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古代言情>穿成猎户后,独宠跛脚小夫郎【完结】>第二十三章 有人护的小夫郎

  陆远停下脚步,一时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他抬手在小夫郎脑袋上轻轻敲了一下。

  “你是我的夫郎,我不信你信谁,难道要去信一个外人吗?”

  闻言,云秋梧缩了缩脑袋,有些赫然地笑了笑。

  是啊,陆大哥是他的夫君,当然是会相信他的,要是陆大哥不信他,而是相信桐哥儿的话,他一定会好失落好伤心的。

  别人是别人,陆大哥是陆大哥 。

  他的夫君,当然是要向着他的。

  就像他,也一定会向着陆大哥的,无论何时。

  有人护着的感觉,真好。

  他也是有人护着的了。

  陆大哥会护着他。

  两人回家的时候,已经是大下午了。

  要忙活的第一件事就是给小鸡仔,小鸭子们搭一个窝。

  陆远以前没自己搭过鸡圈,鸭圈,但他琢磨着,应该也不会太难,拿着一把砍刀,到后山砍了些竹子,编成篱笆,忙活了半个时辰,围了一个鸡圈,一个鸭圈。

  云秋梧很积极地跑前跑后地给他帮忙。

  把小鸡仔小鸭子们赶进去后,云秋梧还给弄了些草料喂给它们。

  自从家里养了小鸡仔,小鸭子后,云秋梧照料得很上心,怕它们太小了,自己找不到足够多的吃的,每天都去割新鲜的草回来,还让陆远去村里找人换了一口袋米糠回来,把米糠拌在草里让小鸡小鸭们吃,鸡圈鸭圈也每天都打扫得干干净净的,一点异味都没有。

  本来陆远还有些担心云秋梧会想养猪,当沈烈说他家的老母猪这一次又生了八个小猪崽,小猪崽有了一个多月,可以捉去养的时候,陆远注意到自家小夫郎的眼睛亮晶晶的,好像对小猪崽很感兴趣的样子。

  不过之后陆远一直没听云秋梧提起过这事。

  其实云秋梧隐隐约约地察觉到陆远和一般的乡下人不太一样,并不热衷于养家畜。

  原因是他爱干净,不想家里因为养家畜搞得臭烘烘的。

  鸡鸭还好,要是养猪的话,那味道是很冲的,陆远目前是接受不了的。

  云秋梧觉得有些可惜 ,说实话,他还蛮想养猪的,他勤快些,一天多给猪吃几顿猪草,从现在开始养,养上几个月,大概有个一两百斤,白白胖胖的,正好可以杀了过年,杀年猪,吃年猪肉。

  不过陆大哥不喜欢,那就算了,养猪哪有让陆大哥舒服重要。

  之后的几天,陆远没有上山,而是在家里捣鼓一样新东西,新吃食。

  “梧哥儿,来尝尝,看好不好吃?”

  陆远把一盆红艳艳的,香气四溢的东西端到了桌子上,招呼着云秋梧过来吃东西。

  刚从河边洗了衣裳回来的云秋梧声音清脆地应道:“马上就来,陆大哥,等我把衣裳晾好了就来。”

  衣裳都洗好了,自然是要赶紧晾上的,趁着有大太阳的时候,好晒干。

  陆远走到院子里,帮着云秋梧把衣裳给晾上。

  最开始,陆远是自己洗衣裳的,他以前读书的时候,从初中开始就是住校,自理能力还可以,就是没有洗衣机,手洗衣裳他也做得来。

  直到有一次,陆远洗了澡,忘记顺手把衣裳给洗了,衣裳就丢在澡盆子里泡着 。

  第二天,他出门干活儿去了,回家发现云秋梧把他的衣裳给洗了,连贴身衣物也给洗了。

  陆远当时还挺尴尬的 。

  长这么大,从他有记忆开始,没谁给他洗过衣裳,还有私密的内裤啥的。

  可云秋梧说,给自己夫君洗衣裳,是应该的,让陆远不用不好意思。

  有一次就有第二次,后来陆远的衣裳基本就被云秋梧给承包了。

  偶尔他自己记起来的时候,会自己洗完澡把衣裳给洗了。

  为这,云秋梧还有些不乐意,嘴巴嘟得老高,都可以在上面挂油壶了,在陆远耳边念叨了一天,整得陆远实在没办法了,只能连连保证,说是自己再也不乱洗衣裳了。

  陆远说到做到,确实没乱洗,只是下一次在洗衣裳的时候他不光洗自己的衣裳,还把云秋梧的衣裳也给洗了。

  云秋梧自己给陆远洗衣裳的时候没觉得害臊,知道陆远给他洗了衣裳时却害羞得不行,小半天都躲着陆远,不好意思和他说话,也不和他对眼神。

  在之后就变成谁有空谁去洗衣裳,一起去洗衣裳也是有过的,村里人看到后还好一阵打趣,都调侃陆远是个心疼夫郎的,洗衣裳都要陪着夫郎一起,没几家的汉子是这样,都是把脏衣裳脱下来甩给妻子,夫郎,自己就啥也不管了,等着穿干净衣裳 。

  晾完衣裳,陆远拉着云秋梧进屋。

  这是还不到盛夏,但中午的时候太阳明晃晃,火辣辣的,挺晒人,在外面待久了,还是挺热的,一进屋就凉爽了不少。

  云秋梧鼻子灵,在院子里的时候就闻到了浓郁香味 ,让他馋得忍不住想吞口水。

  等吃到的时候,开心得眼睛都眯起来,发出满足的喟叹。

  又麻又辣,又鲜又香,一个字,绝,两个字,好吃。

  “好吃吗?”

  看云秋梧的反应,陆远就知道自己的冷锅串串应该做得挺成功的,但他还是想听小夫郎亲口说出来,那会让他有更深的成就感。

  “好吃,很好吃,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东西了,陆大哥,你是怎么想的,怎么能做出这么好吃的东西。”

  云秋梧满脸崇拜。

  陆大哥真的太厉害了。

  会打猎,会种庄稼,会做好吃的,还认字,连衙门里的官爷都说陆大哥的字写得好。

  得到了意料之中想要的回答,陆远微微勾唇,“梧哥儿,你说我们要是把这个东西拿去卖,会好卖吗?能挣钱吗?”

  虽然卖人参换了八十两,乍一听,对庄户人家来说,是一笔不少的钱了,够几口之家用上好几年了,普通人家十两银子就能用上一年了。

  但陆远没打算坐吃山空,就指望着那八十两过活,他也不是个喜欢做白日梦的,觉得还能有第二次,第三次的好运气,能挖到更多的人参,妄想靠挖人参解决温饱,甚至是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