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都市情感>迷犬>第五章

  周一早上,王初早早起床,刚出卧室便见陈宝笙坐在沙发上低着头,一动不动。

  陈宝笙的头发本就略长,来这后也没剪过,现在刘海盖着半张脸,王初不知道他是不是就这样坐着睡着了。

  昨晚晚些时候,他大约是听到了陈宝笙回来的动静,但只当没听见,不久就陷入沉沉睡眠。

  看,就算是暴发户家的大少爷,也不是个傻子,还知道摸回家来。

  “王初。”

  “啊?”王初没有防备陈宝笙突然叫他,身体惊得一趔趄。

  “能不能帮我遛狗?”

  陈宝笙讲话有气无力,这实在不像是一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发出的声音,王初向后退了退,看向乖巧的森森,答应,“好。”

  王初和森森相处得越发好,原本只看面相,他以为森森一定是凶悍可怕的,但实际上,森森很多时候都是乖巧安静的,除了刚来那天叫过一声,后来再没听它汪汪叫过。

  它的表情也十分丰富,偶尔和它对视,会发现它像个小孩子一样,纯真的眼神可以让人心神平静,但有时候它又会像个大人一样,似是看穿人的情绪,温柔的眼神表达着无声安慰。

  王初每和它亲近一分,就害怕分别的时候痛苦一分,因为他深知陈宝笙总归是会走的,在某个不知名的夜晚,他会再也见不到森森。

  此后的一周下来,森森都由王初负责照顾,下楼溜达,铲屎,梳毛,喂粮,对了,还有洗澡,为了省下洗澡的钱,王初便在家自己动手洗,他不觉得麻烦,甚至还享受于此。

  家里经常会有森森的毛发,尤其客厅沙发上到处都是,王初起初还会介意,后来干脆就视而不见。

  而且,他自己还会和森森在沙发上玩,时常伴随着他的笑声以及森森的喘气声。

  咋咋呼呼的,扰人清静。

  这是陈宝笙的想法。

  他窝在主卧一周了,不出门,不动弹,身上如长了钉子般定在床上,除了每日听着王初的动静,没有任何事可做。

  是以,他发现王初很爱笑,不是他喜欢的那种娇娇柔柔的笑,是很爽朗很大方的笑,单听他的声音,不难想象对方会是一个精神气质都很出挑的人,似一个在军校做教官的军人,在他身上可以同时感受到威严感,安全感,正义感,信任感,这也是森森越来越喜欢他的原因吧。

  可是,抛去他的声音,他的外表和内在,似乎仍旧是乏善可陈,没有一点趣味。

  这样的人,换做以前,陈宝笙当真不会看一眼,就算有那档子视频的事,他也就当一玩乐,作践作践完了,事情他早已抛在脑后了。

  可为什么,没处去的时候,竟是跑来找他了?

  陈宝笙不愿细想,他动动僵硬的脖子,伸出手去,又一周了,他仍旧在井底。

  这个世界没有了他,照样精彩得转着呢。

  嘭的一声,主卧门被撞开,王初一手拿着毛巾一手推着森森脑袋,还要尴尬地往后瞅,正对上陈宝笙的眸子,赶紧道,“额,我这就出去。”

  “森森,森森,快别咬了!”王初和森森就那一条可怜的毛巾撕扯,谁也不让着谁。

  “它的咬合力可以到100公斤,你跟它拔河,是想锻炼臂力吗?”

  “什么?”王初一下抽回手,森森咬着毛巾,得意的两只爪子扒着,倒是在嘴里咬着玩了。

  “哼。”

  王初讷讷起身,不发一语替他关上门,虚虚打森森一脑瓜,“森森,你力气太大了,下次不跟你玩了。”

  森森不知道是不是听懂了,抛下毛巾往他身上黏,王初一边笑着一边又去推它脑袋,“好了好了,跟你玩,你别顶我啊。”

  陈宝笙刚出门,便听到这句“你别顶我啊”,明明对王初没兴趣的,只这一句话,他硬了。

  “你!你怎么出来了!”陈宝笙的突然出门,使得王初不得不带着森森往前走几步,似乎料到自己这样问不合适,赶紧又闭嘴,当自己没说一样,专心逗狗子了。

  “你这电视上,有没有片子看?”

  “什么片子?”

  “啧,就你拍的那种片子!”

  王初的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冷却下来,咬牙不语。

  “问你呢!”

  “没有。”王初连狗也不摸了,起身就要回屋。

  “诶诶!”陈宝笙眼疾手快拉住他,“av也行,总有吧?”

