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古代言情>两片杏仁>第151章 《两片杏仁》番外-坟墓之子

  “有孙名相嘉失礼,同佥枢密院事、集贤学士。至治末,省先茔于白只剌山,闻有变,赴上都,或劝少避之,曰:‘我与国同休戚,今有难,可避乎!’至上都,果见囚。久之得释,寻拜河南江北行省平章政事,迁江南行台御史大夫。”

  --《元史.伯颜传》

  我是一把刀,被挖出的时候,我身带莫名的异香,而后,人们称我为“坟墓之子”。

  我身边躺着的那一把,在挖掘时因为刨坟者的疏忽,被一锹捣断了。她“噹”的一下子崩裂,刺耳的悲伤。

  硕德八剌在距离上都避暑行宫约三十里路的南坡店被弑杀后,坟就被刨了。

  “沙哈德,狗日的!”一声爆喝让他浑身一凛,从恍惚出神中痛苦的醒来。

  他已经好几天没有睡觉了,以至于因过度疲劳而时有陷入幻觉当中。

  在他的幻视里,他还是那个十岁的孩子。

  “沙哈德!叫你呢!你这贱种!给你爷我爬过来!”对方又在吼了,声音里明显带着不耐烦的情绪。

  “爬啊,给爷爷们爬!”一群声音跟着那个粗暴的主音者,大伙儿一起起哄。要被铁链栓住的囚徒表演狗的姿态给他们看。

  他又累又渴,喉咙里火烧似的难受,张开嘴却发不出半分声音,嘴唇开裂如干涸的大地。可是囚牢里除了粪桶中还有点尿,什么其他的液体都没有。

  “嗨,你这阳痿奴巴林·伯颜认的假孙子!”对方又开始了讥讽,这回他们展示了一样东西:“你瞧瞧这是什么?”

  一把刀鞘残旧的舍施尔腰刀被人拎着下垂的虎尾式刀柄,如一个同他一样孤独可耻的囚徒一样被人戏谑嘲笑着。簪花鎏金的刀柄上系着一枚已经蒙上脏污晕黄并缺了一角的双鱼玉佩,下垂的丝穗早已朽烂不见了踪影。刀鞘上原本的金丝簪花已被尘土锈蚀大部分脱落,但一颗菱形的祖母绿石仍然固执的坚守自己的位置。

  那枚祖母绿如被泪水濡湿的眼睛一样,在死亡、疾病与肮脏充斥的黑牢里,带着忧伤与悲悯,以一种亲人的姿态,注视着被囚禁的他。

  他浑身战栗,尽管力气已然耗尽,但仍然奋力支撑起身体,企图扑向那把熟悉的刀。但随即眼前一黑,一头栽倒在地,昏厥了过去。

  那是祖父的刀,他怎能不认得呢?他知道,祖父的坟墓已经被逆贼们掘开,这把刀能出现在这里,就是证明。

  戏弄他的人看着缩瑟在烂草上呈一团并下意识里身体抽搐的他,厌恶的耸了耸肩。

  “死了没有?”一个人开了牢门,进来朝着昏厥者身体上踹了几脚。

  “要真死了可能还麻烦着呢。”另外一个说。

  “放心,还没死呢。”他的伙伴回道:“看,还喘气儿呢。保准没死。铁失你说咱们拿这家伙怎么办?是按照对札剌亦儿家的拜住那样一刀劈了完事呢,还是留下他一条狗命?”

  “先留着。”被称铁失的那人冷冷的对应:“现在还不是宰他的时候。再说他也逃不了。”

  “嘿,也对。”铁失的伙伴们都应和着说:“咱们有钦察卫、阿术卫在手中。札剌亦儿部的旭迈杰在晋王那里回不来。拜住已经被咱解决掉了。这小子自己一个人大老远的从白只剌山那边跑回来身边没带多少近人,他带过来的那几个人还都已经被咱们宰了。所以,现在应当很安全,没有什么变数。”

  “所以,先留着他。”铁失再次重复:“等晋王的人马到了再说。”

  我与国同休戚,今有难,可避乎?

  其实相嘉失礼现在是后悔了的。

  如果不是他不顾劝阻去往南坡店,他就不会被囚达一年之久。

  如果不是他不顾劝阻去往南坡店,追随他一同由白只剌山昼夜不停快马赶到事发之地的几名近侍怯薛就不会被灭口斩杀。

  如果不是他不顾劝阻去往南坡店,祖父巴林·伯颜在大都郊野的坟冢也不会被谋逆弑君的叛乱者剜坟掘墓。

  他甚至还没彻底弄清楚都谁死了,都谁还活着,这一切就如洪水一样的咆哮着向他扑来,并吞噬了他。

  尽管他与他的祖父巴林·伯颜并无任何真实的血缘关系,尽管他是他祖父在失去了生育的能力之后才认作孙子的,尽管他知道自己真实的祖父是养祖父的情人汪古部的月尔鲁,尽管他知道自己的父亲是一个卑下的吉尔吉斯屯田军户,这个军户的故乡在叶尼赛河的源头。

