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秋梧眼神闪烁,支支吾吾道:“看……完了。”

  其实哪里有看完,就看了几页,后面就不好意思再看了,因为越往后越羞人。

  陆远点点头,勾了勾唇,眸中暗光浮动。

  眼前的小夫郎脸颊红彤彤的,跟充血了一样,露出来的小巧的耳垂,白皙纤细的脖颈都是粉粉的,真想把衣裳给扒开,亲眼看看小夫郎身上其他地方是不是也是粉粉的,还是白白的,像块光滑温软的玉。

  “梧宝看完了,我还没有看呢,不如我们一起看吧,看是什么故事这么有趣,把梧宝的魂都给勾走了,一看就入迷了。”

  陆远俯身,弯腰把在榻上的人儿给抱起来,揽在怀里,连带着那本《风月秘事》一起。

  “才没有……入迷……”

  云秋梧底气不足地反驳,声音渐渐弱了下去。

  他虽然没继续往下看,但也的确是因为这本书入迷了。

  陆远不置可否,“我们一起看,好不好梧宝。”

  声音听起来柔情款款的,好像下一瞬就能滴出水来,又带了点儿哄骗勾引的意味,然而眉宇却是不怀好意,兴奋急切的 。

  和亲亲小夫郎一起看避火图,这种好事还是生平头一次,一定会非常有趣。

  云秋梧晕晕乎乎地答应了,轻声吐出一个“好”字。

  夫君的声音实在是太好听太温柔了,像是春天的湖水,一下子就把他的神志给吸进去了。

  夫君笑得也好好看。

  相处这么久,陆远自然是知道自家小夫郎最吃哪一套,所以也毫不客气地将自身优势给发挥了到了极致。

  只要能让小夫郎乖乖地,心甘情愿地往套里钻,小夫郎想要他笑成什么样,想要听什么样的声音,他都可以满足。

  陆远抽出被云秋梧藏在怀里的《风月秘事》,随手翻开一页,握着小夫郎的指尖从书页上划过,故意问道:“这上面有字,梧宝给夫君讲一讲好不好?”

  低沉慵懒的声音直接让云秋梧半边身子都酥了,整个人像是飘在了云朵上,虚虚的,没有真切感。

  那些字云秋梧基本上都认识,但话到嘴边,怎么也念不出来。

  磨蹭了一会儿,云秋梧绞尽脑汁想了个借口,“我……我不认识。”

  陆远眉梢微弯,脸上笑意浓厚,眼中翻滚着深沉情欲,声音微哑地道:“没关系,不是还有图吗?给夫君讲讲这图的意思,夫君好像有些看不懂呢。”

  这话陆远说着竟也不心虚,他哪有什么看不懂的,看一眼就懂了。

  云秋梧视线在书上瞟了瞟,又飞快地移开,不再多看一眼。

  云秋梧“哼”了一声,还不懂,怎么可能,夫君可是太懂了,以前不就是这么弄过他吗?

  他根本坚持不住,不住的讨饶,夫君都不为所动,一点儿不心软,非要这么弄他。

  “我不,你明明懂的。”

  云秋梧将头扭到一边。

  “是吗?我怎么没印象了。”

  “就那次啊……”

  “那次是哪次”

  云秋梧瞪了陆远一眼,不说话了。

  他不信夫君不记得,分明就是在捉弄他。

  逗人没有逗成功,陆远也不在意,继续若无其事的翻书,嘴角嗪着淡淡的笑意。

  “这个是真的不懂,劳烦夫郎为我解惑了。”

  整整一本避火图,陆远只是看了一些,还有好些没有看,自然就有些新尝试。

  择日不如撞日,陆远决定就今天了。

  云秋梧到底是没忍住好奇,低头去看,连自家夫君都说不懂的,他怎么能不好奇。

  “这……”

  云秋梧眼睛都睁圆了。

  还可以这样的吗?

  真的可以吗?

  可是画上的人看起来好舒服的样子,并不见痛苦之色。

  “喜欢这个好,那我们就来试一试。”

  “相信夫君,一定会很快乐。”

  从陆远的语气中不难听出他满意极了。

  云秋梧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身上的衣衫已经被褪去,不着寸缕,腰身被两只大掌死死地箍住,浑身软绵绵的,从头到脚,都提不起什么力气。

  “不……”

  趁着神志尚存的时候,云秋梧试图最后再挣扎一下。

  大白青天的,还是在书房,怎么能这样,实在是不像样子。

  然而箭已经在弦上,哪有容云秋梧临阵退缩的机会,陆远就是想给 ,也给不了了。

  陆远强忍着满腔欲火,低声让小夫郎安心,“没关系,梧宝,门关好了的。”

  家里就他们两个人,再怎么胡闹都没有关系的。

  好不容易逮着一个天赐机会 ,陆远是把人给“欺负”了够。

  “这个怎么样,喜不喜欢”

  “这个呢,我看很不错,也一起试试。”

  “乖啦乖啦,最后一个,试完这个就不试了。”

  “再试试这个嘛,就这一个,没问题的,我们梧宝最棒了,什么都做得到。”

  ……

  陆远是一次又一次地哄诱 ,出尔反尔了不止一次,仗着自家小夫郎心软,卖卖惨,装装可怜总能得逞。

  小夫郎韧性不错就是好,基本上什么姿势都做得到,这泼天的福利是自己的,陆远简直要高兴坏了,愈发没个分寸,逐渐放肆起来。

  云秋梧则是欲哭无泪,无论他是点头还是摇头,他的意见根本就不重要,因为陆远只是意思意思地问问他,实际上全是自己在做决定,只要是他喜欢的,就要尝试 ,当然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一起。

  到最后云秋梧昏昏沉沉,哭惨了后是真的连哭都哭不出来了,流了太多的泪,让他眼睛红红的,堪比兔子眼睛,眼角残留着泪痕,一身凄凄惨惨,不堪入目的痕迹,像是一朵被狂风暴雨摧残过的花,要多可怜有多可怜,惹人怜惜。

  然而这朵花却不是焉儿吧唧的,被灌溉,被好好“疼爱”后呈现出勃勃生机,娇妍饱满,散发着芬芳诱人的气息。

  云秋梧小声嘤咛着,他想不明白,事情为什么会发展到这个地步,他最初只是拿了一本书,本来是看看话本子,没成想话本子上的内容在自己身上实践了。

  第一百零一章 难为情的小夫郎

  夫君真是的,一次比一次过分 ,有几次,他实在是受不住了想要逃了,却被夫君给握住脚腕拽回去,夫君力气好大,让他根本挣脱不了,只能乖乖地任由摆弄。

  一旦他想拒绝夫君就亲他,把他的话都给堵住,什么都不让他说出来,而夫君还装作一脸无辜的样子,好像他什么也没有做一样。

  一想到这里,云秋梧又是气愤又是委屈,低下头张嘴在陆远胳膊上咬了一口,留下一个浅浅的牙印。

  “怎么了?梧宝。”

  心满意足的陆远抚摸着自家小夫郎嫩白藕一样细细长长的胳膊,从下往上,一直摸到肩头,摸到精致的锁骨,声音里透着慵懒的沙哑。

  “你……”

  云秋梧刚说了一个字,就听到了自己好像破风箱一样哑掉的声音,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他的声音都哑掉了,好难听,一点儿都不好听了。

  “你不心疼我了。”

  云秋梧“哼”了一声,微弱的声音里满是控诉。

  陆远可觉得太冤枉了。

  他哪有不心疼小夫郎,什么时候都心疼的。

  “梧宝,我方才也是在疼你,难道你不喜欢这种疼爱吗?你要是不喜欢的话,我以后改。”

  陆远耷拉着眉眼,神色懊恼又落寞。

  云秋梧莫名心中一紧,忽然觉得自家夫君好可怜,吞吞吐吐地道:“也……不是……”

  其实他很多时候都是很舒服的,从头到脚,没有哪一处是不舒服的,可就是太舒服了,舒服得头皮发麻,灵魂颤抖,让他一点儿神志都没有了,又哭又叫的样子一定很没有形象。

  而且过后也确实是很累很累的,累得他根本就不想动,也动不了。

  可是反观夫君呢,还是精神十足,神采奕奕。

  人和人的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可他没有不喜欢。

  他是喜欢的 。

  但他没说喜欢夫君都这么过分了,要是说了,夫君不就会弄他弄得更过分了吗?

  云秋梧多少也摸索出一点经验来了,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他在这方面都吃过多少次亏了,不止一次两次,再迟钝也该长点心眼了。

  然而只要陆远一扮可怜,云秋梧就什么都不记得之前用自己的汗水和泪水亲身实践后总结出来的那点经验了,全部都给抛到九霄云外了。

  “那梧宝到底喜不喜欢吗?”陆远得寸进尺地问道,非要打破砂锅,问到底,把最后一层遮羞布都给扯下来,典型地顺着杆往上爬。

  云秋梧破罐子破摔地嚷嚷道:“喜欢,喜欢行了吧。”

  说完他把头钻进陆远怀里,像只寻求庇佑的小雀。

  呜呜,太难为情了,好羞人啊,他居然对夫君说出那样的话,说自己喜欢夫君那样对他,夫君会不会觉得他这个人好……好不知羞耻啊?

  陆远当然不会这么觉得,两个心意相通的人在一起,又都是血气方刚的年轻年纪,很容易烈火干柴,一下就燃烧起来,他就是馋小夫郎的身子,天天都惦记着,要不是小夫郎的小身板不够结实,要节制,他巴不得日日夜夜都拉着小夫郎欢好。

  “我也很喜欢。”陆远俯身在云秋梧耳边轻声低语。

  他太喜欢小夫郎在恩爱缠绵时的种种情态了,蹙着眉红着眼要哭不哭时,小声呜咽着发出支离破碎的喘息声时,欢愉与痛苦并存,不知是苦是乐时……

  每一种情态都是风情万种,摄人心魄。

  云秋梧更难为情了,紧紧闭着眼睛,假装自己已经睡着了,什么都没有听到的样子,可时不时颤抖的乌黑眼睫还是显露出了他依旧是清醒着的事实。

  陆远很贴心地没有揭穿。

  浴缸里放满了热水后,云秋梧被陆远抱到洗浴间,泡了一个热水澡,顺道被清洗了身子。

  虽然两人今天在书房解锁了不少新尝试,但陆远还是手下留情了的,至少结束的时候云秋梧没有直接昏睡过去,还清醒着,不像以往在夜间的时候,十有八九次云秋梧神志都是昏沉的,往往都要等到第二天睡醒过后才有精神找陆远秋后算账。

  所以云秋梧难得在清醒的状态下有了一次被清洗身子的经历了,当清洗到某处时,全身都紧绷着,红着脸要陆远出去他自己洗。

  “我……我自己来……”

  云秋梧头都快埋到水里去了。

  他知道夫君帮他清洗身子这种事肯定不是第一次了,已经发生过很多很多次了,但有意识和没有意识完全是两码事,还不如昏睡过去,那样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可是现在……

  陆远唇角溢出笑意,忍不住轻笑出声,拍着小夫郎白皙瘦弱的肩头柔声道:“在夫君面前,害什么臊,你身上哪儿夫君没看过,用不着难为情。”

  他不仅看过,还摸过呢,还是好多次呢,数都数不清了。

  这一句话直接让云秋梧红成了一只大虾,全身上下都泛着一层若隐若现的红,蜷缩着身子,睁着湿漉漉的眼睛似嗔似怒地瞪了陆远一眼。

  就算是大实话,哪能就这么说出来 ,跟调情似的 。

  陆远连忙做了一个闭嘴的动作,表示自己不说了。

  不过眼睛里的戏谑笑意还是争先恐后的跑出来。

  哎呀呀,逗小夫郎什么的,最有趣了,乐此不疲,百逗不厌。

  仗着花言巧语把小夫郎给吃干抹净 ,占尽了便宜,陆远当然也是要做出补偿的,做了一桌子好吃的,亲自投喂到小夫郎嘴里。

  云秋梧第一次被陆远喂着吃东西的时候是腼腆害羞的,但一而再再而三地被这么贴心呵护后,他渐渐地也习惯了,配合着张开嘴嗷呜一口就吃掉。

  “我要吃冬瓜。”

  “好。”

  “要那个,要滑肉。”

  “好。”

  “想吃青菜 。”

  ……

  无论云秋梧要什么,陆远的回答都是一个“好”字,他并不觉得云秋梧是在拿乔,是故意折腾他,使唤他,因此并不见一丝一毫的不耐烦,有耐心极了,脾气好得不可思议。

  当然,即使云秋梧是故意的,就是闲着没事做,想要指挥他指挥得团团转,陆远也不会介意,更不会生气,谁让他自从踏上宠夫郎的道路后,就一去不复返了呢,只会越走越远。

  第一百零二章 迷信的小夫郎

  上午的一通胡闹,成功地让云秋梧下午腰腿酸软,哪哪儿都提不起力气,瘫在床上一点儿都不想动弹。

  想起自己本来是要把旧冬衣翻出来改成盖脚的小被子的,结果现在大半天过去了,还什么都没有做,云秋梧忍不住在罪魁祸首身上拍了一巴掌,没好气道:“都怪你,我今天还什么都没有做 ,时间全都混过去了。”

  没什么力气,轻轻柔柔的一巴掌像是小猫踩了一爪子似的,痛是不可能痛的,跟挠痒痒似的,陆远差点儿没笑出来。

  “谁说的,梧宝辛苦得很,可是干了件大事呢。”陆远脸上挂着促狭的笑意,语气老不正经了。

  小夫郎可是让自己“吃”了个尽兴,这哪是什么都没做。

  云秋梧又不傻,哪能不明白陆远的意思,当即“哼”了一声,眼睛转了转,忽然扑到陆远身上,出其不意地去挠陆远的胳肢窝。

  陆远怕痒,尤其是怕挠胳肢窝 ,这一点是云秋梧偶然发现的。

  自从发现后,云秋梧就有招对付陆远了,一旦生气了,一般是羞恼的时候就去挠陆远的胳肢窝泄愤。

  陆远没有防备,被偷袭成功,立刻就觉得痒得不行,笑着倒下去,手还装模作样地去阻止在他身上肆意妄为,张牙舞爪的小野猫。

  “怕不怕,怕不怕你再说些有的没的,我还挠,一直挠。”

  云秋梧这会儿下手是一点儿都不客气 ,专门往陆远的胳肢窝挠。

  夫君居然笑话自己,就要做好被自己报复的准备。

  他可不是好欺负的,不是每一次被欺负了都不会不还手的。

  陆远没什么诚意地告饶,“怕了怕了,夫郎大人在上,小的以后再也不胡言乱语了。”

  云秋梧露出满意的微笑,刚刚停手,就听陆远说:“可是我没有乱说啊,是夫郎你自己想歪了。”

  到底是不是自己想歪了,云秋梧还能不清楚,刚舒展的眉头又拧了起来。

  见陆远取笑他还不够,还要倒打一耙,云秋梧可忍不了,故技重施,一双手又在作乱。

  这一回,非要给夫君一个深刻的教训。

  陆远实在是怕痒,弱点被自家小夫郎捏在手心里,再硬气也硬气不了多久,在眼泪都快要笑出来的时候,终于坚持不住了。

  “夫郎大人高抬贵手,放过小的吧,真要把小的挠死了,梧宝上哪儿再找一个夫君去,可就要一个人……”

  陆远就是随口那么一说,云秋梧听着却很刺耳,嬉笑的心情都没了,不乐意地瘪了瘪嘴,一脸严肃地道:“不许说不吉利的话,夫君你赶紧呸呸呸。”

  生死是大事,夫君怎么能拿生死开玩笑呢。

  他才不要夫君死,也不要守寡,就要和夫君一直在一起。

  “我瞎说的,梧宝你怎么还迷信呢,再说人都有生老病……”

  死字还没说出口,陆远就被云秋梧捂住了嘴巴。

  “夫君,你听我一回好不好?”

  云秋梧巴巴地望着陆远,眸中隐隐有水气。

  见自家小夫郎是真的着急了,陆远也不再不当回事,而是很认真地照做,“呸呸呸,坏的不灵好的灵。”

  “还要敲木头。”云秋梧补充道。

  陆远还能怎么办,顺从地敲了敲床,床就是木头打造的,敲它也算是敲木头。

  “好了,该放心了吧,梧宝。”

  云秋梧点点头,脸上重新展露笑颜 ,凑过去在陆远身上吧唧亲了一口,毫不吝啬夸奖地道:“放心了,夫君做得真棒。”

  陆远一时间是哭笑不得。

  他也没干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怎么就是被夸了呢,不就是呸了几声,外加敲了敲木头吗,竟还能得到小夫郎主动送上的一个香吻。

  不过白得一个香吻是件只赚不赔的好事,陆远没有拒绝的道理。

  云秋梧小脸板着,一本正经地道:“夫君 ,你以后不要随便说不吉利的话。”

  陆远弱弱地道:“我那是开个玩笑,不是成心的。”

  “开玩笑也不行,要避讳懂不懂,你下次要再这样,我就要生气了。”

  云秋梧觉得这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必须得慎重对待。

  “好好好,记住了,没有下次了。”陆远一口答应下来 。

  虽然他不觉得这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小夫郎觉得很有必要要避讳,那就避讳吧,反正只要多注意些不说就是了。

  总不能故意要招惹小夫郎生气吧,生气都在其次,最主要的是,小夫郎会难过。

  “真的?”

  云秋梧拿怀疑的小眼神瞟着陆远。

  “真的。”

  陆远举手做保证状。

  鉴于陆远很多时候是个说到做到,言出必行的人,云秋梧便没有紧抓着不放,转而说起另一件事来。

  “对了,夫君,咱们地里那些红薯什么时候收获啊,这都快到冬月了。”

  云秋梧可是一直惦记着那些红薯,心里都打算好了,哪怕是白种一场都没关系,他不会怪夫君的 ,因为当时他也是同意种红薯了的。

  不能怪云秋梧对陆远没信心,只是担心会有万一,毕竟他之前没有看到过,也没听说过红薯这个东西,相信陆远纯粹是出于私人感情。

  “再有半把个月就行,我去看过了,结了不少,大的红薯有这么大呢。”

  陆远握着拳头比划了下。

  红薯的生长周期一般是三到四个月左右,根据地理位置的不同,气候的不同,会有所差别。

  陆远昨天就是专门去看红薯的生长情况的,他觉得再等十来天差不多就能收获了。

  今年的红薯种得迟了些 ,要是早些就好了。

  “有一件事我没告诉你,慕九他说……”

  闻言云秋梧有些惊喜,“官府真的会给嘉奖吗?”

  在云秋梧心中,官府象征着绝对的,至高无上的权威,离普通的老百姓很远,但一直都很有威严。

  第一百零三章 丢人的慕九

  “到底是真是假,哪天去官府问问就行了。”

  陆远并不认为是假的,虽然慕九这人有时候吊儿郎当,看起来不太靠谱的样子,但说不定是扮猪吃老虎呢,大家族出来的人哪有真的是傻白甜的。

  云秋梧“嗯”了一声,好奇地问道:“如果是真的,会有多少银子啊?”

