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 布洛克?朗姆洛(1)

  Chapter Text

  -1-

  当他爬上床的时候,巴基?巴恩斯几乎以为自己已经睡着了。

  半梦半醒间,感觉身下的棕垫微微凹陷,自己被人从身后搂紧。有那么一个微渺的刹那他恍惚觉得是斯蒂夫回来了,就像是那些无法安眠的梦里萦绕不去的诞妄——他可以倒转时间,缩回年少的身体里,缩回自己的壳,安稳地睡在布鲁克林老房子的屋檐下,睡在他怀中,就这样睡过去,做一个他偷吻他的梦,永远不醒来。但那幻境从来只有一瞬,很快的,巴基就分辨出了汗水和枪油的味道,是朗姆洛。于是他放松自己的肌肉靠在他的怀抱里,依然闭着眼,没有睁开。

  “你在等我。”朗姆洛将头伸过他的颈侧,吻上他赤裸的锁骨,胡茬刺得皮肤隐隐生疼。他不是在询问,只是陈述答案,他的声音里有毫不遮掩的得意洋洋。

  他懒怠回应他,只是将自己的身体蜷曲起来,双臂松松环住膝盖。

  朗姆洛扶住他的腰,继续吻他的肩胛,舌尖一节一节舔过脊椎。他只裸了上身,腰下依然穿着牛仔裤,不过他显然已经硬了,在粗糙的布料下面顶着他。

  “他让你爽过了吗?”朗姆洛的声音依然懒洋洋的,仿佛没有一丝火气,他还是没回答。于是朗姆洛的手懒洋洋滑过他的臀部,握住他的前端,懒洋洋地撸动起来,“他操哭你了么?”

  “操,”他终于挣扎,“滚开!”

  “操你!”朗姆洛瞬间爆发,猛地翻在他身上,压住他的手脚,将他狠狠固定在床单里,狠狠吻他的嘴,以烟草味开始,以血腥味结束,他的声音嘶哑有如野兽,“呵,你那大胸甜心,他甚至没那个胆子,是不?我简直怀疑他是不是性无能,制服裤裆里那根大老二只是样子货?”

  巴基烦躁地将头摆向一边,错过他的目光:“朗姆洛,别逼我,这和你无关。”

  “操他妈的这当然和我有关!我不过两周没回家,一进门就看到一个金毛软蛋横在门口,穿我的鞋,还想睡我的男人,然后你他妈告诉我这和我无关?”

  巴基终于把头转了回来,他也生出了火气,强硬地顶回去:“第一这不是你家,是我家;第二斯蒂夫只是我朋友,你知道的,他也不想睡我,什么时候我招待朋友需要你同意了?至于第三……鞋的事……这点我很抱歉。”

  朗姆洛突地笑了,他还保持着压住他四肢关节的格斗姿势,火焰还在他眼里熊熊燃烧,可他却笑了,甚至还笑得有点狡猾:“第一,这是你家,这也是我家——我才是那个刷围墙和漆篱笆的人,是那个刚干完湿活儿就开车跑一千英里回来给你买牛奶的人,所以这是我家,除非你赶我走;第二,也许你的大胸甜心不想睡你,可你想睡他,这更让老子火大;第三,我已经把那双鞋扔了,老子的鞋多得是,排队给老子买鞋的人比排队给老子舔蛋的还多,不劳你操心,所以让你的抱歉见鬼去吧!”

  巴基闭嘴了,他就那么瞪着他。他们两个就那么互相瞪着。

  许久,他终于开了口,如果之前他的话语中还有什么情绪波澜隐匿其间的话,此刻也全部消逝了,只剩下一丝亘古不变的疏离,像阿尔卑斯山上的雪:“所以朗姆洛,你到底想干嘛?”

  我他妈也不知道自己想干嘛,你这小混蛋快把老子逼疯了你知道吗?朗姆洛想。可是话到嘴边,却变成了“你说老子想干嘛?老子想干你,操!”

