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都市情感>失忆后误把死敌当老婆>第48章 chapter 48

  裴煜顺利回到租住的房子里, 先联系上裴少榕给他报了平安。

  虽然从小和母亲相依为命,但都是他照顾母亲更多,其实他十分缺少和普通长辈打交道的经验。

  裴少榕一听到他的话, 第一反应就是不信, 连怀疑他缺胳膊少腿的猜测都出来了。

  裴煜无奈,心知他在夸大其词,关心却不是作伪。心中暖意蒸腾, 语气也越发轻柔:“我没事的…大伯。”

  因为这声第一次叫出口的称呼, 电话里陡然一静。

  过了许久,裴少榕压下心中震颤,换了几次呼吸, 才开口道:“那你、你什么时候有空……回家一趟?和家里人见个面?”

  裴煜想了想,说:“最近都有空。”

  裴少榕几乎是迫不及待地:“那就明天?你现在住在哪儿?我派人去接你。”

  裴煜习惯性回绝:“不用,给我地址就好, 我自己过去。”

  -

  裴宅的气派程度毫不逊于路凛洲的豪宅,却是新中式风格,不突兀的现代化设施搭配廊庑水榭,奢侈归奢侈,好歹比路宅多了几分人气。

  庭院外的保安直接放行外来的出租车,司机一路惊诧得东张西望, 将裴煜送到了别墅门口。

  裴少榕为了迎接侄子特意推掉了几件工作, 得到外边保安的消息, 提前在门口等候。

  “小煜, 来,来这边。”裴少榕大着嗓子喊着, 同时热情地大步过来拉他胳膊。

  裴煜不着痕迹地避开, 礼貌打了招呼, 跟在他身后走进别墅大门。

  别墅内,离得最近的人是有过一面之缘的裴君铭,一与他对上视线,瞬间僵在了原地。

  裴君铭在得知小叔遗孤的存在后,第一反应自然是不满,真正的血亲都需要靠着日常相处培养感情,何况他们本就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他不忍打破父亲的喜悦,尽管他曾是裴家唯一的小辈,父亲也从小就教导他要兄友弟恭。

  他没有太多抵触,却也称不上期待,便没有向父亲打听过这位堂弟的相貌如何。

  因而甫一见到裴煜,他脱口而出一个略显傻气的问题,还带着几分惊喜:“你怎么来我家了?”

  宠物医院偶遇时连名字都不愿告知的人,此时却从天而降出现在自己家中,这是怎样的惊喜?

  裴少榕当即横过去一眼:“君铭,这是小煜。小煜,虽然君铭要比你大几岁,你直接叫他名字就行,家里没有太多规矩,先熟悉熟悉,别的都不着急。”

  裴君铭愣愣地应下裴煜淡淡的招呼,不算亲近也不算疏远,有一肚子的话正要问,可机会转瞬而逝,顶着一头波浪长卷发的女人直接将他挤了开去。

  裴少榕接着介绍:“这位是裴文雅,你的小姑。他比你爸还要小十岁,是晚来女。”

  而那保养得当看着顶多三十出头的女人,也长着一双如裴少榕一般的凤眼,内勾外翘,却要精致明艳不少,让裴煜没来由感到熟悉,在血脉的驱使下隐隐想要亲近。

  “是小姑妈。”裴文雅接过话头,热络地一伸手,将出神的裴煜抓了个正着,“小煜,你以后就叫我小姑妈。”

  裴煜看着眼前过分年轻的女人,左右为难,眼神一偏,正好瞥见躲在她身后瑟瑟缩缩的小姑娘,主动问道:“这是…?”

