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查了一下,这种叫作“波旁玫瑰”的红玫瑰是相当著名的品种。它是红玫瑰(红玫瑰原产於法国,是大部分混种玫瑰的老祖宗)与中国玫瑰的混种,原产地是S省。波旁玫瑰很美,也有很名,但是,一个占地这麽大的花园里,全都是怒放的红玫瑰,一眼望去,白色的别墅就像是被淹在一个鲜血聚成的湖泊里。的确,那是美丽的,某种带著诡异和妖豔的豔丽,但这两种对比鲜明的颜色会极大地刺激著人的神经。

  你见过有人把自己的卧室装修成鲜红色麽?你愿意睡在血一样的被褥之中麽?注意,那可不是代表著喜庆的中国红,而是血一样的鲜红,凄豔如传说中开在彼岸的曼珠沙华。

  锺辰轩在某一天驾车到玫瑰园来的时候,远远地看到那幢纯白的别墅静静地矗立在鲜红的玫瑰花海里。他停下车,在那里注视了好几分锺。玫瑰其实并不适合一丛丛地长在花园里,因为会给人一种杂乱无章野性难驯的感觉。见过梵高著名的向日葵麽?在他的笔下,普通的向日葵也有了怪异的灵性,怒放而带著某种仿佛在微微颤动的淫猥的感觉。它是粗野的,甚至带著某种悍然的生命力。

  这里的玫瑰也是如此。如果将它剪下来,插在花瓶里,摆在房间里,这种野性而生机勃勃的美就会悄悄消失。那是另外一种美──静止的,照片一样端庄的美丽。

  程启思自己几乎是不来这里的,但他请了一名花匠来打理花园,锺辰轩相信,程启思对於玫瑰,知道的不会比自己更多。他很想知道,程启思对於波旁玫瑰的执念来自於何处。作为一名专业的心理学家,分析一个人的个性,或者说是看透他的内心世界,几乎已经成了锺辰轩的本能。但除了职业性的本能之外,人还是一个社会人。直白地说,你住人家家里,人家非常热情地招待你,你还想一再去探人家的老底,这就违反了基本的社会准则了。

  锺辰轩叹了口气,把车开进了车库。别墅里没有人,大概安瑶出去玩了。她买了部红色的小跑车,没事就四处闲逛,锺辰轩看到过几次她跟不同的男人在一起。他并不奇怪,安琪拉在国外的时候就是如此,她的美丽总会招蜂引蝶。他偶尔会过来看安瑶,有时候跟程启思一起,有时候一个人。程启思算得上是个热情的人,也是个会做人的人,但他对这个表妹,总有些说不出来的回避。

  锺辰轩走进别墅之後,惊奇地发现,每个房间里的花瓶里都插上了玫瑰。每个花瓶里,都只有一枝玫瑰。

  蓝玫瑰。

  这个世界上,并没有蓝色的玫瑰。所谓的蓝玫瑰,或者是流行的叫法,“蓝色妖姬”,其实只是一种白玫瑰。最早的“蓝色妖姬”来自於荷兰,它是用一种对人体无害的染色剂和助染剂调合成著色剂,等白玫瑰快到成熟期时,把它切下来放进盛有著色剂的容器里,让花像吸水一样,将色剂吸入进行染色。

  锺辰轩从花瓶里取了一枝蓝玫瑰。他看不出有染色的痕迹,当然,如果能看出来,这蓝玫瑰大约也不用卖了。 

    “你是谁?”