  巴基继续瞪他。

  ——这样也好,朗姆洛想,他从来没能力讲出心里最想说的话,这是先天缺陷,无可弥补,但上帝给你关上了门就会给你打开窗,他的老二一向比他的嘴更加能言善辩,所以也没差。

  巴基长长呼出一口气,“那就放开我,”他说。

  虽然他看上去甚至有点瘦削,不是那种肌肉特别发达的壮汉(就像那个金毛傻鸟),可拜天杀的血清所赐,朗姆洛很清楚他的力量远胜自己。如果他想,他可以轻松挣脱他的掌握,甚至随便折断他的手臂。不过巴基?巴恩斯就那么乖乖躺在他身下,仰着骄傲的脸,只是提出要求。朗姆洛知道这就是他可以从他的炮友、情人和同居者身上得到的,最接近于温柔和歉意的东西了。说实话,他已经挺满足,反正温柔和歉意,本来也不适合他这种无可救药的坏种。

  于是他放开控制,跪立在床上,他的小混蛋从他胯下撑起腰,目光望着他敞开一半的牛仔裤前襟,挑了挑眉毛。

  靠,他真他妈的火辣,是不是?

  他几乎像个傻逼高中生一样昏头转向,连裤子都脱不利索,只迫不及待想掏出他的玩意儿塞进那张让人神魂颠倒的嘴里,噎得他喘不过气……然后,他的屁股上就挨了一记,紧接着他感觉到他在用牙齿轻咬他的包皮,他含着它,绿眼睛上瞟,送了他一个警告的眼神,告诉他那是对他慌里慌张的惩罚。

  靠靠靠!他两周没操他了,差一点就没忍住。

  他把老二从他嘴里抽出来,低头去吻他要命的嘴,他的嘴里有他前液的味道,像是稀薄的海水。不管他们平时相处如何,在床上他们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朗姆洛不由这么想。然后他就听见怀里那个人在他耳边发出一声悠长的叹息,像海面上的夜风般盘旋不去:

  “操我,”他低声命令、或者央求,“我很累了,布洛克……我想睡一觉。”

  而他回答:“如你所愿。”

  事后他们就睡着了,肢体交缠、互相搂抱在一起酣然入睡,这几乎和性交一样棒,只比操他的洞差一点点。朗姆洛猜他大概是睡了五六个小时,因为醒来时长途跋涉和鏖战一翻的疲惫都已冰释,天却还是黑的,枕边空无一人,床铺已经透凉。

  他跳下床,光着身子走出卧室,他的夜视能力远不如他的小混蛋,不过他知道他在哪里,所以并不需要开灯。

  是的,他在那里,坐在角落那间空房的窗户底下,就着洒落的月光擦他的枪。他把那只标着星星的狙击步枪彻底拆卸开来,一件一件摊开在油纸上,再一件一件清理、上保养油,最后组装回去。动作并不快,只是一举一动都充满了妙曼的节奏感,钢铁的零件在他苍白的手指间翻转,泛着莹莹辉光,仿佛河流上游一丛黯淡的萤火,仿佛世间最奇异的宝石。

  上帝啊!他可真美——朗姆洛不由想,美丽,并且极端危险,以及最重要的——他是他的。

  他是他的!这念头充溢他的胸怀,激荡出翻飞的浪花,让他忍不住靠过去,动作很慢、很小心,确保自己不会造成任何威胁(他开始感谢自己此刻赤身裸体了)。他的士兵可不是乖顺的小猫,那是随时可以撕裂你喉咙的凶猛怪兽,他无法控制,太不稳定,但一只能信任你、同意你把手放进他嘴里的黑豹又是至大诱惑,让人完全不能抵御。

  布洛克?朗姆洛缓缓走到他身边,缓缓跪下去,膝盖砸在冰凉粗糙的地板上,却毫不在意。月光下那个擦枪的人僵住了,仿佛不知所措,仿佛有点茫然,就那么看着他,眼神空白,又带点孩子般的天真。

