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耽美小说>朝暮余生>第三十四章

  ◎别弄丢我◎

  安朝把自己的衣服拉了下来, 然后忍着痛坐在了床上,笑道:“谢谢你啊康总,不疼, 皮外伤。”

  康暮黎眉头微蹙,她明明感觉到安朝浑身都僵硬了。

  “如果情况恶化,你必须立刻去看医生。”

  安朝马上做了个‘ok’的手势:“没问题。”

  安朝看着康暮黎那轻蹙着眉头的神色, 随即不自然地移开了目光, 道:“康总, 你去忙你的吧,不用管我了。”

  你再不走,我就要哭了。

  明明康暮黎什么都还没有做,可是安朝却感觉自己要被她欺负哭了。想到这里, 安朝眼角飞红, 白净的脸上多了一丝红霞,好在酒店房间灯光昏黄, 康暮黎这才看不出来。

  “嗯,如果你疼得受不了,要告诉我。”

  康暮黎担心安朝的情况,就怕这个人是害怕会给自己添麻烦, 所以把疼痛都忍住不说。

  “嗯,好。”

  康暮黎听到安朝应下, 这才回到自己的床上, 戴上耳机, 但是里头那口音纯正的英语却是一个字都听不进去。

  她轻叹了一口气, 摘下了耳机, 转而看书。平日里康暮黎很少看书, 并不是因为不喜欢, 而是没时间。有时间康暮黎会选择听英语故事,只不过现在英语故事是听不进去了,只好把书拿出来看了。

  只可惜,同样一个字都没看进去。

  刚才因为还有些担忧,没来得及回想刚才的感受,现在静下来了,康暮黎便觉得刚才自己的反应有些奇怪。

  口干舌燥,呼吸也有些急促,太奇怪了。

  她转眼看向一旁的安朝,只见她已经翻过身来,平躺着刷手机,也不知道看到了什么,眉头紧蹙的。康暮黎看了安朝好一会儿,直到安朝放下手机她才收回眼神。

  “要睡了么?”

  “嗯。”

  康暮黎听到安朝的回应后,便从床上起身:“你别动,我去关灯。”

  灯的开关靠近安朝的床位,按理说安朝就是负责开关的那个。只不过她现在是个伤号,康暮黎自然要把她照顾好。

  “好。”

  安朝盖上被子,被子盖到了鼻子上,一双美眸此刻有些贼兮兮地看着康暮黎的身影。

  腿是真的长,真的白,真的直,好好看。人也是真的美,气质真的好,还有钱。

  自己这弯的有道理,对吧?

  安朝不断地安慰自己,她觉得自己对康暮黎是有感觉的,至少在她的手碰上自己的肌肤时,那种颤栗的感觉不是假的。

  安朝认为自己对康暮黎肯定是有好感的,但是究竟喜欢到什么程度呢?

  “看着我做什么?”

  康暮黎本来要关灯了,习惯性地看了一眼安朝,发现这个人盯着自己出神,自己看过去,她还是继续发呆,康暮黎便忍不住笑着问她了。

  安朝这才后知后觉地收回眼神,然后尴尬地笑道:“你好看啊。”

  “油嘴滑舌,关灯了。”

  “好。”

  哒。

  房间瞬间暗了下来,安朝伸手打开了桌灯的开关,道:“你小心别摔了,不然咱们这房间就两个伤号了。”

  安朝是真的被那梳妆台撞怕了,就怕康暮黎一下子适应不了黑暗,摸不到回床的路,又撞上那个可恨的桌角。

  有了那温柔的昏黄灯光,康暮黎顺利地回到自己的床上:“谢谢。”

  她躺下来,手放到桌灯的开关上,道:“睡吧,晚安。”

  “晚安。”

  哒。

  房间再度陷入黑暗,今天着实很累了,可是两人却没有办法立即睡过去。安朝想着刚才自己上某度搜索的词条——

  被同性触碰有生理反应怎么办?

  答案有很多,但是都指向了同样的方向——你弯了。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近朱者赤,近姬者弯?

  安朝有点慌,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是弯的,虽然她并不排斥任何性取向,可是这事落到自己身上,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惶恐。可这种感觉很快就消散了,随之而来的是对康暮黎那份好感。

  喜欢上自己的顶头上司,周围的人都在嗑CP,这让自己如何自处?

  安朝心里烦躁,她把被子盖过头,重重地叹了口气。如果没有人去打扰这一份藏在深处的喜欢,或许安朝还能知道该怎么办,可是现在那些人总是开自己和康暮黎的玩笑,这让自己莫名的有些烦躁。

  康暮黎也没睡着,她想着明天跟未来科技的洽谈事宜,随即很快就想到了王知语,想到了她跟安朝很亲昵的互动,又想到了安朝那淤青和盈盈一握的腰肢,便觉得有些烦躁。

  两人各怀心事,迷迷糊糊中终于睡了过去。

  **

  跟未来科技的会议很顺利,可因为大单子,还有很多细节要商议,所以接下来那几天大家都无法松懈。

  开完会后,王知贤请大家去附近著名的川菜饭馆吃饭,康暮黎吃得清淡,安朝也不太吃辣,所以两人吃得比较少。王知语本来还想跟安朝多聊聊,只可惜现在还是上班时间,她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无奈只能目送安朝和康纳所有人离开。

