阚仓躲避着“丧尸”。这些行动迟缓的家伙,自己平素一枪一个。奈何自己重伤在身,连武器都被顺走,只能勉励躲避,无法还击,当真憋闷之极。艰辛之余,撇见活“丧尸”与自己一样闪躲蹦跳,却偏偏不肯递出一招半式,不由怒火中烧。

“老人家,不知官居何阶?某观阁下有立斩怪物之力,为何顾虑重重,不肯痛下杀手?莫不成,我等死光了才好放手一搏?”阚仓也知活“丧尸”大有来历。

可短短工夫,自己手下悉数被咬,已全转成了“丧尸”。因官身缘故,即便无有神志,力量速度却有增无减。如今攻杀他的,十个里倒有九个是熟悉面孔。好在它们无有神志,动不得“战宝”。不然他早趴了……

“轰……”无皮巨人连续挥拳,直将黄土地轰得支离破碎。飞沙走石中,有一阴柔之声传出:“奴家身份敏感,不便现于人前。”

那动静似男像女,又好像故意捏着嗓子讲话。只听一句,阚仓浑身鸡皮疙瘩突突直。与之前相比,还不如那暗哑晦涩呢。

“此怪除之不难,血肉骨骼却蕴含尸毒。将军也看到了,此毒中者立毙,不得不防。故老奴与之缠斗,原想将之引走。一经炸裂,甚是麻烦。”

“嗯?会爆?”别的没听清,阚仓却捕捉到了重要讯息。眼珠一转,直恨不得大骂出声:“某有铠甲护身,有心之下不惧阴毒。四野茫茫,现下除了你我,哪还有什么麻烦?”

急迫之下,阚仓还不忘将话说得婉转。真实意思其实是:我能照顾自己,你丫有屁就放!无有提醒,小弟都他喵死光了,还瞎引什么仇恨?

“言之有理”!光头答应一声,周身立马泛起了明黄色的光。那光锐利明亮,竟比刀刃枪尖还要晃眼。“好凌厉的‘战意’。看似瘦小枯干,却是个‘金’属性的强者。

实力虽强,人却不太聪颖。”阚仓一边暗自腹诽,一边将剩余“战意”尽数注入铠甲。一般“丧尸”所带之毒自不必如此谨慎,无皮巨人却马虎不得。

光头躲闪之际,明黄色的光与周身迅速汇聚,继而各自汇成了柄柄金光闪闪的宝剑。待得金剑密密麻麻时,但听一不男不女、头皮发麻的怪声陡然爆喝:“万箭穿心!”本应威风凛凛的画面登时不伦不类,滑稽无比。

造型古朴、雕刻精美的金剑登时金光大放,齐齐向暗红身躯斩去。“噗嗤嗤”令人牙酸的沉闷声中,连绵攻击陡然一顿,无皮巨人那五米长的身躯立马浮出了烟尘。

巨人僵硬转头,冲防护不动的阚仓强牵面肌。那无有面皮的脸孔竟硬拼出个阴森恐怖的笑容来。

“找那光头索命去!”阚仓默念一声,便见到暗红色的伟岸身躯轰然倒塌,碎裂成块,稀里哗啦散落一地。

“嗯?”阚仓有点小失落。聚精会神,严阵以待,怪物就……被干掉了?那挨两脚差点挂了的自己又算啥?

“将军不可大意!”陡然一嗓子,让阚仓后背生生出了一层冷汗。只因那声音雌雄难辨且就在耳边呵气如兰。

“啪啪啪啪……”碎裂的暗红肉块突然爆裂开来。细微碎肉更是崩得到处都是。饶是护住了脸,仍免不得溅了一身。阚仓暗骂一句“麻烦”,遂将“战力”外吐。寒芒一吐即收,满身的血污皆成了冰,“扑簌簌”掉落在地。

说来也怪,五米高的无皮巨人一爆,地上的“丧尸”连同空中那渗人的裂缝立即消失不见。一轮暖阳当空高挂,似乎什么都没发生。

“阚仓多谢……”危机解除,自然要感谢救命恩人。岂料刚刚开口,便被阴柔之声噎了回来“将军贪心,竟对‘跗骨之蛆’标记物心生觊觎。若‘汗王’知晓,不知要如何降罪?”

阚仓脑中立即划过拉西那俊逸健硕的身影。一念及此,当即亡魂大冒。追踪印记他当然看见了。当时以“五大夫”为尊,他又对拉西欢喜得紧,所以才动了惜才之念。

光头可是直达“王廷”之人,若不小心应对,说不准便步了那白衣小子的后尘。

阚仓倒也干脆,意识到把柄落入人手,当即撩披风,便要跪下乞求。身形刚矮,早被凤爪一只牢牢擎住。阚仓本就心有不甘,感到被搀,当即就坡下驴挺身而起。

“将军是‘王上’的将军,老奴可吃受不起。”光头顿了一顿,目光灼灼,直视阚仓:“只是放跑那小子,将军需与老奴口径一致,如此才不会落人口舌。”光头意有所指。

“那是自然。某又不是什么都不懂的黄口小儿。敢问前辈高姓大名,如何称呼?”阚仓虽是武将,这方面的知识可不少。万一光头背后势力与自己不对付,那可不能随便配合示好。

“老奴无姓,侥幸得‘王上’赐名‘鸿才’。”区区两字,却震得阚仓忙不迭拱手施礼:“原是‘汉王’贴身内侍当面,小子孟浪,还请恕罪……”

宦官,尤其是“汉王”宠信之人,可比一个“五大夫”重要多了。服侍“王族”,时日够久,这类人往往也会受天地封赏,成为“宦官”。“宦官”虽无品阶,却个顶个的强悍难缠。

力压文武不说,还互相勾结,日渐强盛,隐隐构成了只有身体受损之人才能加入的“宦官集团”。

“经此一事,你我已同属戴罪之身,那些虚礼就免了吧。”

“嗯?”阚仓微愕,旋即便反应过来:是啊,不管什么原因,终跑了那白衣少年。本就因伤了“王族”面子,所以才兴追杀之兵。如今倒好,面子没找回来,反倒折损人手,里子也丢了。

“这个……那个……如之奈何?”若是杀敌,甚至孤身犯险,阚仓别无二话。应付“王上”,他可就玩不转了。

“将军勿急。尘埃未定,此事还大有可为。”鸿才双眼微眯,注视满地狼尸,继而将目光投向了杨挺遁去的方向。

“有‘跗骨之蛆’,他们跑不了。老奴感兴趣的,是那忽然出现,又骤然消失的金光。此光大有来历,竟令我生出心悸之感。那白衣少年定与神秘‘王族’大有干系。或为部属,或为仆从伴读。亦或者,使秘法,可瞒过天地,暂时伪装成了‘王族’?”

鸿才的话,使阚仓心头一片火热。是啊,若能从那少年口中知晓秘法,自己岂不……即便得不到伪装‘王族’的秘法,弄来瞬间遁走的法门也行呵……

之所以做此打算,皆因杨挺只是个无有官身的布衣。人弱而多宝,俨然是块顺走“金攥提卢吸水枪”,满身神秘、拉足仇恨,人立而行的“唐僧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