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其它小说>犯罪侧写:第二季>第85章 Ⅲ.记忆迷宫10

  庄笙想查一查有没有褚初母亲的尸检照片,在他拿到的案卷,还有褚佑民的说词,都提到过褚母当年被杀死后并没有进行解剖。但按照法定程序,尸体肯定还是送到法医那里进行过初步尸检的。

  他给辛凰打电话,拜托她帮自己查一查——作为法医,她或许比自己更有门路入手去查。

  庄笙再一次来到褚初的病房,这一次姜让没有在场。

  那本被撕成两半的《小王子》用胶水粘好了,看起来有些丑,褚初捧在手里,但并没有翻看,就那样坐着发呆。

  庄笙进来时带进一把椅子,他把椅子放在床前坐下,视线刚好与坐在床上的褚初齐平,褚初不带情绪地抬头看了他一眼,又低下头,盯着书的封面发呆。

  “我今天见到了你爸爸。”沉默片刻后,庄笙语气平缓地开口,一边说话一边观察眼前之人的表情。

  听到“爸爸”两个字,褚初没什么反应。

  “你可能不知道,他又结婚了,有了一对双胞胎儿子,也就是说,你有了两个双胞胎弟弟。我问了一些你的事情,但他都不太记的了,他说小时候你是跟着妈妈一起生活长大的,对于爸爸似乎没什么记忆。”

  在庄笙说到“妈妈”两个字时,褚初的睫毛微微颤动了下,但他依旧没动。

  “你有一个伟大的母亲,他们说是你发疯杀了自己的母亲,之后很快便忘记了,我不觉得是这样。”庄笙说到这里停下,他凝视着不知何时抬起头看过来的褚初。

  “你还记得她吗?”

  良久的沉默,就在庄笙以为他不会回答时,褚初开口了。他说得很慢,似乎是太久不曾开口说话,声音有些哑,有些空茫。

  “记得。”他眼睛眨了眨,语调毫无起伏,一字一句。

  “妈妈,不见了。”

  ——他有母亲的记忆,却忘了那个最爱自己的人已经死去,在他的理解中,或许就是妈妈突然不见了,从自己的世界彻底消失,再也找不到。

  庄笙感到眼睛一阵酸涩,有些不忍再问下去,可诚然褚初没有相关记忆,但一直背负着弑母的罪名,那对他来说也太不公平了。

  “关于你的妈妈,你还记得些什么?”庄笙低声问道:

  褚初垂下眼,视线落在手中那本书上,慢慢翻开,扉页上有一行字,落款是“永远爱你的妈妈”。他轻轻抚摸着那行字,虽然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动作间看起来却满是珍惜和眷念。

  庄笙不确定他是记的这本书是自己母亲送的,还是因为认的扉页上的字才知道的。

  没有听到褚初的回答,庄笙又问了一句,“你妈妈教会了你认字,她还教会了你什么?”

  褚初抬头看向他,慢慢说了两个字。

  “日记。”

  庄笙的表情倏然一变。

  因为有记忆障碍,加上自闭不愿与别人说话,褚初的妈妈在教会儿子识字后,便教他写日记,不仅写做过的事,把要做的事也记下,以防自己忘记去做。

  这个日记本相当于褚初的备忘录。

  但是现在,不仅是日记本,除了那些被送来疗养院的书外——大多是童话书,十年间这些书也只剩下最后一本《小王子》,属于褚初的东西全都被他那个父亲扔掉了。

  虽然庄笙很想找到褚初的日记本,却也无从找起。

  下了班回到家,庄笙正在洗澡,他的手机响了,庄笙在浴室里没听见。在厨房做饭的孟衍关小火,来到客厅拿起手机,本想给庄笙送过去,一看上面的名字,随手便接了起来。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笑嘻嘻的女声,“小笙笙,你要的东西我找到了哦,这次怎么谢我?要不要甩开姓孟的男人,一起出来跟我喝喝小酒呀?”

  姓孟的男人挑了挑眉,漫不经心地问道:“你要跟谁喝小酒?”

  电话里,辛凰的声音一秒变正经,“哦,孟二哥,我是说有时间的话咱们整个市局的兄弟最好能一起出去玩玩喝个酒什么的。毕竟大家工作那么辛苦,偶尔团建有利于增强队伍的凝聚力,不然队伍容易散,不好带——姓黎的那小子除外。”

  孟衍轻嗤一声,没理会她的插科打诨,径直问道:“尸检照片找到了?传过来吧。”

  辛凰不敢有异议,乖乖听令,“是。”

  说完正要为自己逃过一劫松口气,挂断电话前孟衍忽然又不咸不淡地说了句。

  “我的人,以后少调戏。”

  辛凰:“……”

  想骂,但没那个胆,不过只要对方听不见,心里骂几句也是可以的。

  辛凰发过来的是褚初母亲的尸检照片,虽然没有解剖,但对伤口以及一些可疑性的地方都拍了照:一张全身照,两张局部照。

  致命伤是在腹部,凶器是一把普通的水果刀;除了腹部的刀伤外,左边的手腕和右边的胳膊上各有一道乌痕。

  当年负责尸检的法医在报告上写下:疑似防卫性伤。

  而在案卷上并未提及这两处伤痕。

  “为什么没引起注意呢?这两处伤痕明显是在扭打过程中留下的,当年的褚初只有十二岁,不可以是他,而唯一在场的另外一个人是死者分居多年的丈夫,他难道不是很可疑吗?”庄笙对着照片研究地非常入神,只是越看越不对,脸上表情是真实的疑惑。

  这么明显的疑点,当年办案的人竟然就这么放过了。

  孟衍与庄笙挨坐在一起,伸长胳膊搭在背后的沙发上,看起来像把庄笙整个人圈住了一样。他头枕着沙发,懒洋洋扫了眼庄笙的手机屏幕,肯定道:

  “杀人的不是褚初。”

  庄笙神色一正,稍稍坐正了些,“衍哥哥,你也看出来了?”

