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0: A线:布洛克·朗姆洛(终)

  Chapter Text

  -1-

  “……你现在改变主意还不晚。”朗姆洛忽然说。

  巴恩斯闻言把目光从车窗外收回来,转脸看向他,神情中有显而易见的感伤,令朗姆洛的心为之刺痛。

  “你没有对他说实话。”他指出。

  “我说了实话,”巴恩斯反驳,“只不过没有告诉他全部……你到底想说什么?”

  是啊,我到底想说什么?朗姆洛茫然地想。就在几分钟前,那家伙给了他们车钥匙,和他们说再见,甚至没有屈尊降贵亲自送到停车场,就转头去为他神盾局局长的漂亮椅子忙碌了。所以他们终于摆脱了这一切,他正该嘲笑才对,或者干脆闭嘴,就这么驾车离去,开始他们早该出发的旅程——他究竟在发什么疯?

  “也许你该选择留下来,”朗姆洛勉强自己说下去,不去看巴恩斯的眼睛,“如果他能赢,他能保住他的位子,也许也能保护你,风险说不定还要少一点儿,毕竟他们有最好的医生,如果你告诉他实情……”

  “所以你希望我留下?”巴恩斯打断他的絮叨。

  朗姆洛只觉一阵心烦意乱,他实在不擅长进行这种谈话。该死的他想冲他吼我当然不希望你留下,我恨不得那家伙从此人间蒸发,而你只有我——但是我知道你想要他,你也需要他,我害怕有一天你会后悔此刻的决定,而我会发现你后悔了,我可受不了那个,那会杀了我的。

  可是这字字句句全都他妈的矫情到可笑,光想想已经令人浑身起鸡皮疙瘩,怎么能够说出口?朗姆洛张开嘴好半晌,最后只憋出一句:“不!当然不!操他妈的你知道我什么意思!”他瞪视他。

  停车场昏暗的光线里,巴恩斯的脸上是前所未有的郑重其事。“我不知道,”他平静回答,“操他妈的我不知道。”

  “你……”朗姆洛咬紧牙关,喉管壅塞,又感觉到了那股熟悉的怒火,他的人生总是饱含怒火——为内心中的软弱与不自信,为这混蛋已经在他的生命中占据了太多太多。

  两个人就这么对视着,全都不发一言,终于,巴基?巴恩斯轻轻叹口气,凑过来将手插进他鬓边的短发里,他将他的头拉近,给了他一个吻。

  “我不会改变主意的,布洛克,”他承诺,“我选择了你——七年前我就做了决定。”

  朗姆洛揽住他,在他的喘息声中激烈地回吻。他感觉有温暖的液体淌过他们的皮肤,沾湿两人的脸颊,却分辨不出那究竟是谁人的眼泪。

  布洛克?朗姆洛从未料到他们的关系能够维持七年,事实上,在巴恩斯之前,他也从未和任何人维持过任何形式的亲密关系,他天生没有这种能力。当1953年7月他搬进他的破公寓时,他总觉得他在不远的将来就会离去,如同曾在他生命中出现过的任何一样宝贵东西,命运那小婊子不可能放过他,命运总会把一切都夺走,而他除了表示自己根本不在乎之外什么都做不到。他们是没有未来的,因为他这个人注定就是没有未来的,他只不过是地球上亿万庸人中的一分子,在世间挣扎苟活,过一天算一天。

  可是,必将到来的末日却始终没有来,不知不觉间,他竟习惯了他身体的温度,习惯了他剃须膏的味道,他乱七八糟的小物件占据房间里每一个角落,他的存在感更是把他的人生塞得满满当当。有一点朗姆洛必须得承认,巴恩斯的确是在认认真真做他的情人,远比自己所能想象的还要认真许多:不止在床上、在公寓里,甚至在公开场合、在任务之中,他们都毫不避讳地相处,当朗姆洛偶一失神习惯性地去吻他的嘴角的时候,他会在众目睽睽之下坦然接受,仿佛那是再寻常不过的一件事——滚他妈的猥亵罪!奇怪了,他们从未就这件事交流过,但特别容易就达成了默契,容易到过了很久很久朗姆洛才醒悟过来。也许有人因此不满说过什么屁话,但至少他们都不傻,反正从来没有传入过朗姆洛的耳朵。

  有时候,当他在他身体里的时候,当高潮过后他抚摸着他汗湿的卷发陷入恍惚,他会觉得他是属于他的,就像他早就已经属于他了;他会觉得那个一直存在的漆黑影子业已黯淡,业已在他们的故事中灰飞烟灭,只余渺茫回响,迟早会消散无踪——但事实上,它始终徘徊不去,就像是一个不甘心进入坟墓的幽灵。

  那幽灵的名字当然就叫斯蒂夫?罗格斯。

  越深入巴基?巴恩斯的生活,你就越能感受到斯蒂夫?罗格斯的存在,他几乎无处不在。1953年,因为亚历山大?皮尔斯的死,他们一整年都在休假,7月底两人正式同居,从那时起,朗姆洛隔三差五就能看见巴基坐在书桌前写信。他总是写得很慢,涂涂改改,甚至有时候写到一半就那么摊开信纸放在那里,一放就是好几天,简直像是故意展示给他看的。好吧,他得承认他也的确看了,内容怎么说呢,出乎意料的……寡淡,总是不着边际没有主题,或者是一小段琐碎的回忆,或者是某日经历的流水账(通常真假参半,不得不承认,巴恩斯相当会编故事),几乎不使用任何感情强烈的词汇,真的很难想象写信的人和读信的人会从这封信里得到什么乐趣,但他始终在写,一封又一封。巴恩斯写好了信从不封口,他通常直接交给神盾局某个后勤人员,而那人也负责将斯蒂夫?罗格斯的回信转交给他,朗姆洛就见过几次,巴恩斯的名字总是用工整的蓝墨水写在雪白的信封上,但每一个信封都是被裁开了的。每每这种时候,朗姆洛总会对那个身居高位的大人物产生由衷的怜悯,怜悯以及鄙薄。

  除此之外,巴恩斯也会和罗格斯见面,每一次时间都不太长,两三个小时,最多半天。如果某一天他打扮的特别光鲜精神出门去,并且刻意告诉朗姆洛归来的时间,他八成就是去和“老朋友”吃饭了,朗姆洛努力想要表现的毫不在乎,有什么好在乎的?反正他总会按时回来。

  噢,有一次,只有那么一次例外。那天巴恩斯于午餐前出门,一直到天色黑透都不见踪影。朗姆洛花了两个小时试图说服自己那没什么,他比平时更早的关灯上床,却翻来覆去无法入睡。他感觉冷,感觉床又大又软非常不舒服,感觉空荡荡的,就像是有人在他身体上挖了一个洞。真见鬼,也许这就是他讨厌和人亲密接触的原因,你一旦让某个人进入你的心,进入你的生活之中,他就会和你的骨肉长在一起,割去时必然会疼。

  朗姆洛在床上辗转反侧,一直到午夜过后才意识朦胧,他也许睡过去了一小会儿,但很快就被巴恩斯归来时发出的声音惊醒。他一动不动,躺在床上侧耳倾听,听着他在外间开关柜门,然后是浴室里的一阵水响,他想他要回到床上了,回到他身边来,可是并没有……朗姆洛终于忍不住起身,走到客厅打开灯,发现巴恩斯正站在沙发旁,赤裸着上身,手中拿着一件纯黑的丝衬衫。

  “把你吵醒了?”他回头笑了笑,开始把衬衣抖开套在身上。

  “怎么?这么晚了你还要出去?”朗姆洛靠着门框说。

  巴恩斯仿佛犹豫了一瞬,随即轻声回答:“我去趟医院,佩姬流产了,她失血太多,已经抢救了好几个小时。”

  “谁?”朗姆洛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佩姬?罗格斯。”巴恩斯说,低头系纽扣。

  “哈!那婊子?”朗姆洛忍不住笑出声,这消息简直大快人心,“救不活才好呢。”他尖刻地评论道。

  巴恩斯不赞成地瞪他:“喂,别这样,一个宝宝没了。”

  他妈的罗格斯的小崽子关我屁事?朗姆洛耸肩,而且也不关你的事,不过这句话他没说出口。“你去能有什么用?”他嗤笑,“反正孩子已经没了,何必管她死活?”

  巴恩斯把头别向一边,好吧,他懂了。

  “我开车送你去,你可以在车上睡一会儿。”朗姆洛立刻说。

  “不用了,你继续去睡吧,我不困。”他回答,想了想,又加上一句,“我会尽快回来的。”

  “行了吧,听我的。”他断然道。转身回房穿牛仔裤。

  那天凌晨他开车送他去医院,讽刺的是,那地方他们可一点不陌生。就在几个月前,当他和巴恩斯从那见鬼的大洋彼岸死里逃生回到美国之后,曾在那间与神盾局有紧密关系的私立医院盘桓许久,巴恩斯更是因为血清发作的副作用住了整整一个半月重症监护室。他很好奇罗格斯知道不知道这一点,不过毫无疑问,他那躺在床上的老婆肯定知道,她曾经来过多少次啊!每一次都趾高气扬冷若冰霜,面无表情站在病房门口听汇报,那铁石心肠的婊子!朗姆洛把车停在马路边,忍不住再次笑出声来。

  “见到她替我带个话,祝她心碎而死。”朗姆洛冷哼一声。

  巴恩斯没理他的幼稚言行,径直拉开车门下车去,在深沉的夜幕中走进了医院的后门。

  此时朗姆洛本该驾车离开,返回自己的狗窝蒙头大睡,今夜说不定他会做个美梦呢。可是不知为什么,他竟不想走,他摇低玻璃窗,把车子熄了火,从方向盘下掏出香烟,摸出一根点燃。夜风扑着他的脸,青雾缭绕如丝如缕,等这根烟烧成灰烬,他锁上车子也跟着进了医院。

  命运就是这么讽刺,十足让人发笑,他直上顶楼的特别病区,竟真的在巴恩斯曾经挣扎求生的病房里发现了罗格斯的老婆,她的名字缩写就标在门卡上:P.G,甚至连门口站着一个便衣特工这点,也和当初一模一样。而在那一层走廊尽头的观察室里,他也找到了他想找的人。

