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耽美小说>朝暮余生>第三十三章

  ◎我就这么弯了?◎

  王知语看着一旁的安朝和康暮黎轻声说话, 又笑得很开心的模样,心里不是滋味。她马上碰了碰安朝的手,问道:“要不要吃脆皮烧肉, 我给你夹。”

  “嗯,好。”

  王知语一向很照顾自己,以前吃饭她就没少给自己夹菜, 也没少把碗里的肉给自己, 安朝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每次礼尚往来, 安朝都会给王知语夹菜,可这看在别人眼里,却有些猫腻了。

  莫欢贼头鼠目地看了眼郑洁,拿起手机辟辟啪啪地发送战报:【老大, 安朝和小王总有猫腻!】

  郑洁:【看见了看见了!】

  莫欢把玲姐和jane加入群里, 瞬间引爆了八卦魂。

  玲姐:【好啊你们,在主角面前就聊起八卦来了!】

  玲姐、莫欢、郑洁和jane纷纷低下头一脸姨母笑地打字。康暮黎只以为她们是在跟客户沟通, 并没有多理会,殊不知她们却是在脑补一场争风吃醋的战争。

  Jane:【安朝看起来没什么,反倒是小王总,看起来好慇勤啊!】

  在座的个个都是人精, 而且还是心思细腻的女人,只消一眼便能看出这两人之间有什么问题。

  莫欢:【听说小王总和安朝还是发小, 康总输在了起跑线上!】

  郑洁:【胡说!要赢还得看谁先跑到终点!】

  这四人在手机里聊得很嗨, 偶尔动动筷子, 王知贤看见了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便问道:“是菜式不合口味吗?”

  郑洁这个时候马上抬起头, 笑道:“不是不是, 就是工作上有些事, 现在没事了。”

  郑洁说了这么一句话后,其余四人也马上抬起头来,一脸笑意地看向王知贤,玲姐率先开口:“好吃好吃,就正好有事,解决了,都解决了,吃饭吃饭,饿死我了。”

  “吃饭!”

  大家吃了起来,王知贤和王知语对这些人不太了解,所以不疑有他,可这段时间安朝几乎要跟她们朝夕相处了,又怎么不知道这些人脸上挂着的笑容有多僵硬。

  根本不是有公事,这几个人难道刚才低头是在互通消息?

  卧槽?她们在说什么?

  安朝按捺不住了,吃了一块脆皮烧肉后,马上拿起手机给郑洁发去信息:【老大,你们刚才是不是在互通消息,在说什么?】

  郑洁没有立刻拿起手机,而是吃着桌上的烧鹅肉,吃得津津有味,可嘴角的姨母笑却依旧没有消下来。

  怎么感觉这些人是在说她?

  康暮黎吃得不多,毕竟在来之前她就吃了一碗拉面了,只夹了几块叉烧和烧肉,便不再吃了。

  安朝见了,便轻声问道:“饱了么?”

  其实安朝是光明正大地问康暮黎,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稍稍压低声量,便感觉两人像在做什么坏事一样。

  “嗯,饱了。”

  康暮黎优雅地拿过至今擦嘴,大概是常年养下来的餐桌礼仪,康暮黎吃饭的时候很优雅,跟自己比较起来,自己实属没有形象了。

  “康总,缓缓,一会儿吃椰汁冰糖炖燕窝。”

  王知贤见康暮黎停了筷,便马上说了一会儿的甜品。

  “好,谢谢大王总。”

  康暮黎依旧挂着那抹职业性的笑容,她显然已经进入了工作状态。安朝没有再说话,转过头朝着王知语道:“你爱美,一会儿多吃点。”

  “说得好像你不爱美似的。”

  王知语白了安朝一眼,笑意翩然,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一对情侣在打情骂俏。

  一顿饭,大家各怀心思,饭局结束的时候,康暮黎便道:“我送安朝回去吧,两位王总早点休息,明天见。”

  “好,明天见。”

  王知贤应了一声,转头对安朝道:“二弟,你也好好休息,明天见。”

  “知道啦!”

  虽然说了,让王知贤在别人面前不要叫自己‘二弟’,可是这个人说了也不记得,安朝就索性认命了,反正郑洁她们现在的注意力根本不是放在‘二弟’这个称呼身上。

  回去的时候,毫无意外,郑洁把安朝塞进了康暮黎的车里,安朝也已经反抗不了。

  “你会做粤菜吗?”

  康暮黎打火的时候随意问了一句,安朝认真地想了想,说道:“可以试试。”

  粤菜十分讲究,这需要问问自家的大厨爸爸了,安妈可不会做粤菜。

  “你认真的?”

  康暮黎愣了愣,她只是随口一问,岂料这个人却这么认真,看起来还真的想做粤菜了。

  “认真的啊,不过不一定好吃。”

  “没事,我可以做你的白老鼠。”

  康暮黎难得开了个玩笑,安朝十分受用,便接着道:“放心吧,应该毒不死人的。”

  康暮黎淡淡一笑,不再说话,安朝也已经习惯了康暮黎在一个话题中的戛然而止,很多时候康暮黎都是用一个微笑结束话题。

  回到酒店房间后,康暮黎简单的洗漱了下后,便把熏香机搬了出来,把薰衣草给点上了。随后,她戴上耳机躺在床上,闭上双眼,准备做睡前最后的活动。安朝从洗手间出来的时候见了,便好奇问道:“康总,你听音乐睡觉吗?”