  朗姆洛用双手撑住地板,整个身子缓缓移向他,缓缓吻上他的唇。这是一个不带丝毫情欲的吻,对方很安静的接受了,就像黑沉沉的大地接受一片落在上面的新雪。

  如同每一次相见时那样,他的坦然和空旷彻底撼动了朗姆洛干瘪的心,让那个久已废弃的器官重新充满血液,汩汩跳动起来。

  “Winter,我回来了。”他对他说,几乎因胸口活着的悸动而热泪盈眶。

  ——像第一次那样,望着他的眼睛,他明白终有一天自己会为他而死。

  -2-

  1922年,布洛克?朗姆洛生于意大利的那不勒斯。那真是个操蛋的地方,除了大海、艳阳以及一年四季的发情气息,穷的什么都不剩。他有个当婊子的妈和一个卖白粉儿的爹,从小在街头长大,好勇斗狠从不输人,野得像匹狼。然后八岁那年,他爹吃了枪子儿家里断了粮,一个半月后他妈就钓上了一个脑袋空空钱包鼓鼓的美国傻鸟,带着他远渡重洋。

  他从此成了美国人。

  美国其实也没什么区别,只是更加等级森严,白英新永远站在社会金字塔的顶端,然后是白皮肤的其他移民,再然后是有色人种,最底层是黑鬼。而除了钱和权力,除了你爹是谁,最有用的还是自己的拳头,这是世界通用法则。对自己的拳头,他从来挺有信心。其实他在美国挺好的,他又不笨,在高中的成绩甚至还行,他是拳击社团的主席,只要他愿意,随时可以和学校的拉拉队长上床,怎么干都可以,那婊子迷他的老二迷的要命。多年以后回溯人生,就连朗姆洛自己也得承认,曾经有几个机会,他差一点就成了穿着西装进出办公室人模狗样的家伙,成为星条旗下光荣的纳税人——操,他想,真他妈丢脸——然后,战争就爆发了。

  1939年,他十七岁,除了一根大鸟和满肚子不知所谓的青春狂热,屁都不懂。那一年,墨索里尼面对全世界征召意大利裔年轻人建设他的理想国,他繁荣昌盛的“永恒罗马”,状况看起来甚至相当不错,到了1940年,意大利已经有了利比亚、阿尔巴尼亚、埃塞俄比亚和罗德岛,势力范围遍及地中海、北非和东非,在那一年圣诞节的清晨,朗姆洛留下一封信就离开了他不会再称之为家的地方,踏上了回归故乡的船。

  后来他想,可能从始至终他就没有改变过,一直是个靠肾上腺素思考的操蛋的那不勒斯人。

  他回到了意大利,很快就参了军,国籍不是问题,墨索里尼对于免费的炮灰当然鼓掌欢迎,然后他就被扔到了热死人的北非,他妈的见鬼的比尔哈基姆(1),他这辈子都不想再看到一粒砂子了。他在军队中依然混得很好,他的枪法是全营最棒的,他的刀甚至比他的枪还要强一倍,即使没有刀没有枪他赤手空拳也能一个打趴三个,他天生就是这块料。只不过,即使你是美国队长,也不可能用血肉之躯对抗坦克集群,1943年5月13日,北非战役结束,德意联军集体投降,他进了艾森豪威尔的战俘营。

  朗姆洛知道自己并不是纳粹,他也不想舔墨索里尼的屁股,他更清楚意大利军队里他那帮子浪漫主义中毒的同袍和脑满肠肥的长官们都是战五渣。如果在1940年,美国公民布洛克?朗姆洛没有离家出走,而是去了山姆大叔的征兵处报道,那么现在他就会是胜利者,就会扛着加兰德步枪神气活现地守在铁丝网外,而不是撅着屁股蹲在角落里,双手抱头——也许这就是所谓选择、或者命运,没有对错,没有英雄,只有胜利与失败。从想通的那一刻起,朗姆洛血管里最后的天真幼稚也烧成了灰烬,他开始用一种无情的目光打量这个世界,开始变得冷酷而毫不动摇。到了1943年底,他已经离开了战俘营,重新穿上了美军制服,只不过隶属于没有番号的特别行动部队,专做那些不能够放在台面上去讨论的肮脏勾当,特战队的成员们都没有名字,只有绰号和编码,而他的个人标志是纯黑底色上一个骨白色的叉。