  透过墙上的玻璃窗,朗姆洛能清楚地看到背朝走廊的神盾局局长,以及面朝玻璃微皱着眉头,满脸关切的他的好朋友。斯蒂夫?罗格斯双肩低垂,身形竟然有些佝偻,仿佛被沉重的事实压弯了一样。忽然,他向前倾身,朗姆洛几乎以为他想要吻巴基,他几乎都要冷笑,可是并没有,美国队长只是紧紧拥抱他的朋友,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而巴恩斯的手在他头发里摩挲,嘴唇开合,念念有词。这一切是如此流畅、如此自然的发生着,朗姆洛立刻醒悟到,那就是他们的相处方式,是他们共同拥有的那些光阴遗留的印痕。

  他确信他们两个从未睡过,巴恩斯和他在一起之前没有,之后也不曾,他真心觉得这是件不可思议的事。他知道巴恩斯想要那个人,瞎子都能看得出来,他几乎情愿为他死,而罗格斯局长和他最好的朋友之间,显然也不如他希望的那般“体面”,他们两人过分的亲密毋庸置疑。有时候朗姆洛真想不通他们为什么没有搞在一起,那件事真的有这么难吗?比拯救世界更难?比在枪林弹雨中活下来更难?如果成为英雄与伟人的代价就是必须假模假式的活着,宁愿一封一封去写那些莫名其妙的信,也不敢去吻你想要的那个人,那感谢上帝他只是个无可救药的小人物!

  玻璃那边的两个人显然正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朗姆洛心如止水,转身离开。

  巴基?巴恩斯直到第二天夜里才回到公寓,进门时满身疲惫,脸上有隐约的忧伤。他一言不发爬上床,紧紧挨着朗姆洛,把自己缩成一团。忽然之间,朗姆洛心中满溢的愤怒和妒恨全都不翼而飞了,只剩下单纯的爱怜,他刚一伸出手臂,他就枕到了他的肩头,那只是夏末秋初的九月,可是他身上好冷啊,于是他把他搂得更紧一些。

  他们很长时间都沉默不语,只有彼此的呼吸与心跳应和,鼓荡如同潮汐。巴基感觉到了他身体的变化,伸手摸索他的下体,被他轻轻拍掉。“你先睡会儿吧,”朗姆洛努力想把话讲得够强硬,声音却因克制的欲望而变得沙哑干涩。他在他怀里轻笑,像只猫儿一样蹭了蹭,在他臂弯间找了个更为舒服的位置。朗姆洛感受着他头颈的重量,心中生出说不出的愉悦,就像是一块错误的拼图终于被推回了原位。

  过了许久之后,久到他的皮肤彻底温暖起来,朗姆洛都要以为他已经睡着了,巴恩斯却突然开了口。

  “斯蒂夫……斯蒂夫是我的理想,”他说,第一次主动在他面前提起那家伙,“他不光是个好人,还是最好的朋友……永远目标明确、矢志不渝,让你忍不住着迷,想要跟随他前进……曾经只有我能看到他灵魂里发出的光,后来,终于,那光芒照耀了全世界……”

  巴恩斯喃喃说着,话语越来越含混不清,他为什么告诉他这个?他知道他在说什么吗?朗姆洛寻思,也许此时此刻他以为自己正在梦中?

  就在这时,他听见了自己的名字。

  “布洛克,你们两个其实有点相像……”巴基说。

  朗姆洛怔住,他从未觉得自己和神盾局局长有何相似之处:他是超人,他是凡俗;他是英雄,他是恶徒;他是大众情人美国偶像,而他是见不得光的阴沟鼠……他们简直就犹如镜中倒影,互为映射,互为反衬,他实在搞不懂巴恩斯的想法。

  “我们一点都不像。”他干巴巴反驳道。

  怀中人的嘴角勾出一道弧线,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回声,就像是一只打呼噜的猫:“你们真的有点像……你们两个全都活得全力以赴,而且你们都是固执的混蛋,”他喃喃道,“你也许不会发光,布洛克,但是你很温暖……”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就那么靠在他的肩侧,真的睡着了。

  巴恩斯的皮肤在他的手指之下,鼓胀的肌肉如同温柔的钢铁。他也非常、非常的温暖。朗姆洛轻轻叹息,把被单向上拽了拽,盖住两人的肩膀,然后在彼此体温的包裹下,很快也进入了梦乡。

  ——他们才不像呢。

  如果他是个好人的话,如果他也是个英雄,如果他是斯蒂夫?罗格斯,他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他现在就该去那间医院,把那个装腔作势的性无能大块头拎出来,用枪指着他的太阳穴告诉他他错过了什么、辜负了谁,也许再顺便一枪毙了他那个冷血的老婆。

  他情愿把那命运的宠儿呈在银盘子里送给他的巴恩斯,把他真正想要的给他,把全世界最好的都给他——如果他是个好人;如果爱是牺牲奉献,爱是恒久忍耐。

  只可惜他是个反派;他是如果有必要会对妇孺开枪的恶棍;他对这偏见横行的残酷世界、对那些以各种大义为名中饱私欲的人类统统束手无策,只能眼睁睁看着他被命运撕碎……他只想把他留在自己的臂弯之中。

  久一些,更久一些。

  也许这根本就不是爱,他并没有爱一个人的能力。

  但他期望有一天,能有资格为他而死。

  -2-

  真遗憾,罗格斯的老婆并没有就此一命呜呼,命运终究毫无公正可言。到了1953年底,搁置了一年之久的“重生计划”再次启动,一个身材高大的独眼黑鬼接替了死去的亚历山大?皮尔斯的位置,成为了项目的直接负责人,他和巴恩斯似乎很久以前就认识了。

  “嗨,巴基,好久不见。”他这么招呼他,脸上却殊无笑意。

  “所以你也为他们工作了,弗瑞?”巴恩斯开门见山问道。

  “我为‘重生计划’工作,不为任何人。”那黑鬼平静回答。

  巴恩斯报之以无所谓的耸肩。“都一样。”

  “不一样,”尼克?弗瑞摇着他那颗光头,“委员会阅读了有关皮尔斯事件的报告,毫无疑问,这人选是个重大失误,我们郑重请求你的原谅。”

  一直旁听的布洛克?朗姆洛实在忍不住插嘴:“假如哪天我毙了你,也会记得请求你原谅的。”

  尼克?弗瑞转过脸来,面容肃然,仅余的那只独眼闪烁精光。“朗姆洛先生,”他这么称呼他,“我劝你在做任何事情之前都能先考虑一下后果,你要知道,对于你担任项目管理员是不是称职这点,委员会中有很多不同意见,有几位先生女士觉得你和巴恩斯中士的私交太过……亲密了,这对工作不利——而至少现在,我还是倾向于支持你的。”

  “你……”朗姆洛心头火起,立刻就想发作,巴恩斯却伸手制止了他。

  “别威胁我们。”他警告弗瑞。

  对方摊开一双大手:“我无意威胁任何人,巴基。我只希望大家合作愉快,记得吗?战时我们曾是朋友。”

  巴基?巴恩斯的眼皮微微下垂。“从我签了那个文件起,弗瑞,我就没有朋友了,”他告诉他,“尽管履行你的职责吧,而我会履行我承诺过的,就是这样。”

  平心而论,尼克?弗瑞是个比亚历山大?皮尔斯好一百倍的负责人,尽管他依然是巴恩斯的监狱长,但此监狱比之彼监狱,起码要文明一千年。至少他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尽量表现得通情达理;至少从1954年起,他们再也没有被迫接受难度过分的作战任务了——当然,这个“过分”还是相对于超级战士的能力而言。

  只可惜,这一切都晚了,实在已经太晚。亚历山大?皮尔斯想把他变成一件顶尖的武器,他用各种各样的艰难困苦去磨砺他的霜刃,最终他成功了:巴基?巴恩斯,或者说Winter soldier的确强悍远超人类极限;但同时,他也失败了,因为这柄绝世名刀虽然足够锋利,却也已经薄到透明,随时都有可能折断——那些伤痕出现过就不会真正消失,它只会一点一滴堆积在身体内部,痊愈的永远只是表面那一层皮肤。

  将他向两个方向撕裂的力量还在持续作用着,血清依旧在日日夜夜折磨着巴恩斯,虽然从未开口抱怨,但Winter的能力的确在增强,出现的次数愈加频繁,他的行为也越来越像个真正的人类;而与之相对的,巴基的精神则在日渐凋萎——很多个夜晚,当朗姆洛将昏睡的情人抱在怀里,他感觉自己都能看到他苍白皮肤上浮现出的倒计时,几乎都能听见那晶莹的灵魂在虚空中逐渐崩解的声响,就像是一片一片坠落的雪,融化在无边的暮色中。

  每当这样的时刻,朗姆洛总会怀疑自己的决定,乃至唾弃自己的占有欲。巴恩斯的心灵之泉已经枯萎,他的生命之钟正在逼近终点,他被撕裂过太多太多次,已经彻底无法恢复如初。他重病沉疴,命运把他的一切火花都拿走,却只把自己留给他,而他并不是他的药……长此以往,巴基的下一次血清失控只是时间问题,而那也许就会是最后一次。既然他无法救他,他就该放手,也许别人、也许那个人可以像拯救世界一样把奇迹带来,也许他能将生机之火注入他枯竭的身体,也许一切都还来得及……甚至有那么两三回,朗姆洛几乎都已下定决心,可是只要巴恩斯醒过来,只要他用那双漂亮的绿眼睛望着他,向他微笑,那些无私的念头立刻就会烟消云散,他明白自己根本无法放手,那实在太难了,比把心挖出来还要困难好几倍。

  他只有搂紧他,只有喃喃祈祷,他已经有许多许多年不曾祈祷,上帝从来不曾回应他的恳求。

  这一次同样如此。

  那一年的年底,厄运再次敲门。那时他们刚刚完成一件难度适中的任务,就接到了返回纽约基地的通知。当年那个基地刚刚启用不久,在距离纽约城神盾局的新址仅仅几十英里之外,无论设备条件还是便利程度,都远超法国荒凉海岸旁的前一处;而相应的,他们对它的厌恶程度也远胜之前。

  在朗姆洛的印象中,那里就是充斥着钢铁骨架和消毒水臭味的怪物巢穴,身着作战服蒙着脸孔的特工以及披着白大褂的医疗人员穿行其间,活像是钻在地板下啮咬腐肉的吱吱叫的鼠群。朗姆洛总要拼命克制自己,才能勉强忍住想要揍扁他们鼻梁骨的冲动,而每一次检查间的门在他面前关上,巴恩斯的背影消失在门的另一边,他都会被铺天盖地的负疚感攫住,感觉自己是个令人作呕的帮凶。

  那一次甚至更糟,也许比之前任何一次都要糟。当巴恩斯换好了宽松的检查服,面无表情走进中心实验室时,他的脚步突然在半途停住。朗姆洛从未见他如此愤怒,几乎目眦尽裂,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一个名字从他齿缝中挤出:

  “阿尼姆?佐拉,怎么会是你!”

