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耽美小说>民国之夺玉【完结】>第29章 登船

  沈玉桐去自流井,定在了夏初。

  虽然他十七岁就留洋海外,归国之后,也是扛起了精盐厂的重担。但这一去至少半年,沈家上下并舍不得,也不放心。

  沈老爷子和沈大公子,早早就给自流井的大掌柜去了书信打了电报,让他提前在那边安排好。大嫂则是亲手给他准备行李,两只皮箱一只藤箱,装得满满当当,吃穿用度样样不少。

  除了他的贴身小厮阿福,沈玉桉还派了家中身手最好的保镖程达跟着。

  出发那日,沈玉桉亲自送他到码头,表情是常见的严肃,语气是惯有的温和:“到了那边,马上打电报回来报平安,要是不习惯,早点回来,让天赐哥打理就行。”

  沈玉桐笑说:“我晓得的,自流井也不是什么穷乡僻壤,我小时候还跟爸爸去过,能什么不习惯的?”

  沈玉桉道:“小时候是小时候,这几年地方上天天打仗,四川也不安稳,反正有什么事自己激灵点。精盐厂的事再重要,也比不上你安全重要。”

  沈玉桐目光落在大哥泛白的双鬓,都说长兄为父,沈玉桉在自己这个幼弟身上花的心思,并不比几个儿女少。他从小没了娘,但因为有个好大哥好大嫂,倒是从未感受到没娘的痛。

  他是高门里被成宠大的少爷,但如今父兄年迈,他这个少爷也时候挑起沈家的大梁了。沉吟片刻,又故作轻松地笑了笑,道:“大哥,我早不是小孩子了,你不用总为我担心。”

  沈玉桉怅然地叹了口气:“我就是知道你不是小孩子了,可以自己飞了,一面为你高兴,一面有有点舍不得,怕你飞出去受风吹雨打的苦,总想着能护着你一辈子。但大哥年长你这么多,想要护你一辈子,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沈玉桐笑说:“大哥你为家里操劳了这么多年,以后我护着你们。”

  “好好好,”沈玉桉听他这样说,朗声大笑:“我也不啰嗦了,赶紧登船吧。”

  两兄弟煽完情,挥挥手道别,沈玉桐领着小厮和程达,随着旅客队伍进了闸。

  与此同时,在他们身后不远处,孙志东一行也踏上码头,准备登上同一艘开往重庆的客轮。

  孙志东除了带上孟连生,还带了好身手的左膀杜赞,至于右臂陈勇则是留在上海打理立新事务。

  “咦?那不是沈二公子吗?他也要去四川?”走在前面的杜赞忽然开口道。

  孙志东朝他指的方向瞅了眼,随口道:“沈家在自流井有盐场,我看报上说沈二要去那边办精盐厂。”

  孟连生顺着他目光看去,果然一眼看到前方人群中的沈玉桐。穿着灰色衬衣和黑西裤,裤子上系背带。

  依旧鹤立鸡群。

  沈玉桐要去四川的事,前些日子打电话同他提起过。去四川办厂,少说得半年,他当时想着至少半年见不到对方,心中还颇感失落。

  不想几日后,柏清河就让他与孙志东去西康。

  他虽然到过的地方不多,但因为爱读书读报,地理知识并不贫瘠,知道西康距离自流井并不算远,便想着去那边,或许还能见上沈玉桐。

  现下看到对方跟自己同一班船,心中简直要雀跃起来,只是碍于身旁还有孙志东和杜赞,那雀跃始终只在胸腔中打滚,并不写在脸上。

  孙志东想起什么似的,瞧了眼跟在身后的孟连生:“对了小孟,你不是跟沈二相熟么?在船上几天,正好还能多个伴,要不要先去打个招呼?”

  孟连生露出个内敛的浅笑,淡定道:“等上了船再说吧。”

  内河客轮比不得出洋的邮轮,即使是一等舱,也是小小一间,只得一张上下铺的床,外加一张桌,幸而房内还算干净。

  阿福是跟沈玉桐一同出过洋的,一面替自家少爷收拾房间,一面抱怨:“这一等舱还没当初我们坐的邮轮一半大,看着都憋屈。”

  沈玉桐倒是不甚在意:“从上海到英吉利得两个月,这趟船到重庆不过一个礼拜,又是在内河,条件差点也无妨。”

  他取下身上背带,将衬衣从裤子里扯出来,又松开上方两颗纽扣,闲闲散散坐在床上,让阿福拿了两本书出来放在桌上。

  这会儿时日尚早,漫长旅途无事可做,正好抽出工夫,将这些日子没来得及看的书补上。

  阿福给他收拾完,见他已经半靠在床上看书,便不再打扰,退出去回了隔壁房间。

  客轮很快发出呜呜的汽笛声,一点一点驶离岸边。

  入了夏,江南早已热起来。好在客舱虽然狭小,但有窗户,船只在水上行驶,江风吹进来,还算舒适。

  沈玉桐就在这宜人的清风中,正看书看得入迷时,有人敲门。

  “哪位?”他头也不抬随口问。

  外面的人道:“是我,小孟。”

