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现代言情>蓄意撩夺【完结番外】>第204章 急不可耐,等老公来探班

  墨泱挂了电话。

  她躺在床上,脑海里浮动着步景桓那具精瘦的身躯,心里滚烫。

  他有很完美的人鱼线,从腰腹延伸往下,不管看多少次,墨泱都会心头发酥。

  他迷恋墨泱的肉体,墨泱同样。

  从这方面讲,他们俩实在太同步了,简直是天作之缘。

  墨泱计算着他来探班的时间。

  明明只需要等一天的,她愣是感觉时间难熬。

  终于熬到了第三天,墨泱今天下午没戏,步景桓说他会及早赶过来。

  及早……

  墨泱心里盘算着等会儿打个电话,催促他早点来,然后和他一起吃盒饭。

  她兀自出神,有人递一杯饮料给她,她顺手接了。

  抬眸时,才看到秦天。

  “孙老师的后援会应援,送了好些果茶。这杯无糖。”秦天口吻平淡。

  墨泱和他分手后重逢,几乎没聊过。每次见面,都不是很愉快。

  但不得不说,《丑陋的前女友》能赚到钱和生命点值,秦天背后的蓝雨影业帮了忙。

  等于是他帮了墨泱。

  上次在会议室里,他还主动为墨泱解围,墨泱便决定以后不和他吵了。

  能做平和的陌生人,也挺好。

  “谢谢。”墨泱当即插了吸管,喝了起来。

  秦天居然没走,在她旁边的椅子上坐下。

  “有事吗?”墨泱问他。

  秦天:“没什么事,就是听人说,你和孙老师拍摄时候有点矛盾。他没有欺负你吧?”

  墨泱:“没有。”

  又诧异,“听谁说的?”

  “就听他们闲聊,随便说的。”秦天道。

  墨泱:“……”

  剧组关了将近两百人,除了大咖,每个人工作时间都不固定,有时候需要很长时间的等待。

  在这个过程中,八卦就是他们的调味品。

  只是墨泱没想到,他们会传她和孙光宪不和。

  其实没什么不和。

  一个演员的票房号召力,是各种因素造成的,并不是说每个票房高的演员演技就很好。

  孙光宪的演技,实在有点平常,他总感觉墨泱压戏。

  墨泱上的第一个夜戏,就是因为孙光宪表现不过关。

  他还跟马国林抱怨:“我跟她的频率很难同步,我不知道原因。”

  甩锅给墨泱,觉得是墨泱太年轻,技巧不过关。

  导演没骂墨泱,因为他清楚墨泱的演技远远胜过孙光宪。

  成名后,不少人忙于享受吹捧,演技会退步。

  孙光宪的台词功力都减了不少,更别说细腻的表演。

  可男主和阿宝之间,将来没多少特效与玄幻色彩,全靠两个人的演技去塑造。

  孙光宪接不上墨泱的戏。

  “我跟他没矛盾,只是他对我有点意见。”墨泱说。

  秦天:“那你用心点,别叫人挑剔。”

  这话不中听,但心意是好的,墨泱一边喝果茶一边点头:“嗯。”

  “墨泱,我学长说你演技很好。”秦天又说。

  秦天到这个剧组做副导演,是因为有人带着他。

  他是C组导演的副手。

  那个人是他学长,比他高几届。

  “谢谢。”墨泱道。

  秦天似乎还想要聊几句,导演那边喊墨泱,墨泱放下果茶走了。

  这天,秦天一直在他们这个拍摄棚里,跟在马国林身边,看墨泱和孙光宪的拍摄。

  每次NG,原因肯定不是墨泱。

  上午终于拍完,秦天听到墨泱低声跟助理说:“我好想蔡应。”

  蔡应是她上一部电影《寂寞与盛放》的男主演。

  墨泱和蔡应棋逢对手,拍得非常愉快。她还以为,那样的和谐很正常,直到她和孙光宪演对手戏。

  跟孙光宪的合作,墨泱像是走在摇摇晃晃的吊桥上,既要脚步稳定,还需要身姿优雅,别提多难了。

  不过她也没多抱怨。

  她知道,和蔡应的合拍是奇妙的缘分;和孙光宪的合作,才可能是她以后工作的常态。

  “下午可以休息了,姐你回家吗?”助理花花问她。

  墨泱:“不回,明早有戏,又需要很早起来做造型。”

  这部戏,墨泱的造型以「极致美」为主,故而每天花在这上面至少四小时。

  “花花,你等会儿多拿一个盒饭。”墨泱说。

  助理:“你居然想吃两份?女演员这么不自觉,你会被导演骂死。”

  墨泱:“不是,我老公要来探班。”

  花花:“……”

  秦天听到这里,转身走了。

  吃饭的时候,他心不在焉。身边人说着什么,他一句也没听到。

  他想起了往事。

  刚上大一的时候,秦天的心智还停留在高中时代,整个人无比幼稚。

  他暑假里表白卓宁,被拒绝后,他意志消沉,成天提不起劲儿。

  在秦天看来,是墨泱追求他的。墨泱在大课上频繁看他,他班上的男生就起哄。

  “你总看我,要不要做我女朋友?可以看个够。”他这样问墨泱。

  当时的心情,其实很平淡。

  他问这句话的时候,心中无波无澜,甚至有点烦躁,是在挤兑墨泱。

  秦天觉得墨泱漂亮。

  虽然审美很主观,但墨泱的漂亮是绝对的。哪怕再不喜欢她,也要承认她长相优越,令人心醉。

  初恋被拒,秦天的心关上了门。

  他那样随意的一句话,墨泱居然真答应了,和他成了男女朋友。

  秦天自己都很意外。

  大家都说他厉害,能追到墨泱。

  可能是过程太随便、太简单,秦天没觉得自己有能力,甚至也没觉得墨泱有什么了不起。

  饶是每个人都夸他女朋友美丽。

  刚开始的相处,有种初中生的过家家。墨泱上大课坐在他旁边,下课和他一起吃饭,偶然他打球的时候她在旁边看。

  仅此而已。

  谈了一个多月,他没主动牵过墨泱的手,墨泱也没这要求。

  他们俩,像两个饭搭子。

  十月过完,天气转冷,有次下雨的时候,秦天跟大四的学长出去拍一个短片。这个短片需要雨景,他们没钱租洒水车,就凑天时地利。

  刚刚降温,冷得特别难熬,雨又大。他一整天都在给学长做助手,滴米未进。

  墨泱打电话:“去吃晚饭吗?”

  秦天当时没好气:“我早饭都没吃,还在外面淋雨。”

  “这么忙,什么时候回来?”墨泱问他。

  秦天:“不知道,你别管。”

  他挂了电话。

  收工回到寝室时,浑身湿漉漉的,又累又饿,而且晚上十点半了。

  学长提议去吃饭,但秦天只想先回来换个靴子。他的脚湿透,冻得他没知觉了。

  旁边打游戏的室友告诉他:“秦天,你家天仙给你送了炒饭,用保温袋装着。她让我给你塞被窝里,免得凉了。”

  秦天愣了愣。

  他洗了个热水澡,换了干燥的衣裳和袜子,终于能透口气,从被窝里掏出保温袋。

  保温袋套了三个,故而米饭还是温热的。

  很普通的鸡蛋炒饭,学校食堂打的,配一勺子咸菜,是秦天记忆里最好吃的食物。

  往后这么多年了,他再也没吃过那样好的炒饭。

  也是那天,秦天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

  一个影响他至今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