  那个畸形的怪物就站在房间的另一边,被一群白老鼠簇拥着,大到不成比例的脑袋上挂着稀疏的毛发,鼻梁上的圆形镜片反射着冰冷的光。他向他微笑,笑容如同蛇蜥。

  “巴恩斯中士,我的‘好孩子’……”他这么叫他。

  下个瞬间,巴恩斯已发出一声咆哮,如受伤的野兽般猛扑过去,紧接着便被早就在旁边严阵以待的护卫们持枪逼退,拉开保险栓的咔嗒声响成一片。

  佐拉博士抬手推了推鼻梁上架着的眼镜:“真荣幸,你还记得我啊。”

  巴恩斯脸上的表情恨极欲狂,简直像是要不顾一切冲上前,哪怕代价是被五六支机关枪打成筛子。朗姆洛再也无法袖手旁观,他一把抱住他,用自己的后背隔开他和那些黑洞洞的枪口。

  “Calm down!”他冲他大吼,随即被他眼睛里的磅礴怒意震慑得哑口无言。那一刻,朗姆洛竟然无法确定这依然是巴恩斯,还是他已经失控变成了Winter。

  巴基浑身肌肉紧绷,仍然蓄势待发,而举着镇静针的白大褂们开始鬼鬼祟祟从背后逼近。

  “滚!”朗姆洛冲他们怒喝,他张开双臂用力箍住他,试图唤回他的理智。真的,他从未见他如此模样。

  巴恩斯奋力挣脱他的怀抱,退后半步,转身大喊:“霍华德?斯塔克!佩姬?卡特!给老子滚出来!”

  声音在密闭空间里回荡,他的目光从老鼠群中掠过,无人敢与之对视,更无人应答。于是他又喊了一遍,这一次愈加怒意勃发。

  厚重的安全门终于滑开,弗瑞排开众人走了进来。“巴基,不用喊了,他们不在这里。”他说。

  “叫他们来见我,现在!或者我去神盾局见他们,他妈的我不在乎!”巴恩斯咬牙。

  “他们不会见你的,就算他们肯见你,你难道猜不出他们会说什么话?省省吧,有问题你可以和我谈。”弗瑞回答。

  巴恩斯深吸一口气,攥紧拳头:“这是怎么回事?他怎么在这里?”

  弗瑞脸上的表情依然未变:“佐拉博士现在受神盾局保护,他制订的改进方案已经通过了委员会的审核。所以,请你冷静,巴基,‘重生计划’需要他,毕竟,他对此最有经验。”

  “经验?你知道他的经验从何而来吗?”巴恩斯厉声逼问,“和魔鬼交易,这就是神盾局的所作所为?难道你们统统变成了纳粹?1945年我答应加入的时候你们可不是这么说的,斯塔克告诉我这一切都是为了人类的福祉,他承诺过他和红骷髅不一样!所以我一直忍耐,我尽力配合,我始终履行我的承诺——而这就是结果?你们骗了我!”

  尼克?弗瑞的那张扑克脸依然没什么表情,但他的目光却无疑在回避巴恩斯的凝视。旁观的朗姆洛冷冷想,他至少还懂得羞愧。

  “我不知道他们告诉过你什么,巴基,”弗瑞等他说完,方才开口,“但我会尽我所能……”

  “闭嘴吧,你什么都做不到!你们都一样,你们这群腐烂变质的垃圾!”

  “你冷静点!”弗瑞的声音也开始拔高,“其实他们的很多做法我也不尽赞同,但这都是委员会的集体决定,我的意见固然改变不了什么,你的意见更是如此。所以,冷静一下,巴基,事已至此,你再怎么愤怒都于事无补,我真的想和你平心静气好好合作,不要逼我……”

  巴基的回答是“呸”的一声啐在地上:“我不信任你,”他说,“我从现在开始,不会再信任神盾局的任何人,我拒绝继续合作!”

  又一拨黑老鼠从门外鱼贯而入,散立在弗瑞两侧,那长长短短的枪口统统指向中间,而他则报之以冷笑。

  “……开枪吧,”巴恩斯的声音骤然沉静下来,烈火冻成了寒冰,“我早就活够了。”

  这句话就像一柄尖刀,在朗姆洛的心口翻搅,他意图阻拦的手臂在半空中僵直,又颓然落下。巴恩斯并没有回头,但他的手却顺势捉住了他的手,两个人双掌交叠,紧贴的皮肤间漉漉都是汗水。

  朗姆洛的情绪就这么忽然平静下来,他开始觉得就这么死在此地,和他死在一块也许正是自己所能希冀的最好结局——死得其所,不过是一死而已。

  他回握得更紧一些。

  他在发抖,他的手心好烫啊……

  尼克?弗瑞轻声叹息:“巴基,如果非如此不可,我会下令开枪的——但你要想清楚,你的生命并不只属于你自己,你也没有那么容易舍弃它。我们只要打伤你,限制你的行动能力就可以达到目的,而我保证可以做到这一点……只是,真的,我并不愿那么做,我更不愿造成无谓的附带损害,你并不想再换一个管理员,是吧?”

  巴基?巴恩斯的肩膀紧绷,他的喘息越发粗重。

  “何况,你要知道,即使你死了,‘重生计划’也已经不可能停止。委员会的决心你也许无法想象,这么说吧,即使今天你死在这里,他们明天立刻会招募来其他志愿者、更多的志愿者,十倍、百倍,更加强壮的人,更懂得服从命令的人,这世上想当美国队长的家伙满坑满谷……我想佐拉博士也不在乎从头再来一次。”

  “你……”巴恩斯无法说下去了,他真的开始发起抖来。等朗姆洛发觉情况不对为时已晚,他的颧骨下浮现出两片不正常的潮红,大颗大颗的汗珠顺着他苍白的额头滑落,他的手从朗姆洛掌心滑脱,身子摇摇晃晃软倒下去。

  “巴恩斯!”朗姆洛连忙扶住他,立刻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一股磅礴热力正从他体内涌出,仿佛骨髓中烧起了无形的烈焰;他的呼吸已然紊乱,脉搏狂跳几欲刺破肌肤。

  “血清失控了!”朗姆洛嘶声喊道,“快!快拿急救针来,还有呼吸机!”

  白老鼠们吱吱喳喳叫着,惊慌失措围拢上前。

  “……巴恩斯中士的情绪太过激动了,”一个刺耳的声音突兀响起,阿尼姆?佐拉博士摇摇晃晃走过来,跪倒在巴恩斯身边,分开他的眼皮检查扩散的瞳孔,那宝石般的绿色已经被中间的空洞挤成了窄窄的一环,他对朗姆洛说,“他失去意识了,必须立刻用药压制血清反噬,把他交给我。”

  朗姆洛脑中一团乱麻,他本能地警惕和犹豫,将他搂得更紧。“如果你胆敢动什么手脚……我发誓,我发誓一定活剥了你的皮!”

  “嘿嘿,我能做什么呢?”那侏儒发出一阵刺耳笑声,“我只是个囚犯啊,你以为那些枪只是为你们预备的吗?何况,巴恩斯中士可是我这腐朽生命中唯一有价值的东西了,他是我的最高杰作,如果我的死可以换来他的完美,我连眼睛都不会多眨一下……你能理解这种感觉吗?我明明是个凡人,却可以通过他的生命永存不灭,直到时间尽头,哈哈哈……”

  这是一个疯子,朗姆洛想,一个邪恶的疯子,就像是如今的神盾局,他几乎因此不寒而栗。他想巴恩斯也许宁愿就这么死去,尘归尘,土归土,从此远离痛苦与煎熬,他绝不会愿意再次落入他们的魔掌;他还想假如自己现在伸出手,说不定一把就可以捏碎这怪物的喉咙……但是……但是……但是……朗姆洛松开双臂,他还是将他交了出去。

  “快救他,”他对佐拉说,声音几乎是在恳求了,“一定、一定要让他活着!”

  他没办法放手。

  他真的做不到。

  巴基?巴恩斯最终活了下来,从他的第七次血清失控之中再度死里逃生。佐拉博士显然对此非常满意:“现在有了足够多的第一手数据,我会继续改进我的方案,”他兴奋地搓着双手,向尼克?弗瑞汇报,“我有信心,真的,我现在真的有信心了,‘重生计划’一定会成功!我会因此而名垂青史!”

