蛊毒已解两人踏上去往东部落路程,顾朝槿一手拉着缰绳,一手握着野苹果,路边生长的苹果酸中带甜,没有那么红却胜在口感不错。

  “我们快到了。”顾朝槿瞟了一眼宋清风,声音很快被狂风带走。

  靠近东部落的地方是寸草不生的荒漠,如果说东部落周围有几分异域风情,那边境的中心东部落可以称之为异域之都。

  宋清风戴着一个白色帷帽,窥不见他此刻神色,他目光始终落在前方广阔无垠的沙漠上,分不清是思念还是夹杂着其他情绪,“嗯,已经到附近了。”

  他指尖捏着一朵无名小花,揪起花瓣在心里默数,顾朝槿忘了昨夜,顾朝槿记得,………顾朝槿忘了!

  心里烦躁宋清风将小花揉做一团,果然和以前一样!

  不远处飘起一阵沙尘,顾朝槿张望沙尘重心,发现那里站着四个人影,不对,应该说是狼人,他握着僵绳想要调转方向,已经来不及了,那四头狼人扑了过来。

  沙贼将他们团团围住,形成一个包围圈,马儿受到惊吓不再向前,为首的沙贼提着把砍刀,右眼简单粗暴系着一块黑布,刀锋指着柔弱的兔子说道:“留下,买买买路财!”

  顾朝槿低唇轻笑,“这车上只剩些破草,哪有什么干粮或者值钱的物件。”他冷冷抬眸看向独眼龙,“小兄弟你可看仔细了,我们这辆车你是否能劫走。”

  他附在身后的手抓了一把沙子,只要这些毛贼敢靠近,能击退一个算一个。

  站在独眼龙旁边的是一位大嘴巴,物理意义上的大嘴,上下嘴唇宽厚有些像香肠嘴,盯着看久了有点恐怖。

  香肠嘴凑到大哥跟前交待几句,得到大哥支持后口齿伶俐地说道:“把旁边的这人留下。”

  宋清风不动神色露出匕首,寻找最佳时机好一击毙命,他杀人绝不会留给对方喘息的机会。

  阳光照得独眼龙那张脸惨白,吃无数猪肝也补不回来气色,他呼吸沉重宛如一头水牛濒死状态,一头栽在软沙中沙尘肆意席卷,顾朝槿跳下马车,独眼龙双手捂着胸口颤抖地说道:“药,把药给我………”

  顾朝槿朝他小弟吼道:“药呢?快把药给他!”

  香肠嘴在口袋里摸了一会,掏出一小颗白色药丸,赶紧塞进大哥嘴里,眼泪婆娑地说道:“大哥,这是最后一颗药了。”

  独眼龙望向明晃晃的太阳,好一会没有说话,半响他撑着身体坐起来,改邪归正地说道:“你们走吧,我们不打劫了。”

  “大哥!你这是做什么!”三个小弟异口同声说道,颇有些气势。

  “拿别人的命来养我的命,我宁可不要这条命。”独眼龙下定决心寻死谁也难不住他。

  很久以前,他们只是生活在沙漠边缘的游民,直到被沙贼抢劫几个人相依为命,后来独眼龙患上重病,几兄弟便想出馊主意打劫过往商队,拿搜刮到的钱财去治病。

  本想着等大哥病好了,金盆洗手回老家种地,那么久过去独眼龙病情不见好转,反而加重变得依赖药物度日,药价上涨,他们没不起药走错路开始打劫,好在没有伤人性命。

  “去找这几味药。”顾朝槿在随身携带的包袱中找出纸张和粗糙毛笔,飞快写下几味中药,如半夏,五味子,细辛,递到独眼龙手中,“你们手上还有物资吧?拿物资兑换药材,要经常服用。”

  独眼龙折叠好纸张,像是护一个绝世珍宝,踹在里衣口袋中,他们现在没有一块良田,只能四处飘荡在东部落周围为非作歹。

  “东部落有荒田吗?可以让他们去开荒种植中草药。”顾朝槿询问宋清风意见,毕竟宋清风才是东部落唯一的王。

  “一切由你。”

  若是这三只兽人敢乱来,早就死在他匕首下了。

  独眼龙和他的小弟在前面驱使马车前进,顾朝槿和宋清风坐在草堆后面。

  “你为什么要答应我?”顾朝槿想不明白,东部落属于宋清风地盘,这人完全可以一脚把他踹下马车,进城另寻佳偶。

  “你觉得呢?”宋清风手中握着一把踩在的莲子,剥皮取芯丢进嘴里,蔓延出甘甜,“夫君,你又在走神?”

  “没有。”顾朝槿急着否认,没察觉到耳垂红得发烫,他捏了捏兔耳朵,不经有些想念兔崽子在的日子。

  到了城门热闹非凡,络绎不绝过往商客,带着小鸭子赶路的鸭妈妈,以及浑身白猫却有着异瞳的布偶猫,城门大开没有阻拦过往商客进入城中。

  偶尔察觉异象还是会被拦下,比如顾朝槿的马车,守城士兵敏锐地目光看过来,“进城做什么?”

