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古代言情>热酒>第三十七章 扬秋

  春雨不歇,泥路难行。

  息之摆脱了几波杀手,好不容易才赶到了琼州城外。

  正准备进城,却又被一个老乞丐拦住了去路。息公子觉得自己最近实在是倒霉,待此事了了,定要去找个庙仔细算一算。

  那老乞丐一身衣服破破烂烂,颜色蜡黄,蓬头垢面,裸露在外的胸口上爬了一道暗红色的疤,那疤痕分为三段,一直延伸到脖颈出,无比狰狞,一时间却看不出是被什么兵器所伤。

  他目如铜铃,眼球突出,期期艾艾地伸出手指向他背上的那把用白布裹住的刀,说:“小公子,你这刀我瞧着眼熟,不知是从何而来啊?”

  息之有些警惕的上下打量了他一下,不知此人是敌是友,并不打算与他多废话,只道:“这就是我的刀,没有从何而来的说法。”

  言罢抽身就想走,却没想到那乞丐直接扑上来要抢那刀,息之一把抓住那人的手臂,却不想单手竟丝毫使不上力,忙又上了一只手,才勉强能与那人单臂的力量抗衡。

  息之惊出一身冷汗,这老乞丐看起来年迈体弱,却没想到手劲竟如此之大,内力深不可测,若真要争抢起来,自己定不是他的对手。

  于是他忙说:“老人家,你总得给我个理由,我才能告诉你刀的来历!”

  那乞丐盯着他,突然转了转眼珠子,猛地松手向后退了几步。息之正纳闷,忽又觉自己身后风声忽紧,是有人袭他后背,他忙抽刀转身,与那三个黑衣人斗在一起。

  原本进城的百姓登时四散惊逃,息之应对的有些吃力,转眼竟看到那老乞丐靠在城门口的一棵树下,叼了根狗尾巴草在嘴里头看戏,不由得就气不打一处来。

  “臭要饭的,你再不来帮忙,你的东西可就要被人抢走了!”息之大声道,试图将杀手的注意力分一些到那老乞丐身上。

  “诶诶诶,那刀可不是我的,我就是个路过的看个热闹,各位大哥别牵连到我啊!”那老乞丐故作无辜的摆摆手道。

  “这东西用布包着,你怎么知道这里面是刀?”息之方说完,一股大力通过那刀震到他的手臂上,他吃痛松手,长刀脱手而出,向那老乞丐原本在的地方飞过去。

  可那刀只砍进了树里,老乞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

  息之在心里暗骂了一声,可现在想要去拔出刀来已经来不及了,千钧一发,他硬着头皮将那老人给自己的那把刀从背上取下,用力一扯,用来裹刀的布瞬间散尽。

  那刀比寻常的刀重了许多,息之要用双手才能握住。可他如今也没有心思去纠结这个,只能使了全力挥刀抵挡,挡了一招,那刀直直就落到地上插进地里,竟怎么用力也拔不出来了。

  息之汗流浃背,忽听到耳边有人说了声“放手”。那声音如魔音贯耳,他鬼使神差的就真的放了手,而后一只手抓着他的肩膀将他丢了出去,索性丢的不远,息之翻了个跟头摔在地上,抬头望过去,却见那老乞丐一手握刀,迎了上去。

  那人再没了方才的颓废,他手中的刀狠狠挥过去,突然从中间断成三截,三截之间用两段铁链相连。眼见着三人已到眼前,老乞丐向后转身,手腕灵巧的一转,那刀竟被扭成一根麻花的形状,绕到后方砍进其中一人的后背。

  那老乞丐顺势,借力将砍中的那人甩出去,自己又绕到另两人的身后,一手拧住一人脖颈,另一人挥剑刺来,他利落的拧断了一人的脖子,手腕又是一翻,那三截刀竟又收拢起来聚回成最开始的样子。

  他将刀横在胸前,“当”的一声,那老乞丐充血的眼睛死死盯住最后一人,脚下一扫,那人闪避不及跌倒,他将手中的死人随意一丢,双手握住刀柄,从上狠狠贯下去,直接将那人捅了个对穿,扎进土中一尺有余。

  息之看的呆了,忽然见一具尸体冲自己飞过来,惊吓之余连忙往旁边一滚,差点就被那尸体砸了个正着。

  春日里雨水多,草地上湿漉漉的,息之方才被那老乞丐一丢摔了一跤,如今又这么一滚,锦衣之上也变得又脏又破,袖口的牡丹被蹭的有些惨烈,线头四起,蔫了一般覆在衣服上。

  一如他本人,虽战局已了,却还未从方才的震惊中缓过神来,整个人有些失魂的望向那老乞丐,却见他正跪在地上,细细抚摸着那柄大刀。

  从他这个角度看过去,那人摸着那刀的样子,倒像是在观察什么稀世珍宝,而他那双有些突出的眼睛,似乎也缩回去了一点,整个人竟散发出一些……

  息之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温柔?平和?悲伤?

  似乎都有,又似乎都不准确。

  他忙从地上爬起来,三步并作两步走到那人面前,规规矩矩的作揖施礼。

  “多谢老先生出手相救,方才在下多有冒犯,还请老先生见谅。”他蹲下道。却见那人斜眼瞥了他一眼,什么也没说,只是向他摊出一只手来。

  息之见他如此,有些摸不着头脑,问他:“前辈这是何意?”

  那老乞丐听他这么问,有些不满道:“不必谢,拿点钱来不比什么都实在?”