  但尽管这一切都是真的他都还没忘记也根本不会忘记。

  但是他现在已经是巴林·相嘉失礼了,他是巴林·伯颜的长子长孙。他的名字已被记在了蒙古巴林部的谱牒之上。从此后他就是巴林部的男人了。他还继承了他的巴林部祖父至他父亲的世袭身份,他是皇室的“奄出忽必”。

  这意味着他是属于皇室的,他不能逃避。别人可以为生命而苟存,他不能。

  正如他的祖父与父亲的不能。

  他明白,即使是祖父与父亲,他们也会做与他相同的事。他们也会毫不犹豫的奔赴弑君者聚集的南坡店。哪怕那里有千万把屠杀的刀等待着他们。

  所以,我与国同休戚,今有难,当舍命赴难矣!

  他的祖父巴林部的伯颜是札剌亦儿部的安童的妹夫,拜住是安童之孙,而他算是伯颜之孙。

  他父亲买迪娶的是札剌亦儿部绍都拉格之女瑟勒古楞。那是被他叫做“母亲”的女人。

  他从此后再也不能与这个属于巴林部的家族分开,正如这个家族再也不能与属于札剌亦儿部的木华黎家族分开。

  这一切,自他十岁起,就定下了,再无法更改。

  十岁那年,是他正式被巴林·伯颜收养,成为巴林·伯颜的孙子的那年。

  他清清楚楚的记得,那年,他调皮且尚在年少的父亲抱着他在院落里玩耍。他威严的且鬓须已然斑白的祖父在送他们一车的人去往大都的时候眼睛里噙着久违的晶莹的泪水。

  他记得萨嘎达瓦圣月的酥油花山的奶油香气,以及那温柔的抚摸与拥抱,柔软洁净的长袍上幽幽的玫瑰水芳香。

  他的养祖父爱他的生祖父,所以他成为了他的孙子。他的养祖父希望他是他们两个共同的后裔。所以他坚决的收养了他,并令巴林部负责掌管谱牒的大扎鲁忽赤,将他以“相嘉失礼”这个名字,作为他的嫡孙,记入了巴林部的名册之中。

  这是爱。但在拘禁他的人眼中,这根本就是个笑话。

  他们唤他做“沙哈德”,这是他十岁之前的名字。他们并用“阳痿奴”这个耻辱的字眼儿,来形容他已经过世的祖父。

  他知道,家肯定已经被抄没了。祖父的尸骨肯定散落在被挖开的坟冢外,苍白的骨殖被乌黑的泥土所玷污。奉命掘墓者们拿走了那把随葬坟坑中的属于他祖父的波斯舍施尔腰刀。至于那柄同葬于墓冢中的高加索恰西克利剑,他已经看见过了她裂成两截的残骸被丢进了满是粪便的牲口圈里。

  下贱人的下贱归宿。这是他和他父祖辈共同的宿命。他无法逃离。

  现在从上都至大都,全是他们的人。

  自由人与皇室宗亲们结盟弑君,卑贱的奴隶却舍命保卫奴役自己的君主,这世界真是荒诞。

  当他挣扎着苏醒,脖子上拴着铁链。他被塞进一辆运犯人的囚车,车往上都走去。因为按弑君者们的计划,晋王要在上都行登基大典。

  但晋王却并未按时抵达约定的地点。他在克鲁伦河流域停住了。不再前进。

  拥立晋王的人有些莫名其妙,不知晋王这是作何打算。但是,君已然被他们弑了,他们只能硬着头皮接受原先就准备拥立的晋王。他们不可能在弑杀先帝后再杀晋王。而晋王手里是有兵的。

  随后是一年,他仍然在囚禁里渡过。晋王登基了,却不宣布对于他的处置。

  也孙帖木儿先给铁失等加官进爵,一个月后却又翻脸无情将参与叛逆的铁失等诛杀,又对五位参与的宗王驱逐流放。他将留在他身边的藩府旧僚札剌亦儿部的旭迈杰升了宣政院使后又升为中书省右丞相,并命旭迈杰处理铁失遗留的党羽。

  而他没了官职,继续坐牢,全家都逐渐的陷入赤贫当中。

  索性他还有那把舍施尔刀。这柄祖父身配的宝刀。晋王返还他部分家产时,在一堆乱七八糟的旧物和破烂儿中,他的札剌亦儿部妻子从中发现了这刀。那时它就那么安静的躺在一地狼藉里,身上裹满了尘垢。他的妻子把它小心翼翼的双手捧起,精心的擦拭干净,她将它搂进怀里,哭的死去活来。

