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江湖的人大多有些怪。

  这黄衫青年姓荆名无命, 与温玉有过一面之缘、与傅红雪有过一面之缘,乃是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手中的一柄利剑。

  他自己就是有古怪癖好的人。

  荆无命好杀人,对于杀人的事情, 他总是很热心、总是不肯错过的。

  不过他不爱杀一心求死的人。

  在他看来, 一心求死的人,就好像是一坨砧板上的烂肉,剁开一块烂肉并不能带给他刺激,激起他身体的反应。他最爱做的, 就是让注定死在他剑下的人燃起生的希望, 然后再残忍地把这希望给掐断。

  他杀孤松先生时,就是这样的。

  因为只有在夺走这种人性命的时候, 他才会感到一种无法遏制的兴奋,才会感觉到自己是活着的。

  荆无命身上那种总是令对手欲呕吐的死气,其实也在萦绕着他自己,他形成这样的怪癖,也许与此是有关系的。

  不过他还有另一个规矩, 那就是不杀孩子。

  因为他瞧见孩子的时候,总会想到自己年幼时饥一顿饱一顿、被风吹雨摧的日子, 那时若没有上官金虹将他捡回去, 他也绝不可能成为如今这柄锋利得令江湖为之胆寒的剑。

  这也就是他那日为什么救傅红雪一命的缘由。

  他在金钱帮这些年,杀的人不少,见的怪人也不少, 实在是见怪不怪了。

  但俗话说,怪也是有不同风格的,有些是很低级趣味的, 有些却具有高级的趣味。

  荆无命冷冷地瞧了一眼这只满身苍耳又披金戴银的傻鸟,一时之间无法欣赏这种奇妙的高级趣味。

  ……不过他对人世间所有的趣味形式基本都不感兴趣。

  他只对一个人付出了自己的情感。

  荆无命扫了一眼这茶铺子, 只见茶铺子里只坐了两桌人,一桌是个胡女郎与少年刀客,另一桌在角落,只是一个人,这人是个英俊的男人,身上穿的衣裳与手中拿的折扇,都是第一流的,他坐在角落里喝着茶,偶尔饶有兴味地瞧一眼那绿眸的胡女郎。

  绝顶的高手,当然都有着细致入微的观察本领,荆无命只扫了一眼,就将所有的一切都尽收眼底。然后他坐了下来,低着头,那双颜色很浅淡的眸子似乎虚无缥缈,什么都没看,眼白与瞳孔好似化作了一体。

  他当然也认出了这少年刀客是谁、也认出了那穿着讲究衣衫的英俊男人是谁,但他一点兴趣都无。

  白胡子的老板笑着迎过来,弓着身问:“客官,咱们这里有上好的正山小种、金骏眉、南边福建还产一种很不错的茉莉龙珠,客官若想尝尝鲜,不若……”

  荆无命冷冷截口:“清水。”

  来茶铺喝清水,可真是不知情、不知趣。

  但白胡子老板超级有眼力见,一句废话也无,立刻就下去了。

  荆无命的脸上硬邦邦、冷冰冰的,还是一副谁都不看、神游天外的样子。

  傅红雪当然已经认出了他。

  但这个大哥哥一副很难搭话的样子,傅红雪又不擅长与人搭讪,他只好拉了拉温玉姐姐的袖子,小小声道:“姐姐,就是那个人从孤松的手里救下我的人……”

  温玉其实早就知道了。

  孤松死了,荆无命下的手,但傅红雪最后是被枯竹和寒梅带走的,这二人与孤松一伙儿,与荆无命当然敌对。

  所以她很快就猜出了事情的原样。

  她……相当诧异。

  她与荆无命一面之缘,那一面,他只是听见上官飞燕大声地喝着什么“上官”,就出手杀人,手段不可谓不狠戾,以至于她觉得,荆无命此人,一定是个心狠手辣之辈。

  他出手救下傅红雪,这的确很出乎温玉的意料,也似乎说明,温玉对他充满偏见。

  可是总觉得这人真的很难搭话诶……他说话会不会有很多雷点,说错一个字就要掏人心窝子的那一种?

  如果雪鸮鸮能说话就好了,因为雪鸮鸮的胸脯毛比较厚一点,可以用手指头掏很多个心窝子。

  温玉小姐如是想到。

  雪鸮鸮丝毫没意识到自己主人的这种危险想法,它心里美滋滋的,虽然翅膀都被苍耳给糊死了,但是胸前的红宝石在太阳下一闪一闪,美丽极了,外头停了一树的乌鸦,都在羡慕地看着它。

  羡慕么!你们没有!