  本来想说有辐射,最好不要这样,但是康暮黎却摇了摇头:“不是,我在听英语故事。”

  嗯??

  安朝愣在原地,所以说人成功不是必然的,必须自律再加上千锤百炼才有今天的成就。康暮黎是大学时辍学后投入工作的,也就是说她的大学课程没有念完。

  安朝想,康暮黎要接触形形色色的人,一口流利的英语大概是免不了的。这个时候安朝就觉得自己很庆幸了,有这么好的学习环境,有这么多好朋友,而她也没有浪费这些好资源,英语程度也是很不错的。

  安朝没有再打扰,打算上床睡觉了,她今天是真的累,在车上睡觉那睡得叫一个心惊胆跳,现在她只想好好睡个觉。安朝想要把手机放到梳妆台上,岂料手一个不稳,手机掉地上了,当安朝庆幸是掉在地毯上时,一个弯腰起身的动作差点让安朝惨叫出声。

  彭——

  安朝弯腰捡手机,起身的时候腰直接撞到了梳妆台的桌角上,安朝这下是腰都直不起来了,直接趴在了自己的床脚上。

  呜呜呜——真的好疼!肯定淤青了!

  这么大的动静自然惊扰了康暮黎,她睁眼看向声源的时候,发现安朝捂住后背趴在自己的床上,她惊得马上摘了耳机,从床上跳了起来,走到安朝身边,急切道:“你怎么了?撞到了?”

  那彭的一声声音不小,估计还撞得不轻。

  安朝疼得眼角泛泪,一张小脸从床上转过来看向康暮黎,可怜兮兮地开口:“撞到了,疼死我了。”

  看到安朝像是小孩子一样扁着嘴哭诉,康暮黎不禁莞尔,虽然不应该笑的,但是她还是忍不住笑了出来。

  “你还笑……”

  安朝也顾不上对方是自己的老板了,她现在只觉得腰背非常疼,疼得她想哭出来。

  康暮黎收起笑意,把安朝扶了起来,可一直起身体,安朝便又疼得弯下腰来。

  “不行不行,疼。”

  “是不是伤到骨头了?”

  康暮黎开始担心了,伤筋动骨的,可大可小,而且位置还是在靠近背脊的地方。

  “没事,我缓缓就好。”

  安朝又趴在了床上,过了快一分钟,那疼劲过了之后,安朝才站了起来。康暮黎一直在一旁等着安朝,见安朝站起来,便问道:“还是去看医生吧。”

  康暮黎轻蹙着眉头,她不是医生,也不知道安朝撞得重不重,只能建议带她去看医生。

  “没事,只是小事情,我有带一个药包来,康总你能不能帮我上点药酒?”

  安朝习惯了出差或出远门都会带上自己的药包,里头还放了药酒,专治这种淤青撞伤的。

  “好。”

  安朝重新趴到床上,康暮黎依照安朝的指示找到了药包。康暮黎本想问安朝撞到什么地方,可安朝把衣服稍稍拉起,露出背部的时候,康暮黎便知道位置了。

  大概拇指大小的淤青,还有丝丝红色,估计是破了皮。

  “有点疼,你忍着点。”

  安朝把衣服拉了起来,还能看见里头那白色的内衣带,那淤青就在背脊的偏左的地方。虽然安朝很少锻炼,但是她每天都步行上下班,也没有太多不好的饮食习惯,身材还是很不错的。

  康暮黎倒了些药酒在手上,然后轻轻抹到安朝的淤青上。康暮黎看着安朝那细腰和白皙的皮肤,眼神不自然地移开,甚至还有点口干舌燥。

  “疼吗?”

  康暮黎不敢用力,就怕用力了安朝会疼。安朝只是闷闷地说了一句:“还行。”

  安朝整个身子都是紧绷的,康暮黎太温柔了,那微温的指尖游走在自己的皮肤上,小腹不自觉地在收缩,浑身都有着一种颤栗的感觉。她的手紧紧抓住床单,紧蹙着眉头,想要驱赶这种陌生的感觉,可是却怎么也做不到。

  只要她的手还落在自己的肌肤上,她就没办法驱赶这种感觉。

  康暮黎看到她的反应,只觉安朝是疼的,嘴里却说还行,心道她是个小骗子。康暮黎的手劲又放轻了些,这下安朝更难受了,那力道就像是羽毛轻抚在自己的肌肤上。

  要命!

  康暮黎见安朝的反应不对,马上住了手,担忧问道:“要不去看医生吧。”

  看样子,安朝真的很疼,康暮黎担心她伤到了自己的筋骨。此时,安朝浑身终于放松了下来,她不是三岁小孩子,也不是什么都不懂的少女,她知道刚才那种感觉是什么。

  “不用,不疼。”

  安朝咬着牙回复康暮黎,只想快点结束这磨人的感觉。没想到上个药,她居然有生理反应了。

  老天爷,我就这么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