  ——在意大利,当你做选择题的时候,画一个叉才表示肯定;而在美国,这一切恰恰相反。

  你看,这正是他的前半生。

  日历翻到1945年,现在连傻子都知道战争的结束只是时间问题,而朗姆洛在特战队里也混得如鱼得水,他现在是队长了,统领着一群隐姓埋名的连环杀人犯、离家出走的伯爵家小儿子、还有从军法处死里逃生的黑鬼。他们是暗夜里的咆哮突击队,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双手沾满鲜血,永远不会在史书上留下自己的姓名,他们每个人做的那些事儿都够上十次电椅和一百次军事法庭。但朗姆洛却很满意当前的生活,他从不考虑战争结束后自己会如何,反正你也不能保证下一颗子弹不会要你的命,所以想那么多干嘛呢?

  就在那一年,他遇见了巴基?巴恩斯。

  他已经忘记那具体是个什么任务了,总之不是暗杀就是战场肃清,或者是为航空炸弹作目标引导,为了把某个躲藏在大群平民中的混蛋送上天——当然,和那些平民们一起——诸如此类,太阳底下从来没有新鲜事。

  不过那个任务很重要,难度又不低,所以上头给他派来了一个陌生的狙击手。“我不同意!”他拍着桌子,对他的负责人咆哮,“我的人是最好的,我们已经为这个任务合练了十天,不可能为个空降的小子重新磨合队伍,时间已经不多了。”

  “听我的,Cross,”负责人用他的代号称呼他,试图摆平这一切,“如果不是因为时间太紧,上头才不会派他来你这儿,想要他的队伍多得数不清,而他还有自己的一摊事儿要忙,他的长官很少批准让他离队。我承认你的人是最好的,但他比最好还要好,他是个传奇。”

  负责人的说辞果然引起了朗姆洛的兴趣,“那他是谁?”他问。

  “你不用问他是谁,任务结束后他就会消失,他不会在任务记录上留下任何痕迹,也绝不会再一次与你们合作,他就是战场上的鬼魂。你只需要爱惜地使用他,就像使用一把刚缴获崭崭新的MG42(2)。想象一下,虽然只能用一次,但也足够爽了,不是吗?”

  “我倒宁愿你给我的是一把MG42,而不是什么战场鬼故事,如果还有打不完的子弹链,我就叫黑杰克吻你的屁股。”

  “哈,”负责人拍拍他的肩,“MG42真没有,但相信我,他比MG42可有价值多了。”

  操!他就知道他的负责人是个屁眼子长在脸上的狗娘养的!做文书工作的就没一个好种!瞧他们给他派来了谁,一个演电影的?

  在约定的时间,他带着整队的人全副装备,出现在约定的地点,把他们的MG42先生团团围在中间。然后,所有人都傻了眼,面前这家伙穿着全套的纯黑作战服,显然不是通用款式,而是什么见鬼的特别定制,对此,朗姆洛只有一个感想:“这他妈谁搞的啊?屁股骚的像个婊子。”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还戴着一副纯黑的护目镜和配套的护面罩,于是整个人暴露在众人视线中的,只剩下深褐色短发下一小片雪白的额头。

  全队一起出任务,就是把后背交给同伴,把脑袋挂在别人的裤腰带上,要么同生,要么共死,连真面目都不肯示人,怎么让别人信任你?朗姆洛的无名火“噌”的一下就冒了起来,他对这家伙的第一印象坏透了。

  “Soldier,你的名字?”他径直问,全然是上级的口吻。

  “你没资格叫我‘Soldier’,”对方回答,他肯定是故意的,“如果你想,你们可以称呼我‘Sir(长官)’。”

  靠,朗姆洛想骂娘。

  “你的武器?”

  “我会自己准备狙击枪,其他的,有什么用什么,让我先看看你们的存货。”

  “我以为你是个狙击手?”

