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都市情感>吻一缕烟>第73章 想什么

  从把车钥匙还回去的那天算起,已经过去半个月了,没有任何音讯。

  就像回到没有与谭知静相见的那六年。

  余初不禁又陷入那种怀疑,也许他以为错了,也许就是他自作多情、自以为是,不管是之前那些微的喜欢,还是重逢后这若有若无的藕断丝连,都只是他的想象。

  余初对自己说,不要着急。不要乱了阵脚。

  六年都等得了,还怕这以“天”为单位的煎熬吗?他不是那时候的余初了,现在他有的是耐心。

  他又发了一条朋友圈,说自己在科研和工作之间产生犹疑:老师希望他继续读博,他以前也以为自己会一直读下去,但这会儿他忽然觉得读博没前途,也许应该毕业后直接去工作;可如果找工作,他已经错过秋招最好的时机,也没有足够的实习经验,或许没有竞争力。

  现在他和小刘在谭知静那里是好朋友的关系,小刘在网络上这么活跃,有事没事都要隔空喊他一声,这条朋友圈就对小刘也设置成可见了。

  发完之后,小刘简直是秒赞,对他这种常年不发朋友圈的人突然在网上分享心事表示惊奇,然后在他的朋友圈底下热情地出起主意。

  余初这时非常感激他的这个朋友。不仅因为他是他和谭知静之间唯一的纽带,还因为那些密密麻麻的回复,让他精心编辑的那一大段话显得不那么寂寞。

  后来谭知静也回复了。他等了这么多年。

  谭知静问他这条朋友圈是否对所有人可见,如果被教授看到恐怕会不好。

  余初看见那两行字,流下泪来。

  谭知静还在聊天窗口里给他留言:“如果想找工作,不用担心错过秋招。秋招还没结束,而且你学校好,成绩也好,之前已经有过得奖的论文,马上还能再发一篇,毕业论文再好好写,等春招也是可以的。你本身是转专业,用剩下的这个学期再多积累些本专业的经验,到春招的时候,你的竞争力会更强。不用担心招聘黄金期这类说法,优秀的人才不管什么时候都抢手。”

  余初回他:“谢谢,我只是想到可能要改变人生规划,有些焦虑。”

  “担心工作经验不足吗?”

  “有一点儿,我那些拿到好offer的同学好多都实习了一年了。我现在再申下学期的实习已经来不及了,目前做着的这个也不是很理想,不想延了。当然,就算我想延,可能人家也不要我。”

  “考虑来我们公司实习吗?”

  他终于问出来了。

  但谭知静不说去他公司实习的好处,时间弹性,离学校近,项目和他在学校里做的课题衔接,等等。余初猜到他为什么不说,因为这都是他曾经在自己的朋友圈里抱怨过的,谭知静不能说,说了就露馅了。

  “我开学以后会比现在忙很多,不能像小刘他们那样在公司待那么长时间。”他回。

  “我们有一个月四十个小时的职位。”

  “能问下待遇吗?”

  “小刘和你说过他的待遇吗?”

  余初笑了,忽然放松下来,“你们公司允许员工透露工资吗?”

  “允许。”

  “那他和我说过。”

  谭知静可能也笑了,然后回他:“你的待遇会比他好。”

  余初把手机扣过来,冷静了一会儿,然后把屏幕翻回来,把那行字又默念了一遍,没有问为什么。

  他们突然开始这样自然而然地说上很多话,但有些话还是得忍住,不能由他说出来。

  是因为他的学校比小刘好、科研能力比小刘好?还是因为他们曾经谈过一场恋爱,他对自己余情未了,所以希望自己生活宽裕,别再为了多赚钱每天通勤那么长时间去上班?或者干脆就是在暗示自己,他想要再续前缘?

  就像那份实习邀请,谭知静不主动说,他就不问。

  他回:“谢谢。”

  等了几秒钟,谭知静问:“‘谢谢’是接受offer的意思吗?”

  余初又忍不住笑了,喜欢他问自己。

  “是这个意思,谢谢谭总赏识。”

  这次间隔的时间长了些,谭知静需要时间适应这个新称呼。过了一会儿,他回过来:“客气了,以你的成绩和能力,去那些知名的大公司也是没问题的。”

  虚伪。他竟然说这个,余初都替他憋得慌。

  不用面对面看着谭知静,也不用被谭知静看着,他就能更嚣张一些,说:“你这话说得我都迷糊了,你到底希不希望我去你那儿上班?”