  弗瑞看着他的眼神中有毫不掩饰的厌恶与轻蔑,只是冷淡地点了点头,然后把脸转向另外一边:巴基正躺在那里,在房间中心的病床上昏睡,皮肤惨白面容枯槁,两颊明显凹陷下去。他的一只手背上插着输液管,另一只则被布洛克?朗姆洛握在双掌之间,他时不时低下头去吻他的指节。自从巴恩斯初步脱离危险,他始终就是这个样子。

  弗瑞不禁暗叹一声,表情复杂地摇了摇头。

  朗姆洛在病床边守足三天三夜,如无必要,完全不肯离开那张椅子。最后他终于坚持不住,昏昏沉沉睡着了,梦里充满了炮弹呼啸的鸣叫和无线电步话机刺拉拉的杂音,恍惚中他仿佛再度回到了血肉横飞的战场上,回到了1945年的柏林外围阵地……有多少年、有多少年他不曾做过这个梦了?噢,不,这不是战场,这只不过是一部他曾经看过的拙劣的战争宣传片,画面晃动,光影变幻,被风吹皱的幕布上有两个年轻人,他们正开心地欢笑着,那么年轻,那么健康,那么无忧无虑……

  梦中有人叫他的名字:“布洛克……布洛克……”他猛地睁开眼,异国他乡的硝烟消散无踪,他发觉自己依旧身陷牢笼,被他的命运重重绑缚,无处可逃。

  “……布洛克?”唤他的人正坐在病床上,长发凌乱披垂脸侧,看上去又单薄又脆弱。

  “巴基?”他忍不住这么回答——他妈的他当然知道他的名字,他只是……他只是不确定自己有没有资格这么叫他。

  ——可是这并不是巴基?巴恩斯。

  “我在哪儿?你、你为什么哭啊?”那人对他眨着眼,衬着消瘦的脸型,他的眼睛看上去赫然更大了,又大又纯真,就像是个未经世俗沾染的孩童。

  这不是巴基?巴恩斯,这是他的Winter。

  “别哭啊,”Winter对他说,伸出手笨拙地去抹他脸上的眼泪,“布洛克,你很疼吗?”

  朗姆洛在泪光里笑出声来,是啊,他怎么能放手呢?Winter需要他啊,在这世上,他只有他,他就是他的一切。

  “我没事儿,”他告诉他,又问,“你肚子饿了吗,Winter?”

  Winter的眼中都是懵懂,他点点头,又摇摇头:“布洛克,我讨厌这里……我要回家。”

  朗姆洛吸了吸鼻子:“好,”他回答,“我们回家。”

  -3-

  Winter恢复得很快,血清在他身体里已经流淌了十年,他的复原能力简直超乎想象。到了1955年初,他轻松通过了佐拉博士的身体检查,除了灵魂上看不见的裂痕又多出一道,外表甚至更加健康强壮。朗姆洛将他带回纽约城中那个小破公寓,他们回了家。

  但是,直到春天到来,窗外行道树的叶子重新发芽抽长,渐成荫庇,Winter依旧还是Winter,他始终没有转变成巴基?巴恩斯。

  这事从无先例,虽然近年来Winter出现的愈加频繁了,但从未占据身体超过三分之一时间。就像是正常人每天用十六个小时活动,用剩下的八个小时休息,对患有严重失眠症的巴基?巴恩斯来说,Winter出现的时候,就是他真正睡觉的时候。可是这一次,他无疑睡得太久太久了,久到让人不禁开始害怕,开始怀疑他是否还能再度醒过来。

  朗姆洛的恐惧与日俱增,却无法与任何人言说。他不信任神盾局的那些白老鼠们,Winter更是对所谓的“治疗”恨之入骨——是的,比之从前,Winter的确安定了许多,但他依然是个随时可能失控爆发的人形核武器,朗姆洛可不敢忘记这一点。而且还有一种可能更为可怕,Winter无疑是比巴基?巴恩斯更为强大的战士,简直是理想的杀戮机器,“完美而纯粹”,亚历山大?皮尔斯不是经常这么说吗?假使巴恩斯真的从此消失,那些疯子们也许只会拍手欢呼吧?朗姆洛简直不敢继续想下去。

  所以他只有等待,在恐惧的煎熬中独自等待。

  就在他几乎都要绝望的时候,1955年5月,距离巴恩斯的第七次血清失控足足过了半年,某次午夜梦回,朗姆洛忽然发现枕边空了。他脑中一个激灵,瞬间产生某种预感,立刻清醒过来,径直喊他的名字:“巴基!”似乎听见了应答,但他全然不敢置信,生怕那不过是自己过度担忧产生的幻觉。朗姆洛跳下床,光着脚走出卧室,然后便看到了从书房门缝里泄露出的灯光。

  巴基在那里,正坐在书桌旁,在他面前摆着一只大大的纸盒,盒盖半开,露出里面捆扎地整整齐齐的信件,一封又一封。

  朗姆洛的喉咙动了动,却没能发出声音。上帝啊,他只是想,我的上帝……

  巴基回过头,对他露出微笑。“嗨,”他说,语气云淡风轻,好像他们昨天才见过面。

  天杀的!他有多么想念他的笑。没有这笑容他是怎么活下来的?

  巴基脸上在笑,目光中却分明只有哀愁。

  “抱歉,让你担心了。”他说。

  时间仿佛在这一刻扭曲折叠,等朗姆洛再度恢复思考能力,他发现自己的手指已经插进了他的头发里,正托着他的后脑倾身吻他,而他喘息着回应。

  “你好了是吗?真的好了?”朗姆洛问,却完全等不及回答,再一次去吻他的嘴。

  巴基?巴恩斯在他唇边低笑:“我想是的,我没事了。我也没料到会睡那么久,刚才看到日历简直吓一跳。”

  所以这混蛋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来看信,朗姆洛酸酸地想,不过这回刺痛感比之以往轻减了许多,也许他已经习惯,他想他迟早会习惯。

  他拥抱他,吻他,身体很快就有了反应,真奇怪,虽然朗姆洛也会和Winter睡在一张床上,但他们之间的亲密关系始终止步于半抚慰半帮忙的手活儿,真刀实枪干一场?那实在是……连想象都觉得怪异无比。可巴基不同,巴基总能激起他的欲望,点燃他的火焰——欲之火,爱之火,从身体到灵魂。

  巴恩斯显然发觉了他的变化,他的笑容中带上了些许促狭。他妈的他简直受不了他这么笑!这只会让他头脑发热,什么都顾不上,满心只想把他压倒在任何一个平面上大干一场。

  所以他就这么做了。

  “……这么说你没和Winter做过?”一番折腾过后,他们终于回到床上,彼此汗湿的肢体交缠,又疲惫,又轻快,巴基忽然侧过身来,用手撑着头,这么问。

  朗姆洛只觉脸上隐隐发烧——见鬼,他怎么会有这种反应?“瞎说什么,”他呵斥他,“他简直是个没长大的小鬼,我又不是恋童癖。”

  巴基放声大笑,笑到双眼弯成弧形:“布洛克,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会成为一个好老爹的?”

  “滚吧!”他只觉脸上更热了,忍不住冲他呲牙。

  巴恩斯笑个不停,笑着,又凑上来亲了亲他的胡渣。

  那天晚上,在高潮过后他们并没有如往常那般拥抱着迅速入眠,互相分享体温以及血肉肌肤的生命力,让心跳声彼此应和,诉说他们依然活着的事实。那天晚上,他们在窗口洒落的月光下聊起天来,在身体极度的慵懒、舒适与放松之中,理智的门栓松脱滑落,朗姆洛被莫名其妙的冲动攫住,他竟然给他讲起了那不勒斯,那些事,他原以为自己都忘了。他颠三倒四讲着那个光脚在逼仄街巷里踢球的脏兮兮的小男孩儿,他短暂可悲的童年;那不勒斯……还有见鬼的比尔哈基姆,幼稚的理想胎死腹中的那个青年,他的前半生。他告诉他从未想象自己能够活到30岁,而下个月他就要33岁了,这多可怕!他说:“这多可怕啊!我比你还老了!”

  “哪有啊?我已经38岁了。”巴基提醒他。

  他伸出手指轻触他的脸,语气不自觉地轻柔起来。“瞎说,你那么年轻……巴基,”他叫他的名字,“我将老去,一天比一天更老,而你会永远年轻。”

  ——别离开我。

  你依旧和我们初遇时一样,而我已经老了。

  你们是有无穷时间的怪物,而我只有我的一生。

  当我老到拿枪的手会颤抖,当我老到无法挡住向你射去的子弹,我就会离开你,带着记忆回到那不勒斯,去度过我的余生。

  当那一天到来,我会把你还给他;但是在那之前,你是我的。

  答应我,你是我的。

  从那一夜起,似乎有什么东西悄然改变了,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奇妙情绪。他们会更多地交谈,很多个夜晚躺在床上什么都不做,仅仅交谈。巴基也开始给他讲述一些尘封往事,那个生长于布鲁克林老城区的骄傲男孩儿,天不怕地不怕,坚信自己有朝一日定会成为英雄。

  他的故事里总会有斯蒂夫?罗格斯,不过那个罗格斯和宣传片中高高在上的美国队长不同,他又弱小,又执拗,因为弱小而愈加执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很愚蠢,但同时朗姆洛不得不承认,那是一种极有魅力以及吸引力的愚蠢,信念、毅力、勇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都是愚蠢,可人类总会被这样的东西吸引,就像是会因为一朵玫瑰花而感受爱情。

  那种熟悉的情绪又来了,他非常非常讨厌,总让他感觉脆弱的情绪;他总会无法控制自己,因而说出蠢话,做出蠢事,然后追悔莫及。也许他本来就是个无可救药的蠢货。

  “……所以你想要他。”他怎么会说出这种话?他别扭的语气连自己都快听不下去了。

  “也许吧,”巴恩斯脸上的笑容渐渐凝固,原本那么融洽的气氛开始变得莫名诡异起来,“也许我曾经想要他,也许我现在还想要,谁知道呢?反正那都不重要了。他……他喜欢女人,他和佩姬?卡特结婚了,你知道的……他没选择我,或者我从来不曾是个选择……我们还是做朋友比较好,斯蒂夫是这世上最好的朋友。”

  “如果有一天,我是说如果,他后悔了……你就会离开,是不是?”

  ——该死的,他就不能闭上他的臭嘴吗?

