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古代言情>他是个江湖骗子>第6章 破例

  当朝丞相是陛下年轻时的少师,后来封了太傅,如今登上丞相之位。

  陛下器重,该给的荣耀权柄都给了,死后配享太庙的殊荣,女眷的诰命,长子的官位。细算起来,也是面面俱到,如今帝都之中,即便是皇室亲王也要礼让三分。

  崔丞相是清河崔氏出身,他膝下二子二女,长子如今是兵部侍郎,次子刚封了金陵知府。

  说起来,长子倒是美名在外,据说自幼聪慧又是皇子伴读,还亲自下场考了科举榜上有名。但约莫是这长子太优秀了些,次子崔敛便不甚出名,最出名的时候还是娶亲的时候。但这事儿因着他老丈人的满门惨死渐渐也无人敢提起,虽说是外放的官位,但离京城不远,是个轻松肥差。

  苏杭丝绸盐铁都要过金陵这一关,也难怪丞相要将这个位置握在自己人手中。

  朝中确有眼热的,但敢出手的极少,反倒是有不长眼的匪贼来过几次,都被江阔打跑了。

  见过江阔出手的崔敛变得愈发狂热,白日里也盯着江阔的腰肢看个没完,还背着红檀对着他吟诵些情意绵绵的句子。江阔不胜其扰,崔敛一回来,他或是躲在自己屋子里不出来,又或者是跑到不远处的屋檐上躲着。

  过了几日,崔敛要去春宵阁的船上招待客人,那里正好是十二楼的地方再安全不过的,江阔便不必跟着。他正好有这个空闲出去找阿七,他带上早就备好的钱袋子出府,一路走到城外去。路上有不少糕饼铺子,成衣店,江阔忖度了片刻又进去买了两包糕饼和两套衣裳,一并带着。

  他记得城外不远处的茶棚那边就有人在摆摊,当初他指点那小呆子去摆摊卖筷子,也不知他听进去没有。

  踱步出来,果然见到几个小摊子稀稀拉拉的,农夫卖菜,猎户卖野味。找了半晌也不曾见到小呆子的影子,他到茶棚里一问,老板指着犄角旮旯的位子:“哦,你说那个傻小子啊,你看那个是不是?”

  一担柴火,一个破布摊子,上面歪七扭八地摆着些削好的木头筷子,竹筷子。那个小呆子手里还在忙,埋着半个脑袋,一点一点地削着手上的木棍子。头发看起来有些乱,但削筷子的动作看起来倒利索不少,摊子没摆在路边,冷冷清清的好不可怜。

  “怎么卖啊?”江阔走到摊子面前,站着问。

  “一个铜板一双。”小呆子仍在埋头苦干,说话却比从前利索不少,想必卖出去过。

  江阔觉得好笑,蹲下来又问:“我没有铜板,给你一个馒头能买几双啊?”

  阿七没见过这样做生意的,手上动作一顿正想着怎么办,看清楚来人突然眼睛亮了起来。

  “哥哥!”

  江阔一笑,伸出手指示意阿七不要说话跟着他走,他假模假样地说:“你这筷子和柴火不错,还有多的吗?我们店里今日生意太好,都用完了,你家里还有没有?”

  阿七一时愣住,江阔示意他答应,他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

  茶棚老板在他们走的时候还咋呼说阿七今日走了好运,想必能赚好几日的铜板。

  直到走出众人的视线,阿七才小心翼翼地凑上来喊他哥哥,面上红红的,眼里也很亮,很兴奋的样子。江阔接过他肩上的柴,将糕点和装着衣服的包裹塞给他。

  “打开吃吧,这家枣糕可好吃了。”

  阿七笨手笨脚地从纸包里掰出半块枣糕,先是嗅了嗅气味,很香甜,他却没吃而是递到了江阔嘴边。江阔心中一暖,笑着让他先吃,小呆子却不肯一直举着那半块糕。江阔咬了一口,正打算将剩下的叼进嘴里,阿七却收了回去送进了自己嘴里。脸颊鼓起一小块,可爱又单纯地冲着江阔笑了。

  同食糕点这种事很亲密,江阔自小讲究从未和旁人分吃过东西,阿七这一手弄得他也有些不好意思。

  直到回到那间小屋子,阿七才吃完第二块糕点,他素日想必从未吃过这样好吃的东西,很是珍惜。一块掰成两半,半块又细嚼慢咽地吃,连手上的碎屑也要吃完。

  屋子还是一样破烂,开门时几只毛茸茸的东西从门缝里窜出来,江阔眼疾手快地捉住了两只。

  另外三只跑到阿七脚下,一只只被拎起来团一团都被他抱在怀里。

  巴掌大小的兔子,灰色白色都有,江阔给他抓的那只兔子不但没被烤了,竟然还生了一窝小兔子。

  江阔提溜着两只兔子问他:“你没有吃吗?”

