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总裁豪门>无限:炼铜之人终究被炼>第237章 小镇的狗叫

夜深人静,屋外只能听见几句犬吠声。

糜鹭睁开眼睛,看着这间房屋,房子很小,没有二楼,连卧室都没有,床铺和大门那边只有一堵矮墙作为阻挡。

她开始回想起自己的身份……

『艾丽娅薇,神父奥恩养女,是镇上神父从山里面抱回来的,神父抱回之后也没有寻找真正的亲人,就自己抚养着这个孩子。

不过,这只是明面上的身份,她真正身份应当是血裔之主,神父也知晓此事,但他发现艾丽娅薇可以进食动物血液,他也隐瞒这件事情。

前不久,奥恩被人莫名杀死,并且尸骨无存,当艾丽娅薇前去教堂寻找之时,只能发现地上的几滴血液。

血液点燃了她的欲望,这才是食物的味道!!!

艾丽娅薇不顾一切舔食着血迹,她认出来了,地上不只是一个人的血,还有着其他人,但是当她反应过来之时,血液大部分被她舔食殆尽。

混乱的信息冲破了艾丽娅薇的脑子,她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所以她,宕机了。

成为了镇上的傻子,幸好教堂还有修女愿意照顾她,时不时会来看望她。

而多日无进食血液的艾丽娅薇逐渐开始虚弱,直到……她的到来。』

糜鹭睁开眼睛,脑子里想着如何扮演,这次的角色,她不想全身心投入进去,她想扮演一个自捏的角色。

因为,她获得了额外加成!

『血裔之主的记忆:

1.您将掌控着血的一切,并且可以随时幻化身躯。

2.向凡人的身体注入您的血液,将可以将他同化为血族。

3.滴血不亡』

糜鹭试着想使用能力,却发现自己的身体十分虚弱,看着一旁镜子的反射,镜子里的小人脸色十分苍白,仿佛随时都要挂掉。

对于她这个最高级的血裔来说,无论是什么血液,都可以利用,只是美味和腥臭的区别。

她现在多日没有进食,导致眼睛里暗藏的红色越来越多,还有四颗尖牙,越来越明显,她快无法维持现在的躯体了。

艾丽娅薇一直是下意识隐藏着自己血裔的外观,努力让自己看上去和神父一模一样。

所以……糜鹭必须在明天修女到来之前,先去进食一番,不然明天估计就要当场杀青。

糜鹭艰难挪动着身体,太累了,她现在的脑子充斥着睡觉,但是她知道,现在还不能睡觉,一旦睡觉,就再也醒不过来了。

推开房门,街道上只有远处传来几声狗叫,十分地安静,路上不仅没有人影,也没有灯光。

根据记忆,夜雾小镇很小,但是她所处的地方就在教堂不远处,离生活守则里说的“护佑树”也不远。

糜鹭努力朝着村外走去,根据守则,大晚上不应该出门,但是她管不了那么多了。

她!现在!必须!进食!

不知道走了多久,糜鹭早就感受不到身体的知觉,现在她又冷又饿,还困得不行,感觉下一秒就会死在路上。

“指……指令!我,我将感受,感受不到累……”

糜鹭念了一遍,身体没有任何改变,怎么回事?指令没有奏效吗?

“指令!我将感受不到累!”

糜鹭大吸一口气,一股气全部完整念出来,终于,她的指令奏效了。

——汪汪汪!

靠!

糜鹭看着不知道哪里突然蹦出来的狗,它一直朝着自己狂吠着,那哈喇子都快流出来了,还有那眼神,谁才是吸血鬼啊?怎么比我还红?!

糜鹭按捺住心中的想法,就这样看着那条狗。

不知道它叫了多久,终于不叫了,迈着步伐离开。

糜鹭也放下心来,继续走着,但是刚才那浪费的时间,在她动起来的一瞬间,整个人就倒在地上。

——呜呜呜~

——艾丽娅薇~

她感觉到了,背后有什么人就在很近的距离喊着她扮演身份的名字!

但是糜鹭强忍住回头的欲望,坚决往前走着,即使三步一小摔,幸好是冬天,不然她估计就要摔破皮了。

毕竟流血就完蛋了!

终于,不知道算是走,还是爬,糜鹭抵达镇外,周围的声音都消失了。

看着地板上明显的青石板砖路和黄土路,这估计就是镇内外的区别。

——呜~汪汪汪!

一条狗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在糜鹭后面,糜鹭大胆回头看着,这条狗有一半的身体已经跨过镇外。

既然如此……

糜鹭感觉自己现在好困好累好饿,她已经走不动了,那就……在这解决吧?

糜鹭眼睛发红,一把揪出这条狗来。

——汪!嗷!

狗张嘴咬住糜鹭的小手,但是糜鹭眼神通红,没有在意这些,受伤了吗?

可是她现在在镇外!

哈哈哈,糜鹭的獠牙伸长,直接不顾咬住自己手的狗头,一口咬住狗的脖颈。

——嗷呜嗷呜~

狗狗死死咬住糜鹭的手,在不断挣扎着。

——咕噜咕噜~

糜鹭的脖子蠕动着,大口大口的鲜血被她吸出,不少还滴落在身上的厚布衣上。

狗狗的反应也逐渐削退,直到嘴也咬不住糜鹭的手了,它……死了,变成了一具干尸。

糜鹭吐出一嘴的狗毛,她现在感觉自己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力量,她低头看了一眼小手,上面还流出鲜艳的鲜血,狗咬住的伤口都能看见骨头了。

糜鹭操控着能力,没一会儿,手上的伤口便消失了,顺带把身上衣服的血迹也清除掉,嗯……不能浪费,得喝掉!

糜鹭忍住心中的恶心感,把周围的血液全部清空……吞入腹中,虽然血液经过她的操控,是不会肮脏的。

但是……你会拿装过排泄物的碗,洗干净后再吃饭?

不过这都是为了生存,糜鹭不得不这样子做。

“感觉力量回来了一点点,不多,但够用了”糜鹭握了握拳头,一整条狗的血液,对她这个还是小孩子的血裔来说,勉强吃个半饱。

——哗哗哗~

糜鹭的身形被血液所包裹着,逐渐拔高,变成了二米三的高度。

“嘣!”一声具有磁性的青年音传来,这是糜鹭给自己配的音,因为她脑子在想象中一个血团炸开,她闪亮登场的感觉。

当然这只是想象,毕竟哪有多余血液去浪费。

她现在变成了一个二米三的华贵青年,身上的服饰一眼过去就能感觉到高贵,长长的燕尾服摆离地面都有不少距离,因为,他看上去实在是太高大了。

“我叫什么好呢?该隐?德古拉?感觉有点太高调”糜鹭用着现在的视角高度,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