  他在心里面数数:一、二、三——

  “希望。欢迎。”

  余初的暑期实习结束后,无缝连接去了谭知静的公司。

  因为谭知静提前交待了,HR跟余初聊过之后,最终签的是六十个小时的合同,比谭知静在微信里说的四十个小时多了二十个,但依然是公司里的头一份。

  每个月六十个小时,平均分摊到每星期,只有十五个小时。

  谭知静只在晚上见过余初几次,看见他每次过来会在公司里待两三个小时,然后和加班的同事一起走,周末则会多待些时间。

  两人之间存在某种心照不宣的默契,偶尔在公司里碰上,如果旁边有人,谭知静就只朝他点一下头算是打招呼,余初会跟着别人一起喊他:“谭总。”

  如果周围没人,他们便会寒暄几句。谭知静不掩饰自己对他的关心,会问他吃没吃晚饭、累不累、有没有适应,余初也都会回答,而且不再用“谭总”这个称呼膈应他。

  有天余初过来得早,刚一来,办公室就热闹起来。

  谭知静个人的办公室是玻璃门的,看见外面一群员工围着余初的工位,热热闹闹的,把人都淹没了。

  他打开门问了声:“怎么了?”

  员工们怕他,忙都散开了,余初重新从工位里露出来,先朝他这边看了一眼,又左右看看,然后拿起桌上的一只保鲜盒朝他走过来。

  谭知静看着他走近,直到他走到跟前,才向后让了一步,手把着办公室的门,把人请了进来。

  这个动作让余初从谭知静身前经过时,像是随时能被谭知静拥进怀里。但事实只是余初从谭知静身前预留的空间经过,走进屋里。

  “你吃这个吗?”余初给他看自己手里的保鲜盒,里面码得整整齐齐的,他不认识。

  “这是什么?”

  “鸭舌,我妈卤的,去骨了。你要是吃我就给你拿根牙签。另一盒是鸡爪,那个得啃骨头,我觉得你不会吃,就没拿过来。”

  谭知静用看鸭舌头的眼光又去看了眼饭盒里的那一堆,说:“我这儿有筷子。”

  他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拿出一双被保鲜膜包得严严实实的筷子,将保鲜膜一层一层地剥开,把筷子解救出来,就着余初手里的保鲜盒谨慎地夹出一条鸭舌头,再小心翼翼地放进嘴里。嘴巴没有碰到筷子尖,为夹第二筷子预留了机会。

  谭知静仔细地咀嚼,口感有些奇怪,但味道不错。

  余初在一旁看着他吃东西,忽然笑出声来。

  谭知静也笑了,把嘴里的鸭舌头咽下去,问他:“笑什么?”

  余初眨了眨他那双明亮的、像小狗一样无辜的眼睛。

  谭知静有一瞬的恍惚,仿佛看见余初十八岁时的样子。

  这时余初的笑脸忽又变作惊慌的样子,“哎呀”叫了一声,说:“刚才他们都是直接用手捏着吃的,会不会把这些给碰脏了?”

  谭知静的脸紧绷起来,得用力抿住嘴唇才能抑制住恶心。

  余初就又笑了,比刚才笑得还开心,得意地说:“逗你的,我哪儿敢!你没看到这一盒都是满的嘛,没人动过。我妈做饭干净得很,你放心吃。”

  谭知静便也跟着再次笑起来,从饭盒里又夹了一条鸭舌。

  “好吃吗?”

  “嗯。”

  “我都还没吃呢,先给你们尝了。”

  谭知静把视线从鸭舌头转移到余初脸上,筷子握在手里犹豫起来。余初也不说话,垂眸看着他的筷子尖。

  他这时想起他们以前上完床,饿了,两人面对面狼吞虎咽地吃汤面。那会儿余初在长身体,他不断地把自己碗里煮碎的鸡蛋和青菜夹到余初的碗里。他还想起他第一次让余初用自己的筷子,那时他怀着轻佻的心。

  余初这会儿在想什么?

  “你要是喜欢吃,这一盒你就都拿走,”余初抬起头来,笑着说道,把保鲜盒放到他手上,“放冷藏室里最好两三天之内吃完,如果冷冻的话,可以放很长时间,什么时候想吃就用微波炉化冻就行了。用完了把饭盒洗干净还我。”

  谭知静一手托着饭盒,另一只手拿着筷子和保鲜盒盖,目送余初走出自己的办公室。

  余初刚刚在想,今天是他们六年前最后一次见面的日子,谭知静已经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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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想,余初为了出现在老谭面前,愣是憋出一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