  裴文雅立马放开他去拉小姑娘的胳膊,一把攘到他面前:“如如,快叫哥哥。”

  裴煜微怔,他记得路凛洲说裴家第三代只有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继承人,就是裴少榕的养子裴君铭。

  “她叫宁意如。”裴少榕适时开口介绍,“是你小姑的女儿,当初我还想过继如如,但文雅她怎么都不肯。”

  “宁家可稀罕我们如如呢,瞧不上你们裴家。”裴文雅嘴上说着嫌弃的话,脸上却笑意不改,摸着小姑娘头顶的小啾啾又催促道,“如如,快叫哥哥。”

  裴煜看向揪着裴文雅裙摆的小姑娘,她看起来和亲妈是截然相反的性格,有点胆怯怕生。

  裴煜打算让裴文雅不要强迫小孩子,却被小姑娘一瞬不瞬的目光盯得头皮发麻,他还没出声,宁意如先鼓足了勇气松开了妈妈的裙摆,勇敢上前一步,用胖乎乎的小手搭住他膝盖。

  然后高高扬起红扑扑的小脸,软软糯糯、细声细气地开了口:“哥、哥哥,你…你好漂亮啊。”

  裴煜一愣。

  类似的夸赞他早已听过无数遍。

  或嘲弄取笑,油嘴滑舌,或不怀好意,以及后来的很多夸赞,或许只是随口的无心之言,却都让他心生不喜与厌倦。

  而此刻,望着那两汪清泉般黑亮的大眼睛,他心中反倒生出暖意,轻轻一笑:“谢谢,如如。你更漂亮。”

  也不知道宁意如听见了没,仍呆呆地盯着他,在他笑起来之后甚至盯得更紧了,乌溜溜的黑眼睛一眨不眨。

  裴煜第一次遇到这种“麻烦”,被娇娇软软毫无攻击性的小朋友扒拉住裤腿,而他居然失去了反抗之力,僵在原地,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裴文雅察觉到他的窘迫,弯腰揽过宁意如肩膀,不着痕迹将小姑娘拉开。

  随后扭头指指沙发的方向,开口道:“好了好了,都去坐着吧,坐着聊。小煜自己坐车过来,辛苦了一路,从进门到现在一直站着呢,水都还没喝上。”

  裴煜到沙发上坐下,大人们一个个的都想接着和他说话,对他这些年以来的经历好奇得不行,但宁意如才被母亲带开没多久,又哼哧哼哧调用小胳膊腿儿爬上沙发,凑到他身边。

  大人们也都让着她,安静下来任由她和表哥亲近,而态度一直不咸不淡的裴煜显然也有几分偏爱这个小妹妹。

  “哥哥。”刚才的对话被打断,宁意如又礼貌地先称呼了一声,奶声奶气的。

  裴煜眉眼柔和,笑意不减:“嗯?”

  “你为什么是长头发呀?”

  小孩子童言无忌,好奇就问,反而比所有大人加在一起更能轻易拉近和家庭新成员的距离。

  裴煜笑笑避而不答,只给出一个小朋友无法抗拒的诱惑:“你想摸一下吗?”

  宁意如猛地点了下头,紧张又期待地在裙摆上搓了搓手。

  裴煜取下头绳,让长发披散开,侧着低了低头,尽量给小姑娘提供方便。

  宁意如自己也是长头发,但小孩子的头发细软,就像动物幼崽的绒毛。此时,哥哥的长发就像瀑布一样淌在她手里,手感柔韧丝滑又像丝绸,对五岁大的小孩子来说神奇极了,几乎爱不释手。

  宁意小心翼翼地抚摸着,连裴煜这样敏锐的人都没有产生任何异样或不适的感觉,直到左耳隔着发丝被碰触到,裴煜猛然一个激灵,忙退身躲开。

  宁意如当然没能察觉到他微变的脸色,笑意盈盈,真心实意地夸赞:“哥哥,你的头发也好漂亮……”

  ——“挺漂亮的。”