  “一两百两应该是有的。”陆远想了想,给出一个答案。

  从慕九口中说出的能发一笔小财的银子,不会少到哪里去。

  云秋梧“哇”了一声,露出一副要发财了的表情。

  陆远伸手在他额头上点了两下,“我瞎说的,也不一定,别抱太大希望了,意外之财,有则有,没有也没关系。”

  这会儿小夫郎这么高兴,要是到时候希望落空了,该难受了。

  云秋梧嘟了嘟嘴,小声嘟囔道:“我知道,我就是高兴嘛。”

  “给我按按,我腰好酸。”

  夫郎大人发话了,陆远当然只有遵从的份,立马充当起了一个尽职尽责,尽心尽力的按摩工,把小夫郎给伺候得舒舒服服的。

  ……

  日子还是照常的过,云秋梧近来在做针线活一事上很是勤奋,他要缝制两个人穿的冬衣,还要做冬天穿的鞋子。

  云秋梧这会儿正在纳鞋底。

  纳鞋底是一样既费功夫也费劲的活,得先用锥子在鞋底上钻出眼,再穿过麻绳缝制,每一针都要勒紧勒实,这样纳出来的鞋底才耐穿。

  冬天的鞋子还要考虑到保暖,所以云秋梧把鞋子的袼褙打得格外厚实,因为袼褙厚,钻眼得使足力气才钻得通,不过纳了小半边,云秋梧就感到胳膊开始酸痛,坚持了一会儿后便停下来暂时休息。

  陆远喂完兔子后洗了手,走过来给自家小夫郎捏胳膊。

  其实以他们家里的经济条件,完全是可以买几身冬衣,买几双冬鞋的,陆远也提过。

  但云秋梧坚持要自己做,他就喜欢捣鼓这些,说是让他闲着他会不习惯,而且给自家夫君做衣裳鞋子会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满足感,陆远不忍心剥夺自家小夫郎为数不多的爱好,只能劝着每天适当地做些针线活,别太劳累,爱护眼睛。

  “梧宝好厉害,做得真好 。”

  陆远虽然是个门外汉,但这丝毫不妨碍他变身为小夫郎的夸夸侠。

  云秋梧扬了扬眉,颇有几分神气的样子。

  “那是当然。”

  就在两人轻声低语,耳鬓厮磨的时候,有人在很着急地敲门。

  陆远立刻起身去开门。

  桃溪村治安一向不错,连小偷小摸的情况都很少发生,但近来听说隔壁村子不怎么太平,老是有人家里的鸡鸭粮食丢了,还差点儿闹出人命,为此村长专门召集村民开了一次会,让村民们都警醒些,经过秋收,正是仓里有粮的时候,也是容易被贼人惦记的时候。

  陆远本来就很注重隐私,就是以前,也不会一整天都把门给大敞开着,现在就更不会了,即使有人在家,也经常是大门紧闭,尤其是叮嘱云秋梧,要是他自己一个人在家,务必要把门给关好,不认识的人不要开门。

  敲门的是林芷。

  林芷面色焦急,气喘吁吁,显然是一路跑过来的。

  “星哥儿出事了,大娘让找你们帮忙。”

  一听是陆星出事了,云秋梧慌里慌张地立马就要和林芷去沈家看看是怎么回事,陆远把门一关,紧随其后,也去了沈家。

  他刚到沈家门口,一辆马车驶过来,停在他面前,车帘被人掀开,有个人从马车里面探出头来。

  “陆兄,你……”

  慕九寒暄的话还没有说完,云秋梧慌慌张张地跑出来,抓着陆远的袖子,神色惊惶地道:“夫君,星哥儿他流血了,要马上看大夫,可是刘叔家和芷哥儿家的牛车被借出去了,你快去找古家借。”

  桃溪村有牛车的人家不多,只有三户人家,离得近的是刘家和林家,还有一家姓古的人家也有牛车,但离得很远,要穿过大半个村子。

  出事的时候,宋大娘立刻就近去借牛车,但是没有借到。

  陆远安抚地拍了拍云秋梧的手,“好,我马上去。”

  转头看到慕九的马车,陆远冲着慕九拱手,“麻烦慕少爷帮个忙,把马车借我一用。”

  比起去找古家借牛车,现成的就摆在面前的马车更方便,而且论速度,马车比牛车快多了。

  慕九虽然不知道出事的人是谁,但猜的到肯定是发生了很危急的情况,因此陆远一开口借车,他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

  “救人要紧,陆兄你请便。”

  “多谢。”

  有了马车,由车夫赶车,陆远和宋大娘还有云秋梧一起送陆星去镇上的医馆。

  忙起来一时间没顾得上慕九,等到马车都驶出去好一段距离后,慕九猛然发觉自己竟然被抛下了。

  慕九叹了口气。

  不过他倒也没有什么怨气,因为马车里已经有好几个人了,其中一个还是病患,他一来已经挺挤的了,没必要再挤一个人,二来他也帮不上什么忙,何必去凑热闹,没帮上忙还添乱就不好了。

  只是这凉风嗖嗖的,唯一相熟的陆家大门紧闭,光天化日之下,慕九也不好翻墙进去,他站在原地思考自己到底是靠两条腿走去镇上的客栈,还是找个人家逗留一会儿,等陆远他们回来,不然他这一趟不就是白来了吗?

  “哎,你怎么没和陆兄他们一起走是不是也被落下了,陆兄他们是太着急了,你别介意,在家里等也是一样的。”

  慕九以为林芷是和他一样,被落下的,顿时升起了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同病相怜之感,因此好心地安慰林芷。

  林芷瞥了他一眼,“我是自己不去的 ,才不像你。”

  星哥儿出事,有他婆婆在,还有梧哥儿和他家汉子也在,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

  虽然林芷没说像慕九什么,但结合慕九说的话,不难理解他的意思。

  慕九讪讪一笑,打开扇子摇了起来,看天看地就是不看林芷。

  好像有点丢人,慕九心想。

  随即他觉得林芷有些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

  慕九转头看林芷,目不转睛 ,好像要从林芷身上看出个什么名堂来。

  第一百零四章 有惊无险

  林芷觉得慕九很冒犯,毕竟好好的哪有一个汉子这么一个劲地盯着一个哥儿瞧的,很失礼的,就在林芷想要转身离开的时候,慕九忽然激动地道:“是你啊,原来你是陆兄他们这个村的。”

  林芷怔了一下,啐了一口,“胡说八道,我都不认识你,登徒子,枉我先前还以为你是个好人,算我看走眼了。”

  当知道马车是慕九的,林芷是真的觉得慕九这位看上去就是个富家少爷的公子哥是个大好人,大善人,在危急中不吝啬施以援手。

  可现在林芷不这么想了,只觉得慕九油嘴滑舌,油腔滑调。

  别以为装出一副好像以前在哪里见过的样子他就会相信了,他不是那么无知蠢笨的哥儿,不会这么轻易就被骗,还是被一个花花公子哥骗。

  慕九忙道:“我不是登徒子,我们是真的见过,当时你还抢了我的糖葫芦呢。”

  他只是忽然碰到一个曾经有一面之缘的人,有些激动而已,怎么就被冤枉成登徒子了。

  当真是好大一口圆圆的黑锅 ,从天而降,一下子就扣到他头上了。

  “不……你说什么?糖葫芦”

  林芷想了想,一拍脑袋,好像的确是有这么回事儿,他去镇上赶集的时候是买过糖葫芦。

  不过他可没有抢谁的糖葫芦,那串糖葫芦本来就是他的,他先要买的。

  想起来后,林芷“哼”了一声,:“谁抢你的糖葫芦了,明明是你抢我的糖葫芦,你别颠倒是非乱说话。”

  “明明是……”

  慕九的声音在林芷凶巴巴的眼神凝视下渐渐弱了下去。

  “好吧,是我的抢了你的糖葫芦,我不是也没抢成吗?最后还不是让给你了。”

  林芷顿时更气了,瞪了慕九一眼,气呼呼道:“本来就是我的,先到先得,不用你让。”

  慕九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又闭上了。

  什么先到先得,明明是同时。

  可好像也确实不用他让,因为那个卖糖葫芦的大爷似乎也是打算把最后一串糖葫芦卖给眼前的哥儿,而不是卖给他。

  ……

  另一边,马车一路跑得飞快,不到半个时辰,就到了镇上。

  驾车的马夫也知道陆远一行人是着急去看大夫的,直接把他们载到了最近的医馆门口。

  到了医馆,幸好这个时候没有什么病人在看病,坐诊的大夫比较清闲,很快就来了一个大夫来给陆星看诊。

  陆星怀着孕,但却见了红流了血,很难不让人联想到小产的可能性。

  好在经过大夫诊断后是有惊无险,虽然确有小产的迹象,但送医及时,扎了银针,情况就稳定下来了,但是后续养胎得更加注意了。

  “还要喝药,后厨可以煎药,你们拿个人去抓药煎药,喝了药再回去。”

  “好的,谢谢,谢谢大夫。”

  宋大娘对着大夫千恩万谢,然后拜托云秋梧照顾陆星,她自己去抓药煎药。

  至于陆远,在陆星的情况稳定下来之后,就去码头找沈烈了。

  沈烈在码头上找了个扛大包的活儿,这些天一直是早出晚归,天天去卖苦力扛大包。

  他当然想陪在陆星身边,照顾自己有孕在身的夫郎,但一家子要生活,过日子是有花销的,而且不久就要添丁了,沈烈作为家里唯一的汉子,毫无疑问是沈家的顶梁柱,一家子都指望着他,所以沈烈也只能忍着不舍,到处找活儿干,只有多挣些钱,才能给家里人更好的生活。

  陆远在码头找到沈烈的时候,沈烈差不多也要收工了,正在排队领今天的工钱。

  这种扛大包的活计有个好处,那就是工钱日结,当天干了多少活儿就能拿到多少钱,不会拖欠工钱,随时可以报名,随时也可以走,很灵活,没什么限制,就是很费力气。

  “陆大哥,你咋来了?”

  看到陆远,沈烈觉得怪稀奇的 ,因为在他心中,陆远是个有本事的人,应该不会来卖苦力扛大包。

  陆远看沈烈前面也没几个人了,干脆等沈烈把工钱拿到了才招呼人到一边说话。

  “和你说个事,你别急,星哥儿出了点事,人在医馆,但现在已经没事了。”

  “什么?星哥儿出事了?”沈烈声音一下拔高了好几个度。

  尽管陆远已经和沈烈说了让他不要急,并说了陆星现在已经安然无恙,没有大碍了,但沈烈还是急得不行,问清楚是哪家医馆后,立刻火急火燎地往医馆跑。

  “喂,大兄弟,你水壶不要了啊?”

  同样是在码头扛大包的一个汉子大喊。

  然而沈烈已经跑得不见人影了。

  “给我吧,我帮他带过去。”

  那汉子一看陆远和沈烈是认识的,便把水壶给了他。

  医馆内,陆星脸色依旧很苍白,一看就很虚弱。

  当知道腹中的胎儿保住后,宋大娘不在,身边只有云秋梧宝,陆星忍了许久的眼泪终于落了下来。

  “你别哭,星哥儿,没事了没事了,孩子还在。”云秋梧手连忙安慰道。

  陆星吸了吸鼻子,“我……我知道……我就是怕……很怕……”

  沈家往上三代都是单传,虽然婆婆口头上没说,但他知道婆婆对他这一胎很重视,什么好的补身子的都给他吃,还给做了好多的小衣裳,小鞋子。

  要是有个万一,婆婆一定会很失望。

  沈大哥也会很难过,他很盼望自己肚子里的小娃娃,还说要给小娃娃当大马,让他骑在自己肩膀上玩耍。

  就算婆婆和沈大哥都不会怪他,他也会怪自己,怪自己太无能,太没有用,没有保护好自己的孩子。

  他曾经发过誓,要是他这一生有幸有自己的孩子,他一定竭尽所能地对他好,让他快乐幸福地长大,绝不会让孩子过得像自己小时候那么苦。

  第一百零五章 回村

  可是差一点……..

  陆星哭了一会儿,擦了擦眼泪,重新振作起来。

  他不能再哭了,再哭的话等会儿沈大哥来了该担心了。

  沈烈很快就来了。

  一来就着急忙慌地看陆星 ,那时陆星才刚喝下安胎药。

  “星哥儿,你怎么样了?有没有哪里痛难不难受啊?”

  沈烈拉着陆星的手,看到夫郎苍白的脸色心疼得不知如何是好。

  陆星摇摇头,“我没事了,好多了。”

  沈烈来了后,云秋梧就自觉地让开了,跑到医馆门口去看自家夫君。

  陆远没有沈烈那么着急,但他的脚程也挺快的,没多久就回来了。

  这家医馆是云秋梧以前看病的医馆,给陆星诊治的是老大夫的徒弟,老大夫刚出了一个急诊回来,在门口碰到陆远,忍不住“,嘿”了一声。

  老大夫挺喜欢陆远这个真心实意疼爱夫郎的汉子,笑眯眯道:“大兄弟,又带着你家夫郎来找老夫了。”

  陆远想着正好老大夫在,刚好小夫郎也在,就让老大夫给云秋梧把脉。

  老大夫把完脉后,颔首点头,自然是没有什么大的问题,过去几个月的调养不是白调养的,当然是有成效的。

  不过老大夫却意味深长地看了陆远一眼,念叨道:“年轻人火气旺是常事,但万事过犹不及,都得有个度。”

  陆远厚着脸皮说“好”,一点儿害臊的迹象都没有,倒是让云秋梧闹了个大红脸,趁陆远不注意,悄悄在他腰上掐了一把。

  都怪夫君,这些天胡闹得太过分了,都让大夫看出来了,好没脸。

  陆远轻嘶了一口气,表情有一瞬间都扭曲了,但他要面子,很快又恢复如常。

  啧,真疼,好用力啊,小夫郎变了,变得不疼他了,腰上说不定都青了。

  等陆星休息好后,一行人离开医馆,回了桃溪村。

  在路上,陆远问起陆星是怎么出事的。

  “还不是那个李家雨哥儿,还当星哥儿是他家的奴仆,要给他们家当牛做马伺候呢...…”

  提起这事,宋大娘就一肚子气。

  在陆星和李家断亲改名改姓嫁给沈烈后,因为村长的敲打,李铁柱夫夫起初挺安分的,没有找陆星的麻烦,但是每次见着陆星,嘴里准没一句好话,总是要阴阳怪气,拐着弯的骂陆星丧尽天良,狼心狗肺,是个白眼狼之类的。

  陆星常年被李家人奴役使唤,养成了懦弱胆怯的性子,这辈子做过的最大胆最豁的出去的事情就是当初不惜跳河自尽,以死反抗被卖到宋家当小侍,因此被骂了也不怎么还口,只当没有听到。

  倒是宋大娘,是个脾气烈的,她一个寡妇,年纪轻轻,二十出头就带着独子守寡,当然不可能是个软和脾气,不然岂不是任人欺负,宋大娘维护自己的儿夫郎,只要是她听到李夫郎在骂陆星了,每次都气势汹汹地和李夫郎对骂,看谁骂得过谁。

  除了李夫郎,还有李雨,也是一个嘴碎的,以前就总是欺负陆星。

  农家哥儿哪有几个是真的十指不沾泥,什么农活儿都不做的,李家没那么好的条件,所以李雨也是要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儿给家里帮忙的,不下地家务活总是要做一些的,但是以前,他基本上都是使唤陆星,看着陆星干活儿,自己在一边偷懒。

  可自从陆星在离开李家后,少了个人,李雨不仅没法儿偷懒,要做的家务一下变多了不少,他不敢冲着李铁柱夫夫发脾气,使性子,因为他知道自己不如两个弟弟受宠,哥儿怎么能跟汉子比,于是李雨就怨上了陆星,老是找陆星的麻烦。

  这一次不知道是出了什么事,李雨气冲冲地找到陆星,劈头盖脑的一通骂,还动起手来,推了陆星一把,直接把陆星推摔倒了。

  推了人,见陆星起不来,李雨才有些慌了,后知后觉的知道自己可能是闯祸了,慌慌张张地跑了。

  好在林芷在听小伙伴说李雨去找陆星,担心陆星会吃亏连忙就跑来找陆星,准备要给陆星撑场子,帮他把李雨给骂回去,来就看到陆星出事了,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陆星从地上扶起来,把人给搀回家去。

  之后的事情不用说,陆远就都知道了。

  “我不会放过李家的,这一次非要李家好看,还有那个雨哥儿,呸,都什么东西,跑来欺负我沈家的人,他也配,小小年纪,这么狠毒,看以后哪家敢要他给自己儿子当夫郎。”

  宋大娘脸色难看得不行。

  沈烈也是一脸阴沉,目露凶光 ,“李家要是不给个交代我就去报官,告李雨故意害人。”

  李雨是个哥儿,一旦身上牵扯上官司了,这名声可就不好听了,当然,即使不报官,他推了陆星险些酿成大祸是事实 ,这事一旦传开,对他的名声本来也没什么好处,就像宋大娘所说的那样,会落下一个狠毒的名声,说亲的时候是会被人诟病的,毕竟没有哪家愿意自己儿子娶一个心狠手辣的夫郎。

  陆远微微颔首。

  他也觉得是得闹大些,才能给李家一个教训,不能让这事就这么悄无声息地过去了,因为李家非但不会领情,还会得寸进尺,以为沈家好欺负,尤其是李家哥儿,以后就更要找陆星麻烦了,觉得他推了人都没事,还有什么好怕的。

  回到桃溪村的时候,天完全黑了,云秋梧靠在陆远肩膀上,昏昏欲睡,下马车的时候才清醒过来。

  马夫问陆远慕九人在哪儿,要不要回镇上,陆远才想起慕九这个人来 。

  怪不得他觉得好像少了点什么,原来是少了个人,把慕九给忘记了。

  然而陆远这会儿也不知道慕九人在哪里。

  他刚准备去村里找找的时候,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嘿,陆兄,你们终于回来了,人没事儿吧?没出意外吧?”

  “一切安好,多亏了慕少爷热心肠仗义相助。”

  慕九摆摆手,摇起了扇子,“没什么,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扇出来的风凉飕飕的,陆远眉头微微一皱,没说什么,只是侧身把云秋梧挡在身后。

  第一百零六章 灵魂一问

  “公子,您要回客栈吗?”马夫问道。

  “不了不了,我要在这里玩两天,你过几天来接我就是。”

  得了吩咐,马车很快驾车走了。

  “陆兄,收留我几天可好”

  陆远:“……”

  他能说不吗?

  显然不能,慕九都把自己的后路断了,这会儿乌漆麻黑的,总不能真的不近人情,把慕九拒之门外。

  “行,进来吧。”

  陆远本来也没打算赶慕九走,别的不说,就冲慕九今天帮了他的忙,借给他马车用,这事就是他欠慕九的一个人情,欠了人情,哪好意思轰人。

  慕九连忙乐颠颠地跟上 。

  第二天,天光大亮时,慕九起来了,云秋梧都出门了,只有陆远在家。

  慕九伸了个懒腰,笑嘻嘻地和陆远打招呼,“早上好啊,陆兄。”

  陆远正在劈柴,闻言嘴角不动声色地抽搐了下。

  “不早了,慕少爷,都快中午了。”

  慕九惊讶了一瞬,随即笑道:“哈哈,这不是陆兄家的床太舒服了,一睡就不想起,好眠到天明。”

  陆远:“倒也不必如此客气。”

  以慕九的身份,什么样的好床他没睡过,自家这找乡下木匠打造的床,再普通不过,哪有什么特别的。

  慕九挠了挠头,凑到陆远身边,“这种力气活交给我就好,陆兄帮我煮碗面 ,我这五脏六腑庙需要犒劳一下。”

  陆远睨了他一眼,放下劈柴的大刀,拍拍手去了厨房。

  就知道留慕九下来,得伺候这个饭来张口的大少爷。

  不过也不是白伺候,是慕九拿自己的劳动来交换。

  按说慕九这种出身不凡的大户人家的少爷是不会劈柴的,十指不沾阳春水,别说劈柴了,恐怕都不一定见过劈柴,养尊处优之人,很少会知道底层劳动人民的生活状况。

  但慕九并非是一味的娇生惯养,而且他之前养伤期间就是住在陆远家,跟着学会了不少的本事,连磨子他都推过,劈柴当然也是劈过的,早不是第一次做了,所以再一次劈起柴来驾轻就熟,劈了几根后找到了往日熟悉的感觉,动作越来越多利索,不一会儿就劈了一大堆柴出来,整整齐齐,看着还挺好看,让人看见了还得夸一句是劈柴的好手。

  他刚劈完柴,面煮好了,陆远招呼他吃面。

  “陆兄,你这新房挺别致,是你自己弄得吧,这房子真不错,方便好用,住着舒坦。”

  陆远挑挑眉,不承认也不否认。

  慕九似乎也不在意陆远的回答,大概是因为他已经认定了房子的一切设计就是出自陆远之手,除了陆远,他找不出其他人来。

  “要不我也在村里买块地俢房子,以后等我老了,就来过这田园生活,还能和陆兄当邻居。”

  “再带上我的夫郎,我的子子孙孙们,儿孙绕膝,共享天伦,好不快哉。”

  慕九畅想得很美好。

  “还子子孙孙,你有夫郎了吗?”

