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审讯室外, 却从玻璃中看到里头坐着个熟悉的人。
竟是胡子拉碴满面沧桑的曲风生。
盛灼在玻璃前停住了。
这两个月来,有不少要来探视她的, 她没问是谁,都给否了。
她一个也不想见。
怕自己会撑不下去。
这个曲风生,恨不得逃到天涯海角去。自然不会眼巴巴送到自己跟前来,还打着审讯的口号,把她给骗来了。
身边押送的狱警也没管自己,径自走到远处的办公桌坐下了。
盛灼推开门。
她也确实有不少问题要问。
少年低垂着头, 身上的名牌衣服满是褶子和污泥,腕间有几道触目惊心的红印。
显然他也不想来这里,应该是被绑来的。
少年抬眼看了她一眼。
出人意料的是他竟只看这一眼, 双眸便蓄满了泪水。不时便传出压抑的呜咽声。
昔日意气风发的风云人物,压弯了脊背, 整个人像是被重锤击碎了一般。
盛灼看看自己的狱服,干净的。虽说这段时间一直在和艳蛇斗智斗勇, 难免有些憔悴。
但还不至于让人如此同情吧。
“对不起,对不起...”曲风生哭得快要背过气去,嘴里不断重复着。
盛灼见他现在的状态也问不出什么来, 索性不管了。向后一倒将椅子的前腿悬空, 摇摇晃晃地看着审讯室的白炽灯。
过了一阵儿, 曲风生终于稳定了情绪。
“你没有想要问我的么?”
盛灼停下椅子,“你一共拍了我多少照片?”
曲风生显然被问住了,“我...我也没数过。”
“为什么啊?”盛灼终于问出了这个困扰她很久,如果不问出来甚至会困扰她后半辈子的问题。
“我, 我小时候就喜欢摄影。”曲风生叹了口气, 像是个命不久矣的老人一般平淡地说,“那时候...我走到哪里都要带着相机, 看到喜欢的东西就拍下来。”
“我发现自己有些不正常,是在小学六年级。邻居家有只黑白相见的小猫,我很喜欢它。于是我每天都想要去看它...准确地说,是每天都想去给它拍照。”
曲风生似乎也感到疑惑似的皱起眉头,“我喜欢的不是那只猫,而是出现在我相机里的猫。”
盛灼明白了,自己后来就成了那只猫。
“我一直都没当回事。我喜欢一棵树,那么我就是去拍它百次千次,它也不会说什么。但是人不一样,你不一样...”曲风生重复道:“你不一样...”
“阮令找到过我,也找到过我爸。说是我再乱拍东西就打断我的腿。我不害怕么?!”他突然提高了声音,“我也害怕啊!那是阮令啊,谁不知道她就是个疯子,她真的能干出来!可我就是控制不了啊!”
他胸膛剧烈地起伏着,“那天我回家...我一下就出来认那是你,我不是故意拍下来的...我只是习惯了。”
少年抬起眼睛看着盛灼,诚恳又满含歉意,“我没想告诉我爸的,是我妈她看到了你的脸。”
“我的书桌上贴着几张你的照片...”
盛灼了然地点点头,“行了。”
“我,我也想过告诉你让你快跑...在那个诊所外我徘徊了好久。”曲风生捂着脸,“我爸扔下我们自己跑了,我妈从十四岁就跟了他!什么都没了,到头来就得了这么个结果...”
“我当时鬼迷心窍了,我想如果没有你,是不是我们一家还好好的...我妈也不会精神失常...在一个早晨她独自离开了——是你们把她逼疯了。”
他笑起来,“所以我走了。”
盛灼也笑起来,“你还真是和你爸一个德行。”
曲风生愣住。
“当时青枭根本没想过要把你们俩怎么样,如果她能找份工作等你毕业,或许你们很快就会开始新生活...”盛灼不得不停下来笑一会儿。
“与其说她过度伤心精神失常,不如说她是过惯了奢靡的生活,也不如说她压根没有作为母亲的责任心,我说的难听点...你可能只是她生下来用来上位的工具罢了。”
曲风生瞪大了眼睛。
“与其在这里神志不清,你不如去调查调查你那个母亲,在跟着曲明东的时候,还有没有接触过别的男人。”
盛灼笑意不减接着道:
“我没这个能力让你们一家支离破碎...别总把失败归结于不切实际的原因上。”
“虽然这样会好受一些,但真的很蠢。我最近心情不怎么好,谢谢你给我带来了一整年的笑点。”
盛灼轻声说:“现在你可以滚远点了。”
曲风生似是要反驳,可最后还是失魂落魄地站起来走了出去。
盛灼没动,稳稳地坐在椅子上。
果然,门还没合上便再次被推开。
身着黑色吊带长裙的阮令,带着四五个助理模样的人出现了。
像是变魔术一样桌面上迅速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美食。热菜凉菜中餐西点汤羹甜品,应有尽有。
“笑累了吧,吃点东西。”阮令在椅子上坐下,助理们一个个地走出去,最后一个轻轻关上了门。
盛灼没动弹。
“不会生气了吧?”阮令脸上挑起一抹明艳的笑容,“常规手段你也不出来啊。”
盛灼摇摇头,“还是要说声谢谢的。”
阮令的目光一寸寸地划过,盛灼刚刚及耳的短发长了不少。看起来好像更瘦了些,苍白的脸上挂着两个明晃晃的黑眼圈。
不过精神头还可以。
她挑了个品相不错的提子塞进嘴里,“你再拖一天,倒也不用受这委屈。”
“没必要的。”盛灼说。
“需要我给你提供什么帮助么?”阮令问道。
“不用。”
阮令眸光沉了沉,拿出张名片:“留个电话吧,里头用不到我,外头总是用得到的。”
盛灼仔细想了想,还是接了过来。
阮令从包里掏出个黑色的铁盒,拿出一只带着金色咬嘴的细长香烟,点上。
“我虽然很想把那贺仙仙和温白给处理了”她吐出一口细腻的烟雾,“但我一直都不想插手你的事情,所以她们两个还是留给你吧。”
盛灼嗅了嗅有点刺鼻的烟草味道。
“学姐,是不是有点过了。”
喜欢?
