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古代言情>夜雨二十年【完结】>第97章 话北堂竹亭初遇

  二人出去,只见院子里一个着鸦色锦袍的高大男子背对着他们,正抬头看光秃秃的树。

  那便是江湖上的大刀状元——北堂子。

  他是南方北堂家的嫡次子,北堂是介于江湖与庙堂之间的一个家族,跨度极其大,天南海北、士农工商中都有北堂氏人的存在。

  北堂家知恩图报,制有北堂家令,若有人同北堂家结了善缘,便可得北堂家令,哪怕走到江湖天涯海角,只要拿出北堂家令,就会有北堂家人帮你。

  北堂家人口众多,封侯拜相者有之,古怪奇异者亦有之。

  北堂子就算其中一个怪者。

  他是庆元二十年的状元,但当考上状元的消息被敲锣打鼓地送到北堂家时,他人却不知所踪,后来有人说在江湖上见过他,但他那时称自己无族无家无名无姓。

  北堂家族内部倒是没掀起多大波澜,毕竟北堂家太多怪人了,但北堂子的父亲北堂幸得知自家悉心教导,前途一片光明的儿子不愿当官,浪迹江湖的消息,气的吹胡子瞪眼,于是直接上报朝廷,说自家那考上状元的小儿子被仇家抓去,估摸着是死了。

  皇帝李乾也不好去责怪家族势力庞大的北堂家,人家父亲自己都说儿子死了,况且又没人能确定那江湖上的是北堂状元,这事也就搁置了,并未追究,于是,庆元二十年,没有状元。

  北堂子回头,冲他们点点头。

  北堂子原名北堂向烛。

  后来江湖人只叫他北堂家的儿子,叫着叫着就简称为北堂子了。

  他自称无名无姓,人家叫他北堂子,他也倒应着。

  这是一位五官端正,气质奇佳的男子,身上没有一点江湖气,即使没着官服,却是周身的乾坤正气。

  只一眼,卢照水就能想到他穿上官袍那样方正凛然的模样。

  卢照水笑着冲他颔首。

  三人坐定。

  卢照水忍不住瞥了这北堂子和林中鹤这二人一眼,气质迥异,却又意外的合拍,一个是松风水月,一个是典正琼树。

  北堂子寒暄,“久仰卢大侠的名声了。”

  卢照水客气,“我才算是久仰。北堂子的万合归一刀法,堪称是一绝啊。”

  北堂子一副文官做派的人,用的却是大刀,攻击人都是抡圆了,稳、狠、准。

  一把归元刀,把人从头劈到尾,两半,两边不多也不少,还是对称的

  只是他一般不出刀,也不喜杀人,倒是一副菩萨心肠,谁问他刀法,他都倾囊相授。

  只不过,即使大家都知道了他刀法的诀窍,江湖上也没出第二个北堂子来。

  阿九这次倒是殷勤,来给他们端茶,眉眼俱是笑意,话是对着北堂子说的,“北堂大哥!上次一别都好久了,你不是说去北塞了吗?那里怎么样?”

  北堂子道:“北塞那里,风沙大,人大都好武,但性情纯炙,嗜辣,食物种类少了些,但烤肉奇妙,是个不错的去处。”

  林中鹤微笑,言语间打趣,“你还记得他贪嘴,都捡着吃的说了。”

  阿九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北堂子看向阿九,“一别一年半,阿九个头见长,都这么大了。”

  北堂子入江湖,无家无族,无名无姓,无牵无挂,没有参照的事物,他已经很久没有感知到过时间了,再次看到阿九,这才五年来第一次感受到时间如水般的流逝。

  上次分别时,阿九还只是个看起来很小的孩子,只是一别一年半,就已经隐隐有了少年的形骨和爽朗之气了。

  恰他今天又穿着件明黄色的衣服,袖口微束,头发利落地束起,清俊伶俐的少年气简直逼人。

  阿九顺势坐下,接着话,“一别两年,北堂大哥黑了许多。”

  北堂子笑着摇头,“我挑你好的说,你还是不让我。”

  林中鹤喝了口阿九端来的茶,笑语盈盈,“你当年不辞而别,阿九可气坏了。”

  卢照水瞥了眼北堂子,又瞧了一眼阿九。

  北堂子是目中含笑的。

  阿九到底年纪小,说是生气,却一副藏不住事笑眯眯的样子,稚气未脱的脸上都是欢喜。

  北堂子同林中鹤是何时认识的?

