了她,还笑眯眯地让她:
“多吃点。”
那晚过餐点才赶回面馆,却也没耽误什么。下雨天人少,她回去得竟然正是时候。当时只觉自己是天底下最幸运的人,饱餐了一顿从没尝过的美味,还没被任何人责备。
到夜晚躺床上,还舔着口水回味。同时想能成为那个家的一员不知多幸福。别说当女儿,就算当猫猫狗狗都能吃得很好吧?可惜方丽春不让养宠物。
真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住进带窗户的房间,可以放得下钢琴,阳光洒进来。
这么想着吉霄闭上眼,看见的却是那个家真正的小主人。她扎高马尾,做题的时候晃着脚,嘴里心不在焉地含着糖,一边吃一边写,还要把笔下的字都念出来:“答,冒号。……”
想到她,闭着眼也扬起嘴角。
时知雨这个人自小就这样,做人没定性。什么都是三分钟热情,很快喜欢,又很快腻味。被她因为不想吃苦就半途放弃的钢琴,后来却成了吉霄的梦想。之后很多年间她都为此努力,追求效率、追求晋升,相信物质比感情可靠,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归处。只是跋涉太久,渐渐忘记一开始是为什么心升向往,忘了她想奔赴的终点,只不过是被人轻易就舍弃的起点。就像年少时的悸动一样,回头再看其实泛善可陈,早就随着岁月淡去。
察觉到这个事实,是进烟雨取花名的时候。从丸子口中,吉霄听到一个令她联想起某人的花名,让她愣了好一阵。
可是,就像丸子说的那样,“及时雨”这名字分明就很适合她。那么又何必在意它跟谁的名字很像?
是真的没感觉,才接受得心安理得。以至于去白夜沿用的名字更像,也不觉痛痒。
她想,原来她是真的放下过去往前走了。
然而,本该消失在时间里的人却再次出现。不仅如此,还今非昔比:
曾经闪闪发光的存在,如今黯淡失色,一身伤病,被人生压得喘不过气来。星辰陨落了,即将化作四散的尘埃。她是旁观者,同时也是为数不多的知情者。
见证这一切的时候,她心中什么滋味都有,唯独没有喜欢。怎么喜欢?很多年前,她的信任被这个人亲手肢解,青涩的恋慕也在那一刻彻底崩塌。
太妃糖早已过期,她也早不是那个踏着烂自行车在老工业区到处游荡的小鬼。对曾经她都能放下,何况是今日。
她是没可能再喜欢时知雨的——
除非她是狗。
那么,再描述一次重逢吧,站在旁观者、知情者的角度,从上个春天开始。
三月的那一天,白夜的老板突然跟她说,有个女人在打听她,对方“长得蛮可爱,像一只猫”。
听到这形容,吉霄的心不受控制地有了波澜。所以老板一提醒,她就回头——
然后,她看见时知雨。
确切地说,是看见一个女人。她留淡色长发,刘海就快遮住眼睛,化浓妆,还戴了副黑框眼镜。
看得太不确切了,因为对方在暗处。看了好一阵也没结果。转头继续喝酒,表面风平浪静,手却在颤抖。
把某人错看成时知雨,这不是第一次。怪就怪在这次这人跟她记忆中完全不同,怎么会觉得像呢?
更糟的是,多年不见,一想到对方或许有可能是时知雨,她的第一反应竟然是:
想躲去厕所。
这些年她有付出有得到,总的来说人生在走上坡路。更何况她跟时知雨之间,亏欠的那一个是对方。那为什么她还是老样子,看到她就想溜走?
真没骨气。
其中一个原因或许是,她听说这个人在打听她。目的明确,看来是认出她了。那白夜是什么性质,她一定很了解吧?