  阿七憨憨一笑,慢吞吞地说:“不会·····嘿嘿······然后就多了小兔子。”

  还是熟悉的颠三倒四,但江阔也听明白了。是他考虑不周,当时若是直接将兔子杀了让他晒成肉干也不错,他怎么能指望一个小傻子会宰兔子烤兔子呢?如今已成定局,几只小兔子还不够塞牙缝的,且看着阿七抱兔子的姿势,现在要是杀了这几只小家伙只怕阿七能当场哭出来。

  屋子还是一样四面漏风,但床板上多铺了几层稻草,看起来颇为松软。阿七将小兔子放到角落的,拉着江阔在床上坐下,一边拍着那些稻草一边期待着江阔的反馈。

  江阔:“······”

  阿七想了半天,他说:“软,不硬了。”

  江阔这才想起来,他当时曾抱怨过这棺材板一样的床,太硬了,人都睡僵了。没想到,就这么一句话他还能记得。

  不过眼见着冬日要来了,这四面漏风的房子只怕熬不过寒风,江阔提着刀出去,在外面柴堆里挑挑拣拣。找到些差不多粗细的木头,该劈劈,该砍砍,将这小破屋子四周漏风的地方都差不多堵上了。阿七照例跟在他屁股后面打下手,还附带一堆苍白却真诚的夸奖,做完这些,江阔将人带进屋子里。

  小包裹里是两套衣裳,一套秋日穿正好,另外一套是厚实的冬衣。为着别太打眼,江阔买的都是深色的,只挑了厚实的布料,朴素的样式,半点装饰花纹都没有。放在街上也只是本分的农民樵夫,瞧着便是兜里没几个铜板的那种。

  阿七将手擦了好几遍才去摸新衣裳,很是高兴。

  江阔又从怀里翻出那个小钱袋子,里面是答应还给阿七的银子,还有充作利息的二十几个铜板。

  阿七从未见过那么多钱,吓得连连往江阔手里推:“不要,不要那么多。”

  小呆子实在是太老实,或者在江阔走之后他甚至没奢望过江阔还会回来,赔钱的话他不是不信,而是不在意。他过着一穷二白的日子,却生着一副剔透纯良的心肠,大概正是因为他傻,所以江阔才一定要将银子还给他。还绕开城中十二楼的眼线,只为了让阿七能默默地过他自己的日子,不被打扰。

  这些年来,江阔已经很少对什么事情上心了,面前的阿七却让他愿意冒险费心地护着。

  江阔握着他的手让他镇定下来,他轻声道:“阿七,这是应得的。有了这些银子,你就能吃馒头,吃枣糕,买衣裳穿。你再做筷子去卖,砍柴去卖,过两年你就能攒够钱钱娶媳妇。”

  阿七露出为难的神色,但还是乖乖看着江阔,听他说话。

  “你不想娶媳妇吗?媳妇会跟你一起砍柴,一起削筷子,陪你吃饭,陪你上山,以后你们还能住上更好的屋子。”

  江阔自觉已经将话说得非常通俗易懂,吃穿住用行样样都有。他再次将钱袋子放进阿七的手心,却见小呆子突然红了眼眶,雾气聚拢,眼泪吧嗒吧嗒地掉下来。

  江阔一怔,却见阿七将钱袋子丢到一旁,用力攥着他的手哭道:“我······我不要媳妇——我要······我要哥哥!”

  江阔:“······”

  “阿七······赚钱了,阿七赚钱了。”阿七将衣服口袋里的铜板丁零当啷地都翻出来堆在江阔手心,落在稻草堆里,他一边哭一边翻找,他堆起一小堆铜板,一声一哽地说,“赚钱买馒头······给哥哥······不要媳妇······”

  手心里堆了大概三四十枚铜板,因是贴身藏着的,还沾着阿七的体温。阿七哭得停不下来,攥着江阔的衣摆低头抽噎,骨节都发红了。江阔一时不知该怎么开口,但他垂眸看到阿七的食指上多了好几道浅浅的疤。看起来还很新,应该都是削筷子的时候留下的,一双筷子一个铜板,他走的这两个多月里,他卖出去三十多双筷子。

  这么简单的一笔账,算下来,江阔却觉得心间酸软一片。

  他在阿七的抽噎里将铜板都放到钱袋子里,阿七差不多快停下的眼泪又重新聚集起来,江阔忙伸手捧住他的脸。

  “别哭了,我没说不要你。”

  萍水相逢,还真成了抛妻弃子了。

  江阔找不到更准确的形容词,但他也明白过来了,阿七不要银子大概是担心收了银子自己就再也不来了。但实际上,江阔原本就是这样打算的。他走的路是不归路,即便是路边捡个猫儿狗儿,他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得比它们长,更何况是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人。

  给了银子就走,从此江湖路远,一别两宽,这才是最好的选择。

  离他越远,阿七越安全。安安稳稳地过完差不多的一辈子,每天有馒头吃,偶尔能多赚几个铜板,被欺负也最多是挤到犄角旮旯摆摊或者被人骗点儿银钱。

  这是挺不错的一辈子。

  但江阔没想到过,萍水相逢,阿七会把他看得那么重要。

  心软真的是个坏毛病。

  他哭一场,江阔便改了主意。阿七泪眼迷蒙地看着他,江阔重复自己的话:“我没说不要你,但是我没法日日来看你。”

  阿七含着泪,红着眼,但起码眼泪没有掉下来。

  江阔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他想到了折中的办法:“你就在城外摆摊,我来了就去那里找你,我没来,你就去城里东边的‘常青客栈’。老板买你的柴火和筷子就是说我走了,他不买你就等着我来找你。记住了吗?”

  阿七有些发蒙,但是还是用力点了点头,眼中含着的泪都被甩了出来,看起来委屈又可怜。

  其实江阔没指望阿七知道客栈在哪里,反正他会带着人去认门。

  明月十二楼的人放着银钱都没什么用处,大多会在各地置办些产业,若是死了,也起码有人有钱能给自己收个尸。更多的是为了出任务的时候能留个后手,所以楼中的人并不知道彼此的产业。这家客栈是在钟云的劝说下置办的,老板江阔父亲手下的旧人,置办了之后一直不曾启用过,连钟云都不清楚。

  正是因此,江阔才敢告诉阿七。

  钱袋子被推来推去,总算被阿七收进怀里,但江阔却觉得他彻底被赖上了。

  他要在天黑前赶回城中,要走的时候,阿七又牵着他的衣角送出了十几丈地还不肯撒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