  孟衍嗤笑一声,轻轻捏了捏庄笙的脸,“这么明显还看不出来,当你老公是吃干饭的吗?”

  这次被调戏的庄笙难得没有脸红,神情严肃地道:“不,吃干饭的另有其人。”

  凝目望着身侧人满脸认真的模样,孟衍稍稍出了会儿神,然后轻声问道:“你想怎么做?”顿了顿,目光往照片上一扫。

  “光凭一张照片定不了他的罪。”

  皱眉沉吟片刻,庄笙仰头望向身后的男人,“日记本。”他的眼睛闪着亮光,像黑夜里闪烁的星星,神秘美丽而又能给人指引方向。

  “褚初的日记本肯定能找到线索。”

  孟衍静静与他对视,忽而低头在他唇上亲了一口,含笑说道:“交给我吧。”

  第二天去市局,迎面遇到辛凰,庄笙正要感谢对方的帮忙,却见她一个转身的动作似要逃跑。只是转到一半又硬生生停下,回过身来看向庄笙,举起手笑容僵硬地打了个招呼,视线不敢往旁边瞄。

  “嗨,早啊。”

  庄笙:“……”

  这位家里有矿,却不务正业不好好继承家业跑来解剖尸体的富二代,不顾一家子医生的苦苦劝说执意要当法医时说过一句话:

  ——要活人的感激算什么本事,老娘要死人从坟墓里爬出来道谢。

  平日里虽不说横着走,但也是日天日地,一副别挡老娘道的硬派作风,可每次在孟衍面前就特别规规矩矩,像见到老师的学生——不过怂得像现在这样见面就逃,倒也是少见。

  如果让辛凰知道庄笙心里想的,大概要不忿地说一句:他家里矿更多!

  不过更重要的是,她见过这个男人堪比凶兽的一面。

  只一面,便再难忘记,让她生生做了好几天恶梦,差点去看心理医生。

  见孟衍只是似笑非笑地瞥了自己一眼,视线便又回到身侧的庄笙身上,那专注的眼神,仿佛那是他唯一的珍宝,整个世界与之相比都不值一提。

  辛凰看得牙酸,却没胆子表现出来,不过见孟衍并没有追究昨晚的事,她胆子又大了起来,开始在作死的边缘疯狂试探。

  “小笙笙,昨晚给你的照片有帮到你吗?查出什么来了没?”

  庄笙不知两人之间的官司,认真道谢,“谢谢,那是很重要的线索,帮大忙了。”

  辛凰摆手无所谓地一笑,“嗨,能帮到你就好,小笙笙,我是支持你的,我可不想那个天生一张棺材板脸的男人赢。”

  庄笙与黎白分头调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甚至私底下还打起了赌,看到底谁能先破案。

  辛凰说完又好奇地问:“那小笙笙你到底看出了什么?那是十年前的照片,和你现在查的案子有什么关系吗?”

  庄笙没有直接回答她,而是问道:“你也看过那照片,从法医的角度能分析出什么?”

  辛凰细长的眉毛一挑,“考我啊?老娘……本法医也不怕你考,伤口在腹部,尸身有防卫性伤痕,很有可能是死者在反抗时留下的。从伤痕的乌淤程度和面积来看,力道很大,应当是成年男性。而腹部的致命伤则是凶手握着刀,像这样直接捅过去的。”

  她一边说一边做出单手握刀由下往上一捅的动作,做完得意一笑。

  “怎么样,我个这法医破案也是可以的吧?小笙笙,要不要跟我组队联合破案什么的呀?”话音刚落,对上孟衍闲闲扫过来的目光,笑容顿时一收,立正站好,清咳了一声道。

  “嗯,那个,我还有工作,先忙去了——”

  她走了两步忽然又回头,一脸好奇地问道:“这个案子有什么奇怪的吗?”

  已经过去那么长时间还翻出来。

  “凶手是死者的儿子,”辛凰露出一脸莫名所以的茫然样,听着庄笙语气平缓地继续说完,“一个十二岁身形瘦小的孩子。”

  从事法医多年,再怎么离奇的案件都见过,十来岁的孩子杀人并不算多稀奇,所以辛凰只是挑高了一边的眉毛,用眼神询问:所以,到底哪里有问题值得翻出来重查?

  不等庄笙回答,孟衍不耐烦了,“用用你的脑子,好好看看伤口位置。”

  辛凰被训得不敢回嘴,也不没敢再继续问下去,双手插兜,嘴里嘀嘀咕咕地走了。

  “伤口位置?”她边走边掏出手机来,点开昨晚发给庄笙的照片看,没过多久忽然猛地停下脚步,一脸恍然大悟。

  “原来是这样!”

  腹部的伤口在偏上方的位置,以一个小孩子的身形来说,那个伤口的位置未免高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