愿以为一辈子都不会被对方知晓的秘密,现在全部暴露。人肉皮囊被带血剥下,她没有原地爆炸,还要感谢时知雨高抬贵手,只是暗中跟着她,而不是直接冲上来跟她对峙。
除此之外,从别人那得知了她在这里的化名,时知雨有什么感觉?一想起这个就非常后悔,为什么一念之差用了“时雨”这鬼名字:
真担心对方觉得她还有什么放不下。
可等她做完这番激烈的心理斗争再回头,刚才还坐着人的地方已经空空如也。就像一个嘲讽——
人家根本没把她放在眼里。
然后吉霄就下定决心:必须再见那个女人一面。
再见是清明假,她全程都在紧张。人在吧台,神魂却在身后,在女人坐的角落。后来老板说小猫今天喝趴下了……好机会。
时隔多年,再次走向故人。久违地近看熟悉的眉眼,吉霄确定了:
就是她。
在那一刻,她想起将军。
将军那只猫,脖颈上系着铃铛,一看就在哪户人家呆过。那个下雨天,她想救下它,却花了很长时间依然得不到对方的信任。
当时吉霄就知道:将军一定不是主动离开那一个——
它是一只弃猫。
被人背弃过、伤害过,才会满身带刺、抗拒善意。若前主人再出现,将军会用什么目光看向那个人?
她看向时知雨的时候,怀抱的就是同样的心情。
曾经将她彻底驯服的人跟她再见时,没能喊出她名字。只是自顾自在醉酒中哭泣,还一边哭一边不知对谁说:
“能梦到你,真开心。”
就这么一句话,已经足够激怒她。在愤然中,吉霄将错就错,捉紧对方的手打算让她为这话负点责任。却被她逃走。
再后来在面馆,还是没能追上她。回程时吉霄想时知雨剪了短发,为什么。那碗汤面淋下去不烫吗,有没有受伤。
如果你真是冲着我来的,那么下次出现是何时,在哪里?……
在公司。看到个人简介那一刻,吉霄多讶异。姓名,方知雨。原来改跟阿姨姓了?怪不得名字那么不常见,这些年搜她信息,却一无所获。花名……蓝猫?
当天晚上,吉霄就把备忘录里所有关于女人的痛骂和吐槽都找出来,换上统一新标签——
“猫的研究”。
人是来了公司,但第一次在总部见到已是冬天。对方戴着黑帽子从她面前经过,头埋得很低,装不认识她这个人,就像之前在白夜里做的那样:
明知是她,却不来跟她搭话。
当天午休就恼怒地把丸子拉去吃饭。绕了几圈跟她聊起行政部新人,问她什么来头,怎么能让自己部下在短时间内就那么多积怨。丸子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还给她提供了一条重磅信息:
丸子说,对她失忆的事情蓝猫似乎格外感兴趣,总在打听。
察言观色、洞察人心是吉霄的强项,所以吃完那顿午饭她便明白了:
原来,时知雨希望她失忆。
这场游戏启动的必要条件,原来在这里。那么就算没有圈套,她也要造一个、跳下去。
而后就是等待。原本就要争总部的位置,现在更有动力,想方设法都要回宁城。在那之前她不打算打草惊蛇,却在这时听小叶说起时知雨和谭野的关系。原本就蠢蠢欲动的死灰因此烧得更加剧烈,令她想起自己当年就很恨时知雨这一点:
看上去一脸纯真,背地里却有着另外一面。假面幻灭的时刻,总叫人痛得刻骨铭心。
她压制着内心的火焰安静地蛰伏,在暗中研究她,观察她,直到年会。
那天晚上,吉霄又记起一些往事,记起自己曾在河岸跟人说,世界如果要毁灭,那就毁灭吧。阴暗又中二的小鬼,只有物质和爱都极度匮乏的青春期才会造就。现在可不一样,现在她混得风生水起,没空愤世嫉俗。
时间还真是令人感慨,什么叫过期不候。物是人非,不,连物都不是。眼前的不夜城过分美丽,老工业区可没有这么动人的灯光。
在感慨中,她想抽一支烟。摸出打火机,动摇的手却把东西拿丢了。烟是没抽上,但接下来,她听到有人呼唤她姓名。
多可恨。事到如今,她依然一听就知道那是谁。
这个人曾跟她许下幼稚的约定,之后就消失。这么多年不见,再出现时鬼鬼祟祟。终于跑来搭话,偏偏选在小行星来临前夜……
是良心发现,还是只是巧合?