  陆远当头给慕九泼了一瓢冷水,发出了正中痛点的灵魂一问。

  慕九顿时表情幽怨。

  还能不能一起愉快地聊天了,提什么不好,非要提他那还没影,不知在何方的夫郎。

  “我们换个话题吧,陆兄,听说陆兄以前上过战场,陆兄能讲讲战场上的事吗?”

  上战场那是原主的经历,陆远可没有,就算有记忆,对他来说也很陌生,因此敷衍道:“没什么好说的,打仗不就是一直在死人吗,不是敌军死,就是已方死,不过我是火头军,一般只负责做饭。”

  桃溪村的人都以为原主当过兵,上了战场一定杀过很多人,其实并不是,原主应征入了军旅后运气比较好,因为有会做饭的手艺,一个人拉扯了妹妹那么些年,不会做饭兄妹两个早饿死了,所以被安排成了火头军,但也的确是杀过人,必要的时候,火头军也得拿起武器对抗敌人,平时也要和其他兵卒一样训练。

  可能是在战场上做饭做腻了,后来原主退伍后就变得很懒,能不做饭就不做饭,实在要下厨也很对付,只要吃不死就成。

  慕九还想问些别的,但陆远显然没有深聊的意思,见状慕九也就不多问了。

  然而陆远却没有放下心中的警惕,总感觉慕九是在套他的话,因此说话也愈发滴水不漏,尽量周全些,以免露出什么破绽。

  ……

  话说李雨在推了陆星后,以为自己惹了祸,要摊上事,慌里慌张地跑回家,回去先被李夫郎给说了一顿,骂他不在家做饭,衣裳也不洗,就知道在外头瞎混。

  换作往常,李雨少不得要顶几句嘴,满腹牢骚,不情不愿地去干活儿,这次却没有,李夫郎也没多想,还以为李雨是懂事了,都是要说亲的人了,是该懂事了,要还是个懒样,嫁到夫家去是要被人看笑话的。

  李雨心里害怕,又怀着侥幸心理,说不定陆星是故意装给他看的,其实人根本没事,所以一直瞒着没说,直到宋大娘和沈烈喊了村长找上李家,李夫郎才知道出事儿了。

  一听要李雨赔礼道歉不说,还要他们家赔银子,出医药费,李夫郎当场就炸了,不满地嚷嚷道:“赔银子凭什么?他怀了他了不起啊,难道就金贵了?那么多哥儿都怀过,也没几个看大夫吃补药,不还是把娃給生下来了,偏就你沈家的夫郎不一样,说是雨哥儿推的人,你们谁看见了,有证据吗?我家雨哥儿最是温顺乖巧,不可能会推人。”

  李夫郎是打定了主意,不管李雨动没动手,真相不重要,反正绝对不能承认,因为承认了就是他们理亏,就要给沈家赔钱。

  不仅如此,李夫郎还想倒打一耙。

  “我知道了,一定是那个白眼狼自己摔了,怕你们怪他,所以才赖到我家雨哥儿头上,好啊,你们这是要讹上我们家啊。”

  第一百零七章 赔银子

  “村长,你千万不能相信了他们这些人的鬼话,他们是存心找我家的麻烦。”

  李夫郎大声嚎叫起来,一双混浊的眼睛恶狠狠地瞪着宋大娘和沈烈。

  “我呸,你装什么装,就是你家雨哥儿推了我家星哥儿,不赔钱是不是?要是不赔钱,我就去报官,告你们家蓄意害人,要我儿夫郎和大孙子的命,看县太爷会不会由着你撒泼打滚。”

  宋大娘也不在怕的,本来就是他们占理,根本用不着怕,用不着退让。

  “报官,你敢宋婆子,你好歹毒的心,居然要毁了我的雨哥儿。”

  一听报官,李夫郎顿时急了。

  他的焦急或许有几分是来源于对李雨的疼爱,更多的是出于为李家的名声考虑,毕竟有个名声不好的哥儿,一家人都跟着脸上无光,更重要的是,他是存着要用李雨亲事钓一个金龟婿的想法的,要是李雨名声毁了,别说金龟婿了,嫁都未必嫁的出去。

  “我为什么不敢,又不是我做了亏心事。”

  李夫郎和宋大娘吵了许久,到底是李夫郎先服软了。

  普普通通的平民老百姓都挺畏惧官府的,要是扯上报官,还是摊上不光彩的事情,就更怕了。

  为了李雨和李家的名声考虑,李夫郎只能不情不愿地说要私下和解,不报官。

  “既然不报官,沈家的,你们说个数,让李家赔你们银子。”

  村长林文山发话了。

  “来回的车费,看大夫的诊金,还有买药的钱,买补品的钱……我们也不要你们多的,拢共二两银子,马上给。”宋大娘愤愤道。

  差点儿她的儿夫郎和大孙子就出事了,二两银子是起码的,这幸好是没出事,要真的大人和孩子有个好歹,她非要报官不可,二十两银子都不行。

  “二两银子”

  “你怎么不去抢啊?”

  李夫郎瞪圆的眼睛像铜铃一样,没好气地啐了一口。

  “不就是摔了一下吗?能有什么事?用得着看大夫吗?呵,还要吃补品,他素哥儿就是个天生的贱命,吃什么补品,吃了也不怕折寿。”

  自从陆星嫁到沈家后,他过的是什么样的日子村里所有人都是有目共睹的,且不说沈烈疼他,手头稍微宽裕些就给他置办吃的穿的,宋大娘这个婆婆也是个难得一见的好婆婆,无论走到哪里,都不会说陆星的半句不是,反而会处处维护陆星,不像有的恶婆婆,把儿媳妇,儿夫郎当成抢走自己儿子的仇人,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哪哪儿都看人不痛快,鸡蛋里都要硬挑骨头。

  毫无疑问,陆星过得很好,虽然沈家的家境一般,远远算不上富足,每天都要下地干活儿,但沈家的人对他好,不会动不动就打骂他,苛待他,不给他饭吃,逼着他干活儿。

  陆星过得越好,李夫郎心里就越不痛快,他讨厌陆星不是一天两天了,讨厌了十几年了,巴不得陆星过得越惨越好。

  原本李夫郎还等着看陆星的笑话,就算沈家母子如今把陆星当个宝又有什么不得了的,等个三五几年,陆星要是没能给沈烈生哥孩子,他不信陆星在沈家还能有好日子过,类似的情况又不是没发生过,刚成亲的时候感情好,但架不住没有孩子,后继无人,迟早要生嫌隙,到时候陆星搞不好还会被沈家撵出来,灰溜溜地滚出沈家。

  但哪能想到,陆星是个有福气的,这才嫁了人没多久就怀上了,可不就是让李夫郎更不痛快了。

  “沈小子,宋婆子,你们脑子是不是有毛病啊,把个低贱哥儿当成眼珠子一样捧着护着,我说至于吗?反正他都进了你沈家的门了,娃都怀了,还能跑了不成,就该当牛马使唤,他原先在我们家没人把他当人看,不也照样活得好好的,贱人贱命……”

  李夫郎还在叽叽歪歪,而沈烈的脸色已经难看得不行,握着拳头想打人的时候,宋大娘已经出手了,狠狠地甩了李夫郎一耳光。

  “满嘴喷粪,你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吗?你不当人,你良心被狗吃了,还当我沈家也跟你一样丧尽天良,平白无故地要作践一个好好的人,还是说你家将来对儿媳妇,儿夫郎的态度就是不把人当人看,要让人家给你们一家子当牛做马地伺候你们,那我倒要看看,谁会瞎了眼瞧上你李家做亲家。”

  “你当星哥儿还是以前没人护的小可怜吗?我告诉你,只要他在我们沈家一天,我们沈家就会护着他。”

  李夫郎捂着被扇耳光的那半边脸,不可置信道:“你疯了宋婆子,你看看你儿子都鬼迷心窍了,你还要护着个狐媚子,我要是你,腿都给他打断。”

  在李夫郎看来,陆星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狐媚子,不然怎么能哄得沈烈围着他转。

  以前他娘家侄女看上了沈家小子,亏得他巴巴地找了媒人上门去探口风,结果没说两句话事情就吹了,当时沈家咋说的,说是家境不好,不拖累人,可后来十五两银子买人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宋大娘“呸”了一声,“我怎么教儿子用不着你啰嗦,星哥儿嫁给我儿,我是他婆婆,难道我沈家的夫郎不该护着吗?”

  ……

  房子并没有多隔音,屋里李雨早就听见了外面的动静,当知道自己那一推真的把人推出问题来后,李雨更不敢出去了,躲在屋子里当缩头乌龟,好像只要他不露面,一切就和他无关一样。

  然而即使是捂住耳朵,还是依稀能听到一些声音,当听到宋大娘维护陆星的时候,李雨忿忿不平地抿紧了唇。

  凭什么那个捡来的白眼狼有那么好的福气,嫁了个踏实可靠会疼人的汉子,过上了好日子。

  而他呢,就要在家里做永远都做不完的家务活,天天不是洗衣就是做饭,手都变粗糙了。

  第一百零八章 懵了

  要是陆星没嫁给沈烈,还在家里就好了,那样的话他就有人可以使唤了。

  小爹以前明明百般嫌弃陆星,嫌他干活儿手脚慢,好吃懒做,可现在却指责自己干活儿不麻利,连陆星都比不上,还说自己是个懒哥儿。

  他怎么可能连陆星都比不上,他比陆星强多了。

  实际上李夫郎说的的确没错,论起干农活儿,家务活儿,李雨是比不上陆星的,陆星从几岁的时候就要背着背篓深一脚浅一脚地出门割猪草,而李雨十几岁了都还没割过几回猪草,直到陆星和李家脱离关系了,李雨才要做以前陆星每天都要做的事情,喂猪扫地,洗衣做饭……

  陆星在李家的时候,没人说他半个好字,但他不在了,李雨做事总是乱糟糟的事情,李夫郎却念叨起陆星的好来,被对比的李雨自然是不服气的,所以老是找陆星的麻烦。

  昨天李雨又被李夫郎念叨了,确切来说,是被骂了,又一次从李夫郎口中听到自己不如陆星的话,李雨恼怒极了,拔腿就往外跑,想要骂陆星出气,大约是骂得太上头了,情绪激动没控制住,在自己都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推了陆星一把。

  闹了半天,李家赔了沈家一两半银子,还有半两,李夫郎死活不肯给,说是自己被打了,沈家也该赔他医药费。

  那半两银子宋大娘摆摆手,大方的表示自己不要了。

  李夫郎正沾沾自喜,庆幸自己省了半两银子,结果宋大娘突然杀了个回马枪,趁李夫郎不注意,扑上去又扇了他几耳光。

  反正都赔钱了,不多打几下不划算,一耳光怎么能值半两银子呢。

  别说是林文山和李夫郎愣住了,就是沈烈这个亲儿子,都被宋大娘这一手操作搞得懵懵的,同手同脚地走回了家。

  等李夫郎反应过来的时候,人早就没影了。

  找不到其他人可以骂,李夫郎进屋去骂李雨,骂他败家,让家里白白给出去了钱。

  “要不是为了你的亲事,不想你坏了名声,哪会被沈家拿捏。”

  李雨顶嘴道:“别说得那么好听,只是为了我的名声吗?还不是为了李家的弟弟,为了两个弟弟以后好说亲,不想被拖累。”

  亲生哥儿说出这种话,即使是实话,李夫郎也觉得糟心透了,气得险些没背过气去。

  “造孽啊,家里白养你了,你个不孝子,是要气死我吗?还不如沈家那个白眼狼。”

  李雨“哼”了一声,“他倒是好,可已经被你卖给沈家了,和李家没关系了,别指望他还会孝敬你,你以前要是对他好点儿,这会儿就是回报你的时候了。”

  李夫郎:“不像话,就是一直惯着你把你惯坏了。”

  因为是成亲好几年后才生的李雨,李铁柱夫夫都稀罕他,李雨也勉强算得上是娇惯长大的,李夫郎自认为自己从来没有对不起李雨,虽然更偏心两个小儿子,但眉少过李雨吃穿,谁知李雨却说出了伤心窝子的话。

  李雨撇撇嘴,“别这么说,有弟弟们后,你惯着的只有他们。”

  李夫郎:“你还有理了?你要什么没给你,没良心的小兔崽子。”

  ……

  且不说李家自家人关起门来闹得是怎样的鸡飞狗跳,翻天覆地,沈烈是直到回家,都还晕晕乎乎的。

  看到沈烈老神在在的,陆星不免有些担心,问他出了什么事。

  当沈烈把事情原委说给陆星听后,陆星也惊呆了。

  “婆婆她……嗯……挺……”

  陆星找不出个合适的形容词,但眼睛发亮,崇拜上了自家婆婆。

  “我也这么觉得,哈哈,娘挺那啥的 。”

  沈烈握着陆星的手,一脸找到了知音惺惺相惜,英雄所见略同的表情。

  宋大娘洪亮的声音突然响起。

  “你杵屋里干啥呢,别吵着星哥儿休息,出来杀鸡,我特意去王家买的老母鸡,用来补身子是最好的。”

  从李家离开后,宋大娘就去买老母鸡了,要说什么东西补身体,宋大娘是很有经验的,别看沈烈现在人高马大,身体倍棒,小的时候身体可不怎么好,隔三差五,经常生病,村里人都以为身体这么弱的孩子怕是养不大会夭折,但宋大娘愣是把人给养大了,还养得挺好,当中除了大夫开的药,宋大娘没少给沈烈弄各种吃的喝的用来补身体。

  母亲大人发话了,又事关亲亲夫郎,沈烈就是块砖,哪里好使往哪里搬,随叫随到,万事都听吩咐。

  隔天云秋梧来看陆星的时候,陆星和他说起了李家的事情。

  听完云秋梧捂着肚子笑个不停,笑得都快岔气了。

  “大娘好有趣啊,是个妙人,居然还能这么干,谁能想得到呢。”

  陆星赞同地点点头,心想婆婆确实是个妙人,有个妙人婆婆,是他的福气。

  ……

  另一边,慕九已经派人查到了云家的事情。

  “陆兄,这是你要打听的消息。”

  慕九递给陆远一个信封。

  陆远挑挑眉,接过信封拆开看了起来。

  看来找慕九没错,这速度比他自己去打听快多了,专业的事还得是专业的人来做。

  信上的内容不多,陆远很快就看完了,心里大致有数了。

  “陆兄,你是不是想搞点儿事给哥夫郎出气,你和我说,这种事情我最擅长了,要不要我出谋划策一下我办事,你放心,很靠谱的。”

  慕九语气里透着兴奋,激动的样子好像马上要干一件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一样。

  搞事什么的,他真的很爱。

  陆远一言难尽地看了慕九一眼。

  心想会给人找麻烦难道是什么很光彩很值得吹嘘的事情吗?用得着上赶着毛遂自荐吗?

  而且听起来不像是个好人,像是个恶霸。

  “陆兄,你那什么眼神,难道你不相信我”

  “啊,我好受伤,陆兄你伤了我的心呐。”

  觉得自己貌似被质疑了实力的慕九颇有些受打击。

  他也不是在谁面前都会愿意表现的,这不是和陆兄有缘吗,不然他才不会多管闲事,只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第一百零九章 买牛

  陆远眯了眯眼,“.这么说,我还要谢谢你了。”

  慕九摆了摆手,豪气道:“陆兄怎么还和我这么见外呢,客气什么,不用谢的。”

  他脸上一副既然你非要谢,我也没办法,只好收下感谢的勉为其难的表情,搞得陆远心中是大无语。

  陆远寻思着,慕九这厮是脑子缺根筋吧,难道他没听出来自己刚刚是在讽刺他吗?怎么就变成感谢了?

  要么就是脑回路异于常人,不可用常理来揣度。

  觉得自己要是再说下去可能会更加郁闷,陆远吸了一口气,决定不再和慕九扯些有的没的。

  看慕九兴致勃勃,跃跃欲试的样子,说不定真的会有什么好主意,陆远本来没想让慕九参与其中,这会儿突然改了主意。

  陆远和慕九在书房共谋大事,云秋梧并没有去打扰,只进去送了一回茶水。

  慕九在陆远家逗留了几天,等马车再次来驶进桃溪村的时候,慕九便走了,顺便捎上了陆远和云秋梧。

  这次去镇上,陆远买了一头牛,确切地说,是买了牛车。

  以前陆远没遇上什么急事,要去镇上要么是靠自己的两条腿走,要是和云秋梧同行,则会选择花几文钱搭村里的牛车,毕竟云秋梧腿脚有问题,不说走路是快是慢 ,长时间的行走对他是不小的负担,能够坐牛车,陆远当然不会让自家小夫郎受苦受累地走路,家里又不是穷到连坐牛车的车费都出不起了。

  陆远一直没觉得有什么不方便,古时候的交通条件哪能和他穿越之前比,直到这一次陆星出事,急着要看大夫却迟迟借不到牛车,陆远后知后觉地发现家里缺了代步的交通工具。

  高头大马,马车什么的,陆远也考虑过,但想想还是牛车比较实用,牛除了拉车,还可以犁地,马就不行了,除了拉车,好像也没其他用处了,如果是养了匹马,不拉车,就只能自己骑,但小夫郎不会,还得要学,先不说小夫郎学不学得会,骑马看似很拉风,要是大冬天的骑着马可够冷的,迎面就是寒风哗哗地刮。

  集市上有专门卖牛的地方,没费什么劲,陆远就找到了地方,牵着云秋梧的手走进去。

  云秋梧并不知道陆远有买牛的想法,好奇地左右张望,当看到大大小小的牛时,才反应过来,隐约知道陆远要干嘛。

  “夫君,我们是要买牛吗?”云秋梧扯着陆远的袖子小声道。

  陆远点点头,“弄个牛车怎么样?以后来赶集就不用和别人挤了,宽宽敞敞的,小憩都行。”

  村里的牛车是靠载人来挣钱的,多坐一个人,就能多收三文钱,所以每次都坐得很挤,他一个人还真不喜欢坐牛车,太挤了,感觉自己都被挤成半个人了。

  “其实也还好啦,没有很挤,而且夫君你每次都把我护得很好。”云秋梧道。

  都能坐牛车了,哪还能挑三拣四的,从前在云家的时候,他想都不敢想自己有机会坐牛车,不过那个时候,自己一年到头都也没几次赶集的机会,总是有干不完的活儿。

  后来嫁给夫君后,夫君每次都掏钱让他坐牛车,有时候人很多,很挤,但有夫君在身旁,总还是有个位置坐的,不过就是差点儿坐在夫君怀里了。

  不过要是自己家里有一辆牛车,那样也很好。

  云秋梧眼睛微微一亮,也忍不住心动了。

  看到夫郎软乎乎的模样,陆远心下一柔,想起自己有时候坐牛车悄无声息地占了夫郎不少便宜,又觉得好像挤挤也没什么。

  但陆远既然已经决定好的事情,就不会随便更改,自家有辆牛车,到底还是方便些了。

  很快就有人来招呼陆远,问他是不是要买牛,得到肯定地回答后,便热情地介绍起来,说的那叫一个天花乱坠,嘴皮子那叫一个滑溜。

  这要是有的人,说不定就要被洗脑了,晕晕乎乎的,觉得什么都好,二话不说就决定要买了。

  但陆远头脑清醒着,没有那么容易被洗脑,比起老板铺天盖地的一通夸赞加推销,他更相信自己的判断,来买牛之前,他是找村长讨教过的,知道该怎么挑牛,看牛的好坏,不是完全的门外汉。

  做生意是有门道的,陆远担心自己会被坑,总不能花了银子当了冤大头,买回去一头有毛病的牛。

  陆远视线从牛身上一一扫过,没多久就相中了一头体格健壮,眼睛炯炯有神的牛。

  见陆远的视线落在那头牛身上,卖牛的脸上的笑容更大了。

  这是挑中了啊,十有八九是要成了。

  陆远走近去看,只见那牛毛色正,光滑油亮的,头大,精神也好,看着就是头不错的牛。

  牛似乎还挺喜欢陆远的,在陆远摸它身上的毛发的时候,亲昵地挨过去,“哞”了一声。

  这牛还挺讨喜的,陆远心想。

  “这牛怎么卖”

  “这位兄弟好眼光啊,一来就挑中了最好的一头牛,不要你多的,就十五两银子牛你牵走。”