  巴恩斯的神情彻底改变了,仿佛直到此刻他才想到还会存在这种可能性。“布洛克……”他开口叫他的名字,现在他叫他名字的时候已经越来越多了,但是他没能继续说下去。

  “好吧,我知道了,”朗姆洛回答,“那个,我们谈过的,我记得:我们不绑定责任与义务,你随时可以结束。”

  他为什么要说出来呢?他妈的他为什么要说!朗姆洛在床上翻了个身,背对着巴基,觉得自己是个幼稚的白痴,他此刻不想让任何人看到自己的脸。

  接着他就感觉到了他,身体的线条,肌肤的温度,他从背后环住他的腰,声音吹在他的颈项间。

  “我……我从来没有这么想过,我不知道……当我们年轻的时候,说实话,我并没有勇气告诉斯蒂夫,我一直在等他开口,在我们两人之间,他从来都是更有胆色的那一个……后来,后来发生了太多事,我的脑子被他们搞得乱七八糟的,我对自己说把这些都忘了吧,尽量别去回忆……我怕我会忍不住后悔,后悔当初不该瞻前顾后;我怕我会心生怨恨,怨恨这命运对我不公……但是无论后悔还是怨恨全都无事无补,毫无益处,我知道如果被这些情绪抓住,就会变成怪物,我就真的完了……”

  朗姆洛觉得自己的心正在滴血。“别说了,”他打断他,他将掌心覆于他伸过来的手上,十指交叉,用力握了握,“你当然可以后悔,每个人年轻时都做过后悔的事……你当然可以怨恨,你该恨他们……所以,别说了,我们不该谈这个,他妈的也许明天我们就死了,我们根本就不该谈的。”

  巴恩斯沉默不语。看吧,他果然把事情搞砸了——布洛克?朗姆洛你这蠢货,什么时候你才能学会闭嘴?

  他忍不住叹息一声:“快睡吧,忘了那些蠢话。”

  片刻后,巴基在他颈后回答:“对不起,朗姆洛,我现在还不能给你答案。但我会想一想,给我点时间——假若命运还肯给我时间的话。”

  “……没事,你可以慢慢想,”朗姆洛回答,“答案是什么并不重要,在你做出决定之前我会一直在这里……现在,睡吧。”

  ——在你决定离开我之前我会一直在这里,这句话他没有说出口。

  没人清楚命运会留给巴基?巴恩斯多少时间,他沙漏中的沙子早就停止了掉落,也许他就会这样凝固于光阴之外,直到宇宙的终焉;亦或者就在下一刻,沙漏的玻璃会突然碎裂,其间所有的沙砾将瞬间流泻一空,彻底无可挽救——谁又知道呢?

  他的情形始终时好时坏,但就算处于最好的状况下,也很难让人对未来产生什么乐观的希望。从1956年起,每一次有任务的时候出现的都是Winter,到了1957年夏天,巴基更是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突然陷入了血清失控,这是第八次,这一次他没用半年那么长的时间去恢复,或者说,从那之后他再也没能真正恢复。很快,朗姆洛就惊恐地发现,Winter已开始在这个身体中占据主导地位,也许就在不远的将来,真的会有那么一天,巴基?巴恩斯会永远沉眠于精神之海的未知深处,徒留躯壳,和那有着别的名字的另一半灵魂,行走于人世间。

  也正是从那一年起,巴恩斯不再和斯蒂夫?罗格斯通信了。或者应该这么说,他依然在一封接一封收到他的信,但他从不回复。

  他甚至不再出门和他见面。

  “我告诉他我在东欧,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美国,”某日,当布洛克?朗姆洛装作不经意地提起这件事,巴基回答,语气非常平淡,“就让他这么以为吧。”

  “他是傻子吗?”朗姆洛实在忍不住,这话他早就想说了。

  “哈哈,也许吧,有时候我也这么觉得,”巴基微笑,笑容中满是怀念,“他总会相信我的话,从很多年前起就是这样,所以骗他真是一点难度都没有。”

  这一次朗姆洛吸取了教训,他总算管住了自己的嘴巴,没将这个话题继续下去。

  命运依旧在下滑,1957年、1958年、1959年,不断不断往下滑,未来是漆黑不见底的一团迷雾,且在日渐逼近,越来越近。

  “……我要回家,”又一次久别重逢之后,巴基说,“我梦见了布鲁克林,我想回家。”

  我也总是梦见那不勒斯,朗姆洛想,我期望有一天可以死在那里,死在故乡的艳阳下,让海风把我的骨头吹干。

  “好的,”于是他回答,“如你所愿。”

  1959年7月,他们回到了布鲁克林,回到了巴恩斯家的老房子。那里从巴恩斯的父母相继离世后便已荒废,早就成了白蚁以及蜘蛛的巢穴。整整一个夏天,还有紧接着的那个秋天,除了任务和“治疗”之外,两人把所有的空闲时间全都花费在此处,他们打磨地板、翻新家具、粉刷外墙、扎起围栏,除了花园里的玫瑰丛因为疏于打理业已枯死之外,整座房子几乎恢复了旧观,甚至更加舒适美丽。

  回到故宅,似乎也给了巴恩斯神奇的力量,他的状况奇迹般的开始好转。当冬天到来,大雪降下,壁炉里的火焰熊熊燃烧,他有时甚至可以连续出现好几天。当然,Winter出现的时候也不错,朗姆洛和Winter一起过了圣诞节,他们跑遍整座纽约城,最后买了一只前所未见的巨大姜饼屋,Winter喜欢姜饼屋。那只姜饼屋就一直摆在二楼的空房间里,足足花了一个星期才被分拆吃完。

  奇怪的很,Winter就是喜欢那个空房间。

  圣诞节过后,巴基?巴恩斯再度出现时已经是1960年1月了——欢迎来到了六十年代。

  “……我想明白了,布洛克,”巴基说,那一天他们坐在起居室的沙发里看着窗外纷纷扬扬落下的雪花,喝加了肉桂粉的蛋酒,“我现在非常快活,真的,踏实、温暖、快活……那些我原以为全都被夺走再也无法拥有的东西,它们又回来,但是这样是不够的。他们骗了我,或许我早就知道这一点,或者我也一直在欺骗自己,可现在,谎言已经破灭,我不愿这样继续下去。”

  “离开这里很难,”他留恋地摩挲着沙发的扶手,“真的很难,但是我必须走。”

  你会死在半路上,朗姆洛想说,或者更糟,你会被他们抓回去,关在笼子里度过余生。但是他却没这么说。

  “你的身体怎么办?你还能坚持多久?就算我们侥幸成功了,我还能见到你几次?你离那一天还有多远?”

  巴恩斯的唇边缓缓浮现一个微笑,“如果失败,我将死而无憾;而假使我们侥幸成功,即使在不远的将来我睡着了,再也醒不来,我也会知道, Winter正在安全的地方呼吸着自由的空气,没有人再给他下命令,他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而你和他在一起——你会一直和他在一起,是不是?”

  “……是的。”朗姆洛回答,他会做到这个,至少他能做到这个。他可以想象他们穿着亚麻衬衫,脸庞被地中海的骄阳晒成古铜色,他们可以坐在夜晚的银河下烤牡蛎吃,配冷掉依然美味的玛格丽特披萨。天啊,他做梦都怀念那味道,巴基会喜欢的,Winter甚至会爱死它,相比之下,美式披萨简直是烤过的橡胶皮。

  “好的,”于是他回答,他唯有如此回答,“一切如你所愿。”

  -4-

  后来又发生了许多事,有的好,有的坏,命运的宠爱与诅咒纷至沓来,几乎令人措手不及。

  1960年3月,巴恩斯身体中的血清突然毫无征兆地安定下来,常年与他相伴的严重失眠和间歇性低烧全都不治而愈,甚至连不稳定的人格转换也有了极大改善,整整一个月,Winter都没有出现。

  “只是有点累,这里好像有人在说话,我却总是听不清。”巴恩斯用手指点点太阳穴,对朗姆洛说。

  “那……”朗姆洛欲言又止,他突然想到假如——只是说假如——巴恩斯的血清真的像皮尔斯那老鬼曾经预言过的那样,终于“升级”完毕,达到了“完美”,那是不是意味着Winter就再也不会出现了?这对巴恩斯无疑是件好事,可是Winter……Winter……难道就这么消失了吗?

  巴基仿佛能听见他内心的矛盾和纠结,微微一笑:“今晚我尝试叫他出来,”他说,“你也要努力点,让我好好睡一觉。”

  那一天朗姆洛的确很努力,于是巴恩斯在他的注视下睡足了六个小时,罕有的恬静安宁宛如婴儿。天亮之前他醒了,他一睁开眼朗姆洛就知道,他又一次变成了Winter。那瞬间朗姆洛不知道自己是该庆幸还是该难过,Winter没有随着血清的稳定而消失,固然令他松一口气,但同时这也再次证明了已有的创伤绝不会一笔勾销,超级血清也许无所不能,可以治愈一切肉体上的损害,但它终归无法治愈撕裂的灵魂。

  “你……你还记得什么吗,Winter?”朗姆洛问,“你还记得上一次见到我是什么时候吗?”

  Winter把头微微偏向一侧,皱眉思索良久,不确定地回答:“……昨天?我、我记得我睡了一觉,我做了一个梦……”

  “什么样的梦?”

  “是个……是个好梦,我很开心,我和你在一起,布洛克……其他的我醒来都忘记了。”

  朗姆洛在内心中轻叹一口气,却也忍不住摸了摸他的头发:“没事,是个好梦就好,你不需要记得……你想吃巧克力吗?”

  两天之后巴恩斯回来了,朗姆洛问了他同样的问题:“你还记得什么?”

  巴基脸上带着狡黠的笑:“我记得你又给Winter乱买零食了,然后还忘记叫他刷牙。”

  朗姆洛满面愕然,这就是血清稳定带来的改变吗?巴恩斯醒来时能想起那些“梦”了?