一边揣测,一边决心接下来要把一切当电影,要入戏。想发笑的,却被带着小雪的冷风吹出眼泪。
她连泪也不擦,就那么朝着故人走去。
打算回避就该彻底绕开,非要找上门来,那就让你好好体会一遍我的苦楚。看着时知雨因为害怕她跳下去满脸恐慌,觉得很好,却还不够。折磨要再深切些,就像她们都在危楼的边缘,她掐住对方喉咙,至于要不要摁下去、何时摁,主宰全在她——
自今日起。
有些事没告诉时知雨。首先是那一天,去董事办看见谭野跟她举止过密。
真是一如既往,会在关键时刻给人致命一击。无论拒绝人还是伤害人,时知雨都是一流的。当时直想把那些精致的茶具全砸了。别啊,做个正常成年人。保持理性,控制愤怒。即使亲眼看着那个曾经如梦一样的人如今败给了现实、跌入了尘埃。她竟然还是能微笑,并且对着那个在她眼中跟粪土无异的男配角妥帖地说:
“谭先生,好久不见。”
这些年,她可成长了不少。
之后在女厕,说“我很想你”。讲这四个字的时候,她转头对着隔门。因为知道,唯一关闭的那扇门后有人在听。想玩些无聊把戏,却终究没能抑制住真心。讲完后觉得地点糟糕透顶,她也糟糕透顶。都到这地步了,还存着令人反胃的侥幸,想听时知雨亲口说,她跟那个男人没关系。
两天后知道确实是误会。被何风在信息里骂了多少遍,还是没回酒店。见色忘友真小人……她居然也有这么一天。没办法,总怕这次不守规则,天会知道,让她失去游戏的主动权。飘然到什么程度呢?一边洗澡一边大唱《当你》。
她甚至觉得成年后的时知雨也很好,讲道理时很可爱;带着伤痕、明明很疼,却还努力忍耐的样子很迷人;今晚那么狼狈,仍要执意来搅局的冲劲真厉害,就像天女下凡……
想到这,吉霄也觉得自己夸张过头,顺便注意到镜子里傻笑的女人。沉痛地对她说你完了,你恐怕又喜欢上她。却很快就收到自己的反驳:
喜欢她怎么了。喜欢时知雨,不行吗?不能既讨厌又喜欢吗,谁规定的。
有段时间,她爱的和恨的确实是同一个人。深恶痛绝,却又没有办法。
然后是杭州。确认吃了安眠药的女人彻底睡着,她在黑暗中走下床,到对方身侧蹲下,借着夜光看她。
看了不知多久,才启口跟她说话,喊出那个很久违的名字:
“晚安,时知雨。”
第二天去看日出。春天是人间最美的花园。在碧野中徜徉时,她对自己的感情下最后通牒。想求理性管束心,清醒点吧,没人想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
她不禁开始回忆这一次又是在哪一刻出的错、动的心。却怎么都辨析不出开端。回忆最终把她带往的还是十五年前,少年宫门口。在那个春天,雨落下的时候,她是先跟上时知雨,才问自己为什么。
在习得理性前,人先拥有感情。说爱是繁衍的衍生品,那她又是为何觉得同样性别的人如此令她心动。吸引是先验的,她们在雨天看向彼此。在被教谕告知概念前,她就想靠近她。
她不该用理性去剖析爱,因为爱没有逻辑可言。恨需要前因,爱不需要。爱是一季春风,一个雨天,一次屋檐下不过几百秒的停留。是把它们的美丽弧光都影拓下来,凝成一颗没有根蒂的果,发现它时已在飘散芬芳。不能用“因为”“所以”去推理,也没有充分和必要条件。非要追究,爱所诞生之处,空空如也。