  息之恍然大悟,伸手往腰间一摸,却发现钱袋子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或许是赶路的时候或者方才打斗的时候丢了。于是他从袖子里掏出来一个小木牌,递给那老乞丐,道:

  “先生拿着这牌子,琼州城内任何一间画了和这牌子上一样花纹的钱庄,您都可以去拿钱。”

  那老人接过牌子握在手里颠了颠,翻过来,看到上面刻了孙息二字,似乎是有些兴奋地抖了抖,道:“噢哟,原来是孙家三公子,得罪得罪,难怪出手这么阔绰,不错,不错。”他眯着眼睛连声赞叹,看起来是十分满意。

  “前辈可是识得此刀?”息之问。

  “嘿。”那老乞丐将刀一横,饶有兴趣的问他,“你现在倒愿意说了?你就不怕我是专门来抢刀的?”

  “不会。”息之礼貌的笑了笑,“这刀奇特,一般刀客不会用,前辈用此刀如此娴熟,若是来抢刀,大可让那三个人杀了我之后再出手,实在没有必要救我一个无关紧要之人。”

  “嗯,你说的有理。”那老乞丐一边垫着手里头的木牌,似乎是越看越开心,又问,“那你这刀,到底从何而来?”

  “是一位老人临终前托付给在下,要在下带着这刀到琼州与江楼找人。”息之回答。

  “临终前?”那老乞丐脸上闪过一丝怪异,“他长什么样?多大了?他死了?他怎么死的?什么时候死的?”

  息之被这一连串的问题问的有些蒙,细细回想后才将当时的状况大致道来。

  “哦……”那老乞丐点了点头,喃喃道,“死了。”

  “真死了?”他忽然又问。

  “真的。”息之点点头。

  “埋了?”

  “埋了。”

  “埋哪儿了?”

  “埋在了白州城外一处。”

  “一处?哪一处?那一处有几棵树?有水吗?靠山吗?安静吗?”

  “树……不太多,大概三四棵,不靠山,也没有水,没什么人到,算是比较安静。”

  息之不知道这人为什么要问的这么细,但他还是耐着性子一一作答。

  “哦。”那老乞丐有些失神的点点头,又指着那刀问息之,“这刀是他给你的?”

  “是。”息之点点头。

  “哦,甚好,甚好。”老乞丐点点头。

  “前辈是否认识这刀的主人?”息之小心翼翼的问。

  “嘿,认识?”老乞丐抖了抖,那狰狞的脸上浮出一个诡异的表情,半张开心,半张难过,合在一起,让人品出一些自嘲的味道来。

  但他还是没有正面回答息之的问题,只是反问他:“你知道这刀是什么吗?”

  “在下不知。”息之摇头。

  “扬秋刀听说过没?”老乞丐问。

  “什么!”息之惊讶的瞪大了眼睛,“这是……那您莫非是……”

  “诶诶诶,我不是我不是,死了的那个才是杨散酒。”老乞丐不等他问完,直接打断他接了话。

  息之低头看着那刀,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九州兵器谱》上排名第三的兵器,全天下唯一一把链刀,从前他连做梦都从未梦到过,而这些天他竟然天天背着这刀而未发觉。

  方才那老乞丐使刀时他本该反应过来的,却没想到竟是看呆了。思及此处,他立刻单膝跪下,激动道:“方才是在下有眼不识泰山,还望前辈千万莫要放在心上。”

  “不知前辈是何方高人?”息之问道。

  那老乞丐笑眯眯的欣赏着手里的木牌,将扬秋刀丢给息之,道:“无妨无妨,你说那杨散酒让你拿着这刀干啥来着?”

  “他让我去与江楼寻一位故人。”息之这才猛然想起正事,又怕眼前这位高人跑了,忙道,“前辈不如与我同去!”

  “我就不……”

  “与江楼新酿的春日桃花酒名冠天下,不知我是否有幸请前辈尝尝?”

  “嘿,有幸,有幸。”那老乞丐有些兴奋的抓了抓乱糟糟地头发,“走走走,快走。”

  说罢率先便往城内走进去,息之将刀重新背回背上,急忙跟了上去。

  两人方到了与江楼门口,恰好遇到苏晖和热酒,二人似乎正准备出门,金色的短刀别在腰间十分显眼。

  息之迎上去打了个招呼,热酒抬头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眼苏晖,没有说话。苏晖只是笑了笑,有些惋惜地道:“看来今日是去不了了。”

  他又上下打量了一下浑身上下破破烂烂地息之,说:“你今日这身行头,莫不是白州流行的新式样?”

  “去去去。”息之心里着急着杨散酒交代给他的事儿,也没有再寒暄,开门见山问苏晖,“高宁,这个人你认识吗?”

  “红娘子高宁?”苏晖皱了皱眉,“你找他干什么?”

  “有封信要给他。”息之道,“你知道就快说。”

  “知道是知道,只是我恐怕他不愿见你。”苏晖道。

  息之看着他,不知为什么,总觉得他那双带着笑的眼睛里有一丝莫名其妙的怜悯。

  “为什么?”息之问,“见不见再说,你先带我去了,我有急事。”

  “好吧。”苏晖点点头,看了眼热酒,还没开口,热酒抢先道:“我与你一同去。”

  “好。”苏晖温柔地笑了笑。

  “前辈也请与我们同去吧。”息之转身对老乞丐说。

  苏晖的目光落到那老乞丐身上,那老乞丐正好也笑眯眯的在盯着他。

  “好好好,同去,同去。”那老乞丐回答,却不看息之,只盯着苏晖笑。

  苏晖领着息之等人在与江楼中上上下下绕了一会儿,才到了一间小院子前,那院门紧闭,十分老旧,周围杂草丛生,乍一看像是久无人居,只在门边挂了一个牌子,写着“秀阁”二字。

  “就是这里,今日高宁应该恰好在。”苏晖说着让开身子。

  息之两步上前,正想敲门,却看到那门上用朱红色的笔写了一排字:

  “孙家人和狗不得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