  “我是个狙击手,但我也做别的。”

  又一个半吊子万金油,朗姆洛想,在心中猛翻白眼。

  “那你就好好当个狙击手吧,黑杰克,去把战术板拿来。”他吩咐他的副手,万能先生没反对。于是朗姆洛开始解说任务概况以及作战方案:“……A组负责狙杀,你可以带上黑杰克,他是我们的狙击手,万一你的子弹落空,他可以补漏;确定头号目标死亡后,B组负责火力支援,吸引敌人,掩护狙杀组撤退,C组外围任务,趁乱捕杀三个次要目标,就这样。听明白了吗?”

  “现场非战斗人员过多,这种距离进行火力掩护,你没考虑过误伤问题,Cross?”

  “我们是特别行动队,不是他妈的国际红十字会。我只需要考虑我的队员的安全,以及任务成功率,其他关我鸟事——还有,既然在我这里,你就要叫我队长,或者Cap。”

  那臭小子没有立刻开口,朗姆洛觉得他似乎是在面罩下面笑了一下,随即简简单单吐出三个字:“你不配。”

  这下子朗姆洛是真的火大了,虽然之前他的负责人对他百般耳提面命让他多听鬼魂的意见,两个人“好好相处”,但他就是忍不住,操他妈凭什么?他的队员们同样如此,黑杰克和哨兵一左一右走上前,站在他身边。朗姆洛深吸一口气,摆摆手,怒极反笑:“那你说怎么办,Soldier?”

  “我不需要第二狙击手,也不需要火力掩护,只需要将狙击点移动到街对面的那栋楼,并且给我配个跑得快的副手作观察哨。我负责搞定头号目标,自行撤离,其他交给你们,就这样。”

  “万一你打空……”

  “我不会打空。如果我失手,授权你们立刻放弃行动,全体撤退,一切责任由我来负。”

  “可那栋楼已经出了最佳射程,命中率不会超过50%……”作为队里的狙击专精,黑杰克还在试图负隅顽抗。

  “对你来说,也许;对我来说,不会。”那人斩钉截铁。

  没谁再反驳了,所有人目瞪口呆,只有缴械投降的份儿。战场如牌局,永远是点数大的通吃。

  “……还有人有问题吗?没有的话,带我去看武器库吧。”这下,局势立转,主客易位,那天杀的混球只用十分钟就夺了他的权。

  “我有。”朗姆洛说,他实在是咽不下这口气,直拳打不中的话,那就来撩阴腿。

  “什么?”

  “我想知道,你为什么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的?难道你其实是个发誓守贞的圣处女?”

  身侧的黑杰克“噗嗤”一下笑出声来,紧接着整个特战队的小伙子们嘻嘻哈哈笑成一片。朗姆洛敢拿他的命打赌,他听见了面前这个混账东西噎住的声音。

  爽!

  可是他还没有得意够三秒钟,就觉眼前一花,一只手按上了他的左肩,同时他知道有条腿正在勾他的右脚,这是标准格斗姿势,他原本闭着眼睛都能拆解。可是……那速度实在太快,力量又大得惊人,他感觉自己简直是被一辆装甲车迎面撞翻,后背狠狠地拍在了地板上,直摔得头晕目眩。然后,几乎同时,一只手紧紧掐住他的喉咙,越掐越紧,他使尽全身气力也无法挣脱分毫。

  “明天你做我的观察哨,Cross,”有个声音在他上方漂浮,显然带着不怀好意的笑,好啊,他也把他惹毛了,“等你活下来了,咱们再谈这事儿。”

  朗姆洛想说:“你这个骗子,我们都知道任务一结束你就会消失,还谈什么鬼?想搞死老子就直说。”可是他却发不出任何声音;他在特战队所有成员面前,无比丢脸地昏了过去。

  -3-

  任务才进行了一半,朗姆洛就确定了两件事:第一,不管他是谁,他很强,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强,真拿枪比的话,他是会快速移动并且自动瞄准发射的MG42,你还能指望更多吗?如果换个场合,他说不定会忍不住跪下去吻他的戒指;第二,他是个疯子,他想死,他还想拉着他一起死。

  任务起初挺顺利的,埋伏、哨探、目标依情报显示准时出现,然后就是匪夷所思的一枪,当他在望远镜里看到目标倒下,几乎不敢置信那真的发生了。按照原定计划,其实到此他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下面只剩下轻松撤退。

  可他却丢给他一卷速降绳:“希望你跑得够快,”他说。

  朗姆洛呆住,这什么意思?

