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古代言情>纨绔难封【完结番外】>第21章 四年之后的出浴

  崇宁十六年春。

  宋清明离开宁京的四年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指缝里漏下光阴。

  大武与混夷的战事也僵持了四年,并且还会更久。这四年里涌现的优秀年轻将领多如雨后春笋,如桐关钱庭,阴里关郑得生……最耀眼之一的莫过于现如今被封为汉中郎的萧关宋清明。听说他每次出战皆带领将士斩获首级无数,混夷人听到他的名号就闻风而逃,就连单于都对他很是欣赏。

  这中间不乏夸大其词,但宋清明现如今在军中的威望,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小小的校尉可以媲美的了。

  关外的风沙磋磨了他小麦色的皮肤,却也将他的身姿打造地更为挺拔,宽肩窄腰,两臂似猿,若说宋清明披盔戴甲之时只觉得他威武不够雄壮,那他脱下衣裳与士兵在河中洗浴的时候,精壮的身上肌肉线条流畅,公子哥儿的脸又生的俊朗致逸,偏生嘴角带着狠劲,真让不少存着小心思的大头兵直了眼。

  毕竟军中有龙阳之癖的士兵也不少见。

  他从河中游上岸,划过的水自胸膛处飞溅开,两点间滴答着滑落下水珠来,湿透的亵裤隐隐显露痕迹。身后士兵的视线沿着迈上岸的长腿往上,对上那浑圆而结实的臀部,以及腰间两个浅浅的腰窝……

  “一群兔崽子眼往哪瞅呢?”

  年纪小的低下了头,岁数大的别开了眼。罪过,罪过。

  宋清明披上外袍,再过几个月就是他二十岁的及冠礼了,怕也得在军中度过,也不知父亲为他取了个什么样的字。

  蒋充世前不久刚升任归德将军,这几日他便有意对混夷发动一场大规模出击,若是赢了,怕直到明年秋天之前混夷都会元气大损,将士们也可以轻松一番,若是输了……

  他摇摇头,昨天蒋充世召他过去议事过去,有意让他领五千兵作先锋军,虽说作先锋比主力军好拿功劳,但他心中也无十足把握。

  混夷人最擅骑兵,而大武一直都以步兵见长,即便近年来朝堂模仿混夷人培养骑兵,但到底比不得人家草原上土生土长。交战之时,混夷骑兵常常是神出鬼没,冲锋速度极快,往往大武将士的阵势尚未摆好就已被冲垮,还未交战就已溃不成军。

  如何化劣势为优势,这是宋清明这几年来一直思索的一个难题。

  “汉中郎,”李苟走过来,行了个礼,如今他已是宋清明身边的副将。“归德将军召您过去。”

  “知道了。”宋清明穿戴整齐,转身往回走。

  几日后,宋清明领五千骑兵作先锋,浩浩荡荡直往河西走廊而去。

  只是没有料到,会和混夷的先锋兵相逢。

  军帐中,李苟、有望并其他几个副将参将,和一个作为向导的混夷降兵,都在桌上舆图四周围着,那个混夷人指完路就退了出去。

  “大人打算如何行事呢?”李苟问道。

  宋清明摩挲着下巴,仔细地思考着。如果要为后来的出击取得优势,他们最好能一举打乱混夷的部署,鼓舞大军士气。

  “根据斥候传递来的消息,混夷的几千先锋兵应该在这一带驻扎着,”有望伸手圈了圈一处地势,延伸地带很平坦,利于骑兵冲锋,“他们未尝没有发现我们的踪迹,因此将哨兵安排在了一旁的高处。”

  “开战之时,一旦敌方哨兵观察到我们的踪迹,混夷骑兵借着地势疾冲,我们的人或许不能抵挡。”李苟沉思。“既然现下已经探明地势敌情,还是试探性进攻一番就等待大军临到吧。”

  多数将领纷纷应和,剩下的把目光转向宋清明,似乎是等着他一锤定音。

  宋清明却将目光投向舆图中,敌方哨兵驻扎的地方。

  “你们看这里——”他手一指,“混夷骑兵的优势在于机动性强,远距离下他们非常有优势。但如果我们从这里发起进攻,借天黑拖延哨兵发现我们的时间……”

  有望的眼皮跳了跳:“这里是个盲点。”

  “不可,”一个参将出言道,“原本对上骑兵就已经非常困难了,如今我们把自己送到他们面前,就算是偷袭,也不一定会是混夷的对手。”

  “不,”宋清明摇首,面色沉稳,“其实我考虑了很久……我们的士兵大多慑于混夷骑兵的冲劲,远远望见就闻风丧胆。但你们想想,究其原因,是我朝的骑兵水准其实介于原先的步兵与混夷的骑兵之间,御马射箭不如他们,对于战术的灵活应用也不如他们。”

  “话虽不假,但……”

  “可如果近面交战,混夷的骑兵驭马的优势将大大减少,连最擅长的弓箭都不能使用;相反,我们的骑兵拿起最擅长的刀枪剑戟来一个出乎意料的偷袭,胜算又何如呢?”宋清明一边思索着,心中隐隐激动。

  “可我们都是用骑兵来对骑兵,从来没有这样的打法。”

  “在座各位今夜领兵随我一试,便开先河!”