  沈玉桐蓦地一怔,甚至还迅速环顾了下四周,确定自己是在去往重庆的船上,才下床去将门的打开。

  门口站着的,可不就是已经快月余未见的孟连生。

  “小孟,你怎么在这里?”沈玉桐睁大眼睛,表情惊喜得简直有些失控。

  孟连生倒是云淡风轻:“我跟孙老板去西康办事。刚刚上船时看到你也在,安顿好了就来同你打个招呼。”

  “先进来。”沈玉桐忙将他拉进门,“你怎么没跟我说过你要去西康?”

  孟连生说:“老板决定得匆忙,我还没来得及同你讲。”‘

  沈玉桐原本也是随口一问,他虽然将对方当做弟弟一样,彼此有种心照不宣的亲近,但实则联系甚少,见面次数更数的出来,这种事倒也并不是一定要告诉他。

  不过在船上见到孟连生,他还是很欢喜的——简直太欢喜了。

  舱房内没有椅凳,只能坐在床上。

  孟连生目光落在干净的格子床单上,那应该是沈玉桐自带的床被,因为看起来好干净整洁,他犹疑着没有马上坐下。

  沈玉桐自己先坐好,拍拍身旁的位置,笑道:“坐吧,愣着作何?”

  孟连生这才在他旁边坐定。

  沈玉桐将小桌上的点心盘子朝他推过来一点:“吃点东西。”

  孟连生随手拿起一枚牛奶糖剥开送入口中。目光落在桌上的几本书,道:“二公子,你在看书?”

  沈玉桐道:“船上无聊,就带了几本书打发时间。你要没事做,这几天来我这里看书,咱们还能说说话。”

  孟连生点点头:“嗯。”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些近况,又吃些点心,便已临近中午。孟连生掏出身上那块铜怀表,道:“我得去跟东哥去吃饭了。”

  沈玉桐道:“行,你若是下午想来我这里看书,吃了饭过来。”

  孟连生朝他微微一笑:“好。”

  也许是他的表情太乖巧,沈玉桐生莫名生出一股想摸摸他脑袋的冲动。

  看来,自己这便宜哥哥当得有点上瘾了。

  孟连生去餐厅吃过午饭,孙志东和杜赞去赌钱,他施施然来到沈玉桐的舱房。

  船上餐厅喧杂,沈玉桐不想凑那热闹,便在房里用的午餐。这会儿他也已经吃完,让阿福重新准备了新鲜果盘和茶水。

  阿福只道自家少爷讲究,殊不知是为了迎接孟连生。

  “你想看什么书?自己挑。”

  沈玉桐先前已将箱子里携带的几本书全部拿出来,整整齐齐放在桌上。坐在床边的孟连生拿起几本翻了翻,最后挑了一册英文书:“就这本吧,我还没读过英文书,正好读不懂的地方,可以让二公子教我。”

  沈玉桐没想到他竟然要看英文书,他可是没忘记当初在番菜馆,这孩子就认得几个单词。

  算起来也就刚刚一年。

  “你一直在学英文?”他好奇问。

  孟连生点头:“在租界里做事,得应付洋巡捕,一点英文不懂很不方便。柏先生给小少爷请了洋人先生,我有空就会跟着一起听课,在外面看到不懂的英文字,就记下来回家去查词典。”说到这里,他微微翘起嘴角,难得露出一点孩子气的得意,“二公子,我跟你说,我现在认得好几千个英文字了,英文报纸都能看个大概。”

  “是吗?”沈玉桐笑着赞许道,“那真是了不起。”

  被他这一称赞,孟连生似乎又有些不好意思了,低声道:“不过在留过洋的二公子面前,我这点英文水平就拿不出手了。”

  沈玉桐笑说:“你才学了一年,而且也不是系统的学习,能看懂报纸已经很厉害。看来你的记性很不错啊。”

  孟连生点点头:“嗯,记性是还不错。”岂止是不错,说是过目不忘也没毛病。

  沈玉桐在他旁边坐下,道:“这本是王尔德的童话集,读起来比较简单,不懂的地方问我。”

  他在英吉利留学时,看过不少王尔德的戏剧作品,但没怎么读过这位剧作家的童话故事,这回出门随便挑了一册带上,想着简单易懂,正适合打发时间。

  说罢,他脱了鞋子拿过自己正在读的书,坐上床,往里面挪进去,又拍拍身旁的位置:“你也上来吧,靠着比较舒服。”

