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古代言情>丹珠【完结】>第三十七章 新生-03

  是阳光么?丹珠想,他靠在沙发上,然后忽然睁开了眼睛,已经是傍晚了,斜阳的光泽殷红,落在人的脸上,丹珠站起来,把电灯打开了,他从柜子里拿出了饭盒,打算待会和贡嘎甲央一起去大食堂里吃些东西。

  有人在敲门了,丹珠用藏语喊了一声“来了”,然而,站在门外的人并不是他的丈夫,而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她穿着西装皮鞋,手上拎着一个皮包,问道:“您是谁?请问贡嘎秘书在么?”

  “我是……”丹珠一时间弄不清楚自己是羞于讲那拗口的汉语,还是介意自己卑微的身份,他的视线落在了女人的肩膀上,接着,他低下了头,说道,“我是他老家的亲戚。”

  “我听他讲起过,他的远房表弟现在跟着他,就是你?”年轻女人留着干练的短发,她婉转一笑,说道,“他是我爸爸的秘书,我们认识的,我今天正好过来,以为他下班了,想见他一面。”

  “嗯,”丹珠当即明白了女人的来意,他侧过身体,为她让出了通道,说,“我听他说起过您。”

  “他说起过?他是怎么说我的?”

  “他说……说您送给他一盒好吃的点心,还说您有学问,”丹珠摸了摸脖子,他忙乱地招呼,说道,“您坐下等吧,他马上就要回来了。”

  “你叫什么?”

  “我叫丹珠。”

  “丹珠?丹珠,你的汉语说得不错,”女人笑了,她长着一张小巧圆润的脸蛋,她接过了丹珠递过来的茶杯,说道,“你喊我晓超就好,贡嘎秘书也这么称呼我的。”

  “晓超,好的。”

  丹珠又去开门了,这次不用猜测,回来的人正是他的丈夫,丹珠原本明亮的那只眼睛像是落了灰,他低下头,说道:“有人找你,你们坐吧,我先去食堂了,一会儿该没饭了。”

  “谁啊?”

  贡嘎甲央将外衣挂在了衣架上,他走进客厅,便看见了坐在沙发上的郑晓超,她站起来对他微笑着,不卑不亢,说道:“贡嘎秘书,我从北京回来了。”

  “这么快?”贡嘎甲央说,“快坐吧,有什么事直接打我的办公电话就好了,不用亲自跑一趟的。”

  “你太客气了,反正今天没什么事儿,就来见见你呗,要是去了单位,你那么忙,我打扰了你工作,爸爸又该说我了,”郑晓超开朗、健谈、文雅,她周身的魅力比五凤还要浓郁,她像是从天边来的女人,虽然只穿了一身朴素的工作装,却有着出众的气质,她站在贡嘎甲央的面前,说道,“可能我来得不是时候,打扰你吃饭了。”

  “没事的,丹珠去食堂了,买回来我们一起吃,你也吃一些,”贡嘎甲央拿出了许多干果、甜酪、干肉,他说,“这是我们藏族的零食,你尝尝。”

  “这可都是好东西啊,都是为我准备的?”

  郑晓超是个丝毫不娇弱的女人,她从小和父母长在红色的队伍里,虽有万千宠爱,可也经历过困苦和历练,她笑起来,自信地露出几颗牙齿,她看着贡嘎甲央,等待他的回答。

  贡嘎甲央说:“算是吧,为尊贵的客人准备的,当然是为你准备的。”

  “贡嘎秘书,那件事……考虑得怎么样了?”

  郑晓超收敛起了笑意,她有些谨慎,又充满了期待,她对贡嘎甲央的求爱像是一份赐给他的殊荣,更何况,她的爸爸——贡嘎甲央的领导做了他们的媒人。

  贡嘎甲央迟疑了一下,随即,说道:“晓超,我们还是做朋友吧。”

  “你跟我爸爸也是这样说的?”

  “没有,我还没有给他答复,”贡嘎甲央曾经是一位果断的少爷,他的人生少有这样卑微的纠结,他蹙了蹙眉,说道,“晓超,你不要再让我为难了。”

  “你有恋人了?”

