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都市情感>三流甜心>第77章

  元璀:“您好,我是元璀。”

  “我是小鲁的现任保姆”这句话已经滚上了喉间,被他下意识地压了下去。这事也没什么好说的,别人知道了还会觉得奇怪。

  元璀现在想起来都觉得齐白晏真的是很信任自己,竟然就那么果断地雇佣自己当自家侄子的保姆,都不来个上岗前考察之类的。可惜他这一个多月来学到的技能在这个年长专业的保姆面前实在是不够看。

  见元璀似乎在纠结该叫她什么,妇人笑道:“叫我刘妈就行,齐总也是这么叫我的。”她将托住齐小鲁的姿势变了一下,小孩好奇地玩着她衣服上泛着斑驳锈迹的金属拉绳,安安静静,不吵不闹。

  元璀想起来当时刚带齐小鲁的时候,还觉得颇为难带,毕竟哭唧唧的像个小哭包,软的又像小面团,稍微抱不住就从指尖漏了出去。齐小鲁好几次被他抱得蹬腿要下来,感觉不舒服。

  刘妈感叹道:“除了他的秘书小乐,我还真没怎么见过齐总的朋友。”

  元璀无意识地搓了搓拇指,心里莫名地生出了一丝捉襟见肘的紧张,含含糊糊地道:“也就是这段时间才认识的。”

  刘妈“哦”一声,说道:“怪不得。”

  元璀:“之前一直都是您在照顾小鲁吗?”

  刘妈:“是啊,从出生就照顾到现在。”

  “他刚出生的时候像只小老鼠,比其他孩子要瘦很多,营养不良,发育的又比较晚,费了好些劲才把他喂胖了些。”她宠溺地捏了捏齐小鲁的小手,“现在果然在长身体,还是掉了点肉,学会挑食了?”

  “阿嬷……”虽未指名道姓,但齐小鲁敏锐地感觉到这两个大人在议论自己,嘴巴撅起,抱着刘妈脖子奶声奶气地哼道:“小鲁没有。”

  小熊猫抓着妇人的手往自己肚子位置摸,“肉肉!”

  刘妈被逗得扑哧笑了起来,轻轻地捏了捏他柔软的小肚子,“好好好,小伢儿最乖了。”

  齐小鲁满意地哼唧一声,被刘妈抱着轻轻晃了几下,舒服的就像被放在了摇篮里,上面缀满了叮叮当当的儿童铃。

  这两人相处的实在是自然,即使离开了这些日子,还是黏黏糊糊的。元璀嘴角跟着扬了下,尝试加入他们的对话里。明明近在咫尺却好像隔了一面看不见的墙,心里莫名酸唧唧的。

  他也不觉得自己带的小孩跟上一任保姆亲近是什么坏事,毕竟自己也就带了齐小鲁一个月左右,对方可是带了两年。元璀有时候会闹不明白齐小鲁是因为什么哭,以及为什么那么不喜欢齐白晏,但刘妈肯定比他了解得多。

  然而这样的画面,却让他生出了几丝瑟缩之感,如同带着贺礼去了别人的生日酒席,结果发现四周的人都比他准备得要昂贵细致,自己手里的那点东西实在是拿不出手。

  他原先想把齐小鲁抱回来的手缩了一下,僵硬地插回了兜里。

  门后的车架晃了一下,似乎有谁在轻轻催促着,元璀的视线被吸引了过去,刚好和茫然虚焦的视线对上了,一张削瘦苍白的脸从门扉后露了出来。元璀愣住了,看着对方手臂上是未拔的滞留针,鼻腔里插着管子,仿佛感同身受般的难受了起来。

  这个男人原先应该是饱满的方脸,脸上肉瘦得凹进去了,皮就松了下来,衬得灰白的脸色病气十足,管子上贴满了医用胶带,上面龙飞凤舞的划着了医生的标记字体。有的是输液时间,有的是剂量,元璀对于这种字体都看不懂,摩斯电码一般看得眼疼。

  床上的男人只有一只手能动,没输液的那只拽了下床边的绳子,拉得喀喀作响,旁边的护工将他手边的被窝理好。

  “不好意思,那是我儿子,他在催我了。”刘妈转头哄了句乡音,那人才放下了拽绳子的手。

  元璀斟酌着字句:“他……”

  元璀依稀记得乐宜跟他说过上一任保姆儿子要结婚所以就辞职回家了,现在不在乡下,却在市中心的医院里,实在是奇怪。

  刘妈笑了下,眉眼间满是惆怅,“刚准备结婚就被查出来是白血病,我们也不好祸害人家姑娘,就先把他带来省城治。”

  元璀吃惊道:“这么突然?”

  刘妈摇了摇头,“早就有征兆了,当时没太注意。”

  病都是从小病拖成大病的,等到大病来了的时候,谁也不知道会怎样。生病的人可真是太痛苦了,每天被困在病床上,惶惶度日,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下来。

  白血病化疗过程极其同痛苦,元璀不问都知道费用可能达上几十万上百万,刘妈的儿子没有户城的医保,救治费用更是难上加难。尤其是初期的普通病房转入后期的无菌病房时,住院费会变高,请的护工全天二十四小时蹲点,叠加在一起的费用实在是不可估量。病人必须一直撑着一口气接受化疗,直到找到合适的骨髓配型并移植。

  这种病其实是无传染的,之所以放到无菌病房是方便病人更好的在少菌环境下接受治疗,因此家里人也不能经常进去看他,只能请专业的护工一直在里面陪护。

  元璀想安慰,张了张唇,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最后只能干巴巴地挤出一句,“……肯定会好的。”

  “好还是不好都是命,我们乡下人最信命。”刘妈转头看了眼自己的儿子,眸中闪过一丝难过,“但我只希望他的命……能再长一些。”

  元璀:“……嗯。”

  刘妈摸了摸齐小鲁的脑袋,思索着什么,“对了,齐先生他现在……”

  元璀心脏不安地跳了起来。

  “齐先生他现在有新招到保姆吗?”刘妈搓了搓手里的茧,尴尬地笑道:“托人找骨髓移植太贵了,这些年攒的钱也都快用完了,家里盖的老房卖了。本想找点活计干,但人家都不要五十多岁的omega……”

  刘妈:“我想来想去,好像也就只能干保姆的活了。齐先生给的薪资挺高的,如果现在未招保姆,我先顶上,也够我先撑一撑。”

  元璀抿紧了唇。

  刘妈怕他误会,连忙解释道:“不过你放心,不会有传染的,这病不传染。”她顿了顿,紧张地试探道:“你知道齐先生现在有招到保姆吗?”

  元璀插在兜里的手紧了又紧,掌心满是汗水,心里像揣了个小兔子,咚咚咚的惹人烦。

  他本就不适合撒谎,每次撒谎都很僵硬。而且此刻他真的一点都不想撒谎。

  “其实我……”元璀话在嘴里咽了几咽,翻滚着吐不出来。

  【“但我只希望他的命……能再长一些。”】

  他僵硬地道:“其实我也不太清楚,我回去……帮您问问。”

  元璀将手机掏出来,掌心里的汗水将手机屏幕糊得满是雾气,怎么都划不开屏幕解锁键,狼狈不堪,“您先留个电话给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