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都市情感>傻瓜>第16章 16

  我手心都是汗,悄悄在身上蹭了蹭,才敢握住庄墨的手,扭扭捏捏想偷看他一眼,却正好对上他沉静的眼睛。

  庄墨的气场太强,眼神也带着隐约的压迫感,只是看我一眼,就好像洞悉了我整个人。

  我一紧张,又像上次一样说不出话了,只是抓着庄墨不放,急得手心又沁出些汗意。

  实在太丢人,一看到庄墨就像被灌了什么迷魂汤,整个人都傻得可怕。

  钟琛催我:“又哑巴了?人家自我介绍了,你不会也自我介绍一下吗?别告诉我你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忘了。”

  我心一横,终于说出了一句完整的话:“你好,我叫俞点。”

  “俞点。”庄墨平静地重复了一遍,我的名字在他唇间厮磨,被念出来的时候,就带了些奇异的魔力,让我听得全身酥麻。

  我连忙稳住心神,告诫自己别发浪了,千万不能在庄墨面前失态。

  他说:“我记住了。”

  庄墨的经纪人看我还抓着庄墨的手,就怀疑我是那种不正经的变态粉丝,皮笑肉不笑地提醒:“你好,我们庄墨还要化妆,待会儿就上台了,要不等活动结束后再聊吧。”

  我连忙松开庄墨的手,让到一边:“不好意思,耽误你们时间了。”

  钟琛看了一眼腕上的表,漫不经心道:“这不还早着吗?”

  庄墨的经纪人不知道钟琛什么意思,就没有接话,钟琛笑着上前,搭着庄墨的肩膀一起往里走:“不过确实该化妆了,走吧,一起去化妆间。”

  走了几步,钟琛见我没跟上,回头瞥了我一眼:“干什么呢?还不赶紧过来。”

  我应了一声,小跑几步追上去,然后亦步亦趋地跟在他们身后。这次有钟琛给我撑腰,跟在庄墨身后的那些工作人员也都对我很礼貌,没敢再讨论我了。

  我忽然觉得钟琛还是挺够意思的,平时嘴贱一点,但是总归坏不到哪去。

  我决定回去之后在林蔚然面前好好夸夸他。

  虽然不能帮钟琛一举拿下林蔚然,但是改变林蔚然对他的看法,刷一下好感度还是很简单的。

  剩下的,就只能让钟琛和他表哥各凭本事了,反正我在林蔚然那里是早就出局了。美人的芳心不是我这种人可以奢望得到的。

  说起来也很心酸,我陪了林蔚然那么多年,把他当祖宗伺候,对他百依百顺,除了让他越来越觉得理所当然,倒是一点没对我动心。

  所以说追男朋友还不如追星,起码现在我已经追星成功了。

  我欢欣雀跃地跟着他们进了化妆间,钟琛的助理、化妆师都在里面等他,一见他就拥上来,搬椅子的搬椅子,倒水的倒水,化妆师挤到最前面,看到钟琛就夸张地惊呼:“钟老师,怎么又帅了啊。你这我根本没法化了,怎么样都是画蛇添足,我给你打个底算了。”

  “少拍马屁。”钟琛喝了一口水,见我站在人堆之外,朝我招了招手:“过来,坐我旁边,别在那傻站着。”

  我说:“你自己在那坐着得了,我去找我老公要签名了。”

  钟琛说:“你还要签名,你先要点脸吧。还有,你别忘了你是有金主的,你就不怕我告诉我表哥?”

  我这才想起来,在钟琛眼里我已经被他表哥给包养了。

  这是个美丽的误会,我想让钟琛继续误会下去,于是说:“你表哥也知道我追星啊,他挺支持我的。”

  “你管庄墨叫老公他也支持?”

  “当然支持。”我说:“我又不是没在他面前叫过。”

  这个倒是实话,上次老板听到我叫庄墨老公,也没什么特别的反应,只是在开会的时候阴阳怪气我,说我对明星很有了解。

  钟琛朝我摆了摆手:“那没事了,你去吧。小嫂子,看来我表哥真是一点都不喜欢你。”

  为什么,为什么钟琛总能一针见血地戳到我的痛处。

  老板不喜欢我,难道我自己不知道吗,非要他再来提醒我一遍?搞得我追星的心情都不好了。

  我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转头想去找庄墨签名。

  庄墨也在化妆,他不像钟琛那样懒散地靠在椅背上,而是坐姿端正,脊背板直,脖颈处尤为修长,鹤一样的孤高。

  化妆师在给他上底妆,他却转过头,看着我的方向。

  察觉到我也在看他,庄墨就淡淡收回了视线,他身后的人弯腰在他耳边说了句什么,他微微点头,然后任由造型师给他手上戴了一枚藏银戒指。

  我等他身边的人散了一些,才磨磨蹭蹭地挤上前去。

  “庄墨。”

  我昨天还专门写了几页纸,全都是赞美庄墨、描述我有多么喜欢他的话,原本背得滚瓜烂熟,现在全都忘了。我也不好意思当着庄墨的面拿出稿子读,只能努力憋出几个字:“你能给我签个名吗?”

  “可以。”庄墨出乎意料的好说话,他从桌子上捡了一只马克笔,抬眼看我:“签在哪?”

  我全身上下只有写满字的稿子,还有一个拍立得,于是我厚颜无耻地要求:“可以签在你的照片上吗?”

  庄墨依旧说:“可以。”

  他等着我拿出照片,但我反手掏出了拍立得,眼巴巴地看着他:“可以现拍吗?我拍照技术挺好的。”

  庄墨抬起手,示意化妆师先暂停,然后起身跟我去了光线比较好的走廊。

  我举着拍立得怼脸拍他,正要按下键,他却说:“你不跟我一起拍吗?”

  我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要跟我合照。

  我受宠若惊,又怕庄墨反悔,连忙和他站在一起合照了一张,照片出来才发现自己笑得很傻,但庄墨面容俊美,眉目清冽,简直像是画中仙。

  只要我老公帅就可以了。我安慰自己。

  庄墨在这张照片上给我签了字,递给我,按理说这时候我就该走了,但我和庄墨见一面少一面的,还是想多待一会儿。

  我开始拖延时间,看着照片上的签名:“庄墨,你写字真好看。”

  庄墨“嗯”了一声。

  我硬着头皮说:“要不你再给我签一个吧。”

  庄墨还握着马克笔,听了我的话也不说答不答应,但我看见他慢慢旋开了笔帽,骨节分明的手指捏在靠近笔尖的位置。

  他问:“这次签在哪?”

  我想了一会儿,撩起上衣,我想让他签在衣服上,但庄墨显然误会了我的意思。

  他的眼神有些异样,却也没说什么,只伸手握住我的腰,另一只手握着笔,在我的肚皮上签了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