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戈小说网>穿越重生>穿书:我靠男扮女装拿捏反派大佬【完结】>第245章 冥潇vs柳三月(番外篇二)

  转折点在我十岁那年的夏天。

  老贼痛快了以后,瘫在我身边喘气,半晌拍拍胳膊,骂了声有蚊虫,又说屋里暗,打了几下没打到。

  我凝神听了一会儿,告诉他,蚊子在三米外的房梁上。

  他愣了一下,嘲讽的笑起来,说不可能有那么灵敏的听觉。

  我没回头,也没意识到这样的听觉有什么过人之处,我语调平静的告诉他。

  “蚊子飞过来了,爹爹,在你的左手臂上。”

  他抬手打死那只蚊子,然后看我的眼神,突然就不一样了。

  从那之后,他大概有两个月都没过来,再来的时候,穿的人模狗样,问我要不要给他当弟子。

  剑门宗已经很久没有出过什么天资聪颖的弟子了,他们看家武器是梅花镖,暗器。

  而常年处在黑暗中,我能靠听觉,准确的感知到一切事物,这就是机缘。

  老贼说,他从未见过如我一般的人,天生就是练暗器的苗子。

  许是他也玩腻了,想看看不一样的狗,会再掀起什么样的波澜。

  毕竟养了三年,他对我也有些宠爱?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摇身一变,我成了他的弟子。

  他对外说,我是他从别处收来的小弟子,天资过人,让师兄弟们好好教我。

  我拼命练功,日夜不休,像当初撞门的那只小鸟,孜孜不倦,寻找一丝生机。

  我希望能用苦练,给自己谋出一条生路。

  七年后,武林中崛起了一个魔教,老贼突然说要号召武林众门派,围剿魔教。

  我跟着他们去到伏龙山下,准备在这场围剿里,拿下头功。

  七年间,随着我越长越大,老贼并没有再对我做什么,他看我的眼神,说起来可笑,竟然如慈父一般。

  他是真开始把我当儿子养,甚至逼着我做无数跟他一样变态的事情。

  似乎只有这样,我才能更像是他的亲儿子啊。

  我也无所谓,反正杀一个人跟杀一万个人,没有什么区别,我越来越恶了。

  慢慢的,我竟然也觉得,凌虐人命是件很好玩的事情,至少看着别人痛苦嘶吼,会很舒适。

  小小的魔教,按理来说用不了这么多人,我一直都是这么想的。

  直到三次攻山,全都败了,我们才知道魔教里有个不好对付的人。

  围剿间隙,我在半山腰处闲逛,误入一片桃林。

  那是桃树结果的时节,大片大片的桃子坠在枝头,看的人垂涎欲滴。

  我正要找根树枝,摘上几颗尝尝,就听附近似乎有人来了。

  来的是一男一女,女娃娃看起来只有八九岁大小,男的还没瞧见人。

  “四师兄,咱们回去吧,那些人都在山下,咱们这么偷偷跑出来,万一碰上坏人....”

  “花铃,教中师兄弟颇多受伤的,药品不多了,咱们今日能取些桃胶,就多取些,带回去入药救人。”

  少年的声音温润清澈,我似乎从没听到过这般的嗓音,像是初夏第一阵细雨,落在湖面上,荡出温温柔柔的水波涟漪。

  我躲在桃树后面,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躲起来,总之当时就那么慌张的躲着了。

  穿着一身白衣的少年,从桃林里走出来的时候,我以为遇到了桃妖精灵。

  但下一瞬就反驳自己,妖精是不会长成这样的,妖精不配长成这样。

  少年眉眼挂着皎洁的风姿,手里提着白瓷罐,还在说话,似乎说什么那些坏人都在前山,不会来后山半腰处。

  我不认同的摇摇头,作为他口中的‘坏人’,我不就来这里了嘛。

  心里又有些难过,纵使做尽恶事,我竟不想成为他口中的‘坏人’。

  我在桃树后面躲了许久,视线一直都偷窥着认真采桃胶的人,他们的武功一定没我好,我在心里想着,这么久都没发现我。

  少年温润的脸庞,映在初夏午后的阳光里,我看的面红耳赤,竟然觉得自己不该出现在这里。

  我都不配出现在这样的人眼前。

  那边的女娃娃突然传来一声惊呼,我捏着桃树枝的指尖一紧。

  “四师兄,是只小鸟,它中箭了!许是昨夜就中箭了,竟然还活着!”

  我捏着树枝的指尖缓缓松开,心里缓了一口气,刚才还以为是偷窥的我被发现了。

  那边的两人慌慌张张蹲下身子,我从少年脚边,瞧见一只翅膀中箭的小鸟,似乎是鸽子?

  一只小鸟而已,管它做什么。

  正这么想着,那边的少年急促声线响起。

  “花铃,快回去拿药,我,我先帮它把箭拔出来,啊,我的匕首上都是桃胶,不能用,你快去拿!”

  女娃娃应了一声,就这么跑走了。

  我看着那一身洁白的少年,竟然不顾脏污的单膝跪在地上,将鸽子捧在掌心里抚摸着。

  心绪突然复杂翻涌起来。

  “我这里有匕首,可以借给你。”

  鬼使神差的,我竟然走出去了。

  少年被我吓了一跳,下意识想站起身,但膝盖上还搁着半死不活的鸽子,他动作慢了一瞬,我就已经走到他面前了。

  我压抑着心头悸动,也单膝蹲下,把匕首尖朝着自己递了过去:“不是要救这只鸟吗?给你匕首。”

  少年原本脸上还有些惊慌失措,看到匕首后,神色才逐渐平息下来,很快就抬手接了过去。

  我看着他白皙的指尖,染着鸽子身上的血污,突然有些厌恶这只鸽子。

  鸽子弄脏了他的手。

  “兄台,搭把手,我要把衣袍撕下一截。”

  兄台。

  我头一回听见这种称呼,却像个傻子一样,呆呆的伸出手,任由他把鸽子放在我掌心里。

  他指尖带着暖暖的温度,有一瞬间,点在我手心,我慌乱的险些把那只鸽子捏死。

  但他没看见,他低头用我的匕首,割下一截白袍,他耳边有几缕碎发,被风吹到了下巴上,也落在他的唇上。

  我抿了抿嘴,连触到他唇瓣的发丝都让我心生嫉妒。

  “你不怕我是坏人?”

  他惊讶了一瞬,似乎没想到我问的这么直接,但很快露出温和笑意。

  “坏人不会帮我救鸽子,递匕首的时候,也不会让刀尖冲着自己。”

  我心里骂了句愚蠢,帮你救一只鸽子,难不成就是好人了?