  陆远微微皱眉,他了解过行情,牛虽然是贵重的牲畜,但一头成年的牛一般也就是十两上下,多一点少一点都是有可能的,十五两银子着实是有些贵了。

  不过也不是不能讲价,报的价高一些,也是存了讨价还价的余地。

  于是经过一番讨价还价,牛最终以十二两的银子成交,又花了二两银子置办了些东西,一辆牛车便新鲜出炉了。

  陆远以前没驾过牛车,但这门技艺原主掌握过,脑子里有记忆,除了最初上手的时候动作有些生疏,后面就渐渐熟练了。

  觉得自己驾车没问题了,就让云秋梧坐在牛车里,自己驾驶牛车。

  云秋梧也是胆大,或许是他无条件地信任陆远,还真大喇喇往牛车里一坐,似乎对陆远驾牛车的技术很放心。

  不过牛是温顺的家畜,牛车的速度并没有多快,一般是是出不了什么意外的,云秋梧这也不算莽撞,顶多是有些心大。

  第一百一十章 有锋芒的小夫郎

  陆远拉着云秋梧进了一家店。

  云秋梧满头雾水地跟着他。

  进来买啥呢,他的面脂都还没有用完呢,有一盒面脂都没用,用了的那盒面脂连一半的一半都没有用到。

  “呦,我记得你,这位大哥,又来给夫郎买东西了?喔,夫郎也来了啊。”

  伙计连忙招呼陆远和云秋梧,重点是向云秋梧介绍。

  “这位夫郎你看看,这些都是我们家里的好货,你看这块胭脂,卖得可好了,还有这个颜色的口脂,好多哥儿都喜欢,涂上跟桃花一样。”

  云秋梧没想到陆远是带他来买胭脂水粉的,一时有些手足无措。

  “夫君,我不需要这些,我们走吧。”

  这会儿店里的人不多,但云秋梧知道自己脸上的疤又被人看见了,他没错过伙计眼中一闪而过的惊讶。

  伙计的确是惊讶的,但并没有看不起的轻视意味,更多的是羡慕,羡慕云秋梧即使相貌有损,他家汉子却不嫌弃他,反而呵护者他。

  不过有的人就未必了。

  有个正在买胭脂的哥儿嗤笑一声,讥讽道:“都破相了,还涂脂抹粉,真是丑人多作怪。”

  云秋梧抬头看了说话的哥儿两眼,一脸认真地反驳道:“难道丑就没有爱美的权利了吗?如果是的话,那你也没必要买胭脂了。”

  陆远怔了一下,随即眼中溢出笑意。

  还是得要有锋芒才好,小夫郎这样就很好,一味的忍气吞声只能让自己不痛快。

  那哥儿又不是个傻子,自然听懂了云秋梧在拐着弯的骂他丑,柳眉倒竖,怒气上涌,双手叉腰想要骂人,却对上陆远冷冽的眼神,一下就怂了,气焰全消,连忙付了钱买了胭脂走了。

  说白了这种人就是看碟子下菜才逞口舌之快,要是只有云秋梧一个人,肯定是要闹起来的,但有陆远陪同,那么高大的一个汉子,却是不敢轻易招惹,害怕自己讨不了好。

  “星哥儿他们给你打扮的时候,我看你挺喜欢的,梧宝,来都来了,随便买几样。”

  陆远耐着性子,从一堆的瓶瓶罐罐中挑出了几样他觉得更顺眼些的推到云秋梧面前。

  见云秋梧还是没反应,陆远凑到云秋梧耳边轻声低语,“我也很喜欢那样的梧宝,很好看,梧宝不想打扮给我看吗?”

  云秋梧被他说动了,邃挑选起来。

  然而陆远真的没什么眼光,又或者说他在这方面的审美没能和云秋梧心有灵犀,他挑出来的东西,云秋梧没一样看得上。

  “我选的有那么差吗?梧宝。”

  陆远有一点委屈,他觉得还不错啊,为什么小夫郎不喜欢啊,好歹也喜欢一样啊,不然显得他多差劲啊。

  云秋梧又看了眼陆远挑出来的那堆东西,一个比一个红,红到不能再红了,嘴角几不可察地抽动了下,握着陆远的手柔声道:“不差的,都很好,只是不那么适合我,太艳了。”

  旁边的伙计听着忍不住呲牙咧嘴,难怪上次这位客人不买胭脂水粉呢,看他的样子,是个疼夫郎的,也不差那点儿买胭脂水粉的钱,原来原因在这里,什么都觉得越红越好,哪有这样的道理。

  陆远不是那么矫情的人,云秋梧一解释,他便不再觉得委屈了,知道自己不会挑,干脆就老老实实等在一旁,等云秋梧自己看自己挑,要是云秋梧问他的意见,就点头鼓掌夸好看,反正在自带滤镜的陆远眼中,云秋梧选的都是最好的。

  云秋梧大概也知道从陆远嘴里得不到什么实质性的意见,问他还不如问伙计,便和伙计讨论起来,不得不说专业的人就是懂得多,云秋梧自己对胭脂水粉的了解有限,听了伙计的建议,选出了自己喜欢同时也适合自己的胭脂水粉。

  牛车驶进桃溪村的时候,引起了一阵不大不小的轰动。

  “买牛车了,啧啧,有钱呐,真有钱,高低得十两银子才拿的下吧。”

  “我看不止十两,你没看那牛精神着呢,是头好牛,价钱低不了。”

  “都是过日子,咋人家的日子是越过越红火,我们就不行,能糊口就谢天谢地了,人各有命啊。”

  ……

  还有个别和陆奶奶闹过不愉快,吵过架打过架的,特地跑到陆奶奶面前好生讽刺了陆奶奶一番,话里话外无非就一个意思,陆奶奶是个没福气的,享不了自己孙子的福,要是她当初做事不那么绝,稍微善待些自己孙女,也不至于和孙子闹到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

  陆奶奶听了当然很生气,即使她气势十足地骂回去也还是很生气,心里觉得呕的要死。

  说一点都不后悔是假的,不过陆奶奶不是后悔自己苛待孙女,答应了的事情没做到,而是后悔自己为什么在还没有明确收到煞星的死讯时就先把陆荷给嫁了,要是早知道煞星还有回来的一天,还那么有手段,她就不做那事了,不会彻底得罪煞星,见了她就要喊打喊杀的。

  生气归生气,要让陆奶奶再去找陆远的麻烦,要他孝顺自己这个奶奶,陆奶奶却是没这个胆子的,她又不是寿星公上吊,嫌自己的命长了,自己上赶着要找死。

  陆奶奶气冲冲地回家了,回家发现糟心事不止一件,应了那句很多人都会说的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糟心事都赶到一起了。

  第二天,陆远上山砍柴,也听说了陆家老宅那边发生的“好”事。

  陆明,这个陆奶奶宝贝得不行的孙子,陆家上上下下都指望他有出息的未来之星,做出了一件令陆家甚至是令整个村子都蒙羞的丑事,他一个读书人,和一个守寡的哥儿厮混到一起了。

  若只是有私情也就罢了,如果是两情相悦,彼此都看对眼了,大可以回家禀明双方父母,找个媒人上门提亲,一切该怎么着就怎么着,只要对外的面子工程做到位了,谁会说多少闲话呢。

  第一百一十一章 看热闹

  就算不可避免会有些流言蜚语传出来,也持续不了多长时间,谁有闲工夫专门揪着某家那点八卦绯闻不放,时间长了,大家自然也就遗忘得差不多了。

  可陆明是一个风流又下流的人,占了人家哥儿的身子,亲过摸过抱过,什么该做的不该做的全都做了个遍,到头来却绝口不提嫁娶之事,只当做是一场免费的,你情我愿的无媒苟合,提上裤子就翻脸不认人了。

  要是南风馆的的小倌钱货两清这种处理方式出不了岔子,一个花钱买乐子,一个出卖身体谋生活,双方就是纯生意关系,床上说尽甜言蜜语,山盟海誓,床下就谁也不认识谁了。

  然而陆明这次之所以会阴沟里翻船的,是因为对方不是什么南风馆的小倌,而是正儿八经的良家哥儿,还是个不好对付的哥儿。

  这个和陆明厮混到一起的寡哥儿是陶家哥儿陶嘉,在勾搭陆远不成,接连碰壁后,陶嘉明白自己在陆远这里是讨不了什么好的,甭管陆远是个多么好的汉子,但他只对自己的夫郎好,其他哥儿看都不会多看一眼,即使在陶嘉看来云秋梧一无是处,又跛又难看,但架不住陆远心里有他,就是中意他,所以就只能继续咬牙切齿的羡慕嫉妒眼红了。

  陶嘉也算聪明,对陆远死心后很快就找到了其他目标,可惜好多汉子都是精明的,没那么容易上当,尤其是那些已经娶了夫郎的,好多汉子都被家里的夫郎管成了耙耳朵,哪会轻易就被陶嘉勾搭上,一发觉不对劲就马上远着陶嘉了,主打的就是一个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而那些没娶夫郎的,大多家里贫穷,又或者人有这样那样的毛病,入不了陶嘉的眼,最后陶嘉的歪心思就打在了陆明身上。

  一开始,陶嘉是不太敢去勾搭陆明的,虽然陆明只是个童生,在读书人当中算不得什么,但他毕竟是个读书人,听起来就体面气派,不是那么好招惹的。

  然而陆明是个有色心的,陶嘉在找了个机会就轻而易举地试探出了陆明是个爱好美色的假正经,比村里好多汉子都要色胆包天那种,于是陶嘉就放心大胆地给陆明下套了,制造了一出英雄救美,两人就此开始了不清不楚的暧昧关系,成了一对野鸳鸯。

  陆明抱着的是玩弄的心态,在他看来,陶嘉虽然嫁给人,但略有几分姿色,挺勾人,玩玩也无不可。

  可陶嘉不同,陶嘉是在为自己挑汉子,他要为自己的下半辈子考虑,他不想在姚家守一辈子的寡,他连个哥儿都没给姚家汉子生下,将来姚家的人肯定会容不得他的,指望侄子给自己养老是不现实的。

  陶嘉总是往娘家跑,隔三差五就回桃溪村,一住就是十天半月的,陶家父母疼他,也不多说什么,哪知道自家哥儿背着他们做了不少不光彩的事情。

  大概是看清了陆明是个只图一时快活,没打算对自己负责,陶嘉决定主动出击,让村里人“无意”目睹了自己和陆明不守礼不检点的行径,想用舆论压力逼迫陆明娶他,不然就要一头撞死在陆明读书的私塾门口,污了陆明读书人的名声。

  陆明自恃天资聪慧,将来肯定能成为秀才公,甚至是当举人老爷也不是不无可能,可想而知,在亲事上的眼光高着呢,一直幻想着娶什么富户家的哥儿,岳家能提携他,夫郎也是貌美如花,温柔体贴的那种,自然是不愿意娶陶嘉这么一个死过汉子的哥儿,哪怕陶嘉没嫁给人,一个乡下哥儿,陆明也是看不上的。

  然而丑事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人尽皆知,陶嘉一口咬定是陆明逼迫他的,他是无奈屈从,陶嘉父母是铁了心要让陆家给一个说法,要为自家哥儿讨一个公道,陆陶两家正闹得厉害呢,一个非要嫁,一个非不娶。

  陆远对村里的八卦一向不感兴趣,但沈烈是个挺八卦的人,有什么消息都会和陆远分享,何况这一次是陆明的丑事,沈烈当然要第一时间和陆远分享,在沈烈心中,陆奶奶他们一大家子人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落难了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他要是陆远,高低得打几两烧酒,弄几盘下酒菜,痛痛快快地喝一场来庆祝一下。

  看到沈烈比自己还兴奋的样子,陆远不由一脸黑线。

  这有什么可值得庆祝的,一群没什么关系的陌生人,管他们是死是活呢,他只要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了,难道陆奶奶他们的日子过得好,自己还要一个人生闷气吗?

  “你还杵在这儿干啥呢,不是说星哥儿想吃鱼,你要到河里去给他摸鱼吗?你在这里和我吹吹牛,鱼就会自己跳上岸了吗?”

  沈烈脸上的笑容戛然而止,提着水桶噔噔噔跑了。

  “我摸鱼去了,下次再聊,陆大哥,我还知道好多事呢。”

  陆远嘴角微微抽了抽。

  好多事,好多八卦才对吧。

  也不知道沈烈这么个汉子,偏偏就热衷于各种八卦,还好沈烈只是好打听,自己从来不乱说,不然祸从口出,不知道要惹多少是非。

  回家后,陆远从云秋梧嘴里又听到了八卦。

  内容大差不差,都是陆明和陶嘉这对野鸳鸯的事。

  云秋梧是从陆星那里听来的,至于陆星,显然就是从沈烈那儿知道的。

  “夫君,你说陶嘉能嫁进陆家吗?”

  不等陆远说什么,云秋梧又自言自语道:“我希望他能,这人一看就是个厉害的,正好可以给陆家人添堵,和陆奶奶打擂台,以后陆家就有很多热闹可以看了。”

  且不说云秋梧一心向着陆远,他自己对陆奶奶他们的印象就很差,老的也好,小的也罢,在云秋梧心中,都不是什么好人,被划分到了敌人的阵营。

  不落井下石,但能免费看敌人的笑话,何乐而不为呢。

  陆远暗自点头,觉得自家小夫郎说得有几分道理,陆家的好戏才刚开场呢,以后且还有得看呢。

  第一百一十二章 长反骨的小夫郎

  晚上,沐浴完后,云秋梧趴在床上等陆远。

  等着等着,他忽然一骨碌坐起来。

  陆远从洗浴间出来,就看到一个坐在床上,微微垂着脑袋,神色有些苦恼,脸颊鼓鼓的小夫郎,纤细的脚腕和手腕在烛火下白得似乎要发光。

  小夫郎身上的寝衣松松垮垮的,露出了一片白皙的肌肤,精致的锁骨若隐若现,妩媚又撩人。

  陆远喉头不自觉滚动了下,急促地喘了喘,到底是把心中的欲火压制了下去,没有化身为狼不做人。

  节制节制要节制,忍得一时,方得一世,陆远在心中默念几遍。

  忽的,云秋梧小声叹起气来。

  “怎么了?好端端的,叹什么气”

  云秋梧摸着腰间的软肉,眉眼耷拉着 ,“我现在好胖啊,夫君,你看我的腰,都这么粗了。”

  长胖真的是一个悄无声息的过程,他以前居然一点都没发觉,还以为自己还是瘦瘦的,今天穿衣裳的时候才发现衣裳居然有些紧了,这会儿一看,果然腰粗了不少。

  “还有我的脸,脸上也好多肉啊。”

  云秋梧拍了拍自己的脸,感觉脸上肉嘟嘟的,就是不照镜子,也知道自己的脸肯定比以前圆了很多。

  这怎么行呢,本朝的哥儿多以纤瘦苗条为美,他要是长成个大胖子,成了个胖胖的哥儿,就会变得不好看了。

  听到自家小夫郎这可可爱爱的抱怨,陆远仔细瞅了瞅,脸不红心不跳地说假话,“哪里有胖,明明还和以前一样,瘦瘦的。”

  其实小夫郎是有长一些肉的,但他觉得长得好,抱起来软软的,都不像以前那样咯手了,而且这种程度怎么能算胖,分明还是偏瘦的,瘦成一根竹竿有什么好的,皮包骨头,瘦骨嶙峋,风一吹好像都要倒的样子.。

  都说爱人如养花,自家小夫郎长得白白胖胖的,那说明自己把小夫郎养的好,好比一朵蔫儿吧唧的花受到精心呵护和灌溉后重新焕发生机,舒展了花瓣,成了一朵娇花。

  要是小夫郎黑黑瘦瘦的,身上都没二两肉,一看就是个小可怜,岂不是自己这个花匠不称职,把一朵好好的花给养遭了。

  陆远当然是想当一个合格的,甚至是优秀的花匠,把云秋梧这朵花给照料好。

  小夫郎身上的肉可是好不容易才长出来的,不是一朝一夕就能长出来的,是自己一日复一日的投喂才养出来的。

  一想到这里,陆远还有几分不可言说的自豪和得意。

  不过陆远知道这里的哥儿和姑娘一样爱美,大概是不喜欢听到肥胖诸如此类的词的,所以他很机灵的没有实话实说,不然要是惹得小夫郎伤心了,决定要减肥就不好了。

  “真的吗?”

  云秋梧有些怀疑,一会儿捏捏自己的胳膊,一会儿摸摸自己的肚皮,感觉好像也没什么变化。

  但是穿衣裳的时候又确实紧了些,说明他有胖,虽然只有一点点。

  陆远毫不犹豫地点头,一脸真诚,“真的。”

  “梧宝就是胖了我也喜欢,胖胖的有福气,你看芷哥儿,他脸多圆啊,大家都说他有福气。”

  林芷在哥儿当中算是稍微有点胖的类型,不过那也只是在很多哥儿看来,实际上是恰到好处的圆润。

  “好吧。”

  云秋梧放心了,只要自家夫君不觉得自己胖,不会嫌弃,他也没什么好纠结,胖就胖点呗,不就是衣裳要多费点布料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他朝陆远招了招手,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陆远。

  确切地说,是盯着陆远身上的腹肌。

  云秋梧近来喜欢上了陆远的腹肌,之前觉得硬邦邦的,结果真香,现在天天都要摸上几遍,摸个心满意足才罢休。

  他自己也想拥有腹肌,还尝试要练,不过试过一次后,发现太累了就果断放弃了。

  练出腹肌的过程累是在其次,不是云秋梧放弃的主要原因,而是陆远说他就喜欢摸起来软软的肉肉的肚皮,云秋梧这个没志气的听了陆远的话,躺平了。

  陆远则要付出自己的腹肌,免费让自家小夫郎摸。

  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一件美事。

  一个想要占便宜,一个乐意被占便宜,正所谓是一拍即合,两全其美。

  陆远一看就懂,抬脚走过去,懒洋洋地靠在床头,一副任君观赏的乖顺样,本来就没穿好的寝衣大敞开,别说是腹肌了,人鱼线和胸肌都清晰可见。

  云秋梧唇角扬起愉悦的弧度,两只手一起上阵,这里捏一捏,那里碰一碰,感觉有趣又好玩,玩得不亦乐乎。

  虽然他没有腹肌,但是自家夫君有啊,他想摸就摸,摸多久都行,除了不是长在自己身上,和自己的腹肌没什么差别了。

  而且他还能枕在夫君的腹肌上睡觉,要是自己的腹肌,还实现不了这一点。

  身躯微微一震,陆远睁眼,抬手捉住一个不正经的小调皮,嘴角溢出笑意,“小色狼,你摸哪儿呢?嗯?”

  小夫郎学坏了,不再是以前那个天真单纯的小白兔了,变成一个色色的小色狼了。

  云秋梧眨眨眼睛,一脸无辜地反问道:“不能摸吗?”