  “你们原本计划当作狙击点的那栋楼上有敌方的监视组,他们现在肯定确定我们的位置了,毕竟这鬼地方就两个制高点。”他告诉他。

  “你什么时候发现的?”朗姆洛感到一阵后怕,幸好他不是个刚愎自用的队长,虽然不爽他可还是改变了行动计划,否则现在他的尸体都凉了。

  “我们刚上来的时候。”他说。

  “靠,你完全没报告!”

  “因为任务不能放弃,因为我逃得掉,而且你不是我的长官。”他回答。

  我操!我操!我操操操!朗姆洛心里现在只剩粗口,这家伙是真的想要弄死他。

  他弯腰抓起他的BAR(3),幸好他永远带着他的BAR,以应付所有最操蛋的时刻——他妈的他现在要带着BAR和两倍标准弹药量的子弹作速降!他衷心希望那条绳子撑得住。

  朗姆洛磨了磨后槽牙,恨恨道:“我刚才看过撤退路线,你往八点钟方向走,我做火力掩护。”他妈的这次他说不定真要挂在这里了。

  对方没动,仿佛有点惊讶。

  “走啊!狙击手先撤!你第一天当兵吗?别磨叽了,老子还要给你争取时间呢——你最好祈祷我能活得久点儿。”“

  对方还是没动。

  朗姆洛恨不得一脚把他从楼上踹下去。

  那小子转过头,仔细看了几眼街道上混乱的形势,朗姆洛发现他从来不用望远镜。“第一批人三分钟后到,”他说,“下一批刚集结,有一个空当。现在速降,然后把你所有的枪都给我,在楼下干掉他们再走。”

  “把枪给你,那我干嘛?”

  “替我装子弹。”他说。

  接下来朗姆洛就看到了一场堪称华丽的杀戮表演,是的,表演。关于怎么用单发手枪打出半自动的效果,关于怎么用点射武器造成面杀伤,操,他们真该给他一把MG42!第一批敌人全军覆灭的时候,朗姆洛发现自己真的只干了一件事:替他换子弹,以及递枪。

  男人真是天生崇拜强者的动物,他想,此刻他心中所有的不满全都烟消云散了,只感觉身体每一根血管里的血都在烧。他们丢下所有打空的武器,从掩体后面探出头来,然后,就听见“砰”的一声脆响,朗姆洛的心跳立刻停止了一拍。

  他身旁的同伴(是的,他们现在是同伴了)飞快地缩回掩体后,抬手扯掉碎裂的护目镜,然后转身打空了他的柯尔特M1911A1(4)。

  外头彻底安静下来。

  “走,趁现在!”他对他喊,嗓子被大量硝烟熏得干涩嘶哑。

  朗姆洛却没有动,他觉得自己已经溺死在一片蓝绿色的海水里了。

  这不是朗姆洛生命中最接近死亡的一次逃跑,却无疑是他最幸福的一次。是的,人生第一次,某种类似幸福的情绪在他怀中滋长,陌生却令人欢喜。他完全不记得途中的那些零星战斗了,只记得自己一直在傻笑,好像一只如假包换的傻鸟。

  终于,他们甩掉了尾巴,脱离了战斗,朗姆洛一屁股坐倒在沙地里,大口喘着气,他的同伴走过来,从肩上取下早已打空的BAR丢进他怀里——他的BAR!他们在逃跑途中几乎丢掉了所有东西,他甚至没注意到他一直帮他背着这个,就背在他那柄刻着星星的狙击枪旁边。

