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氏暂且住在了谷家,就住在东面东头那一间里,原本这间是让来明和来宝两个男孩住的,现在两个小的搬到来安和来武的房间住,腾出来给朱氏母子三个。

  谷来宝心情很差,不知道为什么,甚至有些生气,但这样的情绪来的快,似乎去的也快。

  他又扬着一张笑脸去黏朱氏,还经常拿着书本坐在炕头,给两个小娃娃读书。

  两个娃娃现在爬的飞快,有时候站起来走两步都利索的很,得时刻守着才行。

  平时都是朱氏自己看着,不过谷家人多,随时有人过来搭把手,倒也不会累,谷来宝和两个娃娃接触的多了,娃娃们也很亲近他。

  “今年官衙都没人来收税,阿柔你说不会明年让咱们补上吧?”郑慧慧和朱氏坐在门口,就着日光缝补衣裳。

  朱氏手里正缝着一件汗衫,看大小,是给郑福山做的,“应该不会,说不准,还会免税呢。”

  “还能有那好事?那我可得好好拜拜,保佑好事能成。”郑慧慧说着,真的双手合十拜了拜。

  朱氏当然听的懂她的言下之意,但她自己反倒不信这些神佛的,不管是她娘家也好,还是夫家也好,所有的荣耀都是祖祖辈辈拼出来的。

  甚至她夫家的血都要流干了,护佑宴国一方安宁,最后的下场也不过如此。

  所以她不信求神拜佛有用,她只信事在人为!

  她只信她丈夫的本事,只信无德之人做不得这天下之主!

  咬断棉线,提起汗衫仔细检查,“应该是合身的...”

  “一定合身的,阿柔对山哥的体型还能不了解?”郑慧慧打趣了一句。

  这个年过的很惨淡,镇上的铺子一家接着一家的关门,所有的东西都涨了价,价格高出了人们的心理预期。

  很多人家今年都没置办年货,只是勉勉强强的凑了几个菜了事。

  郑福山父子俩消失的消息也没掀起多大风浪,除了和他们交好的人家关心了几句,其他人只是悄悄的猜测郑家是不是回京城去了。

  “郑福山一家子本来就是从京城回来的,要不然咋那么有钱?”

  “听说了吧?南边打仗了,死了好多人,现在去哪儿都不安全,但去了上京肯定安全啊。”

  “我也觉得他们一家子肯定回京城去了,不过谷老二一家咋没跟着去,他们不是亲家?”

  “啥呀,就亲家亲家的,这俩人又没成亲呢,再说了,当初那花丫头耍了滑头赖上人家,郑家压根也没看上她,肯定不会带她的。”

  “对,这花丫头是个小骚蹄子,见天儿的追着郑家那老大跑,人家搭理都不搭理她,看见她跑的比兔子还快。”

  “就是就是,多丢人现眼啊。”

  “不过我瞧着这丫头最近这一年可是大变样了。”

  “呵,我看是骚味更重了!”

  说着闲话的两个妇人是妯娌,不过爹娘去世之后就分开地基盖了房,现在各自都有了孙子了。

  “咋了这是?”

  “你是没瞧见,那花丫头整天穿一身素衣,穿的裙子腿都迈不开,装模作样的,倒是招男人稀罕了。”

  “瞧见她那副模样,我都觉得恶心!”

  其中一个妇人骂骂咧咧的,把谷晓花说的一文不值,她妯娌很是理解,谷晓花现在的模样,和原来隔壁村的一个寡妇有几分像。

  当时这寡妇同时和好几个男人不清不楚的,其中就有这个妇人的丈夫。

  还是后来寡妇找了个条件好的男人嫁了,主动和其他人都断了关系,妇人的丈夫才老实了。

  不过这妇人打那之后,只要看见和寡妇一样柔柔弱弱的或者喜欢穿素衣的女子,就要把人骂个狗血淋头。

  其实不过是发泄心里的不满呢。

  她妯娌见她咬牙切齿的模样,心里有几分同情,又有几分看不起,不过也懒得戳人伤疤,说了两句闲话就回家去了。

  而此时的谷晓花,正跟着她哥哥谷大志一起喝酒呢,只不过他哥哥是蹭酒,她却坐在富贵人家的公子边上一起吃酒。

  她心里有些得意,瞧吧,她做什么都比哥哥厉害,心里想着,脸上的笑容更加甜了,“张公子,晓晓敬你一杯,今天可多亏了公子呢。”

  张公子已经喝到微醺了,对她的敬酒也来者不拒,“小事!小事一桩!本少爷出马,没有什么事办不成!”

  谷晓花低垂的眼神看到了张公子腰间的玉佩,她听人说了,就这么一块小东西,可值一百两银子呢!