  我们毕竟还活着,她想。

  她给狱里还看押着的丈夫写信,将刀失而复得的事情说了,又问他对今后日子的打算。

  狱里有信带出,告诉她,能过则过,不能过就典当尚还值钱的东西。还有那柄刀是柄宝刀,当了换钱可也。

  当我被衣着素淡的妇人捧着,身上覆盖着锦缎的刀套,随着女子忐忑不安的脚步穿梭在各个典当行之间时,我隔着丝质的衣服听到闹市区的熙来攘往。

  各种的叫卖吆喝之声,大都依旧繁华,仿佛什么事情都未发生过似的。

  我的身体被擦的雪亮,金丝簪花重放光芒,祖母绿在嵌槽中闪烁宝光,下垂的已经是崭新的血红色双灯笼丝穗。

  至于那枚有了晕黄并一角残缺的对鱼玉佩,典当铺的老板说一样是枚罕见的宝货。老板的胖手贪婪的抚摸过我的身体,将玉佩解下来。识宝行家打算玉佩单卖,这样能赚更多的钱。

  他们知道典当者永远不会有回来重新赎回我的那天。

  我自与玉分离,此后便相忘于江湖,再不相见。

  从此,我便过起了颠沛流离的生活。从一个又一个的主人手里辗转流传。他们都拿我当个宝贝。而我反到似乎是身带不祥,凡拥有我的人,几乎没一个可得好死的。他们有的被诛杀,有的被放逐死于流亡途中,有的莫名暴病身亡事先没一点征兆,更有甚者陷入疯癫在歇斯底里中留着口涎倒地而亡。

  而我这出自坟冢的宝刀,自此便得了个诨号“坟墓之子”。我身上总散发着一种诡异的香,那是在玫瑰油里浸泡七七四十九个日夜才会有的香气。这香气会让持有我的人在夜里见到一位威严俊美的黑袍男子,那男子在幻相里坐于花下弹奏着一把乌德琴。他微微垂首,雪白的脖颈诱惑的露出衣领之外。

  关于我的传说,在市井与江湖到处流传。人们煞有其事的议论,我有多么多么的不祥。又有哪个爱刀之人,在我发出的诱惑中莫名其妙的发癔症而死。人们唾弃我,视我为不祥。但又都疯狂的想要看我一眼,并进而拥有我。

  最后一位拥有“坟墓之子”的是北庭都元帅府的元帅女真人济尔哈朗,最后一位记得“坟墓之子”的是活到了洪武初年的浙江山阴才子张宪张思廉。

  济尔哈朗只得到了“坟墓之子”不到三年,就死于镇压叛乱的摩尼教徒的路上,然后他的十万讨逆大军一哄而散,大部分投奔了叛乱者。

  而文人张思廉作为济尔哈朗收拢的幕僚,在旧恩人败亡后,他先是南下投奔吴王张士诚,署太尉府参谋。在士诚败亡后,他变姓名为佛家奴,周游四方,不娶妻,不返乡,时人呼之为狂生。最后一个亲眼见过这位山阴才子的人,是他所寄食的杭州报国寺的厨下僧。那时的张思廉终日书不离手,时哭时笑,时歌时泣,至老终身。

  张思廉死时,寺僧给他收尸。见有《玉笥集》十卷遗于室内小案之上。抄卷字迹挺拔秀丽,纸页微黄。寺僧想,应该是死者携带身上舍不得的亲笔手卷。正要收起来随葬,却不想忽而一阵烈烈狂风破窗撞门而入,席卷着吹进死者寄居的简陋厨下僧舍。那案上手卷被风吹的七零八落到处乱飞。它们有的落入洪炉之中化为飞灰,有的飞出破窗柴门之外如一群蹁跹而去的白蝶,登时间便消失的无影无踪。

  风过后,只遗一页纸于屋内泥地之上。僧人小心翼翼的将那页泛黄的旧纸从地上拾起,却因不认得字而弄不清上面写的究竟为何。只好去寻本寺住持,将遗物交给他,并求主持解读上头都写了些什么。

  主持接过那页纸,以手掸去纸页上沾着的灰土,逐字逐句的念了起来。

  只听他道:

  “此为《北庭宣元杰西番刀歌》。

  此刀乃北庭都元帅府元帅济尔哈朗公征淮西红寇时所佩者。

  ‘金神起持水火齐,煅炼阴阳结精锐。

  七月七日授冶师,手作钳锤股为砺。

  一千七百七十锋,脊高体狭刀口洪。

  龙飞蛟化岁月久,阮师旧物今无踪。

  爪哇绣镔柔可曲,东倭纯钢不受触。

  贤侯示我西番刀,名压古今刀剑录。

  三尖两刃圭首圆,剑脊䵝䵝生黑烟。

  朱砂斑痕点人血,雕青皮软金钩联。

  唐人宝刀夸大食,于今利器称米息。

  十年土涮松纹生,戎王造时当月蚀。

  平章遗佩固有神,朱高固始多奇勋。

  三公重器不虚授,往继王祥作辅臣。’”

  自此,“坟墓之子”不再见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