  “可是夫君你都摸,我为什么不能摸”

  云秋梧嘟了嘟嘴。

  夫君不要他摸,他偏要摸,天生反骨。

  礼尚往来才公平。

  陆远低低地笑出声来,“能摸,小祖宗,只要你喜欢。”

  云秋梧得意地“哼”了一声,愈发肆无忌惮,殊不知他这完全是在点火,还是到处点火。

  陆远本来想放过他的,然而他一个血气方刚,正是年轻的大小伙子,怎么禁得住有人在自己身上一再为非作歹,一双玉手四处游走,还尽往敏感地带蹦哒,这个人还是和自己心意相通的小夫郎,一忍再忍,定力到底是不那么行,没忍住把小色狼给办了,来了一顿爆炒小夫郎,还炒得香香的,很好吃。

  第一百一十三章 撒娇的小夫郎

  翌日是个天朗气清的好天气。

  一大早,生物钟到了,陆远准时地睁开眼,但他没有马上就起床,而是抱着怀里香香软软的小夫郎温存了一会儿,一会儿戳戳脸,一会儿捏捏耳朵,把云秋梧当成块柔软的面团一样玩来玩去。

  云秋梧还在睡梦中,自然不会对自家夫君的小动作提出抗议,当然,即便他是醒着的时候,也不会有异议,往往都是纵容陆远的。

  让自家小夫郎昨晚上劳累了,陆远今天特别会做人,说是伏低做小都不为过,脖子上挂着一个明晃晃的牙印,他自己没有察觉,一般情况下,不去照镜子也看不见,但云秋梧看得见,见陆远毫无察觉,大大咧咧地顶着牙印就要出门去,一时着急忙慌的,挡在陆远面前。

  “怎么了?舍不得我?”陆远挑眉笑道。

  心想小夫郎还真是黏人,黏黏糊糊的,他们每天起居坐卧都在一处,朝夕相对,分开的时间很少,小夫郎却还这么黏他,这可真是一种甜蜜的幸福啊。

  闻言云秋梧羞恼地瞪了陆远一眼,双颊涌起绯色的红晕,眉眼含情的样子毫无威慑力,反而是可爱得紧。

  “哼。”

  谁舍不得了,夫君尽会往自己脸上贴金。

  他不是舍不得夫君,是不想夫君就这么出去见人,让人看见了像什么样子,指不定要说些什么乱七八糟不中听的话。

  云秋梧软软的哼唧让陆远觉得自己是说中了,自家小夫郎就是舍不得自己,只是不好意思说出来,哥儿的脸皮薄,他懂,他都懂,不说就不说被,只要他和小夫郎心有灵犀,知道小夫郎心里想什么就行了。

  陆远嘴角扬起的弧度怎么都压不下去,每每想要压下去一点,又不自觉地翘起来,很有自己的想法和主见。

  云秋梧并不知道因为他没有直接否认从而阴差阳错地造成了一个美丽的误会,至于这个误会究竟是有心的还是无意的,谁知道呢,也许的确就像陆远以为的那样,云秋梧口头上虽然不说,心里面却是舍不得的。

  显然陆远要出门,云秋梧不会拦着他不要他出门,就算今天不出门,难道以后都不出门吗?牙印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消下去的,还是在那么明显的位置,喉结下面一点,很容易被人注意到了。

  云秋梧想了想,拉着陆远在凳子上坐下。

  陆远顺从地配合。

  很快,云秋梧对着陆远的脖子涂抹起来。

  陆远诧异地“嗯”了一声。

  小夫郎这是要给他上妆,给他打扮

  他一个大男人,向来粗糙惯了,用得着这么精致吗?

  “梧宝,你给自己打扮就行,我不用。”

  一想到自己要化妆,陆远只觉得浑身都不自在起来,哪哪儿都怪怪的。

  “夫君你听我的,就涂一点点好不好?”

  云秋梧弯着腰,用自己的额头抵着陆远的额头,声音软软糯糯地撒娇。

  两人额头相抵,鼻尖相触,呼吸交错,无限旖旎萦绕。

  陆远的理智稍微地站起来了那么一刻,很快便倒了下去,消失得无影无踪,点点头,轻声吐出一个“好”字。

  没办法,小夫郎太会撒娇了,他抵挡不住了,素来引以为傲的理智总是在小夫郎面前一败涂地,溃不成军。

  陆远这么配合,云秋梧一开心,大方地给了陆远一个亲亲,得到自家小夫郎主动送上的亲亲,陆远哪还会顾得上其他的,满心都只剩下高兴了。

  直到牙印消退,陆远都不知道自家小夫郎为什么要往自己脖子上涂一些不知名的东西。

  时间一晃进入冬月中旬,天气一日比一日冷。

  地里的红薯还没有收获,陆远觉得按照这个越来越冷的气候,红薯再继续生长下去也长不了什么个头了,便决定把红薯给收获了。

  沈烈早几天已经开始在挖红薯了,如今陆星身子不方便,做不了重活儿,宋大娘年纪大,又是一身的小毛病,也做不了体力活,所以主要劳动力就只有沈烈一个,起早摸黑地下地干活儿。

  不过沈家的地不多,只有几亩,种了红薯的地只有两亩,即使只有沈烈一个人,也勉强忙得过来,只是少不了要辛苦一段时间了。

  虽然辛苦,但沈烈每天都是乐呵呵的,心情好得不得了,因为背回家的红薯越多,就意味着粮食越多,就越不会饿肚子。

  陆远则不像沈烈那样,什么都自己干,实打实的六亩地,种的全都是红薯,如果只靠他自己,还有云秋梧,要收完所有的红薯,怕是得到腊月去了,据说这里的腊月很冷,是一下子冷下来,最高气温只有几度,零下几度也是常有的,家家户户都在围着火炉烤火的时候,就只有自家还在地里苦哈哈地挥舞着锄头干活儿,想想就凄凄惨惨的。

  于是陆远决定拿些钱出来雇人给自己干活儿。

  秋收过后,地里就没什么可忙的了,好多人都闲着,妇人和哥儿有自己的事情做,有手艺的可以绣绣花,做点吃食去摆地摊挣几个零用钱,汉子们则会到处找活儿干,村里找不到,就到镇上找,好多就跟沈烈一样到码头扛大包,能挣多少算多少。

  是以要在村里找几个青壮年来干活儿不是什么难事儿,陆远扒拉了一下原主的记忆,结合自己这大半年在村里的生活,很快找了几个踏实可靠的年轻汉子,给开了一天四十五文钱的工钱雇他们来给自家收获红薯。

  被陆远找上的汉子没有一个是不答应的,四十五文钱的工钱不低了,扛一天大包撑死了也就五十文,来回还得走路,要是坐牛车,一来一回,好几文钱就没了,这在村里的活计离得近,省去了路上花费的时间,别的不说,至少能早上多睡一会儿,不用天不亮就要起床赶路,晚上也不用很晚了才回家。

  至于中午不管饭,几人都表示接受,他们以前也不是没在村里帮人干过活儿,工钱一般是三十几文,倒是会管一顿饭,吃得清汤寡水的,囫囵吃个饱就差不多了,不管饭的往往工钱会高一些,也不是没有遇到过,最多也就是四十一二文,能有四十五文已经是高的了,还有什么不答应的。

  第一百一十四章 羞恼的小夫郎

  因为中午不管饭,云秋梧就只用负责陆远还有他自己的伙食,他在家里把食材给准备好,把米饭给煮好,陆远下地回来直接就能炒菜,炒了菜就能开饭。

  人多力量大,不到十天,地里的红薯就全部收回家了,堆了大半个仓库。

  “陆兄弟,你种的这东西可以啊,一根藤上结好几个,几亩地收了不少吧,这要是小麦的话,啧啧,得是多少粮食啊,够吃几年了。”中年汉子满脸唏嘘地道。

  “可不是,那结的果子个个都这么大,看着就水灵,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吃,要是不能吃……”

  说这话的年轻汉子忽然住了嘴,不说了。

  但凡是个正常人,肯定不会拿家里的地来糟蹋,种一堆莫名其妙没有用的东西,不是能吃就是能卖钱,反正不可能是白种一场,不然图什么呢,图好玩吗?

  在村民们看来,陆远种的红薯收成已经很好了,一亩地能够收差不多一千斤,是相当了不得了,他们种的小麦一亩地一般能收三百斤左右,特别肥沃,侍候得上心的地能有三百五十斤的产量,这还是近些年才推广的良种才能达到的产量,在早些年,一亩小麦地能有两百斤的收成就顶了天了。

  陆远却觉得亩产一千斤有些低了,他依稀记得,在他小时候,农村种红薯能收很多,挖不了多宽的地就有一背篓的红薯了,家家户户集体出动收获红薯时,红薯在地里堆成大大小小的红薯堆,一背篓一背篓地往家里运,一亩地能收很多斤红薯。

  不过那毕竟是在现代,发达先进的生产力远不是这个时代可以相媲美的,陆远便也满足了,以后红薯的产量总会慢慢提上来的,毕竟小麦的产量都提上来了不是。

  收获完红薯后,地里就没什么活儿了,陆远得以清闲下来。

  云秋梧喜甜,红薯味道甜滋滋,软糯糯的,吃起来简直不要太对云秋梧的胃口,如今天天都要吃烧红薯。

  每次在生了火做了饭以后,趁着灶堂里还有火星,云秋梧就刨一个坑,埋几个红薯进去,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用火钳把红薯给刨出来,刨出来的红薯外表看上去往往沾满了灰,灰扑扑的,不太好看,要是烧过头了还会呈现出黑色,但剥了皮金黄金黄的色泽看着就诱人。

  “再不去刨你的红薯,小心被烧糊了,到时候就不能吃了。”

  陆远适时提醒云秋梧。

  不是没有红薯被烧糊的事情发生过,要是时间没把握好,火太旺的时候红薯就容易被烧糊,如果火不够的话则会不能完全烧熟,半生半熟的。

  有时候只烧糊了一点点,一部分,把糊掉的那块給掰掉,剩下的也能将就着吃,就是味道没有那么好,吃起来会有一股糊味儿。

  但要是整个红薯都被彻底烧糊了,那就成了一块黑煤炭,是不能吃的。

  之前有一次云秋梧就是烧了红薯,但他埋头做针线活忘了,陆远当时也没看见他有往灶堂里埋红薯,等云秋梧想起来的时候,几个红薯已经被烧成黑黢黢的了,根本不能吃。

  云秋梧好不懊恼,自己生自己的气。

  最后还是陆远用“只是几个小红薯,糊了就糊了,明天烧几个更大的”才把人给哄好。

  云秋梧一本正经地纠正道:“不是我的红薯,是我们的红薯,夫君你说错了。”

  他从来不吃独食的,有什么好吃的都要和夫君分享,红薯也是一样。

  陆远无奈地笑了笑,温和的笑容中透着几分宠溺,从善如流地改口道:“好好好,我说错了,是我们的红薯。”

  顿了顿 ,陆远忍不住打趣道:“夫郎大人要是还不行动,等会儿就该哭鼻子了。”

  云秋梧鼓了鼓脸颊,有些不好意思,又有一点点生气,扭过头去,羞恼地嗫喏道:“我才没有哭鼻子呢。”

  他那哪是哭鼻子,眼泪都没有掉一滴,就是心里难受,眼睛有些发热,想哭但是忍住了,没有哭出来。

  怎么到夫君嘴里,就成了哭鼻子了。

  说完生怕红薯又被烧糊了,云秋梧急急忙忙地跑到厨房去了。

  陆远一句“慢些”卡在喉咙里,到底是咽了回去。

  片刻后,云秋梧拿着两个红薯过来了。

  其中一个小的分给了陆远,他自己吃那个大的红薯。

  说小也是相对而言,红薯有陆远大半个拳头大。

  陆远是真的对甜的东西没什么兴趣,连个多余的眼神都没分给那个红薯,转而低头在云秋梧手里那个刚刚剥了皮的红薯上咬了一口,当是尝个味道。

  “这是我的,夫君你干嘛要吃我的红薯”

  云秋梧一双乌溜溜的眼眸睁得圆圆的,一脸的不可思议。

  倒不是云秋梧小气,舍不得陆远吃了他一口红薯,而是之前要不是他主动分一小块给陆远,要不就是陆远自己吃一个小的,这还是头一次陆远连声招呼都不打,就吃了他的红薯,还是吃的第一口。

  他都还没吃呢,夫君就给吃了,哼,很难不怀疑夫君不是故意的。

  实际上陆远也的确是故意的,他就想知道自家小夫郎这么喜欢红薯 ,天天都要吃红薯,烧的红薯,红薯煮粥,红薯做菜,怎么吃都不厌,要是自己抢先吃了小夫郎的红薯,小夫郎会是什么反应。

  他要看看在小夫郎心中到底是他这个夫君重要,还是红薯更重要。

  只能说有这种想法的陆远很幼稚了。

  在云秋梧心中,陆远当然是最重要的,区区的红薯,怎么能和他这个夫君比。

  陆远知道答案,可架不住他恶趣味上来了,就想逗人了,这个被逗的对象,就是云秋梧了。

  第一百一十五章 甜甜的小夫郎

  陆远不紧不慢地把嘴里的红薯咽了下去,悠悠道:“我就是吃了,怎么了?”

  云秋梧脸颊更鼓了,气哼哼地将头转到一边去,不理人了。

  好气喔,夫君好可恶,抢了他的红薯还不认错,还有理了。

  陆远看得心痒痒,想要上手捏一下小夫郎看着就软乎乎的脸蛋,然而他没捏到,云秋梧躲开了。

  “哼。”

  从这一声“哼”中不难听出云秋梧此时的怨念,连个多余的眼神都不肯分给陆远。

  陆远沉沉地叹了口气,“原来在夫郎心中,我还不如一个红薯,唉,可怜呐。”

  明明云秋梧也知道陆远是装的,但一听陆远这失落的语气,就是受不了,转身扑过去,主动把剩下的红薯往陆远面前送,喂到他嘴边,很是大方地道:“没有,给你给你都给你,夫君你把这个红薯都吃了也没关系的。”

  夫君才不可怜呢,不就是个红薯吗?哪能和夫君比。

  陆远只觉得心间一片滚烫炽热,小夫郎捧到自己面前的,哪里只是一个红薯 ,分明是他自己的一颗真心,毫无保留地都给他了。

  “你自己吃,红薯是你的,我也是你的。”

  陆远这会儿良心发现了,像是个人,收敛了那点恶趣味,在绝无仅有的真诚面前,没有人会舍得用谎言去捉弄,哪怕是无关紧要,无伤大雅的玩笑之语。

  别人舍不舍得不知道,陆远是舍不得的。

  “真的不要”

  云秋梧歪着脑袋,乌黑的眼睛眨巴着

  陆远摇头,“真的,我的口味你知道的。”

  “好吧。”

  云秋梧自己吃起红薯来,眼睛弯弯的,好像吃到了什么稀奇的山珍海味一样。

  见云秋梧这么喜欢吃红薯,陆远忽然想到一种吃食,用红薯做原材料的吃食。

  “我们做些红薯干吧,梧宝。”陆远提议道。

  “红薯干那是什么啊?”云秋梧好奇地问道。

  不等陆远回答,云秋梧又道:“好啊,就做红薯干。”

  虽然不知道红薯干是什么,但他相信夫君,而且名字叫红薯干哎,一听就和红薯有关系,绝对是好吃的。

  陆远对这个回答并不意外,但还是感到有些好笑,没忍住在云秋梧毛茸茸的脑袋上揉了几把,把原本梳得整整齐齐的头发给揉得略微凌乱。

  “你啊你,这么喜欢吃红薯,怕不是个红薯精。”

  云秋梧瞥了陆远一眼,不客气的拍了拍搁在自己脑袋上的那只大手,“我不是红薯精,我是个人。”

  陆远心想,怎么不是红薯精呢,小夫郎和红薯一样,都甜甜的,尤其是吃起来的时候,最是香甜不过了。

  不过这话陆远没有说出来,因为他知道他要是说出来,多半要把自家小夫郎给惹恼,心里想想也就是了,不逞口舌之快。

  然而云秋梧也不是那么傻的,他虽然脑子有时候有些迷迷糊糊的,但有时候聪明着呢,关键是他了解陆远,从陆远的神色中就能大概猜到陆远在想些什么,没好气地白了陆远一眼。

  不知道夫君又在胡思乱想些什么了,估计又是些他不好意思听的。

  既然决定了要做红薯干,陆远很快就付诸行动,挑选了一批个头差不多的红薯出来,准备做红薯干。

  红薯干的做法并不难,先把红薯削皮然后清洗干净,切成厚薄适中的方块,放在蒸笼里蒸熟,蒸熟后进行晾晒。

  陆远记得做红薯干好像要讲究什么三蒸三晒,字面意思就是要蒸三次,晾晒三次,据说这样做出来的红薯干味道更好,绵软又筋道。

  不过陆远嫌麻烦,只蒸了一次,晾晒后得到的红薯干无论是颜色上还是味道上,他觉得都挺好的,红薯干色泽金黄呈半透明状,软糯香甜又不失嚼劲,自家吃的话已经很可以了。

  满满的两大罐红薯干,云秋梧见了就喜欢得不行,他以前爱数钱,数银子,数铜板,现在还多了一样,那就是数他的红薯干,每天从里面拿五块红薯干出来,就那么几块,翻来覆去地数,好像多数几遍就会变多一样,吃的时候更是珍惜得不得了。

  不知情的还以为云秋梧受虐待了,吃点零嘴都不让他多吃。

  陆远当然不会虐待云秋梧,他放在心上宠的夫郎,宝贝都还来不及 ,怎么可能会让人饿肚子。

  之所以云秋梧一天只能吃五块红薯干,是陆远规定的,初衷也是为了云秋梧好,因为红薯干吃多了容易上火,而云秋梧又是个嘴馋起来就管不住自己的,要是让他放开肚皮吃,他能一天到晚都嚼吧红薯干,连饭都不好好吃了,红薯干虽然是零嘴,但多吃一些是真的能吃饱的,都吃红薯干吃饱了,到了饭点自然就吃不下饭了。

  “一,二,三,我只有三块红薯干了。”

  云秋梧捧着脸叹气。

  他叹气的声音挺大的,陆远就坐在他对面写话本子,哪能听不见他的叹气声。

  知道小夫郎是故意叹气给自己听,就惦记着能多吃几块红薯干,陆远面不改色地夸道:“厉害啊,大半天都过去了还有三块红薯干,梧宝长进了。”

  云秋梧嘴角抽了抽,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这夸奖也太不走心了,有什么厉害的,不那么馋就是厉害吗?

  明白自己想要多吃一点红薯干的小把戏被拆穿了,云秋梧邃不再唉声叹气,开开心心地拿起一块红薯干又开始小口小口地吃起来。

  今天都过了一大半了,红薯干还没有吃一半,他再吃一块不过分吧,正好大半天吃大半的红薯干,剩下的小半天吃剩下的小半红薯干,这么算下来,他一天都有红薯干可以吃了。

  除了红薯干,他还有柿饼和糖柿片可以吃,夫君可没限制他吃其他东西。

  当初做柿饼和糖柿片的时候,云秋梧信誓旦旦地表示这些吃食以后是要拿去卖的,起码要卖一大半出去,然而到现在,云秋梧提都没提过,不少的柿饼和糖柿片已经进了他的肚子里,用来犒劳自己了。

  第一百一十六章 邀约

  陆远看见云秋梧在吃完红薯干后,又找出了糖柿片在吃,一边吃还一边摇头晃脑,一副吃得很开心的样子,心里忍不住为自家小夫郎的牙齿担忧起来。

  每天吃这么多甜食,怕不是要长蛀牙吧,看来以后柿饼和糖柿片也要加以限制了,不然小夫郎吃起来没个分寸,不吃饱不停下。

  得知自己以后也不能再随心所欲地吃柿饼和糖柿片了,云秋梧当然是有些不乐意的,陆远要抱他都不让抱,亲也不让亲。

  “管家公,哼。”云秋梧坐在一个离陆远最远的位置,小小声声地嘀咕。

  喜提管家公称号的陆远还能怎么办,只能下厨做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来哄某只因为嗜甜得不到满足的馋嘴猫。

  陆远的厨艺不说足以和大厨相比,但凡是他会做的菜,都是拿得出手的,样样都是云秋梧爱吃的,俗话说吃人嘴短,云秋梧大吃一顿后,也不好再继续生气了,很快就黏在陆远身上,抱在一起说悄悄话。

  第二天,云秋梧去沈家看陆星,陆远在家里继续写话本子。

  慕九就是在陆远写话本子的时候来的。

  一来就轻车熟路,大摇大摆地走进书房。

  “陆兄当真是多才多艺,还会写话本子。”

  慕九一脸惊喜,一副原来高手竟然就在我身边的表情。

  酒楼茶肆的说书,坊间流传的话本子,最时兴的故事基本上都是陆远写出来的,署名当然是假名,慕九早就对作者感兴趣了,一直想要结交。

  “我早该想到是陆兄的,看我这脑子,除了陆兄,还有谁会有这么奇妙的想法。”

  陆远睨了慕九一眼,对他的吹捧和夸赞没有什么反应。

  “陆兄,把你的话本子卖给我吧,你负责写,我负责卖,相信我,我可以把话本子卖到京城去,届时财源滚滚,你我一起发财。”

  慕九几乎是立刻就想到了要和陆远合作,他主要是个生意人,只要是合法的生意,只要能赚钱他都做,不拘于只做某样生意。

  善于做生意的人往往有一双擅长发现商机的眼睛,此时在慕九心中,陆远写的话本子就是一个商机,他也算是走南闯北,见多识广,什么样的话本子他没看过,唯独陆远写出来的故事是独一份的,不是那种烂大街的,什么穷书生邂逅千金小姐,什么英雄配美人……