  一个男人的声音在他身後不远处响了起来,沙哑,并不好听。锺辰轩又吃了一惊,虽说他没有关门,但在别墅外墙,必须要密码和特制的钥匙才能打开大门。回头一看,一个穿了件劣质的花格子外套的中年男人,正站在他後面。锺辰轩依稀觉得,这个男人跟程启思和安瑶,都长得有点相像。

  那男人对著他咧开嘴笑了一下。他的两颗门牙都缺掉了,只剩下了两个黑洞。他的肤色是暗黄的,黑中带黄,眼珠也带著黄褐色,那是一种不健康的颜色。锺辰轩的眼光落在他手里的钥匙上,他不认为这男人的钥匙是偷来的。

  “你又是谁?”锺辰轩反问,那个男子脸上的笑容更欢悦了。

  “我是启思的舅舅,安远。你是启思的朋友吧?”他注视著锺辰轩,看了好一会,落到了锺辰轩手里拿著的蓝玫瑰上。“为什麽是蓝玫瑰?不应该是蓝玫瑰的,应该是红玫瑰,就像花园里那些美丽的波旁玫瑰一样。”

  “我从来没有听启思提过他还有个舅舅。”锺辰轩说。

  安远笑了。“如果你有一个我这样的舅舅,你也会不愿意对别人提起的。不过,启思是个好人,很大方的人,我找他借钱,他从来没有说过不字,也根本没想过要我还。他不喜欢玫瑰,可他还是在花园里种满了玫瑰,即使玫瑰也总会一朵朵枯萎。”

  他说完这句话,就在一张舒适的锦锻面的躺椅里坐了下来,给自己倒了半杯酒。水晶雕花的杯子,透明得像水一样清澈的白兰地。安远几乎是满足地啜了一口。“现在,只有在这个外甥这里,我才能喝到好酒。”他又大大地喝了一口,这一口把杯子里的酒都喝完了。他仰靠在椅背上,低低地哼起了歌。

  他哼的是《夏日里的最後一朵玫瑰》。令锺辰轩惊讶的是,这个看起来潦倒的男人,却有相当纯正的英文发音。

  “为什麽?”锺辰轩问。

  安远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这次是满满地斟上了一杯。“你太好奇了。好奇心太多不是好事情。你一定去过阁楼,是不是?”

  锺辰轩眼里闪过一丝诧异。他确实曾经在那上了锁的阁楼门前徘徊过,因为他曾在这里住过几晚,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总是听到从顶楼有奇怪的声音传来。有人在那里不停地踱步,有时快,有时慢。还有人的叹息声,有时候是男人的声音,有时候是女人的声音。有时候会有歌声,女人的歌声,凄婉的,哀伤的。锺辰轩对於中国的戏曲知之甚少,他只知道这个女人唱的是中国传统而古老的戏曲。但他听不出来,究竟是昆曲,京剧,越剧,还是黄梅调。他甚至听不懂她究竟唱的是什麽。


  这座房子里,只有安瑶和自己两个人,有时候会多出一个程启思。佣人都是锺点工,不会在这里过夜的。锺辰轩对安瑶知之甚深,她也是完全欧化了的女孩,她喜欢歌剧,喜欢芭蕾,喜欢莎士比亚,喜欢拉辛……但她对中国戏曲的了解,几乎是一片空白,连看到川剧的变脸吐火都要大惊小怪。那麽,唱歌的女人是谁?叹息的男人又是谁?

  “没有。”

  安远笑了,他一定曾经是个美男子,他的十分端正的五官还依稀能看出年轻时候的模样。但他现在只是一个酒鬼,也许他走进来的时候是清醒的,但这时候他已经开始醉了。伏特加不是啤酒。

  “不要进去,千万不要进去。那里……”他的声音更低了,脸上的神情也更神秘了,“有鬼。一个女鬼,你没有听到她唱歌麽?她一直在唱,她走到哪里都在唱……她唱得真好听,是不是?”

  锺辰轩点了点头。“是的,很好听。她唱的究竟是什麽?”