阮令喜欢自己什么?
喜欢自己学习好?可学历对于阮令这样的人来说,重要么?
和温白一样,想招揽自己?
搞笑。
温白在温家的地位从名字就能看得出来,哥哥温江、妹妹温沁。给温白的挑战是最危险的,也是最难的。
即使温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比肩伊甸国,但阮令和温白的地位相差悬殊。
阮令什么样的人才没见过?伊甸国会倾尽全力辅佐这位少主。又怎么会本末倒置招揽自己?
只看了几眼,说过的话一个手指头都数得过来,这叫喜欢?
阮令显然很清楚盛灼的意思。
她身子朝盛灼的方向微微倾斜,呼出的烟雾便化作一团云扑了过去,“你是不是也觉得我是疯子?”
盛灼任由那烟雾笼上自己的脸,没说话。
“我第一眼见到你的时候,我就感觉,你是我的同类。”阮令将烟灰弹进她面前的白色瓷盘中。
“一见钟情都是唬人的,不过是见色起意而已。只是那种寻找到同类的感觉,让我很兴奋罢了。”阮令放肆地笑笑,“我对男人不感兴趣,我只对同类感兴趣。”
盛灼微怔。
就见阮令红唇轻启,解释道:
“从性别到灵魂,相同律动高度融合——
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同类。”
盛灼闻言,没忍住还是笑了出来。
“我尝尝?”
她的眼神指向了阮令手中的烟。
阮令将火机放在铁盒上,食指按住,推给了盛灼。
烟草的味道并不好闻,特别是对第一次尝试的人来说。烟雾顺着喉咙爬向肺,陌生的感觉让盛灼不住地咳嗽起来。
“慢一点,”阮令熄灭手上的烟,双臂搭在桌子上。眸中盛满了笑意,“先习惯习惯再往肺里进。”
盛灼好一会儿才缓过来,看着手里快要燃尽的烟,轻声问:“这东西真的能让人忘记烦恼?”
阮令“扑哧”笑出声,英气凌厉的五官第一次有了极具生命力的清扬,“谁告诉你可以忘记烦恼?”
盛灼不解:“那意义在哪?”
阮令摆摆手,“除却一些尼古丁的作用,更多的是心理上的暗示吧。”
盛灼将烟蒂碾灭,站了起来。
“时间差不多了,我也该回去了。”
伸手将桌上精致的铁盒和火机揣进兜里,“多谢学姐。”
阮令目送盛灼离开,瞧了瞧桌子上分毫未动的吃食,有些无奈地摇摇头。
随后又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新奇。
以前的她,玩归玩闹归闹,可从来没有对谁上过心。她的生活充斥着枪械的冰冷色彩。
到新交的好朋友家中写作业一进门就被一把枪口对着;五岁就被抱到枪场上看别人打枪结果震得耳膜破裂;大人们吵架一个走火直接抬走了......
好多次在夜里她扪心自问:
自己疯了有那么难以理解么?
作为伊甸国这个军火集团的继承人,疯一点无所谓。若是个胆小怯懦的才叫可悲。
阮令小学六年级时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叫做《我的梦想》。
在一篇篇科学家作家警察的美好梦想中,阮令的作文脱颖而出。
她写道:
我的梦想是造一颗毁灭地球的炸弹。
当时的老师强撑着慈善的笑容问她为什么。
阮令回答都死光难道不好么?
当天没等到放学就被家里的保姆接了回去,请了家教。直到要念高中才放出来。美名其曰怕她与社会脱节。
思及此,阮令又拾起一颗提子。
也是,与社会脱节又怎么会遇到这样有趣的同类?她教会了自己如何大笑,如何无奈的摇头。
这难道不神奇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