  “……谢了,哥们儿。”他小声说,他最讨厌道谢,那太矫情,一点都不爷们儿,但此时此刻他依然说出来了。人在快活到极点的时候竟然会想哭,他想,这实在是太奇怪了。

  那人没回答,只是耸了耸肩,转身离去,朗姆洛又愣了三秒才有反应,他连滚带爬从地上起来,冲过去追他。在手指就快搭住他肩膀的前一瞬,终究还是缩了回来。

  幸好他停下了。

  “还有事儿?”他说。

  “你要走?”他问。

  他没回答,因为这是显而易见的废话。

  他是战场上的幽灵,从不出现在任务记录里,就像是烽火与硝烟中一个美到脱离现实的梦……他从不与同一支队伍第二次合作,他的负责人告诉过他的。

  朗姆洛觉得舌头根隐隐发苦。

  “我们再也不会见面了?”他问出第二句。

  他还是没回答,因为这还是该死的废话。

  朗姆洛猛地咽了口吐沫,他觉得自己现在特别需要勇气。

  “那我够资格了吗?”他大声喊。

  “够资格什么?”对方挑眉。

  “够资格看你的脸!”他竟然说出来了,“说不定我明天就死了,我不想到死也不知道你长什么样子”——他妈的他究竟怎么说出口的?这什么烂理由稍等一会儿他一定会为此羞愧自尽,他根本活不到明天了。

  对方沉默了一会儿,开口道:“你丫有毛病?”

  这点朗姆洛倒挺赞同,他也觉得自己有病,而且病得不轻。

  可是,就好像习惯于对病人毫无底线的纵容,虽然明知这是个无理取闹的要求,几秒钟后,黑衣的鬼魂还是解开了他的护面罩。

  瞬间,朗姆洛就明白了,他为什么要带着它,以及他为什么会说,他不够资格当自己的Captain。

  他甚至想起了他那该下地狱去的负责人——他比最好还好,他是战场传奇。

  靠!

  朗姆洛脱力般坐倒在沙地上,胸中满溢震惊、痛苦以及毫无理由的妒火。

  他连他什么时候消失的都没听到。

  ——真的,在那场战争中,这是他们的唯一一次相逢。

  后来战争胜利了,出乎意料,他竟然没死。那个叫美国队长的金发肉弹带着他的咆哮突击队在华盛顿纪念碑前发表胜利演说,而他就在广场上疯狂庆祝的人群里。虽然他活着时终生无法站在阳光下,虽然纵使他为国牺牲也不会棺披星条旗身葬阿灵顿,不会有人记得他,虽然他并不觉得自己有多么爱美国——但那一天他真的很开心,真心诚意。

  无论如何战争结束了,战争比一万个他这样的垃圾加起来还要糟得多。

  台上那个叽里呱啦的人终于他妈的闭了嘴,人潮发出巨大的欢呼,一个红发的漂亮姑娘突然冲进他怀里和他拥吻,整个广场上的人们都在疯狂地叫喊、接吻和哭泣,无论身边是不是自己想要的那个人。今天晚上在这国家的每一张床上不知道又要滋生出多少个激情交汇的孽种,但他却觉得不对,就是不对。

  他想要的不是这个。

  ——朗姆洛抬起头来,隔着无穷无尽的人群遥望高台,突然间,他就明白了。

  操,这见鬼的上帝!

  (第二章 完)

  注:1,比尔哈基姆:北非地名。这里牵扯到德意联军和英美联军在1940-1943年间的北非战役,所有提到的都是史实。另外,提到的和意大利二战时期有关的内容也都是史实。

  2,MG42:诨名“希特勒的电锯”,德产通用机枪,具有极强杀伤力和极高口碑。射速每分钟最低1200发,最高1500发,还能短点射打单个目标。MG42的改进型装备过意大利军队。

  3,BAR:指M1918式勃朗宁自动步枪,美军从一战用到二战,威力强大,但因为只有20发弹夹,火力持续性较差。BAR可以当轻机枪用,裸枪重7.5公斤。

  4,柯尔特M1911A1:美军标配手枪,长寿经典款,二战时士官以上才有资格使用,在原作电影中多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