  裴煜莫名出了神,思绪甚至飘远到和路凛洲初见的那一晚。

  冒犯的上下打量,以及准备用他泻火之前,那句极尽轻蔑的称赞。

  那样的路凛洲,后来却总是只注视他的眼睛,一瞬不瞬,仿佛是在看一本信息过载的书那样认真仔细。看得他都要误以为,似乎他的眼睛里真藏了什么不为人知的隐秘。

  他也喜欢抚摸他的头发,亲他吻他,尤其钟情于他的左耳。

  耳朵上泛起的异样感觉渐渐缓解,裴煜若无其事地将头发扎好。

  就这么一阵功夫,悄无声息地,一位毛茸茸的不速之客已经沿着沙发背走了过来。

  那是一只毛发蓬松、体型偏大的猫。

  见裴煜望过来,大猫顿时将长尾竖成了电线杆,浑身毛发炸开,嘶哑尖利地“喵!”了一声。

  裴君铭天天伺候这些祖宗,看出它是进入了警戒状态,终于找到表现机会上前把猫拽开,边解释道:“它平时很安静的,不凶人。可能是因为很少接触陌生人,对你有些防备。”

  而后才意识到自己将裴煜称作“陌生人的”这话万般不该,他懊恼地轻“嘶”了声,忙亡羊补牢道:“不是不是不是,它就是有点怕生,熟悉以后就好了。”

  裴煜倒不怎么介意,笑了笑,为了让裴君铭安心,又半开玩笑道:“也可能是因为……”

  他若有所思,故意拖长尾音,顿了半晌才把话说完。

  “我身上,有狗味?”

  缅因猫被裴君铭强行抱走,仍紧紧绷着四肢,不依不饶对着裴煜张牙舞爪。

  裴煜倒不怎么在意,还有闲心询问裴君铭猫的品种和名字。

  裴君铭解除了尴尬,咧嘴一笑,介绍道:“它是缅因猫,叫奥古斯都。”

  原来这是一只公猫,和凯撒一样跟古代帝王同名。

  因为早年生活拮据,后来又经常居无定所,裴煜从来没有养过任何宠物,对猫猫狗狗的品种习性都不怎么了解。

  他见这猫毛发柔软蓬松,橙黄的眼睛又圆又大,长得十分漂亮,下意识以为它是母猫。可转念一想,自然界中大多生物都是雄性长得更漂亮,以便于求偶。

  作为捷克狼犬的凯撒却长得有些磕碜,可能是因为孩子小毛还没长齐,也可能单它是个例外。

  砢碜归砢碜,看着眼前漂亮的奥古斯都,裴煜依然会想念凯撒。

  他又是一怔,恍然想通了路凛洲不肯让他带走狗的原因。

  路凛洲或许以为,凯撒就和那些照片一样重要,他迟早会为了凯撒再次自投罗网。

  可惜路凛洲错了。纵使他舍不得凯撒,但只要知道凯撒能好好的就够了,路宅的环境也比他租的房子好多了。

  可是,他还是挺想凯撒的。

  “喵嗷!”

  奥古斯都又龇了一下牙,唤回裴煜思绪。

  旁观的裴少榕忍无可忍走上前来,挥挥手让裴君铭把猫带走,又对裴煜说:“小煜,你现在和我一起上楼,去见见你奶奶吧。”

  裴少榕提前对裴煜简单介绍过家里的事,他这位生物学上的奶奶名叫杜夕颖,是裴氏几十年以来真正意义上的掌权人。

  当年,她极力阻挠裴少桓和乡下女子的婚事,最后却落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下场,这件事给她造成的刺激不小,一次中风,这双腿就再也没有站起来过了。

  在轮椅上坐了20年,她的脾气越来越偏执古怪,又对裴煜的母亲有所积怨。这也是裴少榕唯一有所隐瞒的事,直到裴煜答应回家才把这些事告诉了他。

  裴煜并不介意身有残疾的老人怠慢,闻言立刻起身,随着裴少榕上楼去见人。

  裴少榕恭恭敬敬先敲了敲门,得到许可后才带着裴煜入内。

  轮椅上的老人正靠在窗边,面朝窗外。

  等裴少榕又招呼了一声,她才慢慢地将脸转了过来。

  裴煜随意地看了眼,随后礼貌垂下眼睫,任由她打量自己。

  “你过来。”