  能让阿九如此看重且欢喜的人,如今除了林中鹤,便是他了,想必认识时间也不会短。

  北堂子吃茶间谈及自己游历到江南地区,遇见了医仙沈韵节同一男子,“我是在春城见到他们二人。”

  他说沈韵节并不孤身一人,身旁还有位着布衣的男子。

  “沈医师早年同我父亲有些交情,我幼年时远远见过一面,这么多年,他变化倒不大,所以识得。”

  北堂子的父亲,自然就是北堂家南方的家主,北堂幸。

  卢照水和林中鹤自然都是心里有数,知道那布衣男子是何人的。

  卢照水也懂得,北堂子这样私密的话不避着自己,是相信自己,但也从侧证明了,他同林中鹤交情不浅。

  要不,也不会在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人面前提及和自己的身份有关的话。

  信他,本质上是信林中鹤。

  卢照水说不上吃醋,只是心里有些不舒服,总觉得林中鹤有些事情瞒着自己。

  他觉得自己不太能看懂林中鹤了。

  他从前总想着,喜欢就喜欢,爱就爱了,哪有这么多的顾忌,可等到他真正将自己全身心交付于他时,却总恨自己了解他了解得不够多。

  林中鹤侧头,似乎在思索,“春城。那是个不错的地方。”

  茶毕,阿九主动说要去招呼饭,给北堂子露一手,卢照水表面上说去给阿九打杂,实际上套话去了。

  也就阿九那嘴守不住事,不时还露些话出来。

  北堂子既到宁州,便同林中鹤要去宁州的八宝斋。

  宁州曾出过一个书法家,叫颜卿的,甚会制作毛笔,时也命也,恰巧他所在朝代的那任皇帝痴迷书法,因此召他进宫,甚至还为他在宫内特设了一个毫官之职。

  整天就是舞文弄墨,陪侍皇帝,偶尔也做几支笔讨皇帝开心。

  那任皇帝身死后,他儿子继了位,是个崇兵尚武的,于是颜卿被晾了几年后便告老回家乡颐养天年了。

  他家乡宁州地偏,百姓多穷困,颜卿在宫中多年,见惯奢靡,巨大的便落差使他不由得心疼起自己的父老乡亲来,于是他便将自己制作毛笔的技艺传给了宁州人。

  宁州顶着这么一位大书法家的名号,加之精妙的制毛笔技艺,百年发展之下,“宁笔”成了众毛笔之首,宁州由颜卿创立的八宝斋更是其中佼佼。

  北堂子好墨,林中鹤同他便结伴到八宝斋去。

  北堂子瞧见一只狐毛笔。

  他拿起来笔来,一旁店家拿来墨纸砚,他蘸墨,近前看了看,又随手在纸上几个字,“开笔笔锋整齐,吸墨笔中笔根圆,下笔收笔笔头尖,三分笔于纸面自如。好笔!不错!”

  那店家竟没理他对笔的称赞,反而注意起他的字来,赞道:“公子这几个字实在不错!”

  “处江湖之远…”

  他念叨着,觉得很是奇怪,看这人通身的气度,哪里像是处江湖之远的人,分明就是居庙堂之高。

  北堂子略微颔首,“老板谬赞了,随手写就罢了。”

  他拿起笔,道:“老板,这笔我要了。”

  “好嘞。”

  二人取了笔出来。

  “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北堂子笑笑,“圣益圣,愚益愚,都出于此了。”

  林中鹤与他,是堪平的竹亭里相遇。

  淫雨霏霏的天气。

  竹子遮掩,更加晦暗,林中鹤在竹林里的竹亭里听雨。

  北堂子恰巧也在亭内。

  “莫说相公痴,更有痴似相公者。”

  他们二人彼此行礼,用的是世家礼节。

  北堂子以为林中鹤也是哪家的世家公子出来游玩,林中鹤以为北堂子是朝廷的一个什么官休沐出来偷闲。

  结果,二人都是江湖人士。

  “雨天阴湿,人多不出,竹林隐晦,难以取乐,我以为只有我一个痴人喜欢雨天赏竹,没想到,也能碰到个同道中人。”

  林中鹤微笑,“阁下错爱,我眼盲,在此,是为听雨。”

  北堂子并未大惊小怪地去道歉,而是道:“听也是赏。”

  连月不开的阴雨天里,他们二人一个赏雨中竹,一个听竹中雨,话没说了几句,倒是有了不俗的关系。

  按阿九的话来说,这就是所谓的“神交”。

  北堂子后来多次出入普陀山庄,也就与阿九有了交集。

  阿九贪吃,北堂子又有的一手好厨艺,所以北堂子一到普陀山庄来,阿九必定缠着他天天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