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穿越重生>平行交换>第29章

  【重逢】

  2013年7月15日,沈嘉驹和李逊开启了萦滨之行。

  作为从小到大土生土长的奈阳人,甚至连大学都选择在奈阳的人,这也是沈嘉驹第一次远行。

  踏上火车的一瞬间,沈嘉驹突然奇迹地的放松下来,好像逃离了那些看客的视线,身心渐渐愉悦起来。

  或许这就是自由的感觉也不一定。

  所以那么多学生高中毕业第一件事,就是逃离家乡呢。

  外面的空气和家乡果然不一样。

  到达萦滨后,沈嘉驹深深吸一口气,仿佛闻到了湿润的青青的、像是小时候吃过的棒冰味道。

  “你闻到了吗?有什么味道?”沈嘉驹问。

  李逊皱眉嗅,“什么味道啊?没闻到啊?”

  “嗯……像是青草的味道……”

  “啊?”李逊又嗅两下,“估计是这边空气湿润,天气也凉爽,嘿嘿。”

  李逊开心地背着双肩包往前跑,“哇,这里的树也跟奈阳不一样,好高好密,还有那个,那个是椰子树吧?原来不用去海边也能看见椰子树。”

  “这里出租车是橙色的。”

  “还有,你看那个房子,是斜着的,看到没有,感觉歪歪扭扭的,好神奇。”

  “他们好像很喜欢在外面晾衣服,一眼望过去阳台都是满的。”

  “那就还是因为潮湿吧,嘿嘿。”

  沈嘉驹和李逊有说有笑,跑着跳着,奔走在陌生城市的街头。

  身边是行走的行人和川流的车辆,路两侧是整齐的树,树荫下是遍布的商铺和居民楼。

  一条普通的街道,每一个城市都有,看似和奈阳没有什么区别,其实仔细看去,到处都是区别。

  甚至身边的人说着听不懂的话,带着明显的方言味道,这种感觉太新奇了。

  这才是真正的从一个世界到另一个世界。

  两人的兴奋从第一天一直持续到第二天,在第二天游览萦滨世纪影视城时,沈嘉驹和李逊像是刚出了笼的猴子,上蹿下跳的,掩饰不住的兴奋。

  “哇,那是不是咱在电视里看到的城墙,快看,好高啊,好长啊。”

  “天,这里美女可真多,这一条道上的比奈阳整个市加起来的都多。”

  “这里好吃的也挺多,米面糕点,冷饮小吃,五花八门的。”

  李逊有着使不完的精力,他们八点到这里,走了整一个上午,中午刚吃完饭,他又精力充沛,优先跑在前头引路。

  “我想住在这里,我不想回奈阳了!”说着这句话,他整个双臂张开,对着大太阳高呼,引来游人侧目几眼,也完全不在意。

  两个人出行计划只有五天,五天后还是要回去的,哪怕在奈阳无聊到掰着手指头过日子,李逊的爸妈也不会让他再出来了。

  这时光仿佛就是偷来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带着自由的味道,让人无比享受。

  “感觉我要晒黑了。”沈嘉驹伸出胳膊,在阳光下看自己的皮肤。

  李逊走过来,撸起他的短袖一看,哈哈笑起来。

  “不是感觉,是真的晒黑了,哈哈。”

  “你怎么没事啊,好像看不出来。”

  “我皮糙肉厚,从小晒着长大的,还怕这点阳光?”李逊得意地摇着头,晃着腿,“你啊,就该好好晒晒,晒成自然的健康肤色,多好看。”

  “也是,牙不晒黑就行。”沈嘉驹咧开好看的牙齿嘿嘿笑。

  两人精力无穷,又开始在大太阳底下行走。

  “诶?那里那里那里……”走了一会,李逊突然开始激动大叫,“去去去去,去那里,有拍戏的!”

