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长突然这么多人用餐,你怎么没派人通知我?”楚明熙皱眉问。

  站在旁侧的烈序真勾了勾唇角,“看来突然增加的用餐人数让明熙慌了阵脚,弗洛,让你的厨师去帮帮忙吧。”

  弗洛没有说话,静静地打量着楚明熙。

  打量完毕,他道:“就是这位长相好看瘦弱的厨师长做出那么美味的食物?”

  “是的,我们多卡奥斯新来的厨师长,虽然长得很瘦小,但厨艺比我们烈家厨师还好。”烈序真夸赞道。

  弗洛冷冷地瞥了他一眼,“再怎么说也是贫民窟出来的厨师,就算有一两样菜品做得好吃,不代表都能做得好吃。”

  “早餐的食物杂乱简洁得就很有贫民窟食物的风范,所以,让我的厨师帮他的忙,是不是有些小看我们班克洛夫家族的厨师们了?”

  弗洛的高傲让楚明熙高高挑了下眉,他没想到,在这里居然会有人嘲他的厨艺。

  “这位少爷,你的厨师们的拿手好菜是什么?”

  “怎么?你想与他们比一比?”弗洛问。

  楚明熙点头,“未尝不可。”

  “好大的口气,既然这样就让你们来比一比,沃伦,你没意见吧?”弗洛转头询问沃伦的意见。

  他虽不喜欢楚明熙,可看在沃伦的面子上,给他几分薄面。

  “只是厨艺比拼倒也没什么,只是,你们比厨艺,不会耽误囚犯们的用饭时间?”

  沃伦看向斐瑞斯。

  身为监狱长,斐瑞斯也没想到局面会发展到这个地步。

  他没有说话,弗洛便道:“随行的厨师有六个,我只需安排其中一个厨师来与你比就行,其他五个厨师可暂时帮你们监狱解决囚犯们的用餐情况。”

  “只要饿不着囚犯们,你们想如何玩就如何玩。”斐瑞斯无所谓道。

  “那么说说,贫民窟来的厨师长,你擅长的菜肴是什么?我可以让我的厨师长与你用一样的食材做出不同的食物。”弗洛满脸高傲。

  楚明熙自信地微微一笑,“我会做的拿手好菜很多,再者挑战是我先发起的,所以该是你们选菜,我再用同样的食材来做。”

  “我的厨师最擅长用鸡与鸭做好吃的,既然你口气这么大,那么就用这两种食材来比一比,时间就到中午十二点。”

  楚明熙看了看墙上的时钟,现在已经是早上九点,三个小时足以做两道菜。

  “好。”

  “你知道鸡与鸭吗?贫民窟里可从来没有这样的食物,你确定真的会做?”弗洛问。

  陆地稀缺的原因,鸡鸭猪羊这等动物的肉只有权贵之人可吃,平常的人肉类只有鱼。

  原主也未做过鱼肉以外的料理。

  但从异世而来的楚明熙,鸡鸭的菜他可做过得太多。

  “弗洛少爷,你不必担心我会输得太难看。”

  “输了你也不必太难过,作为贫民窟的厨师长,你的厨艺已经比许多贫民窟出生的厨师好多了。”

  楚明熙没接话。

  弗洛带来的六个厨师进到厨房,他先教其他五人如何做煎饼果子。

  楚明熙不必担心手艺被学去,毕竟煎饼果子有点厨师技术的人做起来并不难,其主要是涂抹在其中的酱料。

  酱料是楚明熙在之前就调配好的,不必在他们面前重新调制自然就不用担心被学去的风险。

  这里的厨师主以面包糕点为主,所以煎饼果子,他们尝试了两次后便轻松做到。

  有五位厨师负责囚犯的午餐,楚明熙只需认真与另外一个厨师的比拼。

  班克洛夫家族的手下为楚明熙带来一箱的食材,里面的东西应有尽有,还有两只活的鸡与鸭。

  楚明熙看向对面厨师长,他傲慢地看着楚明熙,慢条斯理地在磨刀。

  弗洛等人好奇他们俩的比拼,一个两个搬了张椅子进来围观。

  楚明熙烧热水,从笼子里拿了只鸭出来,等热水烧好,熟练地杀鸭拔毛。

  对面的厨师看到他的粗鲁手法,啧啧摇头。

  弗洛觉得甚是有趣,他道:“不愧是贫民窟里出来的厨师,烹饪的手法一点也不优雅。”

  “优不优雅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为何你去你家吃顿饭要等这么久?”烈序真说,“明熙已经在杀鸭,他还在拔毛。”

  “你和他关系很好吗?明熙明熙地叫。”弗洛没好气地问。

  烈序真笑笑:“明熙长得这么可爱,这么叫他怎么了?”

  “你原来喜欢那种类型的?”