她是先品尝了那果实的甘美,再用很多年去领悟、验证。在西湖看日出时,爱的光晕持久到让她晕眩。在太阳古老的凝视下,价值能解体,吸引却不行。它是自然赋予人的天性,就像日升日落,到时间总会上演。它不是人为自己堆砌的意义,理性怎么敢剖析它。
所以,她明明放下她往前走了,一年中却仍有那么几天,梦见时知雨。即使是很无聊的画面,她也在梦里红过眼睛。
那梦其实没什么内容,就是年少的她们走在河岸。黄昏的色彩晕染在故人身上,令她想做一个不想醒来的梦。当女人一如梦中那样遍着辉光,真实地站在朝阳下、站在她面前的时候,她能做的也只有屈从——
承认吧,就算过期了,太妃糖仍散发着令人不快的甜味。时至如今,她看向时知雨的每一个时刻,都还浸润在同样的色彩里。前尘隔海,她却无法挣脱、不能抽离。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
这一次,只怕余生花多少时间,都再难忘却。
最后,寰宇酒店。那天晚上,抱着跟她诚挚告白的女人,她在心里说了再见。再见,从今之后没有过去,只有现在;没有时知雨,只有方知雨、女朋友。
……
吉霄在黑暗中侧向跟她挤地铺的人。
如果失忆是这段关系的必要条件,那她可以装一辈子。原本忘记这件事,她就很擅长。她会让这场游戏一直这么继续下去,作为当事人、知情者。在她说停止前,被圈定的羊羔是逃不了的。明白吗?方知雨。
仿佛听到她心声,女人在这时回应一般握住她的手。似乎以为她睡着了,便完全不遮掩,满怀好奇和眷恋在黑暗中细细抚摸她的手。
看,爱没有逻辑,不讲条理。非要问因果,那此刻这个人为什么这么做。不仅抚摸,还在把她的手拉到唇边轻轻地吻。
女人的唇瓣柔软温热,顷刻就令她心旌荡漾。然而对方却在这时停下,用自己的脸颊贴她手背。似乎这样依偎着,今夜就能做个美梦。
终于再难抵挡,吉霄伸手抱紧恋人——
抓到你了。
“我还以为你睡着了。”被揽入怀后,天真的羊羔对她说。
“你可以继续这么以为……想做什么都没问题。”
方知雨不答话,但吉霄知道她害羞了。因为她把脸藏进她颈窝。
被女人的呼吸扑得有些发痒,吉霄跟她再凑近些:
“刚才就想问你,你打算什么时候还我伞?”
“啊!”
“啊什么啊?”吉霄说,“要不是我看见,你还打算把它扣在这多久?还有我的旧手机。”
“不是我扣,”方知雨跟她强词夺理,“是住在我这里很舒服,它们自己不愿意走的。”
吉霄在黑暗中也笑开。
既然谈及住处,有个提议倒是希望方知雨愿意接受。
“你不觉得住14楼很不吉利?”
“但便宜啊,”方知雨跟她说,“13楼和14楼都很便宜。”
那是因为都没什么好彩头。“方便说吗,这里的房租。”
“1000块一个月。”
“1000块?”吉霄立刻抱起不平来,“你这都郊区了,条件这么糟,面积小,离公交车地铁站还远……你被人坑了吧?”
“没有吧,那个中介感觉人蛮好。”
方知雨依然没有改变。总是对人抱着毫无根据的乐观和善意。
吉霄只觉自己的心刹那间既炽热,又冰冷。
“你有没有想过搬家?”
“嗯?”
吉霄把头靠向女人的颈侧。
“我是说,要不跟我一起住吧?方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