  李苟的目光微微一闪,低下头来。

  这些年来,大武将领与混夷骑兵作战,大都借地形掐断他们冲锋的条件,尽量减少战马的冲劲,距敌军较远的时候,就搭弓引弦万箭齐发,距离较近的时候,就拿骑兵对骑兵,彼此箭射刀砍。

  这样,大武的军队大多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在萧关的几次战役,宋清明渐渐发现,两军距离遥远的时候,是他与敌方射雕手的箭术比拼;距离拉到普通骑兵的射程范围内,则他的部下多有倒下;再到距离接近,敌方甩着马鞭,马蹄飞扬间冲垮军阵,则他的士兵就更加力有不逮,死伤增多。

  于是后来宋清明发明一种军阵,骑兵冲来之时,他的军队就两翼散开,朝里射箭,待到敌军冲劲消散之时,两翼士兵再一举围上,近面打混夷骑兵一个措手不及,这样的战术,也为宋清明的军功记上漂亮的几笔。

  但没多久,混夷骑兵就摸透了他的这种打法,再不敢随意冲锋,宋清明也很难再讨着好处。

  如今,他隐隐好像摸到了治本之法,或许这个战术的雏形能否成型,就在今夜了。

  “汉中郎?”一道声音将宋清明拉了回来

  “如果消息无错,混夷先锋应该在四千人上下——李苟,你和有望就先带一千骑兵留守营地。”

  “诺。”

  “如此如此,大家便都回去准备吧。”宋清明同众将制定完今晚夜袭的详细计划之后,众人都纷纷退了出去。

  宋清明在军帐中兴奋地走来走去,不断推行着这个计划的可实施性。

  夜里,三千骑兵悄无声息地绕过混夷人的前哨,趁夜合围了先锋部队的驻扎之地。混夷人反应不及,匆忙拿弓上马之后,还未来得及射箭,就已被刀枪剑戟突突了脸。

  本该漆黑的夜里火光通明,宋清明手执唐刀身先士卒,混乱之中,枣红大马冲过敌军,马上人手起刀落,黏稠的鲜血飞溅在盔甲上,滴滴答答往下滴落。他回首眼神冷厉,开口道:

  “留一小角让少股人突围,免得他们没有退路就以死相搏。”

  “诺。”发财执戟戳向从马上跌落的混夷人的喉咙,霎那血涌如注,那人不及反抗便失去了生息,他扭头冲打旗兵喊道,“西南边,留个缺口!”

  这场战斗一直持续到后半夜,宋清明同将士一同拼杀,短兵肉搏间出手招招狠厉,血流满地。翌日天放亮,大武的先锋军把军旗插上高处,宋清明一身疲惫却精神抖擞,他以刀撑地,厚重的盔甲上几处破损,身上满是血污,一双眼却是格外明亮。

  “大人,”发财过来行礼,“俘获混夷人马近二千,人头千数!只可惜他们辎重带的不多。”

  “够了!”他捂住左臂流血的伤口,站起身来,混夷的先锋军几乎被全灭,这是多少将领想也不敢想的事情。“休整一番,我们回驻扎处等候大军!”

  众将士的眼睛都亮晶晶的发着光,这样大的胜利,回去之后不知有多少封赏等着他们。所有人都很精神,发财也是。

  四年时间,蜕变最大之人当属他,从前连打架斗殴都得有望护着,最是怕血,如今每每骑上马去,都冲在他的少爷左右。

  “少爷此番回去定能封个将军,封侯也就是眼前的事了。这场战打完能消停很久,您能早点回去,国公爷与国公夫人一定会很高兴。”

  “嗯!”宋清明轻快地点了点头,无端想起在宁京的赵锡。

  三年前他就被封为梁郡王,食邑五千户,就算如今的宋清明食邑也不过一千五——哎,真羡慕破小孩,只要长到十五岁就能有从一品了,而他还要多赚军功多努力才行。

  秦守过来,替宋清明包扎伤口。

  “除了手臂,伤口基本都不深,左臂伤了动脉……”

  “动脉?”宋清明一愣,“倒是听你提起过好多次这个词,一直没机会问问。”

  “嗯……就是刺破血管时候,‘刺之能射’的血管就叫动脉,处理不好可能会失血过多。”秦守垂下眼,拿出针来给宋清明快速缝合,他很能忍痛,何况在战场,用麻沸散一类药物并不合适。

  宋清明看了一眼秦守给他缝伤口的线,几年前秦守就解释过这个是“羊肠线”,能被身体吸收。说起来他从秦守身上学到不少东西,而秦守本身就像是一个移动的谜团。

  秦守抬起头,宋清明的眼里一片清明,并无探究打量之意。

  “还是得谢谢你,”他说,“这几年不少军中将士的命都因你和你传授给军医的医术得以保全。”

  秦守微微一笑,若非他全然信任,毫无芥蒂与贪婪之心,自己也不会对他毫无保留。

  “或许,该谢你的是我。”

  “噗嗤,夸你一句你还客气上了。”

  处理完伤口,宋清明寻个干净地方躺下,拿过箭筒来当枕头,披风当被褥,阖眼不久就响起了轻轻的鼾声。

  先锋军还在休整,只是不约而同地,在经过这位汉中郎的时候,都放轻了脚步,压低了说话的声音。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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