  这床还不足一米宽,并排坐两个大男人,着实是有些拥挤。孟连生看了眼,抿抿唇道:“没事,我这样坐着就行。”

  沈玉桐是养尊处优的富家少爷,虽然这些年在生活上已经不算多讲究,却也习惯怎么舒服怎么来。自己这么靠在床上,孟连生挺着个脊背低头坐在床边,他这个便宜哥哥可过意不去。于是笑着拉拉对方:“上来靠着吧。”

  孟连生被他这样一扯,稍稍犹豫,终于还是脱了鞋子坐了上去。他穿着一双凉皮鞋,刚刚吃过饭过来前,特地去擦了擦脚板,因而一双赤脚很干净。

  沈玉桐是正常男子的身量,孟连生看着清瘦,实则已经是一个拥有宽厚肩膀的青年。两个大男人在小小的单人床上并排而坐,肩与肩靠在一起,毫无空隙。

  沈玉桐几乎能清晰地感觉到对方坚硬结实的臂膀。

  他下意识瞥了旁边那张清俊清纯的侧脸,心道果然人不可貌相,原本还当他是个孩子,原来身体这么结实。

  有风从窗户吹进来,倒并不炎热。

  只是沈玉桐把人邀请来一起看书,自己却莫名有点看不进书上的字。倒是孟连生微微低头,浓长羽睫下的黑眸,很认真地盯着手上的英文书。

  沈玉桐不动声色地用余光打量着他,他已经不是两年前初见时的那个孩子,但看起来依旧与从前一样纯真。

  仔细算来,他与孟连生见面的次数并不多,单凭相处的时间,实在只能算泛泛之交。但总有种说不上来的亲近感,此刻并肩靠在床上,他觉得好自然。

  自然到又有点想摸摸对方了。

  当然也只是想一想。

  孟连生许是看到不懂的地方,浓黑的眉头微微一蹙,将书凑过来,微微斜过身,指着上面的一个英文单词:“二公子,这是什么意思?”

  沈玉桐目光循着着他的指尖看去,替他将翻译那单词。

  孟连生点点头,默记在心,又坐正身体,认真地继续读,简直很有那么点如饥似渴的意思。

  过一会儿,又遇到不懂的地方,再凑过来同沈玉桐请教。

  沈玉桐手上书页还才翻过两张,他已经顺利读完童话集的第一篇,开始读第二篇。

  “这个是什么意思?”

  沈玉桐瞥了眼他手中的书,道:“夜莺。”

  这篇是王尔德颇具盛名的童话故事《夜莺与玫瑰》。

  孟连生了然地点点头。

  时间随着船只的航行而缓慢流失着,阳光的影子在房内渐渐变了方向。孟连生又读完了第二篇。

  大约是有点累了,他暂时将书本阖上放在床边小桌,坐直身子伸了伸胳膊,拿起果盘里的一片西瓜,西瓜是去了皮的,被阿福精心地切成了小块,用牙签插着,一块不过两三口。

  他并没有马上吃,而是看向沈玉桐:“二公子,你要吃吗?”

  沈玉桐一直没怎么看进去手中的书,这会儿也觉得有些口渴了,正要坐直身去拿西瓜,孟连生却已将手中的西瓜一块送他到嘴边。

  他微微一愣,然后便弯唇一笑,就着他的手将西瓜叼在口中。

  他一大口包在口中,红色的果汁从嘴角浸出一点,衬得他白皙的面颊愈发如玉。孟连生盯着他嘴角那一点红,眸光微微动了下,默默转过身,拿起一块西瓜慢慢吃起来。

  沈玉桐挪到他旁边坐好,拿了一块西瓜,随口问:“书好看吗?”

  孟连生点头:“嗯,好看。”

  沈玉桐笑说:“那你评价评价。”

  孟连生想了想,认真道:“就说刚刚看完的这篇《夜莺与玫瑰》,我觉得夜莺太傻了,这个男孩根本不值得它用生命为他浇灌一朵红玫瑰。一个人想要什么,本就该靠自己去争取,若是配不上爱人,就努力提高自己,而不是指望别人赠予,所以合该最后女孩没有答应男孩的求爱。”

  沈玉桐微微一愣,没料到他会从这个角度解读,但想想竟然也不是没有道理。

  他笑着摇摇头,道:“这个说法倒是有趣。”

  孟连生仿佛是觉得自己说错了话,不自在地摸了摸耳后,道:“其实我就是随便说的,都不晓得有没有看懂,让二公子见笑了。”

  沈玉桐笑道:“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文学本就没有标准答案。我觉得你说得很好。”

  “我还是要多跟二公子学习。”

  “二公子也不是学富五车,要跟你一起学习才是。”

  *

  作者有话要说:

  想到上篇文晕书的阿南。

  再看看如饥似渴读书的小孟。

  都是攻,这就是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