  “笨蛋,骗你的!”巴基大笑起来,“只是我满嘴都是巧克力的味道,甜到发苦了,这谜语可不难猜……事实上没什么大变化,和之前一样,只是我不用睡很久了,也不再觉得难受。”

  “那就好,无论如何这是好事。”朗姆洛判断。

  “也许吧,”巴基脸上的笑容渐渐黯淡,“但这件事我们很难隐瞒太久。”

  朗姆洛将手覆在他的手上:“我知道,我们必须抓紧时间。”

  他们有那么多准备需要做:制定方案、规划路线、采购物资、寻找交通工具……一切的一切,时间永远不会够用。与此同时,隐瞒这个秘密也开始变得艰难起来,一天比一天更难。虽然巴恩斯有极佳的演技,但朗姆洛能清楚感觉到尼克?弗瑞的怀疑与日俱增,更别说对巴基的身体状况最为清楚的佐拉博士了,隐藏在圆形镜片后的那双小眼睛永远闪烁着意义不明的冷光。1960年的神盾局早已是个庞然大物,触角与爪牙遍布世界各地,而其中八成的力量集中在美国本土,就像是一张密密麻麻的蜘蛛网,将两人牢牢困在网中央。纵使他们离开了神盾局配给的小公寓,纵使他们在巴恩斯家老宅的翻修过程中全部亲力亲为,绝不留下一丝漏洞,却依然难以逃脱遍布整个街区和城市的一层层严密监控——机会绝不可能有第二次,一旦失败就是万劫不复。

  机会还没有来,那家伙却突然出现了。

  那次朗姆洛以一个单人任务为掩护,搞到了两套假身份,兴冲冲开车跑了一千英里路回到家,一打开门,就看见某个金发傻大个矗在身前,而他的情人正拿着一双鞋子从楼梯上下来——他妈的还是朗姆洛的鞋——笑容全无阴霾,简直像在自内而外散发光辉。

  这笑容多么熟悉,年轻、恣意、绝无烦恼,多年之前曾通过银幕传遍整个战地,深深烙印在朗姆洛的记忆里,激发他的爱与欲望之火。而如今,他又看到了它,却只觉心如刀割。

  他忽然忆起,巴恩斯还没有回答自己多年以前的那个问题:“如果有一天,斯蒂夫?罗格斯后悔了,他回来找你,你就会离开我,是不是?”

  他已不敢去想答案。

  那天斯蒂夫?罗格斯滚蛋了,但他带来了厄运却留了下来。逃亡计划已如箭在弦上,出发前巴恩斯却坚持要再去一次基地。“我总是不放心,”他告诉朗姆洛,“这一次我们也许能找到你的医疗档案。”

  朗姆洛参与“重生计划”已经整整15年了,在腥风血雨中出生入死的日子则更为长久,半生与硝烟为伴,身上大大小小的创伤不知凡几。其中最严重的一处正是1948年耶路撒冷围城战留给他的纪念品,就在左边肩膀上,皮肤表面疤痕纵横凹凸不平,血管与肌肉之中则是神盾局的医生们植入的人造代体,以替换掉内里粉碎的骨头,保住他那条胳膊端枪的能力。从那之后,他的肩膀总是时不时疼痛不已,还曾经有一次不听使唤,不得不再次经历了手术。巴恩斯总是怀疑那些白大褂一定在他身上动了手脚,朗姆洛并不觉得奇怪,有时候连他自己都会怀疑,但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他的生命本就轻若鸿毛,不值一提。他是个特工,还是特工里最脏的那一种,他从未期望自己活过三十岁,他昔日的战友和部下早已大半凋零,他们这种人根本就不该活过三十岁。重要的是巴恩斯,唯有巴恩斯,那一夜他们根本不该去冒险的。

  只可惜他们去了,只可惜为了确保战力,那一夜去的还是Winter,谁也无法预料他会突然失控,他上一次失控还是好几年前的事。至此,事态彻底无法收拾,Winter罔顾命令不肯撤退、Winter中枪、Winter情绪崩溃拒绝沟通……直到一天一夜之后,巴基总算从那具身体里苏醒过来,费力压制住Winter的狂躁,朗姆洛才敢解开他腕上的特质手铐。

  “我们必须走,在神盾局反应过来之前,马上走!再不走就走不了了!”朗姆洛熬得通红的眼睛几乎冒出火来。

  巴恩斯似乎犹豫了一秒钟,终究还是点了头:“好的,我们立刻行动。”

  可是当他们回到家,去拿准备好的必要物资时,斯蒂夫?罗格斯,又是这家伙,他的那张鬼画符毁掉了一切。

  ——那不勒斯依旧在大海的那一边,如果我现在无法带你走,你还会和我走吗,巴基?

  计划至此彻底脱轨,再也无法挽回,最终的结果就是那个讨厌的家伙不请自来,像一团嚼了太久的口香糖一样牢牢粘在巴恩斯的裤脚上。说实话,朗姆洛必须承认,罗格斯的能力的确不同凡响,他不光有超卓的记忆力,规划与统筹的能力更是强大到令人震惊的地步。他轻易发现了他们原定计划中的若干疏漏,并且立刻着手补救,看得出来,他情绪并不高,但周身依旧散发着镇定与自信,让人忍不住生出信心,想要依赖和服从。忽然之间朗姆洛就醒悟到了什么是超级士兵,什么是英雄以及领袖;理解了巴恩斯那句“从灵魂中发出光来,让你忍不住着迷,想要跟随他前进”究竟是什么意思——甚至在他的内心深处,除却深黯的愤怒与微妙的自惭外,也有一小块战士的本能想要信任与服从,何况巴基?巴恩斯,这世上最了解的人、最爱他的人、他最好的朋友?

  ——你该把他还给他,那一小块自己在悄声耳语,为了他,你也该把他还给他,他当然值得这世上最好的——而那并不是你。

  但与此同时,身体中其他部分却爆发出无边怒火,从骨头深处烧穿皮肤,朗姆洛再也压抑不住,长身而起,巴恩斯抬头看他,满脸都是疑惑。

  “你们先谈,我去抽根烟透个气。”他努力板着脸回答。

  朗姆洛真没想到,斯蒂夫?罗格斯会放他们离开,他怎么舍得让他走?但他们的确告别了神盾局的安全屋,终于踏上旅程。

  “也许你该选择留下来……”车子发动之前,他说。他害怕有朝一日他会后悔,他受不了这个。

  “所以你希望我留下?”他则反问。

  接着,猝不及防,巴基?巴恩斯给了他答案,那个他等了很多年的答案。

  “我不会改变主意的,布洛克,”他承诺,“我选择了你——七年前我就做了决定。”

  真奇怪,人在极端快活的时候,竟然会想哭。

  他们就此出发,抱着破釜沉舟的决心,要么成功,要么死在半路上——死亡的滋味无疑比失败要好。可是,就在计划中的第二站,那个阴魂不散的家伙再度出现了。好吧,他又小瞧了他。

  这回朗姆洛已经没有余力发怒,他将两肘搭在方向盘上,埋头深呼吸。忍耐,他对自己说,现在这些事都不重要,重要的唯有巴恩斯,他做了决定,你就该相信他的决定,记住,他答应你了。在他们从1953年至今难以定义的亲密关系中,有追逐,有试探,有回馈,有嫉妒,也曾有鸡毛蒜皮的纠纷与惊天动地的争吵,唯独没有欺骗——真实,也许这就是他唯一赢过斯蒂夫?罗格斯的东西。

  所以他该相信他,一切都是为了计划的成功,为了他的安全。只有一次机会,必须成功。

  哪怕代价是自己必须忍受一段真他妈操蛋的旅程。

  朗姆洛坐在驾驶座上开着车,余光总忍不住扫向后视镜。后排座位上,巴基正斜倚着窗玻璃闭目假寐,而罗格斯的眼光一秒钟也没有从他脸上移开。

  早干什么去了?朗姆洛不由从心底发出冷笑,但同时也暗自唏嘘起来。虽然不愿承认,但他的确从那家伙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他完全能理解那份近乎神经质的过度关注,生怕自己多眨半下眼,生命中唯一重要的宝物就会如朝露般消融在空气中。

  真他妈的蠢!他想,他们三个,人人都是傻子。

  车子经过一个荒僻的十字路口,信号灯由红转绿,路中心却依然有一只癞皮狗盘桓不去。朗姆洛伸手按了一下喇叭,那狗儿夹着尾巴小跑逃开。

  身后的罗格斯说话了,声音里都是不满:“别这样,巴基睡着了。”

  朗姆洛冷哼一声,他知道巴恩斯根本没有睡着,他不敢睡的。Winter很可能还没有恢复正常,他们没有时间去安抚他,甚至没有机会去尝试,现在放他出来,天知道又会惹什么麻烦。

  “我没睡,就是休息一下。”果然,巴基说话了,眼睛依然闭着,没有睁开。

  这只是龃龉的开始,就算朗姆洛能理解那家伙,甚至心有戚戚,却也完全没办法生出半分好感,他相信罗格斯对他同样如此。他们两人几乎在所有的问题上都抱持相反意见,到最后连朗姆洛都说不清自己到底是真的那么认为,还是单纯在为了反对而反对——他相信罗格斯同样如此。他们两个简直像是一对关在笼子里的傻鸟,迫不及待竖起身上的羽毛,全不管是不是露出了光秃秃的尾巴。朗姆洛越来越无法压抑内心的火气,对罗格斯的每一句话都忍不住冷嘲热讽,在内心深处他很清楚这种行为蠢爆了,简直像是个青春期毛都没长齐的小男生,但他就是忍不住……唯一可堪安慰的是,罗格斯的表现也成熟不到哪里去——上帝啊,他真的曾经身居高位,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吗?愿上帝保佑美利坚!

  “……够了吧!屁大点事有完没完?”到最后,又是巴基看不下去,对他们怒目而视,“都不愿意去的话,我去好了。”话音未落,他已拉开门径直下了车。

  这本是计划中一个小环节,他们将利用神盾局网络布控的漏洞,获取必要补给和最新情报。朗姆洛和罗格斯面面相觑,下意识都想追出去,但最终又因为愚蠢的竞争意识,两个人都没有动,只眼睁睁看着巴基压低了头上戴的棒球帽,快步走进了路边的便利店。

  朗姆洛的内心烦躁无比,这些天来他总是烦躁无比,他忍不住摸出香烟点上,叼在嘴里,用力咬着过滤嘴。

  果然,那婆婆妈妈的家伙又开始多嘴多舌:“你出去抽,巴基讨厌烟味。”

  如果不是理智尚存,朗姆洛几乎想要和他打一架,就在此时,就在此地,就算被打到吐血,他也想在那张年轻而英俊的脸上猛揍一拳,打歪他的鼻子——那张脸和他十六年前在战地荧幕上看过的一模一样,真他妈的可恨!