  雪鸮鸮骄傲地挺起毛茸茸的胸脯子。

  结果乐极生悲的一幕出现了,一只胆大的乌鸦好像看出了这只蠢猫头鹰飞不动,它嘶哑地叫着俯冲了下来,一啄就把雪鸮鸮胸前鲜艳的红宝石啄走了,还顺便送了雪鸮鸮一个大耳刮子,把它直接打倒在桌子上。

  这步骤看起来多,但其实真正完成,也不过就在两三秒之内,乌鸦大盗抢完东西,拍拍屁股,嗖的一声就飞走了……飞走了……飞走了……

  雪鸮鸮:

  温玉和傅红雪也是目瞪口呆!

  雪鸮鸮的眼睛瞪的超级大,它看了看自己的主人,又看了看自己身上的没有石榴红点缀的攒珠勒子,还有自己刚才胸脯被乌鸦大盗啄出来的心窝子,登时委屈地要命,凄厉地咕咕咕了起来。

  温玉小姐大怒,冲出去就找乌鸦。

  那犯事的乌鸦大盗可能是惯犯了,还立在光秃秃的枝头上,和自己十几个伙伴一起,嘎嘎乱笑,疯狂地嘲笑着愚蠢的人类和她的愚蠢猫头鹰。

  温玉:“…………”

  温玉气得七窍生烟。

  不过,她还是有理智的人,知道不能在这地方拔出魔杖使用魔法,因为屋子里有陌生人在呢……还有荆无命,荆无命就算救过傅红雪,那也是上官金虹的人,温玉给上官金虹头上扣了那么大一顶黑锅,迟早要查到她头上来,所以不能暴露。

  但是不用魔法吧,就很难教训这群贼乌鸦,温玉小姐思考了一下让傅红雪用刀砍,又觉得一颗亮晶晶的玩意儿而已,不至于把乌鸦都砍死。

  她冲回屋子里,对老板叫道:“老丈老丈,快点给我找根竹竿,我要戳死那贼乌鸦!”

  戳死当然是戳不死的,温姑娘心善,手也不稳,接过白胡子老头给的竹竿冲出去之后,连乌鸦的一根毛都没打下来,那群乌鸦在她头顶嘎嘎乱笑,笑的温玉心头鬼火直冒。

  其实傅红雪刚刚就站出来了,但阿温姐姐说让他不要动,他就只好看着温玉姐姐大战群乌鸦。

  温玉气呼呼地把竹竿扔在地上,大骂三声:“看不我叫猫猫吃了你们!”

  乌鸦们仍然发出嘲笑的声音。

  温玉小姐很郁闷,不过人也不好和乌鸦计较什么,她如今珠宝满地,雪鸮鸮自己的攒珠勒子没照看好,实也不能怪谁,回去找一块好成色的石榴红,重新配上,也就是了。

  她是这么想的。

  温玉小姐偃旗息鼓,打算进屋去了。

  正在这时,只听几声劲风自耳边响起,随即便是“噗噗”几声,那只刚刚还在洋洋得意的乌鸦大盗自树上径直掉落,连叫都没叫一声、挣扎都没挣扎一下,转瞬就死了,它的鸟喙里还撷着那颗水滴石榴红,似是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鸦生居然是了结在这东西上的。

  刚刚闹得起劲儿的那几只乌鸦也从树上坠地,树上的乌鸦群受了惊,扯着嘶哑的嗓子尖叫几声,不敢停留,直接飞走了。

  温玉定睛一看,只见这几只死乌鸦的身体上,都嵌着一枚小小的石子,许是有人自地上撷了几块石子,打死了这些乌鸦。

  只听背后一人温声道:“宝物怎可叫这群小畜生夺去?姑娘受惊了。”

  温玉霍然转身。

  一个男人长身玉立,正立在茶铺门口处。

  这男子的年纪许是有三十多岁了,生的倒是英俊,长了一双十分沉稳、十分自信的眸子,他头顶带着玉冠,身上穿着一件质地和剪裁都没得挑的衣裳,腰间缠着玉带,手中一柄乌骨折扇,扇坠是一枚小小的石榴红。

  温玉眯了眯眼,听不出语气地道:“所以,你打死这几只乌鸦,正是为我出气?”