  来萦滨世纪影视城,无可厚非,很多人都是冲着这里拍戏的明星来的,在这之前,李逊也看了下攻略,说是最近他喜欢的一个明星也在这里拍戏,要是能亲眼看见她拍戏,这趟可真是值了。

  “清宫戏?”远远地,沈嘉驹就看到了女演员头上的旗头。

  “清宫戏?”李逊着急蹦跳着看了两眼,叹气,“该不会是我偶像的剧组吧,听说她是古装剧来着,可是应该不是辫子头的戏吧,都看腻了……”

  叹完气开始吐槽,“怎么清宫戏也跑来这种地方拍,不是都该在宫里吗,这不明显野外嘛。”

  “管他呢,既然来了,我们走近看看呗。”

  走近了他们才从周围人的嘴里听到,这是一场刺客追杀丫鬟,丫鬟带着还是婴儿的女主逃跑的戏份,真正的主角不在,全部都是小演员和群众演员的戏份。

  所以,这才是周围围观了那么多游客,也无人驱赶的原因吧。

  “这群众演员挺简单啊,跟着瞎跑就行了。”李逊视线在几个丫鬟身上,“这丫鬟的行头可以啊,肯定是宫里出来的,这女主得是个格格吧?”

  沈嘉驹的视线却在几个刺客身上,来回逡巡着他们的身形,一动不动。

  “看啥呢?这么入迷?”李逊拍他,他才转过头来,说,“走吧。”

  “行,还是去找大明星看看。”

  那一天游览结束,两人大大小小倒是看见了几个剧组,连剧组跟车的明星房车也见到了,就是没有见着明星,要么距离太远不让靠近,什么都瞧不见,要么遮蔽的跟国家保护动物似的,什么都瞧不见。

  李逊开始失望,“得,我是算错了地方,来这里,不如真真实实地掏钱去买演唱会,隔得再远,我也能看见个影儿,也能通过大屏幕看见人不是?”

  “你第一场想看谁的演唱会啊?”

  “当然是周杰伦啊。”

  “嗯……”沈嘉驹点头,“到时候我陪你去啊。”

  “嘿嘿,成嘞。”

  其实沈嘉驹不可避免地想起了黄家驹,那场意外导致他对演唱会没有特别高的兴致,但是,周杰伦是当之无愧这个世界里站在顶端的音乐人,既然来到这里,不去听一场他的演唱会,也挺遗憾,不是吗。

  既然黄家驹终成了遗憾,就不要让遗憾留下更多。

  “去哪里啊?”

  沈嘉驹和李逊在一个喧闹的小吃街中逼仄的折叠桌椅上坐着,桌上摆着两盘臭豆腐,两盒生煎,还有两碗米粉,两个人正吃得开心,甚至有些投入,沈嘉驹脸上是汗,嘴角是油,根本不妨有人对着他轻轻问了一句话。

  “去哪里啊?”

  很熟悉的声音。

  沈嘉驹侧头,对上了一双浅灰色的瞳孔,在将黑未黑的时分,在零星闪烁的灯光里,呈现出他自己的倒影。

  沈嘉驹不是没有想过来这里寻找曲良,甚至差点动了向周娴索要他联系方式的想法,可最后,他想,还是随缘吧,就像他认定的,这里所有人都不是真的,当然包括曲良。

  不管他主动或者被动做什么事情,结果也都不会达到他想要的。

  他何必再去掀起什么波澜呢。

  可他选择来萦滨旅行,背后到底几分希冀,几分用意,其实还是不得不承认的。

  他想过他会在什么剧组信息里看到他的名字,或者什么剧组现场里看到他的身影,再或者可以通过什么人打听到什么消息,总之,是他需要为之寻找,才能得以相见的。

  可是,偏偏就这么巧,在这小吃街上吃着饭,就遇见了?还是曲良看见的他?

  “你谁啊?”在沈嘉驹百转千回的时候,李逊先开口询问,“认错人了吧?”

  曲良弯起嘴角,恰巧一个好看的弧度,眼睛却还停留在沈嘉驹脸上,“我可是他在这里认识的第一个人,你问他是不是?”

  李逊不等沈嘉驹回答,直接上手拽曲良,“说你认错了,我们才刚来这个地方,他怎么认识你了?”

  沈嘉驹赶紧制止李逊,点头承认,“李逊,我认识他,你松手。”

  “啊?”