  “他才不讨厌烟味,”朗姆洛故意吐出一大口烟圈,“他只是讨厌人咳嗽。”

  好吧,幼稚就幼稚吧,老子就是忍不住,怎么样?

  他原以为罗格斯又会反唇相讥,然后无聊的口舌之争将再度开始,直到巴基回来把两人全都骂得狗血淋头为止。可是这一次并没有,身后人突然就没了声音,那几乎实质化的趾高气扬全都消失不见,片刻之后,朗姆洛忍不住回过身,震惊地发现罗格斯的手指正从脸上移开,眼角有明显的湿痕。他妈的战场英雄、国家象征也会因为一句话哭鼻子吗?朗姆洛的心中充满了不真实的感觉,不知怎的他就问:“你后悔吗?”

  罗格斯侧过脸望向窗外,唇边溢出一个苦笑。“如果可以让时间倒转,我愿付出任何代价。”他说。显而易见,那是真心话。

  朗姆洛再一次在他脸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曾经的自己,坐在圣基娅拉教堂断瓦残垣前的自己:生命空无一物,孤独而彷徨,哀伤而绝望。

  “切……”他打开窗玻璃吐掉烟蒂,从齿缝中挤出嘲笑。他希望自己能表现得更加残酷一点。

  罗格斯则回以一个短促的鼻音。

  不知过了多久,朗姆洛又问:“你怎么跑出来的?你不是被弹劾了吗?”真奇怪,巴恩斯从未问过任何事,他是不是已经猜到了答案,还是他根本就不想知道答案?

  “我辞职了。”罗格斯云淡风轻回答。

  虽然已有预感,朗姆洛依然震惊地睁大了眼睛,他当然知道神盾局局长意味着什么。“……你老婆会气疯掉。”末了,他说。

  “噢,你很熟悉佩姬?”

  朗姆洛忍住没有骂脏话,他以冷笑代替:“很熟?当然不了,打过交道而已,见识过那颗石头心。在她眼中我大概就是块脚底泥吧,毕竟我身上又没穿国旗。”

  罗格斯沉默不语。

  他抛弃了一切,朗姆洛想,地位、妻子、名声,并不是说说罢了,而是当真抛弃了这一切,义无反顾,只是为了巴基?巴恩斯。

  ——和我一样,他的内心在说话。

  只不过晚了十六年。

  巴恩斯从便利店中走了出来,腋下夹一只小小的帆布包,手中端着咖啡。他走到停车场里,将纸杯中的液体一饮而尽,趁仰头的工夫,隐蔽而警惕地观察四周,然后捏扁纸杯丢进垃圾箱,快步向他们走来。

  他将手中的帆布包通过敞开的车窗递给朗姆洛。“该我开了吧?”他问他。那瞬间朗姆洛忽然生出一股冲动,真想就这么拉低他的脖颈,深深吻他的唇,但终究还是忍住了。

  “没事,我再开两小时,然后换罗格斯,你再歇歇吧,伤还没好利索呢。”他回答。

  他知道,假若他吻他,他是不会拒绝的;而他们的嘴唇轻触的每一下,于后座那人而言都无异于洞穿心脏的子弹。他当然有权享受这份快意,享受他同样拼尽此生方才得到的无上权力——但这没必要。

  真的,已经没必要了。

  -5-

  再遥远的路也有尽头,再漫长的相送也不过是离别的序曲。他们一直往南,时而偏西,时而偏东,时而折返兜个圈子,绕过繁华市镇和人烟稠密之地,不断更换交通工具混淆行迹。十四天之后,三人终于来到南卡罗来纳州东海岸的一个老港口,这里百年前也曾兴盛一时,但随着经济中心往北转移,如今早已衰落破败,不复旧日景象,只偶有慢吞吞的老货船往来于巴哈马群岛。按照计划,他们将以巴哈马为跳板,横渡整个大西洋,就此离开美洲大陆逃出生天。

  布洛克?朗姆洛将车子停在港口附近一处树林后,熄了火,拔出车钥匙攥在手心里。车子后座的两人既没有动,也没有说话,诡异的沉默凝结在空气中。事实上,自从半天之前他们第一次看到指向这座港口的蓝色路标时起,斯蒂夫?罗格斯就再也没有开口说过半个字。他们都很清楚,离别的时刻已经到来。

  朗姆洛丢下钥匙,从旁边的座位上捞起外套,头也不回的撂下一句“我去抽口烟”,他下车走出几步远,坐在后排的巴基?巴恩斯如梦方醒,连忙打开车门叫住他。

  朗姆洛回头笑了笑,在树林的荫蔽下,巴恩斯的双眼幽绿近黑,深如潭水。

  一阵热流在他心中涌动,朗姆洛折回车边:“我去港口瞧瞧……半小时后回来,”他告诉他,“船会趁晚潮起航,所以,还有时间。”

  巴基张开嘴,欲言又止。

  朗姆洛忍不住弯下腰,在他唇边轻轻落下一个吻,一触即离,像羽毛那样温柔。

  “别后悔,”他低声告诉他,“无论怎样,别让自己后悔。”

  不待巴基回答,朗姆洛已转身离去——无论结果如何,他觉得自己这一生已然无悔。

  港口距离树林最多十分钟路程,朗姆洛满怀心绪踟蹰而行,对周遭景物统统视而不见。几乎已经看到了海边栈桥,他才突然反应过来,虽说这破地方着实荒凉,但似乎也不该荒凉到举目四望空无一人的地步。这念头一出,多少次生死关头培养出的直觉瞬间发挥了作用,他几乎不假思索便掉头狂奔。无数思绪在脑中翻飞:这是一个圈套?不可能啊,无论是他、巴恩斯还是那个家伙,都是追踪与反追踪的顶级专家,他们分明已经再三确认过绝对没有缀上“尾巴”,怎会如此?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就在这危急关头,朗姆洛的左肩猛地爆发一阵剧痛,比之前若干年中的任何一次不适都要严重十倍百倍,猝不及防之下,他几乎踉跄跌倒,几乎以为自己又中了枪。但那绝不是枪伤,痛楚分明自身体内部传出,隐没于血肉之中,就仿佛皮肤下窜动着滋滋作响的电流。

  只短短数个呼吸间,痛感已再度增强,半边身体全然失去了知觉。朗姆洛咬紧牙关,用颤抖的右手费力撕开领口,垂头望向伤处,却只见一点红光正在皮肤下面诡异闪烁,照亮其上凹凸不平的疤痕,每一闪都激起一股电流,在他体内肆虐,引发难以抑制的抽搐。

  朗姆洛大惊失色,这他妈是什么鬼!那些该死的混蛋究竟对他做了什么?

  他竭尽全力想要忽略肉体上的痛苦,继续向前,内心深处有个声音在拼命嘶吼:危险!危险!危险!巴基需要你!可是又一波更强的电流袭来,彻底麻痹了他的肌肉,朗姆洛失去平衡,重重摔倒在尘土里。

  疼痛愈演愈烈,也许过了几秒钟,也许过了半小时,一个声音忽然出现在他头顶,那种冰冷、坚硬、毫无人味的声音,令他想起了Winter——想起了很多很多年前,那个初次相遇时的Winter。只不过与当年冷酷到空无一物的Winter不同,那声音里还有一股显而易见的暴虐气息,宛如嗜血凶兽。

  “……报告长官,‘锁链’已回收。”那声音说。

  一阵无线电背景杂音响起,有个男人在其中焦急应答:“……他的定位器会持续发射电流脉冲,不用管了……目标一定就在附近,全力展开搜索,锁定之后迅速报告,快点!”

  声音入耳,朗姆洛的心迅速跌入冰点,他已听出这是谁,他已约略明白了这是怎么一回事。霍华德?斯塔克……倾巢而出的神盾局……多年前就植入他肩膀里的遥控定位器……呵,他们叫他“锁链”呢,这就是他们让他这个不合格的管理员一直留在巴恩斯身边的原因吗?

  一股绝望的愤怒陡然充斥胸臆,如同喷发的活火山,熔岩流进他的四肢百骸里,带给他烧灼与撕裂的同时,也给了他前所未有的力量。朗姆洛挣扎着爬起身,努力从枪袋中掏出枪来,他不需要反击,甚至不需要自保,只需要拉开保险锁轻扣一下扳机……巴基会听见,巴基会明白,他会成功逃脱的,现在还来得及!

  他几乎已经成功了,却在那个瞬间,某样东西突然自他胸前耸出,朗姆洛根本没有看清,甚至没有感觉到特别疼痛,那东西就缩短消失了,他的身体破开一个洞,大量液体汩汩涌出,转眼间,满身满手都是刺目的红。

  是柄战斗刀,他模模糊糊想到。

  远处似乎有人在呼唤他的名字,然后是枪声,此起彼伏的枪声,就像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雨,砸落在朗姆洛逐渐黑暗的世界之中。

  ……冷。

  出乎意料的,死亡的滋味并不算痛苦,只是冷。比血更冷,比冬天更冷,比世人的肮脏野心更冷。他的意识在一片冰湖中载沉载浮,生命中发生过的和再也不会发生的事统统席卷而来,整个人就像是穿行于梦境组成的迷宫。

  ……真有趣啊,他竟然还在做梦……死去的人也会做梦吗?

  布洛克?朗姆洛梦见了撅着嘴满脸不高兴的Winter,梦见了像只猫儿一样蜷缩着入眠的巴基?巴恩斯;他梦见他们回到了那不勒斯,或者那根本就不是那不勒斯,只不过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他和他在其间并肩前行,偶尔目光碰触,就会交换一个小小的微笑——他梦见他们在一起,就这么过了一年又一年,直到有一天他老得再也拿不稳枪,满头乌发转为银霜,而他依然还是他们初遇时的模样,美得犹如一道照彻黑暗的光芒……在梦里,朗姆洛悠然走过了自己的一生,当终点到来时,他只觉平和安宁——回首来路,每一步、每一步都那样清晰,活着、爱着、竭尽全力,至此再无遗憾,亦无奢求。

  虽然上帝从未回应他的祈祷,但上帝总归是仁慈的。祂给了他一件珍贵赠礼,令他此生不曾虚度。

  “……巴基……巴基?巴恩斯……”在梦里,朗姆洛轻轻呢喃那个名字,他在哪儿?他好吗?他一定平安无事是不是?巴基?巴恩斯配得上完美无缺的人生,他配得上世间美好的一切,他的旅途不该到此为止……所以,他一定要平安无事才好。

  上帝啊,恳求您!