  “没有!”王初狠狠甩开他,“要看你自己用手机看啊!”

  之前不都是手机看的吗,甚至还当着他的面放得很大声,他又不是不知道!

  “我……啧,我手机坏了。”

  “坏了?”

  怎么坏的,什么时候坏的,怎么不找他要钱修?

  这些问题刚在王初脑子过一遍,陈宝笙就道,“明天不是休息么,带我去买个新的。”

  得,人家直接要新的,而且还总把他的周末安排得明明白白。

  “我没钱给你买手机。”

  “他妈的!”陈宝笙咒骂一声,似急不可耐,伸手过来就要掏王初的口袋,“那我用你的!”

  “你干什么!”王初手脚并用推拒着陈宝笙,两个人几乎扭打在一起。

  森森在一旁歪着脑袋看他们,张大的嘴巴哈哈呼气,没有任何要叫的意思。

  “森森!把你主人拉走!”王初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气糊涂了,敢当着陈宝笙的面命令他的狗,可他也确实是没办法了,陈宝笙块头大,力气重,身上汗味也重,压在他身上,哼哧哼哧的,竟是跟森森似的,推也推不开,但他又远没有森森可爱,王初实在不愿意跟他这样纠缠不清。

  “汪!”

  森森叫了!

  王初惊喜地隔着陈宝笙肩头看森森,面露惊喜,森森正拿爪子扒陈宝笙的裤脚呢。

  “妈的!”陈宝笙无比烦躁,手指下的皮肤不是嫩的出水,却也是温热光滑的,不是顶白皙,却也是健康红润色,最重要的是味道,两个人同吃同用,味道该很相近才对,可陈宝笙从没在自己身上闻到过这种味道,有点像是他家里松木家具,有淡淡的香,淡淡的苦。

  质感,肤色,味道,此时此刻,竟然都对了他的胃口?

  不行,他再乱搞也不会动身子底下这个男人,动了他,不就代表自己不仅身份地位没了,连品味也跟着没了吗!

  “滚!快滚!都给我滚!”

  男人逃脱了,不见了,陈宝笙去了卫生间自我解决。

  第二天,又是周末的中午,陈宝笙不知是怕见人还是怎么,总选择在天最热人最少的时候出门,而且还必须带着森森。

  请问带着狗怎么逛商场?

  “算了,去淘宝城吧。”

  “什么东西?”

  “淘宝城!”王初没好气解释,“二手市场,露天的。”

  他以为陈宝笙会跳脚,结果他只是抿抿唇角,弹了下上颚,道,“走!”

  王初暗暗为自己的机智叫好,在这里,他们不仅淘到高性价比的手机,还为陈宝笙淘到了衣服鞋子,甚至还有剃须刀,皮带等等个人物品,还有森森的项圈和牵引绳也有了着落,王初作为掏钱的人,他压盖住那点为陈宝笙花钱的不开心,倒是为森森买到满意的东西而满足,脸上一直挂着开心的笑。

  “哥们,这狗卖吗?”一挎腰包留络腮胡的人凑了过来,眼睛在森森身上滴溜溜地转。

  “不卖!”王初严词拒绝。

  “那配种吗?”

  王初刚张口,悻悻把话咽回去,看向了森森真正的主人。

  “怎么配?”

  “来来来,过来细说。”

  那人将他们带进路边商铺,里面味道不算好闻,仅有的四五个笼子里圈养着小猫小狗,好奇地盯着闯入的陌生人。

  “一次三百,怎么样。”老板一笑起来,两眼放光,“我只看品相就给你开这个价,怎么样,诚心吧?”

  “那你要是知道他的血统,就知道你开的连个零头都不够。”陈宝笙眼睛向下睨着,“它可是纯正的乌狼血系一脉,它爷爷还是著名的军犬撒耶,立过军功的。”

  “证书呢?”

  陈宝笙不说话了。

  “没有证书?那不就是瞎说八道么。”

  “我没有胡说!”陈宝笙嗓门一高,几乎有干架的趋势。

  老板叫着后退,“好好好,350,最多了,你再高也没人找你啊,差不多行了,我帮你好好推推,来,拍个照片,留个联系方式吧。”

  陈宝笙咬牙吸气,呼气,隐忍着情绪不拒绝,也不同意。

  “哥们?”老板见陈宝笙不吭声,推推站在一边的王初,讨好问,“它叫什么,多大了?配过几次?”