  沈嘉驹再次点头。

  曲良嘴角的笑意增大,顺势坐在了沈嘉驹身边,脆弱的折叠凳子几乎承受不住他的重量,也支撑不起他的身高,他两条长腿曲起,还要分开很大距离才能稳稳坐着。

  沈嘉驹说不清心底是欢喜,是期待,还是怅然,经历了太多事情,他已经不是面临突发事件激动大喊的沈嘉驹了。

  他的反应,可以说比曲良还要冷淡几分,他连笑容都没有挤出来,而曲良,自见到他嘴角就一直勾着,不像以前的他,笑容都那么吝啬。

  现在的他,仿佛哪里变了,又仿佛哪里都没有变。

  变了的地方,也就是头发了,他的头发修剪过,不再遮住眼睛,连眉毛都整个露了出来,精神又爽利。

  没有变的地方,当属穿的衣服了,依旧是脏脏的乱乱的,但是在这样衣着靓丽的街头,却是毫无违和感。

  “我们是高中同学,他也是奈阳的。”面对李逊的不解,沈嘉驹开口解释,并为他们互相介绍,“他叫做曲良,曲良,他是我的朋友,李逊。”

  两个人简单打了招呼。

  李逊开始发问,“这么巧?高中同学在这里遇见?这概率得跟考试靠蒙考了一百分一样低吧?”

  “你们是来旅游的?”

  “是啊,暑假嘛,无聊,跑出来玩几天。”李逊回答完就热情道,“你呢,你也是来玩的吧?干脆一起呗。”

  “不,我是来打工的。”

  “打工?”李逊本以为曲良也是大学生,不料原来他已经打工挣钱了,不由起了兴趣,“你是做什么的啊?从奈阳跑这里,离家这么远打工啊?”

  “嗯,经纪人听说过吗?”曲良挑眉问。

  “当然听说过啦,你是经纪人?”李逊彻底来了兴致。

  “不,我是经纪人助理。”曲良又笑了,眉眼弯起,帅气逼人。

  沈嘉驹侧目看他,怎么两年不见,性格变得开朗了,还有心情开玩笑。

  “经纪人助理也很厉害啊,你家经纪人都有哪些明星啊?你是不是能天天见着他们啊?”

  “就是几个小明星而已。”曲良随意点着桌子,岔开话题,“你们够吃吗,要不要我带你们去吃这里有名的小吃?”

  “行啊,去去去。”李逊毫不客气。

  “改天吧?李逊,你帮我买瓶饮料呗。”

  “啊?你喝啥啊?老样子?”

  “嗯。”

  李逊擦了嘴巴起身就去了。

  曲良饶有兴致地看着沈嘉驹,等着他特意支开李逊后的发问。

  “你还记得我吗,曲良。”沈嘉驹压低声音,眼神冷漠。

  曲良盯着他的眼睛,抿嘴笑,“当然记得。”

  “那你知道你把我叫上天台,然后,我就突然去了另外一个世界吗,曲良,回来之后,我一直在找你,你究竟是谁,你知道什么,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沈嘉驹故意将害怕,隐忍,不甘还有一点恶作剧融合在一起,他想装作另一个沈嘉驹回来了,他想看看曲良的反应,他想知道,如果知道他回去了,曲良会不会失落。

  “《银如月》你还记得吗?”曲良收起脸上的笑,严肃又认真,“沈嘉驹,我一直记得它,它告诉我,蝼蚁尚且偷生,蚍蜉尚能撼树,月亮尚能发出微弱的光,照亮黑衣前行的路,卑微如我,何必徘徊。”

  沈嘉驹表情僵住,愣愣地看着曲良,忘记了反应。

  “嘉驹,来,给你。”李逊很快回来,还带了同样一瓶饮料递给曲良,“给,朋友,沈嘉驹最爱喝的饮料,你也尝尝。”

  曲良接过饮料,嘴角的笑再次溢出,“嗯,我也爱喝这个。”

  这是沈嘉驹第一次来的时候,曲良请他喝的饮料,叫做一丁点。

  一丁点,不多,刚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