  裴煜走上前去,在轮椅前蹲下来,方便坐轮椅的老人与自己交谈。

  杜夕颍还以为以裴煜的出身,肯定少不了寒酸的小家子气,面对自己时要么会幽怨怪罪,要么会谄媚讨好。

  但裴煜不卑不亢,礼貌不失疏离,温和体贴中又不带有任何对残疾人的轻蔑。

  哪怕20年过去,杜夕颍也不可能不记恨那个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女人。可20年过去,她一时竟不能分清究竟是恨她还是恨自己更多些。

  裴少榕眼力见儿十足地搬来一把椅子让裴煜坐,裴煜也不多忸怩,道了声谢后坐下来。

  杜夕颍近距离审视着那张过分精致的脸,怎么都难以忽视那个女人的痕迹,可越看,又越是熟悉,尘封在记忆里幼子的音容笑貌如在目前浮现。

  她张了张嘴,只堪堪吐出一个“你”字,便要去拉裴煜的手,更仔细地再看看。

  裴煜不动声色地避开接触,喊了声:“……奶奶。”

  杜夕颍怔忪片刻,脸上的冰霜顷刻化开,即使神情仍旧严肃,可看在熟悉她的裴少榕眼里,这已足以称得上是怜爱。

  又过了一会儿,她才放轻嗓音开口道:“你这些年来,过得还好么?”

  裴煜维持着得体的淡笑随口应付老人的问题,最后,话题莫名引到了要送他股份的事上。

  或许大家庭逢年过节,小辈给长辈拜礼时或许就是如此。他没经验,但也在电视里看过,不过人家顶多是塞个红包,不像杜夕颍这样财大气粗随便送公司股权。

  面对送上门的巨额财富,裴煜好半天也没接话。

  裴少榕在旁边解释道:“这是属于你爸的那一部分,按照法律也该归你继承。这股份不多,不需要你参与公司事务,只要拿着每年收收股息就好了。君铭和如如他们都有股份的。”

  裴煜没接这话,想了想说:“当时我们见面的那家咖啡店,我记得你说是裴家的,对吗?”

  裴少榕点点头:“对,在江城一共有十几家门店,没有交给加盟商,都是我手下的人在管理。”

  “要不,就把那家咖啡店给我吧。”裴煜说,“暂时交给我管理就行,我一直很想开一家自己的店,正好积攒经验。”

  小小一家咖啡店而已,裴少榕就要爽快地将这个品牌直接相送,开口前,才意识到送股权的事就这样不着痕迹地被转移了。

  从少量的几次接触和交谈,他早看出裴煜是不贪心也不爱麻烦人的性格,却没能料到有人能将这样的天降横财拒之门外。

  他微微怔愣,咽下送到嘴边的话,改换措辞道:“好,你只要那一家吗?”

  裴煜笑了笑:“嗯,离我住的地方近。”

  裴少榕又是一怔。

  裴煜应了他的请求回到裴家,和第一次见面的家人也都相处不错,但这话的意思明显是没把这儿当家,委婉地表明了离开之意。

  -

  得知有关父亲的事已经过去了一段日子,直到现在,裴煜终于有了时间去墓园告知母亲。

  次日一早,裴煜先前往花店。

  他还记得失忆的时候误打误撞去了一次王以淳的花店,当时自己说过的话……现在想起来就头疼。

  他不打算向这个已经明确拒绝过的追求者解释“已婚”的说辞,也没什么需要避嫌的,既然有朋友开着花店,他需要买花,都是顺便。

  花店里,王以淳见到他立马惊喜了一瞬,再看向他空荡的手腕,欲言又止。

  裴煜的母亲——桑朵,她从小就是美人坯子,也喜欢各种美丽的事物。去世的时候,她也不过三十出头的年纪,纵使憔悴苍白却美丽不改。

  在祭奠的时候,裴煜也会为她精心挑选不同品种的美丽的花。

  这次,裴煜选了以白百合为主体的花束,点缀满天星,搭配尤加利叶,间或几朵白色的玫瑰。

  裴煜看着那几朵白玫瑰,莫名产生一种怪异的直觉,鬼使神差开口道:“如果有人来店里问我买的花,麻烦你告诉他,白玫瑰是送给逝者的。”

  王以淳下意识道:“路凛洲?”