  这通身讲究气派的男子含笑道:“只愿姑娘胸中郁气已消。”

  他似乎在搭讪。

  温玉不知道的是,这从头到尾都一身讲究的人,名叫金九龄,前几年吃公门饭,在京城六扇门之中当捕头。

  朝廷虽然式微,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杰出的青年才俊也不是没有,这金九龄就是其中之一,他乃是苦瓜大师的俗家师弟,武功不可谓不高,在江湖上也很有门路。

  金九龄是个很有名的人,也是个很“一流”的人。

  不是第一流的酒他不喝、不是第一流的车马他不坐、不是第一流的美人他瞧不上、不是第一流的衣裳他不穿……

  他虽然是个捕头,但与神侯府中那简朴的四大名捕可不同,四大名捕风采露宿,一看就倒霉兮兮,金九龄却瞧起来像是个养尊处优的侯爷。

  只可惜他投胎技术不怎么样,身上有王子病,却没有王子命。

  他吃穿用度如此讲究,以捕头的俸禄是万万支撑不起的。金九龄精通古董字画、又精于相马,他的一流生活,就是靠这两样绝技来维持的。

  然则这两样技术再高,也支撑不了金九龄的奢靡生活。

  他只嫉妒陆小凤,怎么这家伙什么也不做,就有大把大把的人来给他送钱花呢?偏偏那小子钱多还喜欢乱撒,经常一掷千金的把钱扔给穷人,实在是令金九龄看不过眼。

  如今,金九龄表面上看上去风采依旧,实则捉襟见肘,正绞尽脑汁地在想赚钱的法子,正在这时,他在这茶铺子之中注意到了温玉。

  首先是美貌,这女子虽是胡人,骨骼却不粗大,反倒是有一种婉约动人之美。

  其次是有钱,她身上穿的衣裳虽然低调,但金九龄这种久在富贵乡的人却能瞧出这衣料的讲究,且她那只宠物……能给自己的爱宠随手一条那样精美的石榴红攒珠勒子,必定是顶顶富贵之人。

  金九龄正为钱发愁,面前就来了个不会武功的富贵美人,富贵的美人大都一个样,天真烂漫又飞扬跋扈,觉得全天下的人都应该被她踩在脚底下。

  从前金九龄看不上这样的女人,如今……那不是缺钱嘛。

  他认为这样的女人很好哄骗。

  他刚巧武功很高,样貌也英俊,对付一个年轻女孩子,还不是信手拈来?

  刚巧还有机会!

  若不是那几只乌鸦,他可能就要想别的法子英雄救美一下了。

  金九龄随手打死了几只乌鸦,温声与那胡女郎搭讪。

  但他实在是打错了算盘。

  温玉现在又不缺钱,她打乌鸦完全是为了给雪鸮鸮出气……那出不了也就出不了,实没有法子,她也没必要为了一颗红宝石就杀死这些乌鸦。

  况且,前不久,那西方魔教的罗刹教主,为了在温玉面前露一手,也杀过鸟。

  温玉一看见这打死鸟的行径,瞬间想起了玉罗刹,脸色刹那之间就沉了下去,瞧着面前这男人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温玉冷冷道:“你与我非亲非故,为什么要为我出气?我要你为我出气了么?多管闲事!”

  金九龄一听这话,只好无奈地笑了起来,哗啦一声打开了折扇,随意地扇了扇。

  他只叹道:“那也只好说是金某多管闲事。”

  温玉冷哼一声,理都不理这人,瞧都不瞧他一眼,抱起雪鸮鸮,叫上傅红雪就打算走人了。

  她瞧了一眼那掉在死乌鸦嘴边的水滴石榴红,只觉得愈发生气,捡都不想捡,直接扬长而去。

  只余下一个马屁拍到马腿上的金九龄,好是没脸。

  金九龄也没想到,这姑娘看着温婉动人,实则是这么个脾性,他何曾被女人给过这样的难堪?

  幸好那卖茶的老丈早早的躲进了屋子,而那黄衫青年又万事不关心,喝完了水就走了,瞧也没瞧这边一眼。

  饶是如此,金九龄心里还是暗恨,不过他随即又转念想到:最一流的美人,难以驯服也是常事,何必如此耿耿于怀,反显得没有风度。

  他无奈一笑,又转而去瞧地上的那石榴红水滴珠子,他虽然缺钱,却也傲气,别人不要的东西他才不捡,瞧了一眼,就欲离开了。

  正在这时,他忽然瞧见了一抹绿色的光芒,就在这乌鸦的翅膀下头。

  金九龄挑了挑眉,过去一看,那里正躺着两枚祖母绿的戒指……但奇怪的是,这玩意看着像祖母绿,其实拿在手上一掂量就知道重量不对,而且处理方法也很怪,不是磨得透亮,而是切割的……?

  什么地方能切得了这样的东西……?

  金九龄心中一动,出于一种自己也不太清楚的理由,把那两个奇异的戒指带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