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游戏竞技>我的传奇生涯>第114章

一次守城期间,失踪了好一阵的萌上了他的小号,偷偷密我:“在么,今天我就想来看看你,以后不会来了。”

我大吃一惊,赶紧飞到比奇,在肉店找到了一身布衣的萌。

短暂的对话有些黯然神伤,看着一个好友这么孤零零地离开,滋味真不好受呢。得知他对十三区彻底绝望,已经在五十三区重新练号了,什么安慰挽留都是多余的。

一直也没好好报答过萌的照顾,这次一冲动,我在五十三区又开了一个帐号,给他当徒弟长长声望(将来这号也可给他当老婆)。萌在那头成了“天魁の仔仔”,28级的道士(居然和大彤当初带我时一个级别)。

按我的陋习,仍然想练老本行。依他考虑,法师升级会相对快一些,另外级高后大可满足打装备的爱好,于是我建立了一个女法师的角色。

早前便知道法师穷,容易被欺负,我自忖在这个游戏里也泡过不少时间了,当有心理承受力。玩了一阵才发现,法师没人陪着还真是难熬。

开始的时候有他和掌门“天魁の泪无痕”看顾,升级倒是不慢。也许那两个的封号太吓人DD“家住红名村” (几十个“天魁の某某”都被这封号统领着),也许杀布衣实在无利可图,这当儿法师泪无痕红着名,按说想算计的人无数,其间也没人招惹。我一次没挂,轻松就过了学小火球的级别。

等换上轻盔后,情形就变了。

他们两个将我带去封魔谷,准备到疾风殿烧猪,哪里想,早有两道一法在那里霸占地盘了。

其中那个持无机棍的女道最为凶悍,二话不说便开打。我一贯胆小,但是仔仔和泪无痕绝非善辈,虽然明摆着我方是弱势,他们毫不犹豫地应战了。

满屋子的黑猪和蛆跟着打斗的人来来去去,速度极快。

法师的血实在太少了,又没加血的能力,我只有跑的份,中途被男狗道的火符打中一下,顿时便一个趔趄,才去了大半条命,恶蛆的致命攻击也就到了。

仔仔在疾风殿和那二人继续酣战,泪无痕回城补充弹药,拍马又过去了。

我可不想他们分心照顾,既然这时候不适合去那地方练级,当下拿城边的骷髅战士练火球,顺便听他们汇报战况。

那两个一配合,还真是不愧红惯名的主儿。一个还带着骷髅,另一个还没2级盾,以二打三,硬是挂了对方的法师和女狗道,打飞了男道。那个嚣张的女道更是爆了无机棍,也算罪有应得罢。

这仗不能说白打,由于是对方先动的手,打死人也不算谋杀,何况得了无机棍,仔仔和泪无痕乐坏了。

回城重新准备了一下,泪无痕告别队伍,去盟重了。仔仔手持战利品,独自带我去歧路升级。

许是怀璧其罪的缘故,血长二百出头的小道士居然也有无机棍,可把狼引来了。歧路的僵尸多如乱麻,仔仔砍瓜切菜一样横扫过去,都没习惯隐身。眼看我站在角落,不敢稍有动弹,仔仔和宝宝被僵尸围困,血长不到半数,一旁的武士一个箭步冲过去便开始刺杀。

没两下,仔仔的血都快见底了,好在他临战经验丰富,一遇攻击,吃个药一边医疗,闪身从武士的攻击下逃了开去,与那战士游斗。

在级别和环境弱势中对抗,好网速成了力战的前提。宝宝还在打僵尸,仔仔就没有采用往日道士惯用奔逃耗时的伎俩,还专挑怪多的地方引武士来缠斗。时不时来个隐身,让无穷怪物成为武士追杀的绊脚石,同时毒符配合予以还击,无机棍在他手中,“攻击速度最快,道高”的优势被发挥得淋漓至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