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念大一那年,母亲去世了。

  父亲找了个男人作为新伴侣。

  这人叫顾绯,很女性化的名字。他很美。貌美的人物往往会被比作鲜花,明月,星辰,妖神。而他美得像动物,远离人世的密林中不知名的野生动物。

  他有四分之一西亚血统,一双深琥珀色的眼睛格外勾人,身材高挑精细,皮肤淡蜜色。

  除了美,这个男人一无是处。

  他很笨。逃跑了十二次,没一次成功。其中我帮了他三次,他坐错了站,被捕回家后,他还差点供出我。

  上一次逃跑失败回到家,父亲当着我和哥哥的面,在沙发上强奸了他。

  六条腿肮脏的表演结束后,父亲和哥哥走了,顾绯扑上来挽住我的手臂,啜泣着唤我的名字。

  白默,白默,只有你对我好。

  我扭开手,给了他一耳光。

  你这个扫把星。我说。蠢材。

  天底下怎会有如此蠢,如此毫无骨气的男人。

  他捂着半张脸,从手指缝里楚楚可怜地瞄我。

  “你帮我,你比他们都好心。”半是自我安慰,半是出于挽留,他喃喃不休,“你不说,我都知道。”

  顾绯深知自己的美貌,以及这份美貌带来的好处,他志得意满地给它标上价码,引人和他勾当买卖。

  谁都可以是他的目标,包括我。

  “你想多了。”我冷冰冰地打断他,“我只想让你永远消失。”

  父亲领顾绯入门,是这么向我介绍他的。他说小默,这是爸爸的新爱人,叫小妈。

  很快,我发现他还是我嫂子。

  他是父亲和哥哥的共妻。

  父亲和哥哥都待我极好。从小到大,没人待我不好。美味的食物,我总能吃到第一口。新玩具,只要我盯它超过五秒钟,哥哥就会说他不喜欢,还是给弟弟玩。我想成为钢琴家,父亲找了大师给我单独辅导。我在功课上遭遇挫折,哥哥一整晚一整晚帮我补课。

  我是蜜罐子里养大的孩子。

  我理应天真,健康,坦诚,甜蜜,被阳光包裹。

  但我并不是。

  十岁那年,邻居家的狗咬了我。我从路边搬起一块石头,一下,一下,将它砸死。

  父亲找到我的时候,我浑身是血,宛如一个童颜永驻的屠夫。

  我把那块鲜血淋漓的石头塞进他手中,向他告状:“爸爸,它咬我。”

  他终于意识到他的小儿子不正常。或者更确切地说,他确信了早远之前的揣测,那就是我身体中潜藏着某个bug,它让我和其他孩子不一样。

  我被送去医院做检查。诊断结果显示,我天生精神变态。

  是啊,这么一说,我往前一系列古怪的行为反应就说得通了。

  我缺乏同情心,不像其他孩子,喜怒哀乐一览无余。我生下来便是一口古井。

  深不见底,无波无响,布满危险的古井。

  在学校,老师和同学总觉得我过分沉静,郁郁寡欢,但又说不出具体不对劲的地方。我平和地将自己隐匿于集体之中,但却从不把集体当一回事。

  我从不把任何人当回事。

  母亲去世是在一个夏天,我在烈阳烘得惨白到反光的马路上得知了死讯。两旁树上的知了叫得声嘶力竭,我浑身热汗,心眼里却干涸如死。

  她生我,养我,倾注无限爱于我,我理应痛彻心扉,理应悲痛欲绝。

  可我没有。

  我知道这不对。

  可我就是做不到。

  我像一片烤干的叶子,怎么都挤不出一滴泪来。

  我连母亲的遗体都没过目。

  出殡那天早晨,我的哥哥,白崎,双眼红肿,食不下咽。

  我把他那份早餐拿来吃了。我很饿,我想这没什么不对。

  他扇了我一耳光。

  这也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挨打。

  他说,白默,你好可怜。

  那一刻我也觉得,我真是好可怜,太可怜了。

  我天生就是个没心没肝的可怜虫。

  顾绯美丽的身体蛇一样地卷曲起来,摇摆生姿。“帮我,再帮我一次好不好?”他央求“这次我一定不犯蠢,我发誓会彻底从你眼前消失。”

  我微微歪头,打量他。“可是我,好像不感兴趣了。”

  他眼里的光像受潮的火把熄灭下去。“我恨你,”他咬牙切齿地说,“你玩我,你比他们更坏。”

  我给了他希望,又把他拖入绝望的泥淖,有什么比这更残忍的呢。

  我略笑了笑,“实在不行,你可以去死。”

  当晚,顾绯自杀了。

  他吞了整整一瓶安眠药,反锁门,在地板上打滚。

  他忘了父亲有钥匙,也忘了那间房有扇通往阳台的门。

  笨,连死都不会,漏洞重重。

  家里一下子热闹起来。我懒得参与这场拯救行动,照旧洗澡睡觉。

  次日醒来,父亲坐在床头上。他若有所思地摸了摸我的额头。“小默,你——”我拒绝叫这个男人妈,他于是改口,“顾绯说,是你叫他去死的。”

  “所以他没死成吗。”我问。

  接下来大约有五分钟的时间,父亲都保持静默,然后他叹了口气。他很失望,对我这个作为异类的儿子。“救回来了。”

  “皆大欢喜。”我打了个哈欠,翻身把头拱进他怀中蹭。这个动作我是从家里的猫身上学来的,它代表安慰,愉悦,鼓励,以及占领。

  他却推开了我。

  “小默。”他冷下了神色,“接下去你再这样,我会把你送精神病院治疗。”

  他站起身,离开。

  “他比我重要吗?”我朝他背影发问。

  “不是谁重要的问题。”他回过头,眼睛望向某个地方,但肯定不是在看我。“你是个疯子,白默。”

  半个月后,我去上学,顾绯开车送我去。

  他经常开车接送我,对于这点,父亲向来是默许和鼓励的。若是在正常家庭,这类活动能够有效促进新旧家庭成员间的感情。

  可我们完全处于正常家庭的对立面。因此同样的做法,也可能产生反向效果。

  顾绯总是在坐垫下准备一些小惊喜,袖珍模型,零食,电子腕表。我照单全收,向他致谢,再到校园里把它们分发给同学。

  如此一来,我身上就多了大方慷慨的标签,我不为人知的特殊性也便不露痕迹地被掩盖掉了。

  我的病医不好,但这不妨碍我从外表上看是个普普通通,甚至称得上优秀的青年。我成绩优异,在社团里混得风生水起,和同学打成一片。

  这次的坐垫下埋着一小盒牛奶。我没喝。

  “不喜欢吗?”他从后视镜偷偷关注我的表情。

  我用一个提议代替了答案。“想逃么?”

  他怔了怔,陷入蠢蠢欲动的迟疑和遐思。

  他不信我,可除了我,他还能信谁?

  作为他在这个家唯一能抓住的救命稻草,我足够坚韧,不会有断裂的可能,最多,不过是在将近登岸的时分,不耐烦地把他甩回漩涡里去。

  前三次我不想的,是他自己抓不牢。

  这一次呢?我也说不好。我的下一个行为,毋论他人,连我自己都无法预判。

  “我数三秒。三、二——”

  “想,我想。”

  “那好,车让我开,我带你走。”

  手摸上方向盘,油门踩到底,我悄悄冲后视镜眨了下右眼。

  应该,会很好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