  有人在说话,声音穿透冰霜与迷雾,响在极高远处,仿佛又响在他耳边:“……巴基没事,不过他现在还不能来。”

  是谁?

  朗姆洛费尽全身气力方才勉强睁开眼,视野之内是一片亮白的光晕,其间似乎有个模糊人影。

  “……谁?”他想问,喉咙却火烧火燎,只能发出嘶嘶的气音。

  那人影却仿佛能明白他的意思,答道:“是我,斯蒂夫?罗格斯。”

  这名字仿佛激活了头脑中的某个开关,虽然无比缓慢笨拙,但他又可以开始思考了——难道我没死吗?朗姆洛努力去想,我怎么会没死呢?这是哪儿?神盾局把我们抓回来了吗?巴恩斯呢?还有Winter?

  他有那么多问题要问,却还不来及将其中任何一个说出口,另一个影子已凑过来,占据光晕的中心,紧接着手臂皮肤轻微刺痛,用不了几秒钟,他的世界再度陷入了黑暗。

  至此他睡了又醒、醒了又睡,任疼痛和虚弱如影随形。每次睁眼身边只有面无表情的白老鼠们。几天后朗姆洛基本恢复了语言能力,可无论问什么,那些该死的家伙统统不发一言。疑虑与担忧开始如野草般疯长——不仅巴基始终没有来,甚至连罗格斯也不再露面了,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真的安全吗?

  就在快被胡思乱想逼疯的时候,一个年轻女人不请自来,突然出现在朗姆洛的病房里。她金发披散,穿件裁剪合宜的神盾局制式套装,这打扮令朗姆洛立时戒备,对于神盾局的女特工,他可从来没有什么好印象。

  女人怀抱一只记录夹,把录音机放在他的枕头边,板着脸问了一堆诸如姓名国籍出生年月之类的狗屁问题,朗姆洛哪里有心和她扯淡,径直问:“巴基?巴恩斯在哪?”

  “这超出了我的权限范围,朗姆洛先生。”那女人从记录夹上翻起眼皮,冷冰冰回答。

  “操你妈的权限,”朗姆洛咒骂,激烈的情绪引发了一阵轻微咳嗽,好容易压抑下来,他追问道,“那斯蒂夫?罗格斯呢?这总可以说了吧?听着,小妞,你不回答我的问题,就别想老子回答你的。”

  对方脸上现出一股清晰可辨的怒意,她咬了咬嘴唇,告诉他:“罗格斯局长在工作。”

  靠!所以那家伙又是神盾局局长了?

  “告诉罗格斯,老子要见他,现在就要见!好了,你可以滚了。”他咬牙道,只觉气血上头,天旋地转,肺部隐隐刺痛,床边成堆的仪器中有一台开始嘀嘀蜂鸣。

  一只白老鼠犹犹豫豫推门进来。“13号特工,”他招呼她,“病人情况不稳,你看是不是等等再……”

  那女人对他摇摇头,白老鼠犹豫片刻,脑袋终于缩了回去,门又关上了。她理了理头发,伸手按停录音机,尽量压低声音对他说:“巴恩斯先生正在接受审查,所以,朗姆洛特工,我劝你乖乖合作,你的回答对他很重要,对我们都很重要。”

  “审查?”听到这个词,朗姆洛的眼睛瞬间睁大,神盾局果然抓住了他!这是某种拷问或者刑罚的隐语吗?他可不信这所谓的审查真的只是字面意思,只是软禁和没完没了写报告那么简单,他又不傻。朗姆洛深恨自己不争气的身体,他的左手还绑在固定器里不得动弹,右手则连拿勺子喝麦片粥这种事都做不好,他挣扎着想要坐起身来,再度引发了那嘀嘀的警报声。

  “冷静,请你先冷静!”女特工回头看了看房门,声音更低了,“巴恩斯先生很安全,局长……不,罗格斯先生正在努力,他要陪他应对委员会,所以不能亲自过来,他们想要废止‘重生计划’,这需要很多证据,每一件可能的证据……总之现在的局势非常复杂,绝非三言两语能说清楚的,朗姆洛特工,假如你想帮他们的话,就请认真回答我的问题,一定要说实话。”

  朗姆洛沉默了,目光定定望着她的脸。

  许久,他问:“证据呢?让我相信你……相信你们,证据呢?”

  13号特工忽然露出饶有兴味的笑容,这是进门后她第一次显现出人性化的一面。“吃完巧克力要刷牙——巴恩斯先生让我这么告诉你。”

  朗姆洛忍不住也笑了。真是个混蛋,他想,天啊,他有多么想他!

  “……把录音机打开吧,”他告诉她,“还有,来杯水,我嗓子疼。”

  当那女人带着两盘磁带和厚厚一摞记录纸匆忙离去时,朗姆洛也不是全无收获。经过一番旁敲侧击和讨价还价,他得到了很多重要信息:比如“重生计划”出现了致命缺陷,比如霍华德?斯塔克已经死了,再比如,巴基其实并没有被抓住,他是自愿回来的,因为放眼全世界,唯有神盾局可以救他的同伴,为了把他从死神手里硬生生抢回来,必须发生一个奇迹。

  布洛克?朗姆洛伸出他的手,那只颤颤巍巍,还无法完全控制的右手,“奇迹”发生了,他想,他似乎明白了些什么。

  他仰躺在病床上,长长吐出一口气,用手背遮住眼睛。

  接下来的日子又只余等待,从黑夜到白昼,一天复一天。朗姆洛成为了最为听话的模范病人,为了早日恢复健康而竭尽所能。他不再愤怒,甚至不再徒劳追问任何事情,只是休养生息,默默积蓄力量,他想万一那个人回来了,也许还会需要他的帮助,他要等到那一天。

  他并没有等太久,他的伤势恢复的也比正常人要快,虽然只快一点点,并不算很夸张。就在朗姆洛终于摆脱了左肩固定器的那天夜里,半梦半醒之间,忽然听到有人在说话:“你能动得了吗?让点地方给我,外面好冷……”

  一时之间朗姆洛以为自己在做梦,抑或是体内的吗啡终于过量,引发了要命的幻觉。但是那声音听起来非常真实,比声音更加真实的则是温度——身边的床铺一沉,两只冰凉的脚毫不客气地塞进了他的被子里,贴在他的小腿外侧大喇喇汲取热量。

  布洛克?朗姆洛瞪圆双眼,不可置信地望着咫尺之外的那张脸,他真没料到,经历了一番生死之后,竟然会是这样的重逢。

  仿佛凭空出现的巴基?巴恩斯正侧躺在病床边缘,在夜灯昏暗的光芒映照下,向他露出微笑。

  “嗨,布洛克,”他说,“好久不见,想我了吗?”

  万幸他早已脱离了危险状态,身上不再连接那些医疗机器,否则此刻血压飙高、心动过速的警报声肯定已经响彻房间。朗姆洛哪里还能记得身上有伤,下意识就想紧紧拥抱这个失而复得的精灵,当然,紧接着,他就因为自己的莽撞行为吃到了苦头,不争气的左肩痛得他失声惊呼。巴恩斯也吓了一跳,他从床上一跃而起,担心地问:“你没事吧?”

  我怎么会有事呢?朗姆洛想,我简直开心极了!

  他小心翼翼向左边挪了挪,尽量忍耐牵动伤口引发的不适,给他腾出一块空间。“快上来,”他对巴基说,“该死的你怎么冷成这样?”

  巴恩斯再次躺回他身边,这回动作轻多了,还小心翼翼拉起被子盖住两人,那双脚依然贴在朗姆洛的腿侧,这是他们的身体唯一接触的部分。

  “已经是冬天了,”他回答,“纽约城在下雪呢。”

  整个世界都在下雪,但这间小小的病房内依旧温暖如春。

  “……你还好么,巴基?”朗姆洛问他,“他们没对你怎么样吧?”

  “绝对比你想象的要好,”他舒服地在被子下面动了动,“事情……蛮复杂,改天有空和你讲,不过现在已经没大碍了。”

  “……你们给我注射了血清,所以我才能捡回一条命,对吧?”

  “恩……严格来说,其实你早就注射过血清了,在你肩膀中枪的那一年,皮尔斯就让人给你注射了我的血液提取物,不过,你的体质很特别,几乎没有产生效果,无论是正面的改造还是相反的副作用都很微弱,所以他们判定实验彻底失败了,没有继续下去的价值——至少在斯蒂夫找到的原始记录里是这么说的。”

  “可是……”朗姆洛想起那穿胸一刀,更觉疑惑,“如果血清对我无效,这么重的伤势,我怎么可能活下来?”

  “不是全然无效,只是……你对血清不敏感,几十毫升肯定是没用的,达到一定数量自然就会起效了……万幸斯塔克随身携带着全套医疗设备。”

  “你……”朗姆洛震惊失语,他几乎能看到那画面,看到鲜红的液体顺着透明软管不断流入他的身体,看到巴基?巴恩斯的心脏泵出生命之源,维持着两个人的生机,一步一步将他从亡者的国度拉回人间。

  巴恩斯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仿佛快要在这张狭窄的病床上睡着了:“没什么,你该感谢我们血型一样……明天再聊行么?我好多天都没睡安稳觉,困死了……”

  “……好。”朗姆洛怔怔回答,他感觉到旁边那人的身体渐渐放松,他的头无意识地靠近他,呼吸吹拂在他颈项间。

  他很快就睡着了。在朗姆洛身边,他总能睡得又香又沉。

  他的脚终于暖和起来。

  虽然朗姆洛还有许许多多疑惑没有答案,虽然他也不相信麻烦真如巴基说的那样轻描淡写,但那统统不是问题,毕竟巴基?巴恩斯已经回来了,而他们还会有很多很多个明天。

  (第十章 A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