  回到酒店后,大家在郑洁的房间开了一个小会议,整理了刚才开会的内容,由莫欢整理会议记录。而后,她们又讨论了明天在会议上要提出的内容,过了两个小时左右才终于结束。

  不过这比在公司上班轻松了不少,早下班还不加班,安朝觉得自己过年了。

  安朝和康暮黎回到房间后,不约而同地开口:“你要不要……”

  两人难得有默契,说了四个字后又停了下来,最后还是康暮黎让安朝先说。

  “你要不要下楼吃饭。”

  刚才吃得少,安朝还不够饱,吃不饱真的太难受了。康暮黎愣了一下,她刚也是想问这个问题,毕竟她注意到安朝没有吃多少。

  “好。”

  两人就这样下了楼,还是那家日本餐厅,康暮黎点了几份寿司,安朝直接点了一碗拉面,她实在是有点饿。安朝吃得很香,康暮黎却是细嚼慢咽的,两人的画风倒是有些迥异。

  “你不爱吃辣?”

  “嗯,不太爱吃。”

  康暮黎见安朝吃得少,便猜她不太爱吃辣。康暮黎自己则是吃得清淡,川菜她一般很少吃。

  “你也别多吃,我刚想跟你说的,毕竟你有过胃病,怕伤胃。”

  安朝刚才就想提醒康暮黎,但是见康暮黎也吃得少,她就不多说了,而且若是自己的叮咛被身旁的郑洁听了去,恐怕八卦魂又要燃炸了。

  “嗯。”

  标准式的回应,对于别人的关心,康暮黎的回应一向很冷淡,别人的热情也会因为康暮黎的冷淡而冷却下来。因为这样,郑洁常说康暮黎是闷葫芦,也说她是个冰坨子,话题终结者。

  不过安朝似乎对康暮黎这种回应习以为常了,不知道康暮黎能不能做到,但是至少她应了,也意味着她听了。

  “我听说今天这里的花笼街有美食节,一会儿要不要去逛逛?”

  安朝认为康暮黎不太喜欢人多嘈杂的地方,所以她已经准备好了被拒绝。只不过,她很想跟康暮黎两个人走走逛逛,满足一下自己心里靠近康暮黎的渴望。

  “腰不疼了?”

  “不怎么疼了。”

  康暮黎考虑了两秒,这才答道:“好。”

  她应下来后,还来不及看安朝那受宠若惊的神情,便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腕表,续道:“不过只能逛到六点,七点我跟美国那里有个会议。”

  “好!”

  安朝真的没想过康暮黎会答应,如今她的心情只能说是开心得飞起!

  **

  安朝第一次跟康暮黎出来逛街,刚好是下班时间,人很多,吵吵闹闹的,也不知道康暮黎会不会喜欢。人潮汹涌,安朝怕跟康暮黎走散了,硬着头皮拉住了康暮黎的手腕:“我怕走散了,你也知道我路痴,走散我怕认不得路。”

  这句也倒不是假话,安朝是真的害怕在一个陌生的地方走丢,但是想跟康暮黎亲近一些也是事实。

  “嗯。”

  康暮黎也没有抗拒,任由安朝拉着,走过一个又一个摊口,也买了些吃的。安朝却还意犹未尽,见到东南亚美食区又冲了过去,可手一滑,脱了手,拉不住康暮黎。

  就在下一瞬,康暮黎的手拉住了安朝的手腕,那一瞬间的慌张马上安定了下来。

  “你别走丢了。”

  康暮黎的嗓音很淡,可在吵杂的环境中,安朝却能清楚地听到她的声音,宛若天地间也只剩下康暮黎的声音了。

  “那你拉紧一些,我就不会丢了。”

  “嗯。”

  安朝小小地耍了个流氓,康暮黎也顺着她,这让她心情大好,跟康暮黎走得极近。她身上的木香味被这些周围的市井气冲散了,可安朝依旧觉得安心。

  那只手,就这么拉住自己,怕自己走丢。

  康暮黎从来没有过这种体验,她的确不喜欢人多嘈杂的地方。以前中学和大学,郑洁和许静也约过自己去夜市,可是她实在不想人挤人,都会拒绝,后来她们就不约自己了。

  这一次答应安朝,也出乎自己意料之外。当安朝问自己要不要去美食节的时候,康暮黎第一反应是拒绝的,但是见她眼中泛起的光芒,她神差鬼使地应了下来。

  这种体验对康暮黎来说不太舒适,但是也不至于讨厌,大概是因为身边那个人,并不让人讨厌吧!

  两人走走吃吃,时间也差不多了,安朝和康暮黎便马上回到了酒店。身上沾了不少味道,康暮黎先去洗了个澡,安朝则是坐在梳妆台前,愣愣地看着自己的手腕,那里仿佛还残留着康暮黎的温度。

  你别走丢了。

  你拉紧一些,我就不会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