  安远摸出了一个破旧的皮夹,在里面翻找著什麽。“我给你看,我给你看她的照片……我一直留著,一直留著……”他喝完了大半瓶伏特加,口齿已经有些不灵便了,锺辰轩非常耐心地等待著他的找寻。

  忽然,他觉得自己的手上湿湿的。低头一看,他的手在流血。蓝玫瑰是没有刺,怎麽会流血?锺辰轩再仔细一看,鲜血竟然是从蓝玫瑰的花蕊里流出来的,逐渐染红了蓝色的花瓣,染红了碧绿的花梗。几滴血落在了他的手上,仿佛是被玫瑰的刺刺伤所流出来的血。

  锺辰轩怔住,一时不知所措。他对面的安远突然发出了一声狂叫,叫声里满是恐惧,发疯一样地奔了出去。锺辰轩猝不及防,就看著他一直狂奔到了别墅的外墙,从门里直冲了出去。锺辰轩模糊地觉得好笑,人的潜力确实是可怕的,安远刚才的速度,恐怕能够去田径运动场试试身手了。

  他再看了一眼手里那枝通体都被染得血红的蓝玫瑰,犹豫了一下,把它插回了花瓶里。他正打算出去看看那个安远究竟发生了什麽事,忽然听到了一声“砰”地巨响,中间还夹杂著安远的惨叫声。锺辰轩心里一紧,奔了出去。

  一辆车撞在了围墙上,把坚硬的磨石围墙都撞出了一个凹洞。安远就被车头抵在墙上,两眼瞪得像要掉出来似的,嘴里发出奇怪的格格的声音。

  锺辰轩在心里叹了口气。安远是活不了了,这一撞,不仅胸骨肋骨都碎了,内脏估计也都移位了。他跑过去的时候,心里只觉得奇怪,那司机居然还没有下车来,难道是被吓傻了不成?那是一辆掉了不少漆的夏利车,出现在H市差不多最昂贵的别墅区,实在有些不协调。

  安远一把攥住了锺辰轩的手,他这一下的力气大得惊人。“照……照片……他……他……为什麽……”

  锺辰轩不明白他在说些什麽,这时候他更关心的是安远的情况。他想把安远拉出来,不管怎麽样,只要有一口气,总得送医院急救。但那辆车上的司机却像是死在那里了,锺辰轩看见那司机就坐在驾驶座上一动不动,本来锺辰轩只觉得恼怒,觉得这人太没人性,这时候心里却隐隐地起了一阵阵的寒意。

  小孩们会玩一种叫作“木偶人”的游戏。锺辰轩还依稀记得,那游戏的歌谣是这麽唱的:“我们都是木偶人,不能说话不能动。动了就打一百下……”但是一般来说,没有人坚持得了多久。除非那个人是唐三藏,在云梯上打坐还能稳如磐石。锺辰轩自出大门之後,就没有看见过车上的司机动过一下,那是真正的纹丝不动。而且他坐著的姿势也很怪异,很僵硬,像──一具死尸。

  “辰轩?出什麽事了?”程启思的声音非常及时地响了起来,锺辰轩舒了口气。程启思正从他那部跑车里下来,再一看被车抵在墙上的安远,他的脸色顿时变了。“舅舅?!”

  他可没锺辰轩那麽斯文,手肘用力对著那车窗玻璃一撞,就把玻璃给撞碎了。那本来是辆早该淘汰的破车,比不得程启思的跑车上用的那种几乎可以跟防弹玻璃媲美的车窗玻璃。玻璃发出相当悦耳的“哗啦啦”的破碎声,程启思另一只手已经伸进了车里,一把揪住了司机。

  “放手,启思!”锺辰轩叫了起来,他的声音里带著惊恐。锺辰轩不是个胆小的人,但这时候他声音里的恐惧和不可置信是真真切切的。就算他不叫,程启思也已经发现不对了──按理说,他抓到的应该是衣服,或者是人的胳臂,再不就是人的头发──但都不是。他抓到的是像竹节一样的东西,坚硬而冰冷,一节一节。那种触感是熟悉的,他不止一次地触碰过同样的东西。

  白骨!他抓到的,是一具骷髅!坐在驾驶座上的,是一具白骨!那骷髅的嘴张著,张得大大的,眼睛是两个黑洞,仿佛在对著他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