  “你这种类型我也喜欢。”

  弗洛拳头一紧,气得青筋暴出。

  “你们俩不嫌热吗?想吵出去吵。”沃伦说。

  烈序真与弗洛这才安静下来。

  楚明熙那边已经将鸭杀好,毛除干净。

  他从箱子里找出一堆的料,准备接下来的工作。

  他要做的是北京烤鸭,烤鸭的工序复杂,需要时间长,将这些准备工作做好,放进烤炉里烤制已经快一个小时。

  第一个菜算是做好一半,他抬头看向对面的厨师,对方的鸭才刚杀好,正慢条斯理地去除鸭的内脏,剔肉去骨。

  楚明熙想,幸好他是私家大厨,就这速度开餐厅能把自己饿死。

  解决完鸭,接下来就是鸡。

  楚明熙倒来开水,爽快杀鸡。

  鸡他是要做白斩鸡。

  白斩鸡比烤鸭要简单许多,将鸡处理完毕,烧一锅开水。

  等水开放入葱姜,还有食用盐,再备好一盆清水放上冰块。

  接着将鸡放进开水里浸泡五秒,来回三次后,再将鸡放入准备好的冰水里浸泡,浸泡结束后,便将整只鸡放进热水锅里泡。

  只需浸泡二十分钟即可。

  在这二十分钟里,楚明熙准备蘸料。

  常见的蘸料通常以蒜泥,姜蓉,酱油为主,只是有些人会吃不惯姜蓉的味道,楚明熙还额外做了两种蘸料。

  一个是虾子酱油,另一个则是以葱油为主的酱料。

  备好两种酱料,楚明熙总算听到对面的厨师下锅煎煮的声音。

  他抬头看去。

  厨师将切下来的鸭肉,以煎的方式,在平底锅上加上黄油等其他调味料,慢火慢煎。

  香味飘了过来。

  楚明熙嗅了嗅香味,不得不说,味道嗅着还算不错。

  毕竟是私家大厨,不可能没点厨艺。

  准备好白斩鸡的酱料,楚明熙又开始备烤鸭所要用的东西。

  将蘸料准备好,他再次将烤鸭拿出来,涂上一层脆皮水后,继续放回去烤。

  这会离十二点还有三十分钟。

  楚明熙将鸡从锅里拿出来,刷上一层油,再切开摆盘。

  白斩鸡做得很成功,皮黄肉白,骨中带血,摆好盘,再将三种蘸料放在一旁。

  楚明熙将白斩鸡端到他们面前,“做好了,弗洛少爷,你尝尝看。”

  弗洛看着白斩鸡,眼里多少有些鄙夷,“真是贫民窟的做法,竟然连骨头也舍不得扔。只是这是比赛,我也就勉强尝上一口。”

  弗洛的傲慢,楚明熙笑而不语。

  有句话叫“最香莫过骨边肉”,哺乳动物骨骼呈蜂窝状结构,且有一定的厚度,骨头加热的过程中,起到了对升温的缓冲作用。

  在相同的烹饪温度和时长下,骨头附近的肉,失水程度比外侧肉低,能保留更多肉汁。

  而骨头附近往往结缔组织、各种筋膜和脂肪分布比较多,这里是焦香味和肉汁的重要来源。

  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带骨肉的风味和层次感;另外带骨肉有着复杂的物理结构,所以相对表面积更大,从入味的角度看,也比整块纯肉有优势。这就是为什么带骨肉吃起来更带劲的原因。【注:这段说明来自某度】

  弗洛的厨师显然不明白这点,为了方便入口食用,选择去骨留肉。

  弗洛拿叉子戳起一块鸡肉,楚明熙道:“这里有三种蘸料,这是以姜蓉蒜为主,这是以虾为主,这是以葱为主,弗洛少爷以自己的口味来挑。”

  “贫民窟的菜还搞这么复杂。”弗洛哼声,沾了虾子酱油。

  轻咬一口鸡肉,鸡皮鲜嫩胜滑,鸡肉肥嫩鲜美,再加上虾子酱油再添风味。

  弗洛惊愕地睁大眼眸。

  他尝过不少的鸡之类的烹饪手法,却从未尝过这样的菜品,明明烹饪手法简单到他也能做,但为何如此好吃?

  “弗洛少爷,你别只尝不说话,我们也尝尝看,好不好吃。”烈序真说。

  说罢,他也夹了一块鸡肉尝试。

  他诧异道:“是我太久没吃鸡肉了吗?怎会如此好吃?”

  斐瑞斯与沃伦也好奇地尝了一块。

  尝到其美味后,也不住惊艳。

  “看厨师长的烹饪过程,我感觉我也能做,就这么简单的做法怎会这么好吃?”斐瑞斯问。

  楚明熙撒谎道:“贫民窟的食材与资源少,即便有昂贵的食材,没有足够的资源也难以烹饪,所以我就想以这种简单的方式来烹饪。”

  这可是经典的十大名菜之一,怎可能不好吃。

  “弗洛少爷,我能品尝下他做的鸡吗?”厨师长放下手中的活过来问。

  弗洛点点头,“尝尝吧,看他刚才的烹饪方式很简单,虽说是贫民窟的食物但别有一番风味,以后我想吃时,就做给我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