  顾朝槿吃着宋清风亲手剥开的莲子,头一次觉得莲子味甜,甜到心头里去,“开中兽医医馆,顺便找我崽子。”

  士兵视线落在兔子身上,想起坊间传闻小殿下有一位兔子爹爹,不过传闻里不是说,王对这只兔子丝毫不吗?怎么会带回部落?

  一匹棕红色的马奔向城门,坐在马上的少年将军英姿飒爽,长发向后飘扬,一身靓丽的骑行装和他沉稳性格不搭,不过他脸上扬起的笑容是发自内心的开心,站在城门上的士兵说道:

  “王回来了?冰坨子居然亲自去接王。”

  “从底层爬上来的东西,也配得到王的亲赖,在做白日梦?”

  “要我说还不如把那只在外的兔子带回来,好歹王喜欢。”

  钥年少成名和王一起击退前来侵犯部落,在前线浴血厮杀把生命垂危的王救回,他是东部落的恩人也是王的恩人,不过大家心里都清楚,钥能有今天多亏了王的提拔,若是没有王钥只能在街头乞讨。

  银靴踩在马蹬上发出叮铃的响声,钥右手放在胸口处,虔诚地说道:“陛下,欢迎你回家。”

  视线与顾朝槿在空中相碰,撞出火花,钥笑容渐渐凝固,他没有质疑陛下的选择,暂时卸下对顾朝槿敌意,不情不愿地说道:“也欢迎你我的朋友。”

  用朋友称呼算是客气的说法,陛下还没有承认和顾朝槿关系,或许等陛下玩腻了,这只柔弱的兔子便能滚得远远的,钥暗自握紧拳头跨上马鞍。

  顾朝槿王向钥的背影,苦思冥想不得结果,忍不住向宋清风询问,“我到底是哪里得罪了他?”

  “钥对所有人都是这样。”

  是吗?可是他对你不同,顾朝槿暗自苦笑,没有把心里疑惑说出。

  狂风掀起白色帷帽丝巾,很快又落了回去,站在城门两旁迎接的兽人瞧见宋清风身影,跑回店铺张贴最新消息:为迎接陛下回来免费赠送蔬菜拼盘,烤肉一份,糯叽叽甜品一份等等。

  顾朝槿走到宋清风身侧,嘲笑宋清风,“怎么没有皇家马车来接,莫不是你这个陛下是假冒的?”

  宋清风很快还回去,似乎是在隐瞒什么,“视察民情你懂吗?”

  一只浣熊崽崽不顾一切冲上来,宋清风身旁跟着的侍卫立马拦下,宋清风示意侍卫退下,双手抱着浣熊崽子严厉地说道:“你这么调皮,妈妈该担心坏了。”

  “我只是想亲自感谢你。”浣熊崽崽手中抱着一瓶草莓果酱,递到宋清风手中,“这是妈妈做的,很好吃,还请陛下收下。”

  浣熊妈妈身上拴着围裙,手足无措地看向这边,眼眶中的泪水快要夺框而出,眼珠子一转想到补救方法,“陛下,你别听小丫头说,她胡乱说的我做的没有那么好吃,恐怕陛下不会喜欢。”

  “我收下啦。”宋琴行风接过那瓶沉甸甸的果酱,摸了摸浣熊崽崽毛绒绒的头顶,莞尔一笑说道:“快回到妈妈身边,不然妈妈该着急了。”

  “陛下,你是天底下最好的。”

  宋清风来到这里后听到的夸奖的话最多,他真的是最好吗?有时他也会瞻前顾后做出改变,以求多有变法都对兽民有利。

  街边响起部落中常唱的歌谣,万民合唱歌声婉转动听,没人注意到陛下脸红了,顾朝槿打趣道:“陛下是不是期望,冬天赶快到来。”

  在他们前方一辆马车停下,车身镶金里面铺着一层红色毛毯,车里只能乘坐两个人,马车夫的穿搭像是一名矜贵的绅士,顾朝槿低头看了看脚下的草鞋,抬头看向宋清风已然上去。

  上与不上,这是一道艰难的选择题。

  兽民们看见,他们尊贵的陛下俯身弯腰,伸出手对顾朝槿说道:“所以夫君,你愿意和我一起创建美丽的国度吗?”

  “我愿意。”

  两人掌心相握,若是一本童话书这肯定是最后一幕,不过顾朝槿明白等待他们的还有很多。

  下了一场玫瑰雨,粉色的,红色的花瓣铺了一地,顾朝槿看向纷纷扬扬的花瓣雨,手肘撑在马车窗沿上,“陛下,你不觉得浪费吗?”

  宋清风摘下帷帽,撞进顾朝槿闪着星光的瞳孔说,真挚专一地说道:“为了你,一切都值得。”

  只要你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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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释:关于东部落设定

  感觉私设有亿点点多,作者君写这篇文确实有点不太成熟。

  大家可以把东部落想象成最繁华的地段,然后众人都是兽人形象,相当于从部落走向了西欧,东部落的设定有点杂乱,如果有更好的建议可以在评论区提出。

  想了一下还是决定把这本文写完,有感兴趣的宝贝可以看看专栏预收,爱你们啾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