  “那个……还是问他吧。”

  陈宝笙扯扯唇角,“6岁。”

  “6岁?”老板惊叫,“没看出来啊,啧啧,6岁350可不行,最多200了。”

  “操!”

  陈宝笙不再多说,拉着森森就往外走。

  “诶?诶?还嫌低啊,这都不错了,6岁是老狗了,没人看得上了。”

  陈宝笙脚步快,王初在他身后追得本就吃力,还要忍受同样脚程的老板在他耳边洗脑。

  “要么卖给我,我还能给你们800的价格,怎么样,也够可以了,这狗啊,年龄越大问题可就越多,你还得给它看病给它花钱,还不如现在卖给我。”

  “行了!”王初终于忍受不住,“不卖,不配,你不用再跟着了。”

  “行呗,哪天想通了来找我也成哈。”

  王初快跑两步追上陈宝笙,虽然有同仇敌忾的感觉但不免还是唠叨两句,“你没长嘴么,你想什么倒是跟他说啊。”

  “跟那种人我说得通吗!”

  王初无奈闭嘴。

  “森森这种级别的德牧,他一辈子不会见到一只,我都屈尊降贵进去了,他还只出那两三百块钱,可不可笑。”

  王初继续不说话。

  陈宝笙猛然停下脚步,王初避之不及撞在他后背。

  “嘶……”

  “你怎么不说话?”

  “没什么,其实这世上大部分都是他那样的人,包括我,你尽早习惯吧。”

  虽然那老板话不中听,追逐利益,可王初想到自己平日的工作,不是跟他很像吗。

  “你这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反正你平时跟我说话和跟他说话,不是一个心态吗!”

  陈宝笙皱眉上下打量王初,扯着嘴角,“不错。”

  随后继续往前走。

  森森跟在他脚边,王初跟在他身后,终于渐渐走出嘈杂的市场。

  陈宝笙原本气得上头,天又热得厉害,脑子都快冒烟了,看到旁边的商店,忍着性子指使王初,“去买瓶饮料。”

  王初忍得比他厉害,咬牙,“喝什么?”

  “随便!”

  两分钟后,王初扔给陈宝笙一瓶矿泉水。

  陈宝笙不可思议的皱眉,“你连个带味的都不舍得买?”

  “你想想刚才在你身上花了多少钱吧!两个多月了,我什么东西都没给自己添置过!”

  王初这几句话顶回去,陈宝笙噤了声,竟第一次闪过羞愧。

  “啧。”然而只是一瞬,陈宝笙继续用挖苦掩盖羞愧,“还不是你工资太低。”

  王初转身便走。

  “诶?”陈宝笙不乐意了,边追边好奇地问,“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王初不想说他的工作,是想给自己留有一方小秘密,完全把自己暴露给陈宝笙的话,会让他有衣不蔽体的感觉。

  “我只是奇怪,同样是一天24小时,怎么有的人赚那么多,而有的人赚那么少,比如你,比如这个市场上的老板,因为几块几十块都要计较。”

  “跟你说了,大部分的人就是这样的!工作也不分高低贵贱,靠自己双手赚钱就是本事,你一个一分钱都不赚的人,有什么奇怪的。”

  “如果我想开始赚钱呢,是不是只能和你们一样。”

  王初面色复杂的转身,看着眼前的大少爷,脑袋突突地跳。

  他们果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反反复复跟他说再多的话他也听不懂什么意思。

  而且他都脱离原来生活那么久了,竟还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谁不想赚大钱呢,谁愿意在这么热的天气露天摆摊吆喝卖东西呢,可赚大钱哪是人人都那么容易做到的,多少人拼搏一辈子或许都只是碌碌无为而已。

  “你要不认同我的话也无所谓,当我没说,你想赚钱就赚钱,你要能赚得多那是你本事,行了吧。”

  王初根本不是一个喜欢跟人呛声的人,不过和陈宝笙在同一屋檐下后,屡屡说出话来会感觉不像自己,如果是以前的他,对于话不投机的人并不会再有来往,而现在的他因为逃脱不了陈宝笙,所以暴露了和他这样说不到一起的人的自我本性。

  陈宝笙没被激怒,倒像是诚心的发问,“那你觉得我适合什么工作?”

  这……是真想工作赚钱了?

  难道是听了那老板的话,在为森森的将来考虑?

  想不到陈宝笙还是在意森森的,为了森森振作,王初倒也算看得起他,只是,王初咂舌,沉吟,“不知道。”

  他对陈宝笙又不了解,往哪里知道他适合什么工作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