  脸上的笑更加灿烂了些,“张公子说的是,公子就像是话本里的大侠一样勇猛。”

  张公子心情大好,一把搂住她,“晓晓姑娘说的太对了,本公子喜欢。”

  打了一个满是酒气的嗝儿,张公子又饮了一杯酒,“我今天、可是、可是英雄救美、晓晓姑娘要怎么、怎么报答我、我呢?”

  他醉眼朦胧的盯着谷晓花,嘿嘿的笑,下一刻慢慢倒在桌子上,显然是喝多睡着了。

  谷晓花轻轻的推了推他,看他确实喝多了,撇了一下嘴,正想叫人,但想起来什么似的,又弯下腰去和张公子贴到一起。

  张公子的小厮见了,还以为他家公子正和这乡下女调情,也没多想,那谷大志更是和小厮称兄道弟的,不停敬酒。

  小厮身上有职责,不肯多喝,留着几分清醒等着带他家少爷回家,那谷大志也不在乎,反正已经和张公子攀上了关系,以后好处多着呢。

  又过了一会儿,谷晓花喊了小厮来,“张公子喝多了,还请这位哥哥送公子去休息吧。”

  那小厮过来一看,果然自家公子已经烂醉如泥,瞧着那乡下女没上赶着伺候,心里觉得轻松不少,“成,今天这顿酒我家公子请了,你们俩可以打包带回家去,还能吃上两顿。”

  他说的是好意,但听在谷晓花耳朵里,却是十足的讽刺,这不是骂她是吃剩饭的吗?

  不过她心中有气,却不敢发作出来,只能强颜欢笑的应了。

  那小厮也不是傻子,看她的脸色不对就猜出来她的心思了,顿时觉得这人不识好歹了些,也不肯多说什么,抱起他家少爷走了。

  谷晓花捏了捏自己的袖子,露出满意的微笑,也不想去打包什么剩菜剩饭了,“哥,我想回去了。”

  谷大志反倒是比她节省,“等等,咱们把菜带走,这可都是好东西!”

  确实,一桌子的酒菜,又是鸡又是排骨的,可都是好东西。

  谷大志和小厮们的那一桌吃的干净,张公子和谷晓花的这桌可是几乎没动,而且菜色更加丰盛。

  招呼着酒馆的小二过来,用油纸和竹篮打包了所有的菜,即使就剩了点盘子底的都没放过。

  顶着小二鄙视的眼光,谷大志得意洋洋的打着酒嗝出了酒馆,“妹子,走了。”

  谷晓花拦不住他,早气的出来等了,见他真的拎着篮子出来,翻了个白眼,但害怕谷大志打她,没敢说什么。

  一到了家,谷晓花立即钻进自己的屋子,将袖子里的银钱藏起来,看着白花花的银锭子,谷晓花嘴角都能挂到耳朵上去。

  “这个张公子可真有钱,要不是害怕被发现,真想将他的荷包都拿走。”谷晓花暗自可惜着,她只从张公子的荷包里拿走了两角碎银子。

  她可从来没见过那么多银子,足足有十几两呢。

  谷大志将菜带回家,得了谷二嫂好一番夸赞,可把谷大志夸的骨头都轻了几分,回到屋里摇摇晃晃的,“水呢!我要、喝水!”

  他媳妇只能端了水给他,幸好他喝了不少酒,好不容易坚持到家,又在谷二嫂那儿浪费了不少时间,这会儿已经困到睁不开眼,喝过水之后倒头就睡,没有再折腾。

  他媳妇看他睡了,赶紧跑到厨房去,将他今天带回来的菜都拨出来一点带回屋里,“小虎,来娘这儿。”

  他们屋里有火盆,大志媳妇用火盆将拨出来的菜热了一下,就着热水喂给了小虎,等小虎吃饱了她才囫囵的将剩下的吃下肚。

  将所有痕迹收拾好,大志媳妇将睡的吧唧嘴的谷大志推到一边,抱着孩子上炕睡觉。

  不怪她偷吃,只是要是不趁机偷吃一点,等着明天白天的时候,小虎或许还能吃上一些,她可就一口都吃不到。

  就是这样,她也不敢多吃,万一被婆婆发现,将食物都锁起来,她就更没机会吃饱了。

  谷晓花将银子藏好了,躺在床上准备睡觉,心里头还祈祷着像张公子这样喜欢‘英雄救美’的富家公子都来几个就好了,她可喜欢当这个美人了。

  可恨那郑丰海,竟然悄悄默默的跑了!早知道就不和他定亲了,说不准她还能嫁个有钱的公子哥呢!

  不过既然他跑了,自己再找个有钱的不也合情合理吗?就算他不跑,难道还比得上张公子不成?

  要是张公子没有夫人就好了,她肯定会让张公子娶她的。

  想着美事,谷晓花嘴角带着弧度入睡,梦里她似乎嫁了个极好的人家,不但有钱,似乎还是个官老爷。

  “嘿嘿,我是官夫人了,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