  “嗯。”

  “是谁?是你们川西高原上的藏族姑娘?”郑晓超觉得不服气,她还是得体地微笑着,说道,“你应该明白,要是你做了爸爸的女婿,爸爸是会很看重你的。”

  “是的,我们在许多年前就相识了,十几岁的时候我便爱上他了,我们已经私定终生了,”贡嘎甲央说道,“你不用跟我说什么看重不看重,那时候,我带着队伍投诚,人家给了几十种官让我做,我全都没有答应,我就是为了爱的人,才选了来成都,才成为了你爸爸的秘书。”

  “让我见见她,”郑晓超愈发地不服气,她咬了咬嘴角,站了起来,她说道,“照片总有吧?我想看看她长什么样子。”

  “不能给你看。”

  贡嘎甲央的坚定接近于偏执,他想保护所爱之人,所以在仕途上已经牺牲了很多,可是,对他来说,那些都不算什么,他能为丹珠做更加残忍的决定,只要丹珠好。

  “我就要看看,我见了她,我的心里会好受很多的,”原本,郑晓超势在必得,她难以化解心里的焦灼,她看着眼前的男人,说道,“你们藏人在高原上待久了,脑子都这样一根筋了。”

  “郑晓超同志,我随便你说什么,我不会让你见她的,我也不会答应你的,我相信你爸爸不会因为这件事对我有芥蒂,我了解他,他是个公私分明的人。”

  贡嘎甲央的语气很冷,他离开了客厅,过了几分钟才回来,他将碗筷摆开在桌子上,说:“要是你不嫌弃食堂的饭菜,就留下来吃一些吧。”

  “你真固执。”

  “不是固执,”贡嘎甲央转过脸去,平静地看向郑晓超,他说道,“我和他一同经历过生死,他救过我一命,那个刀疤现在还在他的脊背上,天阴下雨的时候很痒很疼,他不识大字,也说不好汉语,他根本没法跟你比,他没去过哪儿,成都是他这辈子去过的最好的地方,他的家族世代都是农奴,现在,好不容易解放了,过上了好的生活。”

  郑晓超困惑地思虑着,她说道:“农奴?你曾经不是个土司少爷?你爱上了农奴?”

  “是的,我们是土司的孩子和农奴的孩子。”

  “她连汉语都不会说,来了成都能干什么?贡嘎秘书,你是念过很多书的,我至今无法相信一个知识分子会和一个农村妇女有什么共同语言,你们私底下都聊什么?你们怎么探讨国运、时局?她怎么懂你?”

  贡嘎甲央放下了拿在手上的最后一双筷子,他说道:“我没办法回答这些,我只知道和他待在一起会很幸福,我爱他。”

  丹珠从食堂里回来了,他推门进来,放下了手上的饭盒,然后,将它们一个个地打开。

  贡嘎甲央还在看着郑晓超,他说道:“我的恋人,他就像雪山一样纯净,也像高原上凌冽生动的春天,他的一颦一笑全都刻在我的心里,我选了他,他选了我,这辈子都是这样了,哪怕我们再回到高原上放马去,我也是愿意的。”

  郑晓超说:“贡嘎秘书,你太顽固了。”

  “留下来吃一些晚饭吧,”贡嘎甲央看了丹珠一眼,他见他那样小心,于是有些心疼,他只好在递碗的时候抚摸他的手背,并对郑晓超说,“其他的我都不便再聊了。”

  “你们吃吧,我先走了。”

  贡嘎甲央能够感受到郑晓超的愤怒,他送她到走廊里,然后,返回来锁上了门,丹珠正在餐桌前,将米饭分成两份,他红着眼睛,不愿意看他。

  “你心情不好?”贡嘎甲央摸了摸丹珠的肩膀。

  丹珠说:“人家都找上门来了,我还怎么心情好?”

  “我已经跟她明说了,我说我有恋人了,跟她没有可能了。”

  “少爷,”丹珠仍旧总是叫起从前的称呼,他低声抽泣,说道,“你选了我,我选了你,这辈子都是这样了?哪怕我们再回到高原上放马去,你也是愿意的?”

  “愿意的,丹珠,愿意的。”

  “选了我,总有吃不完的苦,”与其说是吃味,不如说是自卑和无措,丹珠觉得自己配不上贡嘎甲央,他看他一眼,说,“选了别人,是享不完的福。”

  T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