  裴煜微怔:“什么?”

  王以淳见裴煜模样不解,想当然以为两件事并无关联,便挠挠头自顾自道:

  “没什么,他是大名鼎鼎的那个路氏集团的太子爷。我不知道怎么得罪了他,他对我的花店好像意见很大,可能因为我家的定价高,他觉得不合理?但我家的花品质也高呀,路氏又不做鲜花生意……算了算了,我现在都不进朱丽叶玫瑰了。”

  裴煜默然,不再多说,带着新买的花束告别离开。

  裴煜离开后,王以淳继续整理修剪店内鲜花,忽地风铃轻响,他立刻抬头望向门口:“欢迎……诶,没人?”

  裴煜打车前往位于郊区的墓园。

  虽然远了点,但这座墓园的维护管理不错,环境清幽,是当时的他能为母亲找到的最好的安置之处了。

  他放下捧花,独自对着安静的墓碑说了一会儿话。倏然后背一麻,他微微一愣,无端想起在路宅被摄像头监视的感觉。

  他立马转身向后望去。

  一层又一层的墓园石碑林立,到处都是足以藏身的空间。

  他自然一无所获。

  他低下头,又看了看花束里的那几枝玫瑰,有些害怕它们遭遇不测。他想了想,向母亲告别后并未直接离开,反而绕道到旁边山坡上的草坪。

  他四处转了转,找准目标弯下腰,在草坪上挑挑拣拣,选出十来枝最饱满漂亮,高度也相差无几的洋甘菊,捧在手里。

  他这才朝着墓园出口的方向走去。中途路过一个高至膝盖的灌木丛,他稍稍一停,将那束洋甘菊放下,随后头也不回地走向出口。

  ……

  在裴煜走远之后,一座墓碑迎来了这些年以来的第二位访客。

  这位访客却不是祭拜者,不但空手而来,眼中甚至狠戾难耐,死死地盯着那捧无辜的花。

  尤其是其中的玫瑰。

  不管什么颜色,怎么看都是玫瑰的外形。象征着爱情的玫瑰。

  他深深呼气吐气,在心里反复默念告诉自己这是裴煜的母亲。

  是裴煜最为重视的人。

  ……这下,他更忍不住了。

  他用力将青筋凸起的手紧攥成拳,再次告诉自己:

  这是裴煜已经过世的母亲,是裴煜最为重视的人……之一。

  漆黑的皮鞋尖这才艰难调转,朝着裴煜离开的方向迈出去。

  裴煜绕了一大圈,始终观察着他一举一动的人自然再清楚不过。

  路凛洲找到他驻足停留过的那片草坪,乍一看没什么特别,一时猜不出裴煜弯着腰在这儿做了些什么。

  带着迫不及待的疑问,他循着裴煜的轨迹继续往前。

  春末夏初,冰冷的墓碑前摆满各式各样祭奠的花,如茵的绿草地上也是朵朵繁花盛开。

  他目不斜视地走着,对外界的一切美景都视若无睹。

  可越想那几朵玫瑰越不是滋味,几次焦躁地停下脚步,直想回头冲过去把它们全部撕碎。

  他深吸一口气,硬生生忍下来那点发自本能的凶狠,突然间,他又是一顿。

  前方那修剪得方方正正的灌木丛之上,赫然摆着一把洋甘菊。

  嫩绿色的枝干细长,小小的白色花瓣托着嫩黄的花蕊。纤细又脆弱,柔软又细腻,在风中轻轻摇曳着。

  又一阵风吹来,他根本控制不住自己的手,被风推了出去。

  呼吸也不自觉屏住,他轻轻拿起那把野花。

  宛如捧起举世无双的珍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