  闻言陆远放下笔,打量了慕九几眼,低头沉思起来,似乎在认真思考慕九的提议。

  不得不说,慕九的提议很让人心动。

  慕九看起来游手好闲,不太靠谱的样子,但办事的时候是很靠谱的,想来以慕九的人品,应该也不会故意坑他,他一个平民老百姓,也没什么可坑的。

  陆远的打算很简单,挣钱买地攒家产,地不多的话就自己种,请人种也行,要是地很多,可以把地佃出去,等着收租,当个小地主。

  买地需要钱,买得越多需要的钱就越多,没有个几十亩,上百亩地哪算得上是地主。

  不过本着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的原则,陆远总觉得太过顺利的事情需要多加考虑,以免被坑。

  橄榄枝是慕九主动抛出来的,给出的条件也的确可观,陆远犹豫了下,还是答应了。

  不过和慕九说好了要等他写完手里这本话本子,结束和莫先生的合作后再和他开展新的合作,得有契约精神。

  慕九这时表现得很善解人意,“当然可以,今年也快完了,生意明年做正好。”

  陆远点点头,刚好他打算这几天就收尾,接下来就能全心全意地准备过年了,休息一段时间后等开了年就和慕九合作。

  “都快过年了,你还不回去吗?”陆远随口问道。

  “要回去的,过年哪能不回去,今年不回去明年怕是想回都回不去了。”慕九道。

  不说大家族规矩多,就是普通家庭,逢年过节,尤其是过年也是要在一起阖家团圆的,慕九哪能一直在外面飘着不回家。

  “陆兄,你还没去过京城吧,要不要上京城玩一趟,来回的车马住宿还有伙食费我全包,还有哥夫郎的,也一起,全算我的,你和哥夫郎只管开开心心地玩,其他的我来安排。”

  慕九不敢说自己有多了解陆远,但有一点,他看得真真的,那就是陆远是个黏夫郎的,走哪儿都巴不得和夫郎一起,妥妥的黏人精一个,要是让陆远和云秋梧分开,那肯定是不行的,陆远头一个不答应。

  陆远微微皱眉。

  “不用了,慕少爷的心意我心领了,只是这大过年的,我和夫郎哪里也不去,就想在家过个热闹年。”

  在桃溪村是在自己的地盘,去京城,人生地不熟的,就算有慕九作陪,当客人始终比不得在自己家里自在。

  如果有机会,去京城见见这个王朝最鼎盛的繁华当然好,但陆远并不认为答应慕九的邀约是个好机会。

  说到底,陆远并不那么信任慕九,无缘无故的,慕九也不是没长脑子的冤大头,乐意花钱在自己身上。

  慕九绞尽脑汁,劝了又劝,都没有说动陆远去京城,反而让陆远觉得当中肯定有古怪,愈发坚定哪儿也不去,就留在桃溪村的想法。

  不能怪陆远疑心病犯了,好好的怀疑这怀疑那,好像有被害妄想症似的,而是慕九的表现处处透着古怪,想不让人怀疑都难。

  慕九越是热情,越是极力说服陆远去京城游玩,就越反常,要知道他和陆远认识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之前从来没说过类似的话。

  “你要我去京城到底有什么目的?”陆远懒得去思考那些弯弯绕绕的,主要是他想不出来,干脆直截了当地问慕九。

  “没啊,就是我和陆兄一见如故,很是投缘,想要邀陆兄到家中做客。”慕九半真半假道。

  邀人做客是真,有其他目的也是真。

  陆远对此不置可否。

  第一百一十七章 长得像

  陆远也不说话,就那么似笑非笑地看着慕九,直看得慕九心里一阵阵发慌。

  怎么办,忽然感觉陆兄好可怕,给自己的压力好大,就好像大哥一样,慕九忍不住胡思乱想。

  “陆兄,你不觉得我们两个很有兄弟相吗?你看我们,长得多像啊,这就是有缘啊。”

  陆远:“……”

  什么东西,长得像?

  他和慕九

  不都是两个眼睛一个鼻子一张嘴吗?谁还不是长这个样子了,没觉得有什么像的啊?

  陆远露出一副一言难尽的表情来,他的本意是以为慕九在说胡话。

  谁知落在慕九眼中成了不乐意和自己长得像,好像在嫌弃他一样,当即不忿地撇了撇嘴,“陆兄,你那什么表情,本少爷好歹也是玉树临风,仪表堂堂,难道和我像不是什么好事吗?”

  玉树临风

  仪表堂堂

  陆远打量了慕九一眼,好吧,这话要是要是别人这么说,多半是自卖自夸,自己吹捧自己,往自己脸上贴金,但要是慕九的话,就是实话实话了,虽然有些不要脸,但的确是实话,单论长相,慕九确是容貌不俗,当得起玉树临风,仪表堂堂这几个字。

  “是是是,慕少爷,你最玉树临风,仪表堂堂了,往前五百年,往后五百年,也只有你这么一个英俊公子,惊天地泣鬼神……”

  陆远不甚走心地敷衍着。

  慕九却是越听越来劲,笑得见牙不见眼。

  明明是个容貌不俗的贵公子,偏偏露出憨憨的,甚至是有些傻的笑容,乍一看很违和,多看几眼竟不觉得有丝毫不对的地方。

  ……

  沈家。

  云秋梧拿出自己给小宝宝做的小衣服,小鞋子,一样一样展示给陆星看。

  陆星不怎么会做针线活儿,他在李家的时候,每天要干很多活儿,干完一样还有一样,永远都有干不完的活儿,哪有时间碰针线,再者也没有人教他,李夫郎是不会教他的,他穿的衣裳破了烂了,李夫郎又不耐烦补,才会丢些针线给陆星,让他自己补,陆星只能学着自己看到李夫郎是怎么缝补衣裳的,摸索着缝缝补补。

  所以陆星只会给衣裳打补丁,缝扣子,至于做衣裳,做鞋子这种细致且需要一定功底的针线活他是做不来的。

  陆星摸着一件上面绣着金色锦鲤的大红色肚兜,忍不住发出惊叹,“好漂亮啊,这鱼活灵活现的,哥夫郎你手艺真好。”

  “还有这虎头鞋,虎头帽,好好看。”

  云秋梧嘻嘻一笑,“夫君也说好看,给小宝宝的,当然要做得好看些。”

  陆星捧着小衣服,小鞋子,爱不释手,翻来覆去地看,放下东西后拉着云秋梧的手很是感谢云秋梧的用心,给他肚子里的小宝宝准备了这么好的礼物。

  知道云秋梧最近喜欢上了吃红薯干,陆星抱来一个罐子,里面装的是自己做的红薯干,抓了一大把红薯干塞到云秋梧手里。

  “哥夫郎,现在陆大哥不在,你可以放心大胆地吃红薯干,想吃多少吃多少。”

  屋里这会儿也没有其他人在,但陆星不自觉地就压低了声音,搞得好像在做贼一样。

  云秋梧喜滋滋地接过红薯干嚼吧起来,不过在吃之前还不忘先给自己找补,“夫君他什么都听我的,我天天在家里都有吃不完的红薯干。”

  出门在外,面子是自己给的,反正云秋梧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都二十岁了,吃个零嘴还要被管着,不让多吃,说出去他难道不要面子的吗?

  陆星也不拆他的台,反而配合地点点头,附和道:“对对对,陆大哥最宠的就是哥夫郎了。”

  要不是他撞见过哥夫郎为了多吃几块红薯干和陆大哥撒娇卖萌,他差点儿就信了。

  虽然没有陆远管着,但云秋梧还是很有自觉地吃完手里的红薯干就没有再吃了,吃太多了他良心会过意不去。

  两个哥儿凑在一起聊起村里最近发生的八卦。

  “听说陆家要办喜事了?真的假的?”云秋梧问陆星。

  “是真的。”陆星点了点头。

  陆星自己没那么八卦,热衷于打听村里的事儿,但沈烈消息灵通,作为枕边人,陆星往往是第一时间就能从沈烈那儿听到各种消息。

  “不是说陆童生不愿意娶吗?人家眼光高着呢,要娶秀才家的哥儿。”

  陶嘉和陆明的事情闹得挺大,而且越闹越厉害,陆明是怎么都不愿意娶陶嘉这么个嫁过人还死了汉子的哥儿,但他又不想真的把名声搞臭,断了自己的前途,被逼得急了,终于松了口,同意娶陶嘉过门,但陶嘉当不了夫郎,顶多只能是个侧夫郎。

  至于正夫郎的位置,已经有人了,据陆明自己说是他有一个考上秀才的同窗,家里有个弟弟,是个哥儿,年方十八,正是婚配的年纪,同窗觉得陆明是个值得托付终身的良人,愿意把弟弟嫁给他,

  有个是秀才公的大舅子,虽然对方家世一般,家里只是普通的农户,但这桩亲事陆明是愿意的,因为他也是个读书人,还指望大舅子帮衬他。

  本来陆明只肯给陶嘉一个小侍的名分的,他再蠢笨,也不痴傻,自然是知道自己被陶嘉下套了,心里埋怨陶嘉不知天高地厚,明明只是露水情缘非要闹得人尽皆知,让他好生没脸,但陶嘉胜在有几分姿色,且惯会说甜言蜜语哄陆明高兴,陆明对他也不是一点儿情意都没有的,如果能有个机会留下陶嘉,陆明也是乐意的,唯独有一样,那就是别想当他夫郎。

  可陶家不答应,陶嘉自己也不满足只当一个供人取乐的小侍。

  “别提了,你不知道,昨天下午好大一帮人去了陆家,把陆童生骂了个狗血淋头,骂他风流多情,白日做梦妄想享齐人之福,还把陆童生给打了一顿。”

  那杜秀才确实有想和陆家结亲,把弟弟嫁给陆明的想法,但那是以前,以为陆明是个品行端正的人的时候,在知道陆明和一个守寡的哥儿不清不楚,还要娶个寡哥儿当侧夫郎的时候,杜秀才是个疼爱弟弟的,便不肯再和陆家议亲。

  第一百一十八章 不太聪明的小夫郎

  摆明了嫁到陆家就是一个火坑,一个风流浪荡子的夫君,一个有手段的侧夫郎,人家好好的哥儿是有多想不开要嫁给陆明,转头找个家世清白,家里清静的汉子过日子多好。

  “杜秀才对弟弟倒是不错。”云秋梧忽然道。

  不是所有哥哥姐姐都会对弟弟妹妹好的,多的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出卖亲人的人,要是杜秀才是个狠心的,说不定明知道陆明不是个良人也会把自己弟弟往火坑里推,可杜秀才没有,可见他一不古板,二是个好哥哥。

  陆星点头,“是啊,要是杜秀才非要杜家哥儿嫁,还不是只能嫁,没有父母,哥儿的亲事就是长兄做主了。”

  “都要办喜事了,陶家哥儿到底是正夫郎还是侧夫郎”云秋梧有些疑惑。

  如果是娶正夫郎,办喜宴是理所应当,但陆童生会甘心娶个寡哥儿当正夫郎吗?

  但要是娶侧夫郎,好像用不着大办吧,就跟纳妾一样,讲究些的人家会摆几桌酒,请宗族里的人见证一下,好多是什么仪式都没有的,直接把人迎进门就算完事。

  陆童生还没正夫郎呢,要是娶个侧夫郎排场都这么大,要办酒席请乡亲邻里热闹,到了娶正夫郎的时候,不就尴尬了吗?让未来正夫郎的脸面往哪儿搁。

  “听说是正夫郎,陶家哥儿有身子了,拿肚子里的孩子谈判,如果不是正夫郎他就堕胎,老人嘛,最看重的就是后代了,陆阿奶点头了,陆童生还不是只能答应。”

  云秋梧撇撇嘴,他还真没看出来陆童生原来还是个大孝子,这么听陆奶奶的话,陆奶奶要他娶,他就娶了。

  陆明到底是不是大孝子和云秋梧没什么关系,他只是单纯地想看笑话。

  云秋梧回家时,带回了两块豆腐,陆远拿豆腐做了个麻婆豆腐,又做了一个白菜肉丸汤,就吃中午饭了。

  饭桌上,云秋梧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把从陆星那里听来的八卦全都说给陆远听。

  当听到是奉子成婚的时候,陆远略微有些意外。

  但想想又不觉得意外了,别说这里是礼教森严的古代了,就是现代,奉子成婚的也不少,有了孩子,陆明娶陶嘉也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

  “对了,夫君,慕少爷来干嘛,我回来的时候碰见他了。”

  一般云秋梧是不会问的,但今天慕九长吁短叹,愁眉苦脸的,和往常笑嘻嘻的样子不一样,云秋梧担心自家夫君是和慕九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而且他隐约察觉陆远心情也不是很好的样子,似乎心事重重的。

  “没什么,可能是担心要回家了。”陆远随口道。

  毕竟目的没达到,没完成任务。

  “回家”

  云秋梧眼珠转了转,忽的恍然大悟。

  “我知道了,慕少爷他是不是离家出走被他家里人发现了,要把他给抓回去了,那是该担心,离家出走他家里人肯定很生气啊。”

  “夫君你说他为什么要离家出走呢?是不是不想听从父母之命成亲,娶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所以就偷偷从家里跑出来,寻找真爱了。”

  “还是他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

  云秋梧嘟嘟囔囔的,陆远眉心一跳,心想自家小夫郎这想象力够丰富啊,什么离家出走,什么逃婚都想出来了。

  下午,有货郎挑着担子在村里买东西,有些小玩意,也有吃食。

  云秋梧拉着陆远要去买东西。

  柳树底下,货郎支了个小摊子,摊子上摆满了东西,不少人在摊子面前挑挑选选的,看着还挺热闹,生意还不错的样子。

  “去看看,喜欢什么买什么。”

  不是姑娘就是哥儿,再不就是小孩子,陆远不打算去挤,走到不远处就停下来。

  云秋梧放开他的手,自己买东西去了。

  偶尔有路过的村民,陆远和人哈拉几句。

  进入腊月后,陆陆续续有人开始杀年猪了,陆远答应了两家人等他们杀猪的时候,帮忙给他们杀猪去,杀猪虽然是屠夫干的活儿,但一个人是杀不了猪的,尤其是过年要杀的年猪,一般都是大肥猪,两三百斤,三四百斤重,挣扎起来的时候力气贼大,需要好几个的汉子帮忙按着猪才好杀。

  片刻后,云秋梧买好东西回来了。

  “没有喜欢的?”

  见云秋梧两手空空,陆远以为他是没看上什么,所以一样都没有买。

  云秋梧摇了摇头,左手握成拳头举到陆远眼前,然后一下打开,滑落下来两个坠子。

  坠子是白的,透着点光泽,看上去有点像玉,但不是玉做的,不然也不可能才卖几文钱,一个是小老虎形状的,另一个是小羊形状的。

  “我买了,这就是我买的,好不好看?夫君。”

  云秋梧弯着眼睛笑。

  “好看。”

  陆远点点头,也不是无脑捧,而是雕刻得还挺像那么回事儿,小巧可爱,蛮讨喜的。

  “这个是你的,夫君,你要收好喔。”

  云秋梧一边叮嘱,一边把小老虎形状的坠子递给陆远。

  陆远生肖属虎,云秋梧生肖属羊,从看到这两个坠子的时候,陆远就知道自家小夫郎为什么要买小老虎形状和小羊形状的坠子了。

  不过他没伸手去接那个小老虎形状的坠子,而是直接拿走了小羊形状的坠子,拿在手里摩擦了两下,唇角微微扬起。

  “那是我的,夫君你的是这个。”

  云秋梧举着小老虎形状的坠子。

  “我要你的,你要我的,我们交换好不好?”

  陆远才不会说他是觉得那小老虎看上去太肥了,太圆滚滚了他才不想要的,不像小羊,可可爱爱的,憨憨的,一副不太聪明的样子,和小夫郎一样。

  “好吧,可以。”

  云秋梧嘟了下嘴,同意交换,拿着小老虎形状的坠子把玩起来。

  第一百一十九章 受伤的小夫郎

  陆远看在眼里,闷笑不已。

  小夫郎玩小老虎,这场景看起来不要太好笑,尤其是小夫郎鼓着脸颊的样子,显得脸蛋肉肉的,和小老虎更像了,这么说来,应该是两只小老虎才对。

  云秋梧不知道陆远脑子里有这样可爱的想法,他只觉得小老虎形状的坠子威风又可爱,一下就戳中了他的心巴。

  “走吧,起风了,该回去了。”

  陆远伸手牵着小夫郎软软的小手,云秋梧仰头冲他露出一个甜美的微笑,乖乖地跟着他走。

  还真是宠啊,不少哥儿都羡慕地看着陆远和云秋梧相携而去的背影,还是陆家夫郎日子过得好,瞧瞧陆家汉子对他多好啊,哪怕花钱买了两个没用的小玩意陆家汉子也没恼,这要是自己买了,回家多半要被家里的汉子唠叨个没完,埋怨自己乱花钱,钱不花到刀刃上。

  同样都是汉子,怎么人和人的差距这么大。

  汉子们则觉得陆远运气不错,娶了个温温柔柔,脾气乖顺的夫郎,哪像他们家里的夫郎,个顶个的彪悍,温柔小意是什么,根本不沾边,说话都跟扯着嗓子吼一样,脾气大得跟什么似的,一点就炸,要是夫郎温柔些该多好。

  有这种想法的汉子显然是忘了当初他们的媳妇,夫郎也曾经是温柔和气的,说话轻声细语,可这日子过下来,少不了有摩擦有矛盾,性格不是那么合得来,偏偏都觉得是对方的错,不认为是自己有问题,不少汉子更是大男子主义,再温和的脾气也磨没了,一步步走到了我看你不顺眼,你看我心生嫌弃的地步。

  连着几天天气都不错,出了点太阳,云秋梧跑去跟陆星学了怎么做腌萝卜,腌白菜后,喊上陆远到地里砍了不少白菜,挖了不少萝卜回来,想要大展身手,自己做腌萝卜和腌白菜,为过年做准备。

  这个时代的节日氛围是很浓的,过年尤是,一进入腊月,家家户户都不自觉在预备着过年了,少不了要做些好吃的备着,一来是过年期间有的吃,二来是方便招待上门来的客人,清汤寡水的,谁好意思拿出来招待客人。

  云秋梧对这次过年很重视,他以前就没好好地过过一次年,对他来说,大年三十和其实时间一样,他要干很多活儿,没功夫歇一下,年夜饭没有他的份,云大海他们一家五口人开开心心地吃年夜饭,他就在厨房随便吃点,鸡鸭鱼肉是不可能有的,能吃饱就不错了。

  陆远给云秋梧打下手。

  别看云秋梧做饭不怎么样,但腌东西还是有一手的,他之前腌制的咸鸭蛋味道就不错,陆远很喜欢,都不用买咸鸭蛋吃了,专门要吃云秋梧腌制的咸鸭蛋。

  厨房里有两张菜板,云秋梧和陆远一人占据一张菜板拿着菜刀切萝卜。

  切萝卜并不难,把萝卜削去尾巴,切成大小匀称的条块。

  “夫君,要不我们来比试一下,看谁切得快,切得萝卜多。”

  “谁输了谁就要答应对方一件事。”云秋梧兴致勃勃地提议道。

  光这么切多没意思啊,还不能总是讲话,因为会容易分心不小心切到手。

  陆远“嗯”了一声,算是答应了。

  之前还偶尔有说话的声音,现在就只有切萝卜以及菜刀和菜板碰撞到一起的声音了。

  陆远切萝卜的速度是比云秋梧要快的,这也没什么稀奇的,他是经常下厨做饭的,可以说家里的一日三餐都是出自他的手,使菜刀当然要比云秋梧要熟练些。

  然而云秋梧也不是甘愿认输的,卯足了劲,咔咔咔地切萝卜,切得飞快。

  大约他太想赢了,心浮气躁,一个不留神就切伤了手,按着萝卜的那只手的无名指被划了一个口子,殷红的血立马就流了出来。

  “嘶……”

  云秋梧放下菜刀,捧着手,嘶嘶地抽气。

  真疼,这种不小心造成的伤口往往是最疼的。

  陆远顾不上什么切萝卜的比赛了,立马过来抓着云秋梧的手,用水瓢接了清水冲洗伤口,然后包扎。

  伤到的只是无名指上的一点点,但大半个手指都被包扎起来了。

  整个过程中,陆远板着一张脸,脸色有些难看。

  云秋梧有些忐忑不安,用另一只手扯了扯陆远的袖子。

  “别生气嘛,夫君,我不是故意的。”

  很少看到夫君发火的样子,夫君一生气,感觉好吓人,好可怕。

  “不是故意的?”

