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其它小说>犯罪侧写:第二季>第88章 Ⅲ.记忆迷宫13

  庄笙坐着辛凰的车一路来到孟衍所说的地址,路上花去不少时间,到达目的地后,他推门下车,看着这辆外形酷炫的车子表情有些一言难尽。

  将跑车开出老爷车的风采来,还是第一次见识到。

  辛凰读懂了庄笙的眼神,但她瘪了瘪嘴,什么都无法说出口。

  宝宝心里苦。

  路口旁,身穿黑色长风衣的男人静立在那里,目光含笑望过来。

  庄笙一接触到孟衍的目光也笑了起来,孟衍对他招手,他快步走了过去。庄笙站在孟衍面前,孟衍垂眸望着他,抬手摸了摸他的头,语气温柔,“路上还好吧?”

  “嗯。”庄笙点头,没说就是感觉车速慢了些。

  完全被遗忘的辛凰:“……”

  她是单身狗她活该,下次再跟着庄笙出来她就——就和她家里老妈养的泰迪来一场跨物种恋爱!

  这里是一座修道院,庄笙问了孟衍几句情况,突然想起辛凰,回头看过去正要邀她一起查探,辛凰连连摆手,微笑着拒绝,说要回去写报告。

  开玩笑,再跟这两人继续待下去,她怀疑自己会这辈子都不想谈恋爱了。与其留在这里不时被两人秀恩爱闪瞎狗眼,她宁愿回去写三千字的尸检报告!

  望着红色跑车绝尘而去,速度比来时快了可不只一点半点,庄笙若有所思地看了眼身边的孟衍,“我怎么感觉她好像有点怕你。”

  孟衍一脸无事人样儿,“是吗,大概是错觉吧。”

  庄笙摇头笑了笑,也没有继续探究下去。

  “住在这里的是褚初的姑妈,她在二十岁那年离家做了修女,一直住在这里,从没回去过,跟弟弟一家并不亲近。十年前那件事发生后,她去参加了弟媳的葬礼,然后带走了一部分属于褚初母子的私人物品,其中就有褚初的日记本。”

  孟衍一边领着庄笙往修道院里面走,一边向他详细讲述自己了解到的情况。

  “她虽然跟弟弟一家不亲,却每年都会写信,有时还会寄一些东西给侄子。收信回信的都是褚初的母亲,她对自己这位侄儿的了解,基本全是从那些回信中知道的。”

  “那她在自己的弟媳死后,跟弟弟没有再联系了吗?”庄笙问道。

  之前他在查阅褚佑民的社会关系时,没有一项资料提到他还有一个姐姐,那次去褚佑民家里时,他自己也没提及——如果这十年里两人还有联系,不应该什么都查不到。

  孟衍摇头,“没有,自从弟媳死后,侄子也被送进疗养院,她就再没写过信,也没有出过修道院一步。我找到她问起褚佑民时,她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弟弟已经再婚,还有一对双胞胎儿子。”

  “关系这么冷淡的吗?”庄笙听完若有所思,感觉这个修女姑妈对自己的弟弟还不如对弟媳和侄子亲。

  这个修道院看起来有些年头了,有些地方甚至年久失修,出现了崩塌。两人一路行来,偶尔会看到一两个修女,都是上了年纪的,对他二人的到来并没有什么太意外的样子。

  孟衍带着庄笙一直来到二楼楼道尽头的一个房间,指着那扇看起来颇为沉重的木门说道:“她就住在这里。”

  庄笙微感奇怪,他们来拜访怎么直接进人家房间,就算对方是修女也有些唐突啊,等推门进去一看,顿时就都明白了。

  ——这位年迈的修女重病卧床,连起都起不来了。

  一位中年修女正在房间照顾床上的年老修女,看到孟衍与庄笙推门进来,她对孟衍点了点头,什么都没说,直接退出了房间。

  庄笙看清躺床上人的模样时有些意外,他几天前才见过褚佑民,那人看起来四十多岁正当壮年似的,可他的姐姐却老的跟他仿佛两代人一样。

  据孟衍调查到的,两人年纪也就相差五岁左右啊。

  房间里只开了一扇小窗,还是关上的,光线昏暗,墙壁上挂着一盏油灯,跳跃的烛火拉扯墙上的影子随之舞动。

  年老的修女靠坐在床头,手里拿着一本《圣经》,后背用枕头垫着,她望向孟衍和庄笙,目光平和。

  “我已经知道你们的来意。”她的声音清雅疏淡,并不如外表苍老,只是语调平板,不含什么情感,显得有些冷漠,“那些东西我保管了十年,若要还给那孩子,则你们带去吧。”

  庄笙听得疑惑不解,与孟衍对视,孟衍对他轻摇了下头,意思是自己也不清楚。

  顿了顿,庄笙试探地问道:“您知道我们为何而来,那十年前那个案子——”

  “过去的就让它过去,那已不可改变,你们是为现在而来,那便去做现在该做的事情吧。”年老的修女打断庄笙的话,转头看向桌子,指着桌面上放着那个木头盒子说道。

  “所有的东西都在里面,你们拿走吧。”