  陆远声音一下拔高了好几个度,点着小夫郎的额头,没好气道:“我看你就是故意的,你敢说你不是为了想赢我才切那么快的吗?”

  小夫郎的水平他又不是不知道,居然还狡辩说不是故意的,不是故意的就怪了。

  “小祖宗,一个比赛而已,不值得让你受伤。”

  他本来也没想赢,都在放水了,哪能想到小夫郎这么心急地想要赢。

  “唉……”

  陆远叹了口气,“算了,还是怪我,就不该答应跟你比的。”

  “不是,是我提的,也是我自己太想要赢了,夫君你骂我吧。”

  云秋梧老老实实地认错,,眼底氤氲着淡淡的水雾,水润漆黑的眼瞳看着可怜巴巴的。

  “不骂你,以后记住了别这么毛躁。”陆远温声道。

  骂是不可能骂的,舍不得,心疼都还来不及。

  “不就是个要求吗?只要我做得到,我都答应你,十个百个我都答应。”陆远又道。

  “那不一样。”云秋梧小声嘟囔道。

  他凭什么自己的本事赢了夫君,让夫君答应的要求和平时的怎么能一样,会更有成就感。

  不过都这样了,显然没戏了,搞不好以后都不能用这招了。

  “你说什么?”陆远没怎么听清。

  云秋梧摇了摇头,“没什么,我记住了。”

  有了这一出受伤事件,接下来的事情就由陆远全盘接手了,云秋梧负责在一旁指挥。

  第一百二十章 不挑食的小夫郎

  把萝卜条放在木盆里,在上面撒上大把大把的盐,反复揉搓挤压后折出水分,再倒进簸箕里,然后放在院子里头晾晒,腌萝卜就算做好了。

  然后是做腌白菜,锅里烧了热水,清洗好的白菜倒进锅里过水后放进腌菜缸里,叠一层白菜洒上一层盐,最后在上面压上菜石,这样一缸子腌白菜可以吃到明年春天都不会坏。

  “还有辣白菜,星哥儿还教我做辣白菜了。”云秋梧忙不迭地补充道。

  于是陆远又任劳任怨地另外准备了个小坛子,把过水的白菜挤出水分,把糯米熬出糯米糊,用蒜泥蒜子剁成蒜泥,辣椒面、盐和料酒等调味搅拌成粘稠香辣的酱料,把酱料均匀地抹在白菜叶上,每一片白菜叶都被抹成艳丽的红色后,在放进坛子里封好,等过些时日再吃就是辣白菜。

  腌萝卜,腌白菜还有辣白菜做好后的第二天,村里有人杀年猪,陆远之前答应了人家要过去帮忙的,答应了的事情不好反悔,上午到那家帮忙去了,留在那儿吃了一顿杀猪宴,还得了一块两斤多的五花肉。

  一般能得到别人送的年猪肉的,不是亲戚就是关系好,不是那个人还不会送。

  村里陆陆续续都在杀年猪了,搞得陆远有些心痒痒,琢磨着自己要不要买头猪杀了过年,反正都要灌香肠,熏腊肉。

  买头两三百斤重的猪就差不多了,太肥的猪他和小夫郎两个人吃不完。

  陆远打算向沈烈家买一头猪,和云秋梧商量好,就一起上沈家买猪去了。

  然而陆远来得迟了,要卖的猪都卖出去了,除了老母猪,还有一头猪是沈烈留来自家过年的。

  那猪膘肥体壮,瞧着有四五百斤的样子,沈烈便提议道:“这样吧,陆大哥,这猪肥实,我卖一半给你.。”

  这个时候买年猪老贵的了,要是陆大哥早些说,还能给留一头猪。

  确定沈烈是真的要卖,而且沈家每年都养不少猪,就是不过年不过节,馋肉了也可以抓头猪来杀,陆远便没有再推拒,爽快地给了三两银子,约定等沈家杀了猪,给他一半。

  沈烈自己就是半个屠夫,虽然他不专门给人杀猪,但他跟着屠夫学过,还学得挺好,已经出师了,自己家里连续两年的猪都是他杀的,他胆子不是一般的大,好多汉子都不敢杀猪,他不怕,年纪轻轻就上手了。

  不过村里好多人还是找王屠夫来杀猪,杀了二三十年猪的老师傅,大家都信得过。

  好在沈烈也不指望靠杀猪这门手艺挣钱,给自家杀猪,最多再给亲戚家杀猪,能省下一笔请屠夫杀猪的钱就足够了。

  没几天沈家要杀猪了,头一天下午和陆远说了,第二天陆远和云秋梧都来了沈家。

  云秋梧去给宋大娘帮忙,陆远则跟着几个汉子一起去猪圈抓猪。

  几个汉子合力才把猪给放倒,捆好四肢搬到杀猪凳上放好。

  “啧啧,这猪真肥,是今年我们村里头最肥的猪了吧。”

  “还是二婶会喂猪,年年喂出来的猪都是数一数二的肥。”

  大概是察觉到危险靠近,今天就是自己的生命终结之日,肥猪时不时就挣扎一下,嘴里发出低低的嚎叫。

  不多时,沈烈拿着磨好的刀走过来,很快就找到了喉咙的位置,一刀刺下去,正好割断了肥猪的喉管。

  肥猪大声的嚎叫一声,很快就没气了,红色的猪血霎那间顺着大动脉喷涌而出,流进了早准备好的大木盆里,满满地接了一大盆的猪血。

  猪血放完后,锅里的水已经烧开,滚烫的开水冒着气泡。

  先把肥猪称了下重量,足足有四百二十多斤,然后把肥猪抬到门板上,就开始了下一步,清除猪毛。

  多数的粗长猪毛直接用手抓,不好抓的用专门的刮子刮,刮子不仅能刮猪毛,还能刮去猪皮肤上的污垢。

  之后就是给猪开膛破肚,清理内脏,砍猪肉。

  沈烈让陆远先选他要的那半边猪,然后把猪肉砍成一块一块的,钻一个洞,拿草绳把肉给串起来,放在背篓里,背篓里垫着早上才砍下来的芭蕉叶。

  陆远自从进城里读书后就再也没有看过杀猪了,隔了十几年再现场看到杀猪,起初还挺感兴趣的,多看两次就不觉得新鲜了,不过这次杀的猪有一半是自己的,陆远还是挺上心的。

  云秋梧胆子比较小,没敢去看杀猪。

  “哥夫郎你怕这个”陆星问道。

  “没有。”

  云秋梧疯狂摇头,如果他的眼神不是飘散的,大概会更有说服力。

  午饭是在沈家吃的杀猪宴,有猪血炒香菜,血皮菜炒猪肝,萝卜炖粉肠……用的食材都是现从今天刚杀的猪身上取的,吃起来味道很是鲜美,一顿饭是吃得宾主尽欢。

  略微休息了下,陆远和云秋梧就回家去了,猪肉满满的有一背篓,沉甸甸的,沈烈分担了一部分,剩下的就是陆远拿了。

  “夫君,我们晚上还吃炒猪肝好不好?”

  才吃过午饭没多久,云秋梧就惦记起晚饭来了。

  陆远想了一下,“吃炒猪肝可以,但是梧宝,我们家可没有血皮菜,只有芹菜,芹菜炒猪肝行不行”

  云秋梧点点头,开心道:“好啊,只要是炒猪肝就可以,血皮菜和芹菜我都不挑的。”

  陆远弯唇笑了笑。

  自家小夫郎的胃口一向不错,到现在为止,就没发现有什么是小夫郎不喜欢吃的,一点都不挑食,不挑食是个好习惯。

  “就这么喜欢吃猪肝以前不是没吃过,没见你多喜欢啊?”

  猪肝什么的,陆远偶尔也会买一些,因为有补血明目的功效,适当地吃一些对身体好,调养身体光靠吃药是不够的,饮食上也得进补,所谓药食同疗嘛。

  “突然就喜欢了嘛,觉得好吃了,也有可能……”

  云秋梧故意拉长声音,不继续往下说了,摆明了在吊陆远胃口。

  陆远很配合地接话道:“可能什么?”

  “可能是夫君你炒的猪肝没有宋大娘炒的好吃。”

  云秋梧调皮地眨着眼睛。

  第一百二十一章 心眼不大

  陆远:“……”

  千算万算,怎么都没有算到小夫郎会给出这么一个答案。

  他炒的猪肝不好吃

  好扎心啊。

  不对,也不是不好吃,是没有那么好吃,只是比不上宋大娘炒出来的猪肝,至少小夫郎是这么认为的。

  果然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以前小夫郎就从没嫌弃过他的厨艺,结果现在只是吃了一次宋大娘炒的猪肝,就开始嫌弃上自己厨艺不够好了。

  唉,小夫郎可太容易变心了。

  可是……

  陆远眼睛微微眯了眯。

  怎么总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呢,让他想想。

  看着眼前高高大大的汉子眼睛里流露出不可置信,惊住了一般,怔愣在原地,没有反应,好像一只呆头鹅,看着就傻傻的,一点都没有平时精明的样子,云秋梧抿着嘴巴无声笑了起来 ,如画的眉眼弯弯的,好像挂在天边的月牙儿。

  哎呀呀,怎么办,他好像也变坏了呢,喜欢故意捉弄夫君了。

  这能怪谁呢,还不是要怪夫君,谁让夫君就总是喜欢逗他,捉弄他,他只是跟着夫君学了,不是他存心想要学,好的不学要学坏的,而是不知不觉中就学坏了。

  “不好吃嫌弃我?嗯?你这个馋嘴猫怎么这么厚脸皮啊?忘了是谁把一整盘猪肝都给吃光了?”

  陆远伸手在小夫郎脑袋上轻轻敲了一下。

  差点儿真被小夫郎给唬住了。

  云秋梧眼睛左看看,右看看,露出一副反正不是我的表情,然而在场两个人都心知肚明陆远口中把一整盘炒猪肝给吃完的馋嘴猫是谁,不是耍赖就能赖过去的。

  当天的晚饭,陆远下厨,让云秋梧吃到了心心念念的炒猪肝,不是血皮菜炒猪肝,而是芹菜炒猪肝,云秋梧照样吃得津津有味,桌子上的几个菜炒猪肝是最先吃完的。

  在云秋梧把最后一块炒猪肝给吃了后,陆远故意道:“某人不是说我炒的猪肝不好吃吗?”

  吃人嘴短的云秋梧声音软软地撒娇道:“没有,夫君,你记错了。”

  说着他还自己点了点头,仿佛是在确认一般,“就是夫君你记错了,夫君炒的猪肝是最好吃的,夫君做的什么菜都是做好吃的,手艺比酒楼里的大厨还要好。”

  这话听起来挺夸张,甚至夸张过头了,但云秋梧就是这么认为的,镇上的酒楼陆远带着他去吃过几次,毕竟陆远也不是每一天每一顿都想下厨的,有时在镇上办事或者是赶集,肚子饿了的时候就会找地方吃东西,不一定非要忍着饿意回家来弄吃的。

  云秋梧以前没吃过酒楼的饭菜,就觉得酒楼的饭菜肯定很好吃,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去吃,随便点几个菜就要上百文甚至是一二两银子,连最便宜的素菜一盘都要二三十文。

  可是吃过后,云秋梧觉得味道也就那样,而且份量还少,一点也不实惠,还是自家夫君做的饭菜好吃。

  陆远挑挑眉,有些好笑地问道:“是吗?”

  一本正经说胡话的小夫郎真的好可爱。

  “是的。”云秋梧大声道。

  陆远点点头。

  云秋梧悄悄吐出一口气,以为这事就算过去了。

  心想夫君心眼好小,他就说了那么一句,夫君都拿话臊了他两回了,以前怎么没发现夫君心眼这么小。

  陆远心眼的确不大,自己被捉弄了是一定要捉弄回去的,哪怕捉弄他的这个人是他的亲亲小夫郎,也不例外。

  恰好香艳甜蜜的夜间活动停了几天,估摸着小夫郎的身子应当休息得差不多了,这两天精神十足的,陆远嘴角勾了勾,扬起愉悦的弧度。

  云秋梧觉得今晚的夫君好坏,特别坏,明明都有感觉了,但夫君就是要一直吊着他,不肯给他一个痛快,磨磨蹭蹭的。

  “夫君……坏蛋……大坏蛋……”

  得不到满足的云秋梧难耐地扭着身子,原本清澈的双眸已经染上了热烈的情欲,眼底氤氲着淡淡的水汽,一副要哭不哭的样子,嘟着嘴发出绵软无力的控诉。

  就没见过夫君这么坏的,哪有这样的。

  “我坏”

  陆远无辜的摇了摇头,嘴角嗪着不怀好意的笑容,“我看坏的是梧宝吧,梧宝,你才是个坏蛋,都快把为夫给榨干了,听没听说过向来只有累死的牛,没有耕坏的地。”

  此时的云秋梧哪有什么理智,什么牛啊地的他根本听不懂,就算他听懂了,也会觉得陆远是在狡辩,要真是那样的话,为什么他每次都疲累不已,反观夫君就是神清气爽的。

  “呜……你不给我……哼……就是坏……”

  “大坏蛋欺负人……”

  云秋梧双眸含泪,开始委屈了。

  “你是不是不行”

  本来还悠着的陆远因为这句话一下就炸了。

  什么不行

  他不行

  怎么可能!

  是真男人就不能不行!

  他可以佯装自己不行,但不能让小夫郎觉得他不行,质疑他的能力。

  乱说话是要付出代价的,云秋梧就是这样,这一晚上,他好像一条砧板上的鱼,被翻来覆去地煎来煎去,煎了好多遍。

  又一次逃脱失败,云秋梧被握着脚腕拽回。

  “不……不要了……呜呜……”

  他好累,身上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夫君却还不放过他。

  “好孩子是不会出尔反尔的,梧宝难道要做个坏孩子吗?”

  “不……”

  云秋梧想说“不是”,他很乖的,他不是坏孩子,可他只说了一个字就再也说不出话来,剩下的就来不及说了,急促地叫了一声,好像受到了很强烈的刺激一样。

  “我不行吗?梧宝。”

  “没……”

  云秋梧的回答再一次中断,只留下断断续续的喘息声。

  “我炒的猪肝不好吃”

  “呜……”

  “啧,梧宝胃口真好。”

  “呜……”

  “夫郎好贪心啊,都这么多了还不满足。”

  “呜……”

  “不是想给夫君生小宝宝吗?梧宝你看看,有小宝宝是不是这个样子”

  “呜……”

  云秋梧不知道自己崩溃了多少次,反正一定是好多次。

  第一百二十二章 口是心非小夫郎

  对于陆远给的一切,云秋梧只能接受,云秋梧很想自己做主,而不是让陆远为所欲为。

  不过他本来在床上就是做不了主的,云秋梧早就知道这一点了,干脆放弃躺平了。

  可他想要躺平却不容易,陆远这人没安好心,使出的手段让云秋梧根本无力招架。

  终于云收雨霁,鸣金收兵 ,云秋梧已经昏过去又醒过来,又昏过去又醒过来,每次醒来都能看到在他身上奋力耕耘,不知疲倦的人,见他醒了,还要换姿势接着来。

  几乎是脑袋沾到枕头上的一瞬间,云秋梧两眼一闭就陷入了沉睡。

  第二天醒来,云秋梧一想起自己昨晚上被逼着说出了多少不知羞的话,做了多少不知羞的事,一时是又羞又恼 ,动动胳膊就朝搂着他睡的人撞过去。

  哼。

  陆远似乎是要醒了。

  之后云秋梧动都不敢动,生怕自己又惹火上身。

  他是真的不能再来了,夫君给的“疼爱”太多,他有些承受不来,得缓缓,必须得缓缓。

  云秋梧双眼紧闭,假装自己还没有醒的样子,本来脑子就有些昏沉,就这么眯着眯着没一会儿还真的又睡了过去。

  这一睡就直接睡到了下午才再次睁眼,还是因为腹中太饥饿云秋梧才醒的,不然都不一定会醒得过来。

  欢爱过许多次,云秋梧这次是真切的经历了一回什么叫全身无力,腿软得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一动就直打颤。

  不仅腿软,腰也酸,身上哪哪儿都不舒服,比第一次和夫君圆房的时候还要难受。

  还有他的膝盖……

  云秋梧费力地支起身子,把裤腿给撩起来,果然就看见膝盖的位置是青紫的,倒是不疼,摸上去滑滑的,估计是上过药了,另一只膝盖也是一样。

  陆远端着蛋羹进来的时候,姿态放的特别低。

  因为他知道自己做得有些狠了,小夫郎醒来后必然会身子难受,会恼他 。

  “哼。”

  云秋梧看见陆远这个罪魁祸首就“哼”了一声,眼睛睁得圆溜溜,眼瞳里冒着两团旺旺的小火苗。

  夫君太凶了,他不要理夫君了。

  他不就是说错了一句话吗,夫君就这么凶,明明是夫君故意磨他的,要是夫君不磨他的话,他怎么可能作死地发出质疑。

  现在清醒的云秋梧并没有丧失昨天晚上的记忆,也知道自己一时口不择言,说出了一句多不该说的话,妥妥地在挑衅人,挑衅夫君作为汉子的威严雄风。

  可也不该这么凶,还蒙他的眼睛,绑他的手……

  云秋梧有点小委屈,瞪着陆远的眼睛慢慢变红。

  “我的错我的错,是我过分,是我不好,梧宝你别气了,生气伤身子,要出气你打我。”

  看到凑到自己跟前的大脸,云秋梧到底是气不过,伸手狠狠掐了一把。

  掐了脸还不够,云秋梧还要掐耳朵,把陆远的两只耳朵都掐了一遍,成功地让陆远收获了两只红彤彤的耳朵。

  “以后不许这么凶,不许故意吊着我。”云秋梧板着脸,看上去凶巴巴的,一只手掐着陆远的一只耳朵。

  陆远自然是满口答应,“好好好,都听夫郎大人的,梧宝说什么就是什么。”

  心里却在想小夫郎就爱口是心非,他的身体比他可要诚实多了,给出的反应无疑是愉悦的 。

  不过这次确实太过了些,从头到尾都很猛烈,怪不得小夫郎会这样。

  “还有一样,你以后也别买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云秋梧想起来后补充道。

  真不知道夫君从哪儿弄来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怎么外头还有专门卖那些西的,简直是,简直是不知羞,没眼看,看一眼都臊的慌。

  “不好吗?”

  “可是梧宝你明明挺喜欢。”

  云秋梧扭过头去,“才没有呢。”

  发红的耳尖出卖了他。

  至此,云秋梧没再说什么,显然是默许了。

  陆远了然的笑了笑。

  这个结果,他一点都不意外呢,毕竟小夫郎的身体反应他是再清楚不过了,到底是喜欢还是排斥,口头上说的不算。

  经过这一遭,云秋梧是彻底地见识到了自家夫君的心眼有多小,都在床上了,还抓着炒猪肝不好吃的事情不放,早知道他就不说那句话了,一句话惹得夫君要和他算账,然后又说错了一句话,让他吃了好大的苦头。

  云秋梧心安理得地在床上躺了一天,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无聊了还有陆远给他讲故事,吃饱后懒洋洋地窝在陆远怀里,好像一只慵懒的猫咪。

  “夫君。”

  “嗯。”

  “夫君。”

  “我在。”

  “夫君。”

  …….

  云秋梧每喊一次,也没什么事,就是想喊,陆远脾气很好地每一次都应,无论多少次都没有不耐烦。

  “梧宝。”

  “嗯?”

  “叫哥哥好不好?我想听。”

  在情事中神志全失一个劲求饶的时候,云秋梧一会儿“夫君”,一会儿“相公”的,有时还会喊“老公”,这个叫法是陆远告诉他的,因为云秋梧对陆远以前生活的世界很好奇,问过他。

  但昨晚上,云秋梧不知是怎么想的,忽然冒出来了一声“哥哥”,也有可能他什么都没想,毕竟那个时候他脑子都不怎么清醒了。

  对云秋梧来说,只是他随口胡喊的。

  陆远听着却觉得新鲜又顺耳,还想他多听几声“哥哥”。

  云秋梧眼睛滴溜溜地转了转,伸手捂住自己的耳朵,故意大声嚷嚷道:“你说什么?我听不见,我没有长耳朵。”

  他才不要如了夫君的意,喊他“哥哥”呢。

  夫君昨晚上对他那么坏,现在还想自己喊“哥哥”,哼,做梦去吧。

  他可不是好欺负的。

  “听不见听不见,我听不见。”

  云秋梧放肆起来,仰头冲着陆远露出一个得意嚣张的笑,成了只张牙舞爪的猫咪。

  陆远嘴角露出无奈的浅笑,眼中一片纵容。

  不喊便不喊吧,谁让是他理亏呢,小夫郎心里这会儿还有怨气呢。

  第一百二十三章 小夫郎没耳福

  不过当天晚上,云秋梧还是让陆远如了愿,趴在他耳边,喊了他一声“哥哥”,声音又软又勾人。

  陆远微微一愣,忍不住把人抱得更紧。

  自家小夫郎真的太乖太软了,让他没有办法不喜欢。

  “不许弄我,我还难受着呢。”

  云秋梧警觉地抓紧了自己的衣裳。

  夫君莫不是要出尔反尔,又要弄他了吧?

  不行的,他受不住。

  夫君行,那是夫君厉害。

  可他不行,因为他不厉害。

  陆远抬起小夫郎的下巴,在柔软的唇瓣上啄了一下,柔声道:“睡吧,放心睡,你没点头之前我不会做什么的。”

  云秋梧定定地看了陆远几眼,似乎在思考陆远话中的可信性。

  不能怪云秋梧疑神疑鬼的,而是陆远在这方面确实没什么可信度,类似的话他不是第一次说了,但真正做到的次数屈指可数,以至于他在云秋梧心中的信誉一再降低,如今已经岌岌可危 。

  “睡不着吗?要不我唱歌给你听”陆远摸了摸云秋梧的眼睛,忽然兴起,想要唱歌哄人睡觉。

  云秋梧连连摇头,闭着眼睛,钻进陆远怀里准备睡觉了。

  听夫君唱歌,他还能睡着吗?可千万不能让夫君唱,不能给他这个机会。

  陆远“啧”了一声,还觉得怪可惜的。

  他刚想到了一首很适合哄人睡觉的歌,谁知小夫郎不要他唱。

  小夫郎没耳福啊。

  大约唱歌跑调的人是意识不到自己其实唱歌没有在调上,明明五音不全偏偏以为自己拥有天籁歌喉,陆远从没觉得自己唱歌难听过,相反,他一直以为自己唱得不错。

  没人听,陆远没有自己唱歌给自己听的兴致,而且是晚上了,会影响身旁小夫郎的睡眠,陆远惋惜了一会儿,便也不再当回事儿,两人一夜好眠到天明。

  熏腊肉最好是用松树枝,今年气候比往年要暖一些,趁着第一场雪还没有下下来,陆远上山砍了几捆松树枝回来。

  猪肉提前用盐腌制了几天,入了味,陆远搭了一个简易的棚子用来熏烤腊肉。

  还有灌香肠,陆远也没忘记,弄了一大盆香味十足拌好的肉片,一点点地灌进清洗好的干净肠衣里。

  看陆远灌了一会儿,云秋梧就迫不及待地想要自己上手灌香肠了,因为感觉怪好玩的。

  “夫君,让我试试,我还从来没有灌过香肠。”

  香肠也不是每家人都会灌的,因为费肉,云家不是什么富裕人家,没分家之前一大家子人,灌了香肠都不够分的,很多时候都不灌香肠。

  “行,你来试试。”

  陆远也不拦不要云秋梧动手,最多就是浪费些肠衣,有什么大不了的。

  别说,云秋梧做得还挺像模像样的,成功地灌了一大节香肠出来。

  有了一次成功的经验在,云秋梧又拿起新的肠衣开始灌香肠。

  陆远用细线给香肠打结,并把香肠绑成一小节一小节的,末了再用针在香肠上扎几个孔透气。

  所有香肠都灌好后找个通风的地方挂好,等一段时间就可以吃了。

  腊月刚进入中旬,慕九来陆远家辞行,说是要离开这里回家去了。

  临走之前,慕九不死心地又试图劝说煽动陆远和他一起上京城,既能游玩,又能过年,一举两得。

  陆远再一次拒绝了。

  明白自己是真的劝不动陆远后,慕九终于死心。

  “我还会回来的,陆兄,你且等着我回来。”慕九信誓旦旦道。

  陆远微微皱眉,有些嫌弃地道:“那还是别了吧,我这里庙小,伺候不起你这白吃白喝的大少爷。”

  倒不是慕九真的有多能吃,多难伺候,而是陆远真心觉得这个人挺多余,偏偏这个闪闪发亮的电灯泡还不觉得自己多余,每每打扰了他和小夫郎的二人世界还没有自知之明。

  “陆兄,我有这么不招人待见吗?”慕九幽幽发问,感觉自己心上被扎了一刀。

  想他在京城那可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没谁不喜欢,怎么就混成了这样呢。

  慕九是百思不得其解。

  陆远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表情,让慕九自行领会。

  无言便是最好的回答,慕九懂了,顿时更难过了。

  得,他还真是挺招人嫌弃的。

  “对了,陆兄,红薯的事情我已经帮你上报给朝廷了,最迟明年开春就会有消息了。”

  慕九也不是自作主张,瞒着陆远把红薯的事情上报给朝廷,事先是和陆远商量过的,陆远点头了,慕九才上报。

  虽然慕九完全可以瞒着陆远,让他不知情,但那样做会伤到两人的交情,所以慕九并没有那么做。

  他要是真那么做了,即便心是好的,是好意,陆远非但不会不领情,只会觉得慕九多管闲事,随意插手自己的事情。

  陆远点点头,“行,我知道了,麻烦你了。”

  慕九来的时候,赶上腊肉刚熏好,好歹是认识的人,陆远对慕九看似嫌弃,其实是有把慕九当朋友看待的,送了几块腊肉给慕九。

  “这怎么好意思,我是空手来的,还拿这么多东西走。”

  慕九嘴上说着不好意思,动作却很诚实,一点儿都不推辞,照盘全收。

  这副口不对心的样子简直了。

  走之前,慕九往陆远手里塞了个东西,“陆兄,这块令牌你收好……”

  陆远谢过后,把令牌收了下来,

  从陆远家离开的第二天,慕九就启程离开了。

  熏好腊肉,灌好香肠后,今年的第一场雪落了下来。

  一夜之间,大地染上了一层纯白。

  屋子里有火炕,火炕烧起来,睡上一晚上都是暖和的,不会冷,白天还可以烤火,炭盆里的火总是烧得旺旺的,在室内一点都感受不到室外的寒冷。

  云秋梧没事成日里躲在屋子里,轻易不出门,真像是在猫冬了。

  “夫君,外面是不是下雪了?”

  云秋梧都没出门,但就是感觉外头在下雪。

  陆远推开窗户看了一眼。

  还真是下雪了。

  “嗯,是下雪了,还挺大的。”

  作为一个北方人,陆远看多了雪,因此不觉得有什么稀奇的。

  第一百二十四章 生病的小夫郎

  云秋梧却和他不一样,虽然这里基本上年年都会下几场雪,但他那个时候感觉除了冷还是冷,冷得全身都在发抖,直打哆嗦,根本没有心情去欣赏美丽的雪景,也不会像其他人一样兴致勃勃地计划着要堆雪人,打雪仗,巴不得冬天赶快过去,春天赶紧到来,天气早些暖和起来,就没有那么冷了。

  而且一到冬天他手上就会长冻疮,手指变得又红又粗,有时候还会流血,还疼。

  他曾经最讨厌的就是冬天了,也很讨厌雪。

  但是今年,云秋梧被陆远养得很好,一直吃得饱穿得暖,连手上的冻疮也没有复发,早晚都涂冻疮膏,对雪就没那么讨厌了,反倒有些喜欢,看到沈家门口堆了个雪人的时候,便跃跃欲试地也想要堆一个雪人。

  “夫君,我们也堆一个雪人好不好?堆一个比星哥儿家的还大的雪人。”

  云秋梧扯着陆远的袖子晃个不停,巴巴地看着陆远。

  陆远瞥了他一眼,神色温柔地吐出冰冷的拒绝,“不好。”

  小夫郎想堆雪人,那么怕冷还堆雪人,也不怕把自己给冻着了。

  闻言云秋梧期盼的目光转为失望,忍不住低声叹气。

  陆远见不得他愁眉苦脸的样子,心里一软,到底是不忍心,又道:“你不能堆,我帮你堆一个雪人。”

  不就是个雪人吗,沈烈都可以给陆星堆,他当然也可以给小夫郎堆,他陆远的夫郎,何须羡慕别人。

  虽然不能自己堆,但家里能有雪人,云秋梧已经知足了,于是里三层外三层穿得厚厚的,头上戴着毛茸茸的帽子,手里揣着手炉,站在屋檐下指挥陆远堆雪人。

  陆远以为云秋梧想要堆一个大雪人,起码要有沈烈家的雪人那么大的,但没有,云秋梧指挥他堆了一个不算大的雪人。

  “夫君,你看这雪人一个人孤孤单单的,多可怜啊,要不我们给它找个伴吧。”

  白茫茫的雪地里伫立着一个雪人,配上时不时飘落的雪花,确实有那么几分孤单的意味。

  “可以。”

  陆远很快又堆了一个雪人出来,两个雪人并排站着,同样圆乎乎的雪白身子,脸上有着微笑的弧度,看起来似乎在笑。

  陆远拍拍手,“这下行了吧,雪人不孤单了,能回屋了不小心着凉。”

  云秋梧高兴地““嗯””了几声,踮起脚尖亲了陆远一下。

  “我就知道夫君最好了。”

  “你知道就好。”陆远笑道。

  他忍着,直到进屋后才把小夫郎给抓过来,抱在怀里,肆意亲吻,好好亲热了一番,美名其曰为帮忙堆雪人的奖励,不能光干活儿没有奖励不是。

  大冬天的,愣是给两个人都亲出了一身的火气。

  很多时候总是好的不灵坏的灵,陆远昨天只是随口提了一句“小心着凉”,今早起来就发现躺在身旁的小夫郎脸颊红红的,嘴唇却是苍白的,嘴里还难受的嘤咛着,一摸上去,手下的肌肤热度高得不正常。

  陆远立马就反应过来小夫郎是发烧了,大约是昨天在外面逗留的时间久了着凉了。

  没有时间耽搁,陆远把人收拾好后带人人出门了,把人放在牛车里躺好,自己驾着牛车往医馆去。

  所幸云秋梧的情况不是很严重,看过大夫后,没多久高烧就退了下来,还有些低烧,陆远便把人给带回家,还拿了几副药。

  云秋梧在回去的路上脑子清醒了不少,生病的人身上没什么力气,醒着也只是老老实实地窝在牛车的一个角落里,眉眼耷拉着,心想自己这身子可真不争气,以前生活不好都捱过来了,今年的冬天基本都闲着,连洗个菜都是烧热水洗的,结果自己居然还着凉病倒了。

  牛车忽然停了下来。

  片刻后又重新开始驾驶。

  进村后,还没到家,牛车又停了下来,依稀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

  回家后,云秋梧问陆远,才知道陆远在半路上碰见个问路的人,因为要去的地方同路,都是桃溪村,所以就捎了那人一段路,进村以后给那人指了指村长家所在的方向,之后就分开了。

  云秋梧“喔”了一声,怏怏地缩回被子里。

  没多久,陆远端着一碗药进来了。

  “先别睡,梧宝,起来把药喝了,喝了药再睡。”

  陆远连人带被子一起抱起来。

  云秋梧拧了拧眉。

  没有人会喜欢喝药,哪怕知道良药苦口利于病这个道理,大概也没有谁会对苦涩的药汁生不起喜欢来,云秋梧也不例外。

  “苦。”

  云秋梧不自觉地瘪了瘪嘴。

  有人心疼的时候,有时会忍不住泛委屈,似乎变得矫情娇气了些。

  喝药而已,也不是件多难的事情,还是为自己的身体好,怎么就不能自觉一些。

  然而因为有陆远在,云秋梧无意识地就撒起娇来,想让陆远再疼他些。

  “放了糖的,不苦,乖,喝了药有白糕吃,是桂花口味的白糕喔。”

  陆远像是在哄一个小宝宝一样温柔地哄着云秋梧喝药。

  能被人这么哄着,云秋梧心里是欢喜的,当即一鼓作气把药给喝干净。

  陆远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很给面子的夸道:“真棒,我们梧宝不怕苦,好厉害,来,奖励你一块白糕,只有最勇敢的勇士才有的奖励。”

  喂到嘴边的白糕谁会拒绝呢,云秋梧张开嘴巴,小口小口的吃起来,一块没有多大的白糕,吃了好几口才吃完。

  见小夫郎喝了药精神似乎好了些,再摸摸额头,好像也不烧了,陆远总算是放下心来,把人哄睡着就出去照料家里的牲畜去了。

  天擦黑的时候,大门被敲响。

  开门一看,来的是村长。

  林文山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身后还跟了一个人,这人就是下午的时候陆远顺带捎进村里的那个人。

  外头还下着小雪,风一吹顿时更冷了,陆远便让两人进屋说话。

  第一百二十五章 大馋猫爱吃鱼

  陆远给两人各倒了一杯热茶,好暖暖身子。

  “村长,你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林文山土黄色的脸上露出赧然的笑,“是这样的,陆大郎,你家的老房子不是还留着没有拆吗,瞧着还挺好的,能住人,能不能行个方便,借一下你家的老房子。”

  说到这里,林文山介绍起身旁的人来,“这个是文家的景阳小子,十几年前跟着他父母外出闯荡去了,这次回来家里的房子都垮了,住不得人了。”

  名叫文景阳的青年看起来二十来岁的年纪,面容沉静温和,文文弱弱的,身上还有一股淡淡的药香味,估计是个大夫。

  “景阳小子只小你两岁,小时候他在村里那会儿,我记得你们玩得挺好的。”林文山又道,似乎是担心陆远不答应,攀起小时候的交情来。

  文景阳以前是不是和原主玩得好,这对陆远来说并不重要,因为时间隔得太久了,没什么记忆了,不过多半有可能是真的,年纪差不多的小孩子基本上都是一起玩过的。

  “我会给钱,当是租的,不白住。”文景阳忙道。

  “老房子有些破,你要是不嫌弃就住吧,给钱就不用了,都是乡里乡亲的,没必要太客气。”

  陆远寻思着文景阳是个大夫,这次回了桃溪村多半就不走了,和医者结个善缘总是好的,有个头疼脑热的好找人看病。

  “天马上要黑了,我和夫郎说一声,等会儿就带你们过去,村长,文兄弟,你们坐会儿。”

  说着陆远就转身去找云秋梧了。

  很快陆远回来,拿上老房子的钥匙带着林文山和文景阳去老房子那边。

  整体来说,老房子还是能住人的,虽然有的房间很破,但文景阳一个人住,收拾出来两三间屋子出来就很够用了。

  领着人看了房子,陆远回家又拿了些米粮送过去,至于柴火,老房子的柴房里堆了不少,搬出来用就行了。

  搬走多年的文家忽然有人回来了,这事没多久整个桃溪村的人都知道了,回来的只有文景阳一个人,据说父母都已经在外面亡故,众村民不禁一阵唏嘘,不过好在人虽然是死在了外面,但好歹落叶归根,文家小子带着父母遗物回了故土,立了衣冠冢。

  如同陆远想的那样,文景阳确实是个大夫,还说以后不出远门了,就在村里生活。

  桃溪村好多年都没有出过大夫了,大夫比读书人还难得,这下村里有个大夫 ,出门腰杆都比以前挺直了些,因为他们桃溪村也是有大夫的村子了,以后要是生病,不用每次都到镇上去求医,或者是找隔壁村的村医。

  云秋梧在喝了三天的药后,病终于全好了,好了以后他又恢复了往日里的精气神,每天都很有活力。

  不过他这一生病是彻底与雪无缘了,别说是玩雪了,如今连在外面多逗留一会儿,陆远都不放心,要把人给赶进屋里待着,就怕一不小心又着凉受寒了。

  在病中的时候,云秋梧的饮食很清淡,吃了三天没什么滋味的饭菜,云秋梧感觉自己的嘴巴都要淡得没有味道了,因此病好以后,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吃一些重口味的东西,刺激一下自己的味蕾。

  “夫君,我想吃红烧鱼。”

  云秋梧蹲在地上看鱼。

  厨房的木盆里有一条游来游去的草鱼,估摸着有两斤多,挺肥实的。

  鱼是文景阳送过来的,说是感谢陆远的照顾。

  红烧鱼

  陆远眉头微微皱了一下。

  “清蒸吧,梧宝不是也很喜欢吃清蒸鱼吗?”

  云秋梧一听就摇头,“不要,我就想吃红烧鱼。”

  清蒸鱼虽然好吃,但他今天不想吃,就是想吃红烧鱼,麻辣鲜香的红烧鱼谁能不爱呢,尤其夫君做红烧鱼很有一手,想想都忍不住要吞口水。

  “就吃红烧鱼嘛,夫君,我想吃,下次再清蒸好不好?”

  “你就答应我吧,夫君,求求了。”

  云秋梧一把抱着陆远的腰,脑袋抵在肩膀上不停地蹭来蹭去,软着声音开始撒娇。

  陆远到底是拗不过会撒娇的小夫郎,把鱼做成了红烧鱼,但有意地减少了辣椒等调味料的使用,因此虽然是红烧鱼的做法,但没有那么重口味。

  云秋梧知道这是陆远能做出的最大让步了,能有红烧鱼,至少没做成清蒸鱼,他就满足了,因此吃得很开心,抬头弯着眼睛冲着陆远笑。

  草鱼的刺多,吃的时候要注意些,不然鱼刺卡着喉咙够难受的,云秋梧吃鱼的时候很小心,一点点地把鱼刺挑出来了再嗷呜一口把鲜美的鱼肉给吃下去。

  “先把鱼尾巴吃了,你不是最喜欢鱼尾巴了嘛。”

  陆远把鱼尾巴夹到云秋梧碗里。

  云秋梧“嗯嗯”两声,喜滋滋地吃起鱼尾巴来。

  在他吃鱼尾巴的时候,陆远夹了不少鱼肉挑了刺后单独放到一个碗里。

  等云秋梧啃完鱼尾巴,就有一碗现成的没有鱼刺的鱼肉可以吃。

  “怎么这么多鱼肉都是给我的吗?”

  云秋梧睁大眼睛。

  “都是你的,快吃吧,冷了就不好吃了。”陆远轻声催促道。

  病了一场,小夫郎瘦了不少,脸上的肉都少了,得好好补补才是,陆远心想。

  实际上完全是陆远心理作用,云秋梧生病的时候胃口没受什么影响,没怎么瘦,一是因为他的病情不是很严重,且看过大夫喝了药之后很快就得到了控制,二是虽然吃得比平时清淡了些,但营养是足够的,每天都好吃喝着的伺候着,能瘦到哪里去,说不定还胖了一点点。

  只是在陆远看来,生了病的人当然是脆弱的。

  “夫君也吃。”

  云秋梧夹起一筷子鱼肉喂到陆远嘴边。

  他虽然是个爱吃的,但从来不吃独食,对陆远那更是最大方不过,一点都不小气,他有的都会给陆远,和陆远分享。

  陆远对鱼肉的喜爱度一般,相比鱼肉,他更喜欢鸡肉鸭肉一些,但自家小夫郎的心意,陆远当然不会拒绝,顺从地低头吃下。

  “好了,我吃了,剩下你吃,按照你的要求做的红烧鱼,你可要负责把鱼给吃完。”

  “吃完我又不是猪。”云秋梧小声嘟囔道。

  夫君都不怎么吃鱼的,他一个人吃,还要吃完。

  “你是不是猪,但你是大馋猫啊,猫不就是爱吃鱼吗嘛。”陆远笑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