  庄笙还想再问什么,她已经收回视线,垂下头,手放在《圣经》封面,眼睛闭上,低声念着什么。

  庄笙无法,只好与孟衍拿着那个木盒子离开。

  在木门关上的时候,他依稀听清了里面传来的声音。

  “……愿荣耀,威严,能力,权柄,因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归与他,从万古以前,并现今,直到永永远远,阿门。”①

  坐在孟衍的车里,庄笙打开木盒,发现里面都是一些信,这些信的年代也有些久远了,信纸都已经泛黄,只是被保存的很好。而在信的下方,放着两本笔记本。

  笔记本,正是他要找的褚初的日记;

  而那些信,则是多年前褚初的这位姑妈与弟弟一家的通信——十年前来参加弟媳的葬礼时,她把所有自己写的信也都带走了。

  虽然看信回信的一直只有褚初的母亲,但这位姑妈每封信的抬头还是都会写下:亲爱的弟弟、弟媳、侄儿。

  最后一次写信,是在弟弟一家发生剧变的前三天,表达了祝贺生辰之意,信末附着一段话:我所恐惧的临到我身,我所惧怕的迎我而来。我不得安逸,不得平静,也不得安息,却有患难来到。②

  她的每一封信,内容都不长,几乎都是一些日常问候,然后在信的末尾都附了一句《圣经》上的话。

  庄笙随意看了几封信后,拿起了日记本。

  两本日记本,有一本已经写完了,有一本还只写了一半,他从头翻阅。

  起初的字迹有些稚嫩,日记也比较短小,而内容果然如庄笙所料,记录的是一些日常。

  比如:

  09月03日  晴

  今天妈妈又教我三个字,说记住了,奖励小蛋糕。

  那是妈妈自己做的蛋糕,我很喜欢。

  09月12日  雨

  院子里的曼陀罗花开了,金色的花瓣很漂亮,妈妈说这是特意为我种的花,代表天生的幸运,和永不止息的幸福。

  只是花开了,妈妈不许我摘,只能隔着玻璃看。

  我要记下来。

  11月21日  阴

  那个男人来了,又跟妈妈吵架,他看我的眼神我不喜欢,他还骂妈妈,让妈妈哭。

  我不喜欢他。

  12月10日  多云

  我记住了妈妈教的《摇篮曲》,那是妈妈每天在我入睡前哄我睡觉时哼的曲子。我弹了一遍,妈妈笑着,可是眼泪流了下来,她抱着我喊宝贝,说她很高兴。

  可是,高兴,为什么要哭呢?

  我不明白。

  12月27日  晴

  家里闯进来很多人,他们要把我带走,妈妈和他们打起来,最后把他们赶跑了。

  妈妈受了伤,她对我笑着说不疼,告诉我不要害怕,她会永远陪着我,不会让别人把我带走,任何人都不行。

  我不害怕。

  ……

  因为记录的内容并不多,庄笙没花多少时间就看完了。这一本日记,记录了三年里发生的事情,基本都是褚初和母亲相处的点滴,褚母花费极大的心思和耐力,一点一点教会儿子识字,弹琴,还有一些基本的技能。

  但褚初的感情很淡薄,或者说简单,只区分了单纯的喜欢和不喜欢。而在他的日记里,唯一喜欢的就是他的母亲,不喜欢的则是那个很少出现一出现必会惹母亲哭泣的男人。褚初在日记里从不称他“爸爸”,只用“那个男人”指代,有时候则连个指代都没有,混在一群路人中,还是庄笙根据上下文推测出来的。

  比如那次闯进家里要将褚初带走的一群人,其中就有褚佑民这个父亲。

  估计是褚母没对儿子说这是“那个男人”,所以褚初就完全忘记了。

  褚母不仅教儿子一些基本技能,还想教会他感情,虽然收效甚微,但是褚初确实在一点点改变,越来越像个正常孩子。

  大概在这位无私的母亲心里,是希冀着有一天自己的孩子能够走出她庇佑的城堡,可以自己独立生活,可以在哪怕她不在的时候,也能安然无恙地生存下去。

  她是考虑到自己有不能陪伴的那天,抱着儿子能无病无灾活到老的美好企望,很早之前就为长久的未来做好准备。

  她为自己的孩子考虑到了一切,唯一没想到的是——她离开得过于早了些。

  庄笙翻开第二本日记,字迹已经成熟很多,工整清秀,记录的内容也稍微丰富了些,甚至能从中感受到写日记的人的一些情绪——虽然很淡,但确实存在。

  他不仅会在日记里记下自己做过的事情,有时还会记录将要做的事情,像是备忘录一样,用来提醒自己。

  尤其是最后一篇日记,他生日的那天,日记本记录了满满一整页纸——其实在好多天前,他就已经在日记本里提醒自己离生日还有几天,那天他要做些什么。

  那一笔一划认真写下的字迹,透露着淡淡的期待,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